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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幼儿园收费标准文件公示表

2023-07-14 10:04:3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幼儿园收费标准文件公示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住建局:实施高品质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简介:抓城建提品质工作是顺应人民期盼的民生大计,又是提升城市能级、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年来,市住建局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部署,深耕抓城建提品质专项行动,以“轻骑兵”的姿态实干争效,聚焦核心片区建设,推动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乡建设品质。

时间:2023-05-0410:00嘉宾:泉州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铭,莲花集团总经理陈鸿龙

今秋泉州中小学幼儿园 收费标准公布

泉州晚报讯(记者陈森森通讯员陈秀尽)在新学年即将开学之际,24日,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秋季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布了。相关文件不仅明确规定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与标准,同时明确了两所市直民办学校学费与寄宿生住宿费收费标准,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根据规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含正版学生字典),按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的标准免费提供作业本;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住宿费。

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确定为学费、寄宿生住宿费、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代办费。代办费包括课本、簿籍、列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国家课程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和在学校食堂就餐的伙食费等6个项目。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中小学代办项目,学校应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严禁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代办代收城市中小学服装费和列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国家课程的社会实践的食宿费。参加社会实践应交的住宿费和伙食费标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实践基地提出意见,报当地教育部门审核后执行。

今年秋季泉州实验中学、泉州外国语中学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2020年秋季之前已入学的学生收费标准仍执行泉价〔2017〕89号核定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从2020年秋季开始执行;学校可根据办学成本、教学质量、发展需要等因素,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或下调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调不限;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财政、教育部门按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安排公用经费,由民办学校按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减免学生的学杂费。目前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初中每生每年950元。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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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精选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1

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二、退费制度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2

一、收费须知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取。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二、退费须知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三、优惠须知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3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4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5

收费:

1、幼儿托费按月计算,不跨月计算,如果当月幼儿特殊原因,出勤连续10天以内,来园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及园长同意,可在下月进行抵扣半月托费,超过则按整月托费收取。(备注:要求有当月票据)

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每月按1号计费。

按幼儿园规定日期内不及时为宝宝交齐托费,逾期1日收取每月费用1%的滞纳金。

退费:

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勤天数计算(10元/天)

2、车费、教学费不予退费

4、全托幼儿不予退费

5、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予以退费

6、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月,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者按规定缴纳保教费和各项杂费。

7、新生入园一个月内不退学费。幼儿正式入园,若中途退园的,不退保教费,只退伙食费,已缴费剩余十天以内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均不退。

8、国家公共假期不退费。

望家长与我园积极配合,按照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准时交费,请您遵守幼儿园的收退费制度,谢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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