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教>正文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贵阳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

2023-07-14 07:01:12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贵阳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65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名。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记载最早都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甲骨文的故乡、周易的发源地、红旗渠精神的发祥地、精忠报国岳飞的家乡河南省安阳市,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市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安阳市师范学校。1988年更名为安阳市第一师范学校,2002年更名为安阳幼儿师范学校,2012年2月在全省首批升格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占地面积500.4亩(另规划新校区1000余亩),总建筑面积22.6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4.0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约5000万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2个,附属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安阳,服务河南,辐射全国”,是豫北地区幼儿教师培养中心、在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幼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社区早期教育推广服务中心。学校招生覆盖全国13个省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866人。现有教职工469人,其中专任教师443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97人,博士在读教师30人。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47%。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办学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为引领、艺术教育为特色、儿童发展相关专业为支撑、社会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专业体系,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小学全科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社会体育、建筑室内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空中乘务、工业机器人技术、视觉传达设计、航空安全技术、中文、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等20个专业。学校与美国汉弗莱斯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开设有学前教育专业。此外,学校与德国学前教育学院、韩国翰林圣心大学、泰国格乐大学、泰国曼谷吞武里大学、泰国商会大学、澳大利亚伍伦贡马来西亚分校、马来西亚阿尔法大学学院等院校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建校45年来,学校秉承“明德厚艺,贤行润身”的校训,为社会培养培训了5万多名毕业生。一批优秀学生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省市优秀教师,学校被誉为豫北小学、幼儿教师的摇篮。学校相继获得了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首批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第二批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河南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河南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河南高校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安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大力支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目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特色发展两条主线,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将学校建成高水平、有特色、综合化、全国一流的幼儿师范院校。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等有关职能处室和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编)岗位表》(附件1)和《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附件2)。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以本科学历应聘,年龄限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应聘,年龄限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它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3年暑假毕业的应届生除外)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经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后,于2023年5月11日至5月24日分别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anyang.gov.cn)、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ayyz.edu.cn)、河南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www.zghnrc.gov.cn)、安阳人才网(www.ayrcgw.com)、高层次人才网(www.gccrcw.com)、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www.etaa.com.cn)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确定加分对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5日9:00至5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报名,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个人照片及相关证件照片。上传的个人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度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其应聘资格。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上传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附件3)招聘岗位要求是学生干部的,须上传本人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身份证明》(附件4),要求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工作院校出具的辅导员聘书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招聘岗位要求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的,须上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资格初审

2023年5月25日9:00至5月31日17:00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考其它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初审未通过人员应及时按照要求补充或者更换材料并再次提交审核,过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缴费

2023年5月25日9:00至6月1日17:00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60元(应聘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确定)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足3:1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ayyz.edu.cn/)公布。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网站公布后的第二天9:00至17:00可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没有转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信息表

应聘人员在缴费完成后,于6月4日17:00前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6月7日9:00至6月10日8:30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6.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5日9:00至17:00,携带本人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有效身份证及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德润楼622房间办理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6月10日。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满分100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50%+公共基础知识×50%+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3:1的比例(有降低比例招聘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等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如果在2023年7月31日前没有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视同不符合条件在职应聘人员还应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或辞职手续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附件3)招聘岗位要求是学生干部的,须提供本人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身份证明》(附件4),要求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院校出具的辅导员聘书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招聘岗位要求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准备原件、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原件当面查验后即归还本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的(有降低比例招聘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递补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经递补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仍不足3:1的(有降低比例招聘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ayyz.edu.cn/)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126、201、301、302、401、40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时,因面试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果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按笔试成绩中教育理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服务期为3年,参加岗前培训。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学校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因受不可抗力影响,必要时将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应聘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和健康管理,服从现场管理。

咨询电话:0372-380730688062098806017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2-2209609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72-38073228806015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11日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编)岗位表(附件1)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附件2)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附件3-7)

专科专业目录

本科专业目录

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研究生本科专科)

2023年上半年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才活动公告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7年2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由上饶市政府主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和专职辅导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2023年上半年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才活动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上饶市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原为上饶市内在编人员且辞职未满6个月的(即2022年11月11日以后辞职的)

9.通过市人社局发布的人才引进公告并签订了工作协议的;

10.未获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11.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国内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的是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需在2023年4月2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4月28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分类要求。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与专硕专业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分类按照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主管单位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投递简历和现场报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报名的,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上饶幼专邮箱:sfzrsc@163.com,并注明“岗位代码+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方式的,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云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带至资格审查现场。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上饶市引才活动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有编制的还需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考生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地址,邮件主题按姓名+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的格式。以上材料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均视作报名不成功。

3.报名时间: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云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对自己报考条件把握不准的,请提前和用人单位联系确认。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资格审查

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云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老师13879343339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上饶幼专及上饶市人社局事业科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专家评审

所有考生必须经现场资格审查才能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专家评审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上饶市人社局和上饶幼专共同组织实施,专家评审初定于2023年5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教师岗位考试方式和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均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招聘岗位对应学科知识、教学综合能力及教师素养。按照抽选章节进行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

(2)专职辅导员、图书管理员、资产管理和计财岗(管理岗)的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时间12分钟,满分100分。

说明:所有类型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分数统一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成绩低于70分不得确定为入闱体检对象。

六、现场签约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则加试确定入闱人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入闱人员签订工作协议。

签约后,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后续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体检、考察

入闱人员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入闱体检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入闱人员,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闱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任通知下发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咨询电话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黄老师13879343339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3-8295986  

 

附件1.2023年上半年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才活动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上饶市引才活动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28日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需要,充实师资队伍,提升办学水平,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任教师40名、专职辅导员10名、文秘2名和校医2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河南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校,长期致力于河南省幼儿教育事业,是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省第一所、全国第一批独立设置的七所幼儿师范学校之一,是第一批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且达到优秀等级的师范学校,是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学校,是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是河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支持中心,是河南省学前教育集团、郑州市学前教育集团和郑州市学前教育研究院牵头组建单位,河南省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河南省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学校现有杜岭和象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80亩,总规划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师范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2019年,学校获得河南省省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认定。2020年,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河南省“双高”建设工程项目。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纪委和各用人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拟招聘54名人事代理人员。详见附件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和技能;

4.具有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高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5.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参加学校现场资格审核时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含经教育部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研究生);校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本次招聘所有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校医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专任教师如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我校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zzpec.edu.cn),发布时间为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附件2)发送到我校人事处指定邮箱(zzyzrenshichu@zzpec.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门+岗位+本人姓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4日24时。

(2)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我校人事处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所报人员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请报名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我校网站另行发布。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①《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简表》(见附件2)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辅导员岗位和文秘岗位报名者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⑥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

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⑧两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以上①至⑦材料复印件按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重要提示: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如需咨询,请与我校人事处联系(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联系人:杨老师、付老师,联系电话:0371-6061308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我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学校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般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报校医岗位者不用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应聘岗位类别分类进行:辅导员岗采取演讲、答辩形式;教师岗采取试讲、答辩(有特别要求的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专业知识测试等)形式;文秘岗采取答辩和应用写作形式;校医采取答辩形式。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整场面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拟聘人员如果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录用,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面试加试。

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我校人事代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有关开展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进入校园参加招聘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前下载填写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24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招聘各环节。应聘人员进入校园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咨询电话:0371-60613080(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0613012(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一览表》

2.《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简表》

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品德、学识、能力、岗位要求匹配度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0.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11.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12.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1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2届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面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发送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及简历(含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电子版,按“2022年非编招聘应聘+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cqyzzp@126.com单位招聘邮箱作为提交的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发送的简历,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挂网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

(三)资格复审。收到通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包括心理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采取现场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含教师岗、辅导员岗、财务岗、审计岗、校医岗):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

管理岗位:综合面试

专业技术人员岗专业能力测试包括试讲(案例分析、实操等)和专业能力答辩等,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人事处组织专家组进行测试,根据招聘计划,按照2:1的比例推送人员参加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5分钟。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适岗能力等方面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场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管理岗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岗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人事处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发布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专业技术岗位薪酬待遇按照学校同类型在编职工标准执行;管理岗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按照学校同类型在编人员执行)+固定月考核绩效(见习期3000.00元,见习期满4000.00元)+年终目标考核绩效(按所在二级单位考核结果执行)。学校购买五险一金(五险执行社平最低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享受工会节假日慰问费和体检。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首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试用期间发现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高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中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初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其余人员执行见习期一年。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3-85773912、85770006

3.纪检监察电话:023-85768633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