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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南宁市公立幼儿园招聘2021

2023-07-14 09:19:2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南宁市公立幼儿园招聘2021

2023年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人事代理)162名、保健医生3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历等条件;

3.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各幼儿园招聘公告)

三、报名办法

1.直接点击各幼儿园报名链接或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

2.每人限报一所幼儿园;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6日至8月9日。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专任教师)人事关系一律由用人单位委托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2.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考核及体检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8月12日;考核地点:各幼儿园。

六、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招聘期间若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具体人员名单请看以下附件。

附件:2021年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信息一览表.docx

温州市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2021年8月6日

2023年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婺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婺城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婺城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以下简称“合同制教师”)。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计划指标如下: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内。

(四)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资格证: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即可。

(六)婺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期内的教师,不参加此次招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实施“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所有考生在报名期间加入招聘工作钉钉群(2022年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群),入群后请修改备注名(真实姓名),之后相关通知也将会在群里公布,请各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579-82225212。

 

“2022年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钉钉群”群号:44617944。

2.扫码填写2022年婺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基本信息。

3.下载简历模板,(将以下链接复制发送到微信,就可下载编辑https://kdocs.cn/l/cupaMEeq1XMY)填报好相关信息后,将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报名材料做成PDF格式打包发送到邮箱:921435632@qq.com.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2日止。报名人数不少于80人,每少5人核减1人。

4.提交材料:报考者面试时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报名材料(核验原件,上交复印件)。

报名时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如实填报的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完成资格审核后,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如有变动将在“2022年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钉钉群”通知。

2.面试形式:招聘单位组织评委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进行考核,主要包括说课、技能展示、现场提问三项。面试具体流程在钉钉群“2022年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群”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本科及以上学历5%+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5%+说课成绩×40%+技能展示成绩×40%+现场提问成绩×10%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情况、说课成绩、技能展示成绩、现场提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得请假,体检结果以医院结论为准。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签约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进行签约(与婺城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

(七)选岗、录用

按招聘指标等额提供相应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如有同分,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选岗。

政审不合格、入围者放弃录用等情况,根据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手续办理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设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2.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婺城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薪酬计发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3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招聘购买教学服务人员公告信息来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信息提供日期:2021-08-2012:04【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购买教学服务人员,工作单位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购买教学服务人员总计73人,其中语文19人、数学12人、英语23人、体育6人、音乐5人、美术1人、地理1人、学前教育6人,详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办中小学2021-2022学年招聘购买教学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中小学购买教学服务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购买教学服务人员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在岗的购买教学服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或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

三、薪酬待遇

中小学购买教学服务人员的薪酬待遇不低于8000元/月(含五险),幼儿园购买教学服务人员不低于7000元/月(含五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将报考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sggsyjjy@163.com,疫情期间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招聘中小学购买教学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及学位证(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4.教师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

区公共事业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纳入合作区师资培优库,特别优秀人员经区公共事业局审查后,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说课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区公共事业局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名次,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按就职前体检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后派遣到各中小学、幼儿园。

五、其他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或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不予聘用。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予聘用。

(三)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五)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不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或公示中出现有效投诉的,不予聘用。

(六)若资料审查中发现实际条件与填报条件不符的,或发应聘材料造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本公告由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5-22101016(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办中小学2021-2022学年招聘购买教学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表.xls

附件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办中小学2021-2022学年招聘购买教学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重磅消息!南宁市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分两步执行

随着近年幼儿园办园成本的不断上涨,执行10年的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低收费导致办园经费紧张,影响了公办幼儿园的进一步发展。大部分公办幼儿园特别是乡镇幼儿园仅能维持基本运转,设施设备无法更新、园舍基建无法修缮、教师培训不足、人才流失率较高,影响了学前教育质量。

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同时,自治区已于2018年秋季学期调整了自治区本级直属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

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进行调整,与自治区政策保持一致,实行“同城同政策”,也有利于促进学前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在开展成本监审、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基础上,参考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政策,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该《通知》。

《通知》原定于2019年秋季学期起实施,但考虑到2019年下半年部分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较快、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和经济产生较大冲击的情况,为稳定价格总水平,减轻群众负担,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市人民政府决定延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对乡镇园和困难家庭有所倾斜

据悉,调整收费标准之前已经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大多数意见均为理解和支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部分意见主要是:“适当缩小收费标准调整幅度尤其是乡镇幼儿园”。

经研究后,已采纳了相关建议,即考虑城乡收入差距,政策进一步向乡镇倾斜,城市幼儿园与乡镇幼儿园收费比例由征求意见时的1:0.8调整为目前的1:0.7,乡镇及以下幼儿园收费调整幅度缩减40-70元/人·月。

政策对困难家庭的幼儿也有优惠政策。《通知》要求,幼儿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应减免收取保教费,减免幅度不得低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0%。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招生简章、收费场所显著位置等公示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测算,调整收费标准后,每名幼儿每学期将增加保教费支出700~1250元,与南宁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相比,新增支出占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幼儿家庭经济负担造成显著影响,且收费标准的调整幅度也低于同期居民收入水平增长幅度。

同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调整收费标准不涉及已在园就读的幼儿。

总体而言,调整收费标准虽然一定程度增加了新入园幼儿家庭的教育支出,但随着收费标准的调整,幼儿园办园经费得到进一步充实,幼儿园将能加大投入更新升级设施设备、改善办园条件和建设高质量师资队伍等,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最终受益的也是幼儿及其家长。

政策解读知多点

1.新制定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是多少?

2021年春季学期起进行第一步调整:城市自治区级示范园600元/人·月,城市市级示范园500元/人·月,城市普通园420元/人·月,乡镇自治区级示范园420元/人·月、乡镇市级示范园350元/人·月、乡镇普通园300元/人·月。

202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第二步调整:城市自治区级示范园750元/人·月,城市市级示范园640元/人·月,城市普通园540元/人·月,乡镇自治区级示范园540元/人·月、乡镇市级示范园450元/人·月、乡镇普通园380元/人·月。

2.幼儿园在假期开放的,该怎么收费?

基于幼儿园及家长双方自愿,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保教费采取按日收取的办法,具体按幼儿申请留园的天数计算。留园期间保教费日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教费日收费标准(按月收费标准除以22天计算)基础上最高上浮不超过50%。

3.幼儿园能否预收费用?

保教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月或按学期预收,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期末据实结算并向家长公示,多退少补。

4.“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示例表格(以城市普通园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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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岭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公告

为满足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编办发〔2020〕24号)精神,受相关幼儿园委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温岭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8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温岭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通过下列途径查询:

1.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2.微信公众号“温岭教育”

微信公众号“温岭教育”为发布相关信息的指定公众号。

二、招聘条件

(一)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乙以上证书);

3.1991年8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1991年8月4日),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1986年8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1986年8月4日);

4.户籍不限;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9时—8月6日16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4日10时—8月7日12时。

2.网址:https://www.wlteacher.org/recruitment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按职位要求和招聘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温岭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

各招聘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教育局网公布。

因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2021年8月9日8时—8月9日16时登陆招聘系统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8月11日9时—8月12日16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自行打印。

四、笔试

(一)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两个模块,试卷卷面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约占30分,《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约占70分。

(二)笔试时间:2021年8月12日9:00—11:00。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温岭市教育局网。

(四)笔试成绩合格分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五、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3人以下按1:3的比例;4-6人的按1:2.5的比例;7-10人的按1:2的比例;11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若计算的面试人数为小数时,小数部分非“0”时则进1;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1年温岭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乙以上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K06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需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确认,具体由市人武部负责实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教育局网,不再另行通知。

(一)面试办法

各职位的面试办法统一为:1.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时间为30分钟;2.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时间为10分钟;3.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50%),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0分钟,参考教材为幼儿小、中、大班教材。

(二)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体检对象。

2.面试各项内容测试成绩及面试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各项内容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总成绩×0.6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前后。

八、体检、考察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拟入围体检、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拟入围人员按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教育局网,不再另行通知。进入择岗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此招聘环节以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调整择岗结果。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按规定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拟聘用人员与其择岗的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二)新聘用的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体检等所有招聘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已就业者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待遇等按照《温岭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管理。

(二)K06职位的录用人员,须先在石塘雷公山哨所服役2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126136、86218870

附件:1.2021年温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计划一览表

     2.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温岭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7日

2021年温岭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计划一览表.xls

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2023年山东省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信息

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校园招聘信息

为深入实施“人才聚胶”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胶从教,办好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根据有关规定,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选聘一批紧缺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2022年国家重点院校优秀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学段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相关专业或与选聘岗位专业相符,具有相应学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聘,计划选聘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53名。其中,高中、初中、小学为事业编制教师,职业学校、幼儿园为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聘用单位为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局属学校、幼儿园或城区优质学校、幼儿园,具体岗位设置详见《校园选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选聘学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心理,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学前教育13个学科。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应聘人员需在5月5日至5月12日,将《校园选聘报名表》(附件2)和《校园选聘应聘承诺书》(附件3)发送至邮箱qdjzjtj@163.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院校公章的《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校园选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校园选聘应聘承诺书》(附件3)。

4.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推荐书)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打印)。

6.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证书。

7.研究生学段学科成绩证明材料(需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以上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进入初试。

四、初试

初试以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结合个人基本情况和面谈现场表现等因素,综合确定初试通过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选岗范围。

六、选岗及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胶州市学校实际需求和初试通过人员学科情况设置具体学科岗位,在面试前向考生公布。对面试通过人员,根据所报考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签订《三方协议》后原则上不得违约,仍然放弃岗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考察及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签订《三方协议》的人员均纳入考察、体检范围,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需在胶州市教育体育系统服务不低于5年,签订服务协议。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中小学校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受聘人员按照《山东省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九、纪律

本次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说明

1.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2.考生需加强自我防护,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应聘过程中,要按照选聘站点(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3.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形势,必要时将对选聘站点、选聘时间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试、面试、现场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国内重点高校聚集城市分站组织实施(具体各站行程另行通知)。具体选聘的时间及校园选聘具体事宜,请关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www.jiaozhou.gov.cn/n31281551/n31281808/n31282517/index.html)和相关院校网站选聘须知。

政策咨询电话:15954086007(现场)、0532-58566007

监督电话:    0532-82233727

附件:

附件1.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校园选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校园选聘报名表.xls

附件3.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应聘承诺书.doc

附件4.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武汉站校园选聘须知.doc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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