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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须知(含各区市)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有哪些题型

2023-07-14 05:32:0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苏州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须知(含各区市)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有哪些题型

2023苏州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须知(含各区市)

【导语】:2023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马上开始了,认定分为网上申请、体检、现场确认、资格认定和发放证书。快来看看体检要注意那些事情!

2023苏州各区市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须知(注意事项)

一、张家港市: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下载并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4.请在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6.请认定机构非张家港市教育局的人员不要参加此次体检。

7.今年上半年已经参加苏州大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可在本次认定时免予重复检查。(需到组织入职体检的教育行政部门开具体检合格证明)

二、昆山市: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天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对应的《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下载公告附件6或7,A4纸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领取体检报告回执单。《体检表》于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交。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5、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512-62363322(下午1:00-4:00)。 

三、常熟市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必须正反打印且张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表中“婚否”务必要如实填写。

3.按规定,女性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还应增检相关妇科项目。

4.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5.请在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领取,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太仓市:

    待通知

五、吴江区: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体检表分两种:《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注意区分使用,体检表上贴好一寸近期正面半身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4.体检中心出具的附加化验单等佐证材料需与《体检表》装订在一起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5.体检结论当次有效,上半年的体检结论不能用于下半年的认定。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7.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512-62363322(下午1:00-4:00)。

六、姑苏区:

1.空腹、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申请人自行下载好体检表,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苏城码)绿码。

2.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现场确认时必须自己携带好该体检表,否则不予确认。

3.请在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4.费用:体检费均自理,交费登记后按体检规定项目进行体格检查。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6.上半年未通过认定人员,下半年申请时需重新体检。请认定机构非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的人员不要参加此次体检预约报名。

七、吴中区:

1.在《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下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号填上网上统一报名号。(必须正反打印且张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体检当日,申请人须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5.7月5日—9日现场确认时必须自己携带好该体检表,否则不予确认。延误规定的体检时间后果自负。

八、高新区: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下载并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4.请在现场确认前在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6.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512-62363966(下午)。

九、工业园区:

1.在《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下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号填上网上统一报名号。(必须正反打印且张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或苏城码”绿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表中信息务必要如实填写。

3.按规定,女性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还应增检相关妇科项目。

4.体检结束后,请将《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主检室”,由体检中心根据体检结果给出最终体检结论,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包括《体检表》及电子打印体检报告)的时间,《体检表》原件及电子打印体检报告现场确认时提交,否则不予确认。延误规定的体检时间后果自负。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十、相城区:

1.在体检表的右上角编号栏填上网上统一报名号,并在体检表上贴好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此照片请和现场确认提交照片版本一致。

2.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并自带《江苏省非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按规定体检项目进行体格检查,费用自理。

4.先至三楼体检服务台登记,体检全部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并及时自行领回(提示:体检表上“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有相城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合格”印章视为体检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现场确认时上交该体检表,否则不予受理。

5.对今年上半年已经参加苏州大市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可在本次认定时免予重复检查。(请联系当地教育局或部门提供盖公章的体检合格证明)

6.必须人人佩戴口罩且没有呼气阀门的口罩。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准备好有效健康码,截图无效,需持有健康码绿码“近14天行程码”,如实提供近期旅居史。具有以下情况的者,应直接到“发热门诊”或告知门急诊预检分诊人员,由专人带至“发热门诊”就诊:

a.各类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

b.距体检日前28天内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c.距体检日前21天内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

d.距体检日前21天内有国内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

e.距体检日前14天内有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病例的聚集性发病史

f.具有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十大临床症状之一的

g.特殊从业人员:如高风险暴露的医务人员、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和检测的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工作场所人员、从事冷链工作、国际交通运输、港口、机场工作人员、医用垃圾处理转运人员等,均需要向预检分诊的医护人员如实汇报。

特别提示:如果您隐瞒上述情况,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苏州市教育局: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卡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4下载并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4.请在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6.请认定机构非苏州市教育局的人员不要参加此次体检预约报名。

7.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512-62363322(下午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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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证书申领方式

教师资格证证书申领方式

学习经验教师资格证https://www.jiaoyubao.cn/|手机站

2023年04月23日20:53:42

一般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审核完成之后,大家可以在认定现场看到一个邮寄窗口,可以到该窗口登记下自己的手机号与地址,这样认定机构就会按照地址给考生邮寄证书。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教师资格证,今天小编带来“教师资格证证书申领方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教师资格证证书申领方式:1、邮寄:一般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审核完成之后,大家可以在认定现场看到一个邮寄窗口,可以到该窗口登记下自己的手机号与地址,这样认定机构就会按照地址给考生邮寄证书。2、现场领取:考生在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后可以自己去现场领取证书,一般具体的领取时间与地点认定工作公告中会注明,大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领取教师资格证。3、他人代领:一些地方也允许他人代领教师资格证,除本人的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相关资料代领委托书》。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代领,具体要以本省的要求为准。啥时候能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通过后,是由认定机构在当地人民网站或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和有关要求。考生可关注当地教育局网或网通知公告栏目,根据公告规定时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有效时限多久?小学教师资格证拿到以后终身有效,没有有效期限。教师资格证书每5年定期注册仅对于公办在编教师,其他持证人员不受影响。教师资格证编号共多少位?教师资格证编码一共包括17位数。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前四位为年度代码,为认定教师资格年度编号。第五、六位为省级行政区代码。第七、八、九位是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代码。第十位数是教师资格类型代码。第十一位是性别代码。第十二到十七位是序号代码。

好了,以上就是教师资格证证书申领方式的介绍,如对本文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教师资格证信息,请与我们联系,我的微信18560125702。教育宝是一家教培行业第三方平台,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学习顾问能给你最客观公正的建议,帮你辨别课程好坏,为你提供学习帮助。返回教育宝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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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 通知公告 2023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江苏省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认定机构具体受理范围请留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还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在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省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本省户籍;

2.在本省居住,并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本省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驻苏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应届毕业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6日17时,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6日17时,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8日17时。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3届毕业生于6月份起可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安排等由各认定机构确定并于每次网报开始前10日向社会公布。

体检表下载及相关要求见各认定机构公告。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见各认定机构通知。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相关人员如考试合格证明已过原定有效期,可先从非统考入口报名,再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2023年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信息汇总.xlsx

江苏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2日

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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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上注册:8月26日起,所有考生报名前均须通过官网(http://ntce.neea.edu.cn)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如注册时收不到短信验证码,可拨打短信服务热线400-7797-255咨询。

2.网上报名:9月2日~5日,5日截止到16:00。

3.网上审核:9月3日~6日,6日截止到16:00。

4.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8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2元。

5.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须知

1.考生通过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本次报名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所有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

(1)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

(2)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5.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考生照片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实人比对不通过,照片标准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照片样张。考生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其他事项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7.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审慎报考。

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于10月14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建议下载并使用“通信行程卡”App)、《健康报告表》。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要求将《健康报告表》交给考场监考人员。

4.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四、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其他

1.各类别考试科目情况见附件3。

2.各科目考试日程、《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4.考生可于10月25~29日打印准考证,12月9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5.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4。

附件:附件1:江苏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列表.xlsx

      附件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docx      

         附件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xlsx

         附件4: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docx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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