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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三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含分园) 泉州2021秋季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表图片大全

2023-07-14 08:02:4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深圳市第三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含分园) 泉州2021秋季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表图片大全

深圳市第三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含分园)

【导语】:深圳市第三幼儿园是一所广东省一级公办幼儿园、深圳市直属园,位于福田梅林街道,目前幼儿园正进行2021年秋季招生,具体招生安排详见正文。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区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第三幼儿园创办于1983年,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一村13区,有总园、分园两个园址,隶属于深圳市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455768008D,为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

现有幼儿班18个,按深圳市政府定价1008元/人/月收取保教费。

二、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80名。

三、招生范围

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本园主要招收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一村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再面向周边社区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接受报名(5月27日—6月10日)

5月27日上午9:00-6月10日下午17:00期间,家长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在微信点击“深圳市第三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预报名”即可填写报名信息;

2.到幼儿园分园门卫室(梅林一村12区)领取“深圳市第三幼儿园2021年小班幼儿学位申请资料”,填写后交回门卫室。

家长填报的自测积分为初始积分,经幼儿园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积分。

(二)分批核验报名材料(6月11日-7月5日)

我园将于6月11日-7月5日期间,根据本园招生计划,按报名幼儿初始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分批次、分时段到园核验报名材料,届时请报名幼儿家长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备齐所有证件材料原件,按时到园验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如因材料核验不合格出现空余学位,将继续按初始积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通知相关幼儿家长到园核验材料。

(三)积分录取

我园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办法,按最终积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根据梅林一村社区报名幼儿最终积分排序优先录取小区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再按梅林一村周边社区报名幼儿的最终积分排序录取周边社区幼儿。

录取结果将于7月15日在公示栏予以公布。

五、重要提示

(一)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二)存在以下情况将视为无效报名或取消录取资格:

1.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

2.在招生过程中经上门核实,发现未在填报的家庭住址实际居住的。

(三)被录取幼儿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咨询电话:83955948 钟老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深圳幼儿园招生政策、园所名单、优质园、收费标准、补贴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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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幼儿园招生简章7篇

2020年已经悄悄的来到了我们的身边,我们又要进行新一轮的招生了,但是幼儿园的招生简章要怎么写呢?如果不清楚可以参考以下的范文。白话文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2022年幼儿园招生简章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生简章范文篇一

一、报名时间:。.。6年8月20日上午8点—10点

二、报名地点:。.幼儿园南楼

三、招生对象:必须是。.。年8月31日——。.。年9月1日前出生的小班学前健康儿童。

四、招生班级:普通小班蒙氏小班

五、招生原则:

1、符合入园年龄(3周岁以上小班幼儿)。

2、自愿报名,按就近入园的原则,优先录取。

六、报名需带:1、孩子2、户口本3、预防接种证4、附近小区购房有效证件。

。.县。.幼儿园

。.。6年8月

幼儿园招生简章模板篇二

邮政管理局海慧寺幼儿园始建于1994年,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南顶村邮局宿舍内,占地面积2155平方米,教育环境安静,设施设备健全。

邮局幼儿园持有办园许可证、卫生经营许可证和卫生保健合格证,属于教委备案的规范民办幼儿园。幼儿园开设有丰富的教育课程,涵盖艺术、健康、语言、社会、科学五大领域,奥尔夫音乐课程和国学课程也一直备受幼儿的喜欢。幼儿园有强大专业的师资团队,全体教师均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

邮局幼儿园一直秉持着“团结拼搏、务实创新”的办园理念和“快乐中体验、游戏中学习、探索中发展”的教育理念,更好的为幼儿、家长和社会服务。

邮政管理局海慧寺幼儿园,致力于“以幼儿为主,培养每一名幼儿;以家长为主,服务每一名家长;以教师为主,拓展每一名教师”的发展理念,在丰台教委的引领下,不断创新管理、提升办园质量,更好的为幼儿、家长和社会服务。

主题课程的开展,包含了五大领域,五大领域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儿童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幼儿饮食三餐两点,均由卫生保健部门结合丰台妇幼保健系统规定的幼儿营养膳食要求制定代量食谱,由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专门为幼儿进行烹饪制作,做到营养均衡,色香味俱全,口感适宜。我园厨房参加食药所明厨亮灶工程,公开透明,保障幼儿食品安全。

餐桌文化素养的培养不仅在老师讲授的课堂上,更是平日里的每一餐一点中逐步养成的基本习惯。

每个月,我园都会为孩子们专门准备一次丰盛的“自助餐”。从酱香鸡翅、披萨、鸡柳、薯条到五彩虾仁、西芹百合、美味蛋糕,还有甜甜的饭后水果。老师们通过自助餐的特殊环境帮助孩子们学习在各个环境下的就餐礼仪,让孩子们在享受味觉盛宴的同时懂得规范。

招生对象:

面向2-6岁儿童,身体健康,身心智力发育正常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招生规模:

亲子班:70人

年龄范围:2岁半—3岁

小班:20人

年龄范围:(2016.9.1—2017.8.31)

中班:5人

年龄范围:(2015.9.1—2016.8.31)

大班:10人

年龄范围:(2014.9.1—2015.8.31)

招生电话:010-67255160

15611239558

招生简章范文篇三

。.幼儿园是一所省级示范园。教学设备先进,教室内配有空调、一体机、空气净化器、钢琴等先进设施,有美术教室、舞蹈教室、科学探究室、多媒体教室等专项室,拥有一支责任心强、专业过硬的师资队伍,为您的孩子提供科学、安全、健康、温馨的生活、学习和游乐环境。。.。6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

报名时间:。.。6年8月20日上午7:30开始。

招生对象:招收3-5周岁具有户籍、身心健康的幼儿。

招生名额:小班120名,中班30名,招满为止。

注意事项:报名时请带孩子以及幼儿户口本(或户口证明)和我县妇幼保健院体检证明。

分班时间和新生家长会时间请关注我园微信公众号。

报名咨询电话:。.。.。.。.。.。

添加。.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关注幼儿园的最新消息。

。.县。.幼儿园

。.。6年8月

幼儿园招生简章模板篇四

根据2020年吴中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幼儿园严格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次满足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结合我园实际,现将今年我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1、中心园:光福镇区(含梅园居委)、香雪村、邓尉村、原光福村;原福利村1-4组,原迂里村1组、原下绞村、原金涧村继续就近自由选择。

2、香雪海分园:迂里村、府巷村、福利村、原田舍村、福溪花园、福润花园、福瑞花园、福韵花园

3、太湖分园:渔港村、冲山村

二、招生对象:小班3周岁幼儿(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报名时间:6月2—4日,上午8:00—11:30,逾期在学额满的情况下将不再登记报名。

四、报名地点:

1、中心园:上路头13号

2、香雪海分园:塔山路1号

3、太湖分园:太湖长浮南街52号

五、报名方法:

1、光福镇户籍的幼儿,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登记报名:

(1)户口本;

(2)婴幼儿出生证;

(3)预防接种卡;

(4)房产证或宅基证;

(5)父母身份证;

(6)幼儿医保卡。

以上证件缺一不可,符合条件者发放体检通知单及入园通知书。

2、非光福镇户籍的幼儿,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心幼儿园提出申请:

(1)房产证(合同需网签有编号并提供税务发票);

(2)户口本;

(3)婴幼儿出生证;

(4)预防接种卡;

(5)父母居住证;

(6)父母身份证;

(7)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一年或一年以上在光福缴纳社保,补交无效,2019年6月6日截止)。

六、咨询热线:66234732  杨老师  吴老师

七、咨询地点:光福中心幼儿园晨检室、园长室

另:1.符合条件进行申请的非光福镇户籍幼儿,学校将组织人员到相关部门对所有证件进行查验,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查验属实后根据幼儿园的容纳能力招收入园的幼儿,统筹安排在各个幼儿园。

2、报名期间,家长带齐证件到各幼儿园报名或登记,幼儿不带入园。

招生简章范文篇五

幼儿园春季招生简章内容

尊敬的家长朋友:

孩子是父母的幸福源泉,关心孩子的今天就是关心社会的明天。幼儿时期是人生的起点,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幸福会伴随一生。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是我们幼儿园的追求和承诺。

我园位于同仁庄村西口,交通方便,是一所环境优雅,设施完备的幼儿园。现设有大中小三个班。我园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办园宗旨。以真心,诚心,爱心换取幼儿的开心,家长的放心。孩子是我们的宝贝,社会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智多星幼儿园愿意和家长一起在孩子人生起跑线上助他一臂之力收获辉煌人生。欢迎各位小朋友入园,你们美好的童年将会从这里开始!

一:招生对象,3岁--6岁学龄前儿童。

二:收费标准,小班每月每人120元(3--4岁)中班每月每人110元(4--5岁)大班每月每人100元(5----6岁)本学期开学时间2012年2月9号农历正月十八日

招生简章范文篇六

一、园况分析:

本园现有班级10个,托班2个、小班4个、中班2个、大班2个。大班现有人数55人,满员人数70人;中班现有人数58人,满员人数60小班每班现有人数93人,满员人数100人;托班现有人数39人,满员人数40人。

二、预计招生人数

大班计划招生15人,中班计划招生2人,小班计划招生7,托班计划招生1人

三、招生措施

方式一:小区设置招生点

利用周六、日到幼儿园周边小区、商场设置招生咨询点,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登记相关信息。在小区张贴海报以便达到长期的宣传效果。

资料准备:入园须知、宣传海报、咨询登记表、横幅

具体措施:

1、与小区物业进行联系,商议咨询点的设置。

2、商议在小区的宣传栏张贴海报事宜。

3、红幅的悬挂。

方式二:悬挂横幅

物资准备:红幅

具体措施:

1、到相关政府单位申请在路两旁悬挂;

2、印刷红幅

方式三:网络宣传

幼儿园网站是我们幼儿园的又一窗口,合理的利用网站宣传为我园增加效益。

1、网站的完善。

2、和其他网站进行链接。

3、发布《招生简章》。

幼儿园招生简章模板篇七

为做好2020年秋季小班幼儿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园实际,现制定龙岩市永定区实验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计划

小班5个班

三、招生区域

体育路至九一路以东、九一路至体育路口以北和南门街至南门桥头以东、南门桥头至东门桥头沿河北路以北(含东坊社区、西北社区及南郊社区部分区域)。

四、招生条件

(一)招生批次

1、第一批:

(1)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房产和户籍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2)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

(3)政策性照顾对象

①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烈士子女、永定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②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子女;

③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④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在我区城区投资经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子女;永定工业园区已投产企业高管(含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其直系亲属(子女或孙子孙女);

⑤本园在编在岗教师子女。

(4)原住民子女:因政府拆迁至东兴社区、大洲社区的东坊社区原住民子女。

2、第二批: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房产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3、第三批:户籍在本园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工业园区企业普通员工子女名单和相关材料由区教育局审定。

(二)户籍条件

户口簿上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该适龄儿童的其他监护人,称之为法定监护人)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已落户本片区招生区域范围。

(三)房产要求

①居住自有房的,必须出具幼儿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以及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水、电开户证明及2018年以来的水、电等交缴证明(须经供水、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确认,下同);②住宅被征收人员子女,选择回迁安置但尚未回迁的,必须出具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暂住证明材料;③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提供适龄幼儿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和水、电交缴证明;④居住父母单位房或租房的,必须提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幼儿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及父母单位2018年以来水电交缴证明。

五、招生办法

(一)录取办法:招生按条件分批次录取。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说明:一律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户主、幼儿、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页)

(三)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按以下序号顺序整理、叠放):

1、第一批招生对象

(1)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房产和户籍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出生证;②户口簿;③父母双方身份证;④幼儿预防接种卡;⑤房产证及水、电及1—7月缴费票据等有效证明,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户口册上无法体现幼儿父母或幼儿与房产户主关系需提供派出所关系证明。

(2)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出生证;②户口簿;③房产证或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及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住父母单位房或租房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幼儿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④行政、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提供一方以上单位证明(须按规定填写,样例附后);⑤父(母)一方2018年7月份工资册(福建省国库统一支付工作人员工资明细表),需盖公章;⑥父(母)一方2018年1-7月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表;⑦父母双方身份证;⑧幼儿预防接种卡。

(3)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a.“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读申请报告;②相关证书;③居民户口簿;④出生证;⑤父母身份证;⑥幼儿预防接种卡;⑦在城区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应出具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b.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读申请报告;②军官证;③居民户口簿;④出生证;⑤父母身份证;⑥幼儿预防接种卡;⑦单位证明;⑧在城区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应出具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c.投资经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读申请报告;②企业营业执照;③出生证;④居民户口簿;⑤在城区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应出具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⑥父母身份证;⑦幼儿预防接种卡;⑧企业与区委区政府签约的协议。

d.永定工业园区已投产企业高管(含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其直系亲属(子女或孙子孙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出生证;②户口簿;③父母双方身份证;④幼儿预防接种卡;⑤房产证及2018年1—7月水、电缴费票据等有效证明,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提供关系证明;⑥福建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⑦居委会证明(需经办人联系电话、签名、盖章)。

2、第二批招生对象

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房产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出生证;②户口簿;③父母双方身份证;④幼儿预防接种卡;⑤房产证及水、电及1—7月缴费票据等有效证明,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户口册上无法体现幼儿父母或幼儿与房产户主关系需提供派出所关系证明。

3、第三批招生对象

户籍在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出生证;②户口簿;③父母双方身份证;④幼儿预防接种卡;

工业园区企业普通员工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读申请报告;②企业营业执照;③出生证;④居民户口簿;⑤在城区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应出具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⑥父母身份证;⑦幼儿预防接种卡;⑧园区管委会与人社局共同认定材料。

六、报名登记及调查取证具体时间安排

1、报名登记时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适龄幼儿于8月18日—19日到本园报名登记并提交有关证件材料。

2、入户调查、取证时间:8月20日~22日入户调查及到相关单位、部门核实情况。

3、名单审定时间:8月23日学校内部整理审核材料并将各批次预招生名单报送区招考办审定。

4、预录取名单公布时间:

①8月24日上午公布第一批预录取名单。如第一批预招生幼儿人数超过学位数,则进行电脑派位,具体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②8月25日上午公布第二批预录取名单。如第二批预招生幼儿人数超过学位数,则进行电脑派位,具体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③8月26日上午公布第三批预录取名单。如第三批预招生幼儿人数超过学位数,则进行电脑派位,具体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5、公布录取新生整体名单:8月30日

6、新生报名注册:9月1日

7、正式开学上课:9月3日

七、注意事项

1、对家长提供的房产证、户口簿、单位证明等材料,学校将组织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凡符合我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需按规定时间到我园报名登记、建档,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登记、建档的,一律不予补报。

3、坚持“一生一报,一生一录”的原则,适龄幼儿只限报城区一所公办幼儿园,重复报名登记者,一律不予录取。

4、报名登记审核地点:龙岩市永定区实验幼儿园一楼大厅,届时请根据报名流程有序登记。

5、招生咨询电话:5832920;举报电话:5834920。

2023杭州市临平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导语】:根据余杭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临平教育局现将临平城区(指临平、东湖、南苑、星桥街道,不含东湖街道托管社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一、招生原则

1.分类招收,住户一致优先

2.公办与民办统筹安排

3.相对就近与入户时间相结合购房时间与持证时间相结合。

二、招生对象

(一)招生年龄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类别

第一类:临平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类:临平城区户籍以外的临平区、余杭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购房居住在临平城区一年及以上)

第三类:持临平城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其他类: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各类人才子女、配套幼儿园所在小区业主子女以及特殊英模子女等。

三、招生范围

(一)公办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民办幼儿园(非普惠性)

图源临平教育发布

四、招生程序与办法

(一)新生入园意向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对象

2021年5月31日前符合临平城区招生对象要求的适龄儿童。

2.报名(登记)时间

7月16日上午9∶00—7月18日晚上9∶00

3.报名(登记)办法

统一采用“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办法如下:通过浙江政务网或者“浙里办”APP登录个人用户后,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余杭区”,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进入后点击“在线办理”,进入“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招生平台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二)新生录取

7月29日上午9∶00—7月30日晚上9∶00,家长可登陆“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查询录取信息,并进行确认。

(三)新生报到注册

7月31日,根据录取反馈信息,新生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园区报到、注册。

(四)有关说明

1.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12日期间符合临平城区招生对象要求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15日上午9:00—8月16日晚上9:00,登陆“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补登记报名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落户在临平城区的适龄儿童可在8月17日后至临平区教育局一楼咨询大厅登记。

2.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可在报名(登记)期间进入“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平台查看。

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小班新生保教费收费标准与公办幼儿园同等。

4.凡户籍在临平城区的小班适龄儿童到临平城区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可享受每生每月300元保教费补助政策,直至三年就读期满。

5.不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属于本次小班新生入园意向登记对象,有入园需求的家长可到户籍所在地幼儿园或临平城区民办幼儿园报名。

6.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9170706(临平城区教育指导和社区教育中心学校),89192079(临平街道中心学校),89170179(东湖街道中心学校),88686182(南苑街道中心学校),88539192(星桥街道中心学校),89170083(区教育局筹备组),86220117(报名系统操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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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淄博24家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新生240名。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条件

(一)幼儿身体健康,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二)幼儿具有张店区户籍。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网站(网址http://www.zbsychild.com)发布《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招生

第一阶段招生

7月17日—7月19日,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张店区马尚镇于小村、西北村村民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7月20日前,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相关协议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1日,通过线上审核的,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公布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7月22日—7月24日,除第一阶段招生范围幼儿外,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

7月25日前,幼儿园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公布有效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7月29日,派中幼儿的监护人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办理入园手续

1.第一阶段已录取、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登记系统网址:

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报名登记系统二维码: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结合本园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范围: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二)招生人数:175人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发布《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9日,具有张店户籍,在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未在有效时间段内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7月21日,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报名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至7月24日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5日进行线上审核,2021年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方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审核完成立刻离开,严防人员聚集。

(二)根据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保证上传的佐证材料真实准确。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五、报名咨询电话

(一)招生咨询电话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

六、招生公示

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zyy.cn

幼儿园公众号:

淄博市柳泉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根据《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270人。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三、招生原则

1.根据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本园优先招收具有龙泰国际、龙泰苑A区、B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2.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流程

1.发布招生方案。7月15日在幼儿园网站发布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具有龙泰国际、龙泰苑A区、B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报名(包括监护人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符合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本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报名方式:由幼儿监护人在以上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报名,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监护人需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填报虚假信息(改动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等),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幼儿园组织专人于7月17日—20日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网上审核。20日下午在幼儿园网站公布网上审核通过幼儿名单。

4.7月21日,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1人),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并从幼儿园网站下载《淄博市柳泉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填写,打印两份并签字后带来办理相关新生入园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幼儿园网站通知。

现场审核时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能入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后仍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张店区公办园第二阶段报名办法,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面向周围社区招收部分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四、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淄博市柳泉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齐丰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140人。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根据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本园优先招收具有张店区户籍,华润橡树湾小区和方正•凤凰国际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有华润橡树湾和方正•凤凰国际住房产权证明(监护人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适龄幼儿报名。符合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本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2.报名方式:由幼儿监护人在以上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报名,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监护人需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图片清晰。如填报虚假信息(改动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等),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幼儿园组织专人于7月17日—7月20日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4.7月21日,在幼儿园网站(http://www.zbhdzx.com/使用QQ浏览器登录)和淄博市齐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名单及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及审核地址。

5.7月22日,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1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从幼儿园网站下载《淄博市齐丰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填写,打印两份并签字后带来办理相关新生入园手续。现场审核时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能入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后仍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张店区公办园第二轮报名办法,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面向周边小区招收部分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五、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淄博市齐丰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原市文化局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淄博市齐文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

115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在7月17日至19日

线上审核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

线下审核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幼儿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到淄博市齐文幼儿园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7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2.7月22日-7月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的具体要求在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齐文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二)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淄博市齐文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原淄博市妇联实验幼儿园)招生简章

为确保淄博市齐星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淄博市齐星幼儿园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共计60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1.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与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通过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flsyyey.com)、微信公众号(淄博市齐星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19日。

线上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20日。

线下审核时间: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幼儿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到淄博市齐星幼儿园进行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7月22日-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发布现场审核时间和要求。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六、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七、温馨提示:

淄博市齐星幼儿园(原淄博市妇联实验幼儿园),现地址:张店区金晶大道西四巷5号,将于2021年9月份搬迁,搬迁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8号(张店区人民东路小学以东约100米)。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博文(原商业)幼儿园招生简章

为确保淄博市博文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淄博市博文幼儿园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共计120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1.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与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通过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bwyey.com)、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19日。

线上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20日。

线下审核时间:通过线上审核的,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幼儿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到淄博市博文幼儿园进行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7月22日-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发布现场审核时间和要求。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六、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淄博市博文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体育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淄博市体育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

50名幼儿,不包括储备低龄化体育后备人才。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的幼儿,有意向让孩子从体育方面发展的幼儿。

(三)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在7月17日至19日

线上审核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

线下审核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通过审核的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幼儿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到淄博市体育幼儿园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7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2.7月22日-7月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的具体要求在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体育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二)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淄博市体育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9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和平小区居民(有张店区户籍,有自有住房,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和平小区居民(有张店区户籍,有自有住房,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如果和平小区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和平小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和平小区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时间,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和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14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7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若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若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张店区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南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宏程国际小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商用公寓及商铺不作为配套入园依据,下同)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若宏程国际小区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若宏程国际小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张店区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张店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7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大化纤生活区院内张店区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大化纤生活区院内张店区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大化纤生活区院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大化纤生活区院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时间,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梅苑社区居委会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每名幼儿最多可以选择2所意向公办幼儿园,按照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进行报名。

7月26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小班招生105人。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张店户籍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7日前,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的方式,发布《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组织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1.第一阶段招生(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幼儿园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第二阶段报名。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2021年7月22日-7月24日)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在此阶段报名,幼儿园对报名情况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5日进行线上审核,2021年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8日上午9点,幼儿家长携带户口本到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招生机会。

五、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幼儿园要对对审核现场及时消毒,对入园家长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审核人员须采取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家长出入场通道要分隔设置,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2.对制造假户口、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为确保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二、招生人数140人

三、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房镇镇24个村村民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招生。若第一阶段幼儿报名人数已经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派位进行录取,并不再进行下阶段报名。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向社会发布《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通过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并在幼儿园外宣传栏张贴招生简章。

(二)组织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1.第一阶段招生。

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房镇镇24个村村民适龄幼儿进行网上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幼儿父母一方在村内有独立房产,且幼儿户籍住所与其村内父母一方户籍、住所一致(村小产权需要提供村委盖章证明);与在村居住祖父母户籍一起的、住房未分户的幼儿家庭,需提供村委盖章证明。符合第一阶段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适龄幼儿,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2021年7月17日至7月20日进行线上报名幼儿信息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和村委证明)。通过现场审核的,如果第一阶段报名人数未超过本园招生计划人数,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如果第一阶段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已经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22日进行。

7月22日通过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

2021年7月22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每名幼儿可以选择2所意向公办幼儿园,按照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进行报名。当报名人数小于或者等于二阶段报名学位数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本园二阶段招生学位数时,则通过派位方式。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5日进行线上信息审核。7月26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二阶段报名名单。

2021年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3.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五、其他要求

(一)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需带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做好个人防护。审核人员未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一律不准入场。参与审核材料的家长出入场严格执行幼儿园等待秩序,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三)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明德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明博新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明博新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明博新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明博新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明德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线上审核通过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的通知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明德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齐润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齐润花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齐润花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齐润花园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齐润花园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齐润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齐润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弘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金鼎华郡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金鼎华郡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金鼎华郡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金鼎华郡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弘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弘毅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为确保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计划招生人数为140人。

二、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本居住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幼儿园第一阶段招生

1.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在龙凤苑小区和龙禧花园居住(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报名。符合居住在龙凤苑小区和龙禧花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张店区龙凤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2.幼儿园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至22日期间,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3.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被录取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幼儿园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幼儿园要对审核现场及时消毒,对入园家长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审核人员须采取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家长出入场通道要分隔设置,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5.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登记系统网址:

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报名登记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新生270名。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出生)的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招生

1.第一阶段招生

7月17日—7月19日,具有张店户籍,在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报名。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7月20日前,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相关协议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1日,通过线上审核的,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7月22日—7月24日,除第一阶段招生范围幼儿外,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

7月25日前,幼儿园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6日,在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9日,派中幼儿的监护人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办理入园手续

1.第一阶段已录取、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报名咨询电话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七、招生公示

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世纪花园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福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福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福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福园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福园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福园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福园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福园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福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福园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卓然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龙泰贵府小区)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龙泰贵府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龙泰贵府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龙泰贵府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龙泰贵府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2021年7月20日。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卓然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志愿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卓然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博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博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博雅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尚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幸福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幸福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幸福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幸福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尚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尚勤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来源:张店区教体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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