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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鹤岗市教师招聘公告(85名) 2021黑龙江幼师招聘公告最新

2023-07-14 10:50:52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黑龙江省鹤岗市教师招聘公告(85名) 2021黑龙江幼师招聘公告最新

2023年黑龙江省鹤岗市教师招聘公告(85名)

鹤岗市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市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失衡,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等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1年鹤岗市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招聘85名专任教师,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申报中学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包含继续教育)及以上学历,申报小学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包含继续教育)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需具备申报岗位学科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高中思政、地理和数学学科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鹤岗市域内(含两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8)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组织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8:30至11月26日17:00,考生需扫码按照提示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照片,考生提交信息后,可随时扫码关注反馈信息和审核结果,如审核不合格需按照反馈信息内容,扫码重新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修改佐证材料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或短缺学科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确认

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黑龙江省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2分;在黑龙江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服务期满时间节点为2021年10月30日)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需准备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项目生需出具省级服务期满证书或市级主管“项目办”的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携带市县就业局出具的证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人员需携带退伍证。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需在指定日期到鹤岗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科,两科成绩均为50分。考生笔试总成绩为《综合素质》成绩、《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

(五)面试人选公示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按比例进入笔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以《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前5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面试根据教育实际工作特点,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考生自行在现行阶段教材中自选一节课的教学内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8分钟以内,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生考试总成绩若发生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全体考生考试总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政策性加分确认、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随时关注“中国鹤岗”政府官网通知。

(七)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通过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学校(单位)、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与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选岗

考核、资格审查与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参加选岗程序,选岗顺序由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

(九)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五、待遇

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关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扫码、查看群通知和登录“中国鹤岗”政府官网关注招聘工作进程,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供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联系电话:0468-3126031

 

附件1:鹤岗市教育系统2021年“社会招聘”岗位需求计划.xls

附件2:鹤岗市教育系统2021年“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鹤岗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1日

 

2023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42名)

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优秀人才,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决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42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与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2人。其中高中教师28人,初中教师5人,小学教师1人,幼儿教师8人。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届普通高校统招研究生、本科生,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高校现场招聘立足于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教育部所属6所师范类重本院校毕业生;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

(1)市直属高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2)市直属初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市直属小学,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市直属幼儿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或幼儿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5)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6.2022年毕业生必须保证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报到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延后一年获得教师资格证,即2023年7月31日前。如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9时30分—6月1日15时00分报名结束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师创空间一楼

此次招聘为全国高校2022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招聘范围为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2022届毕业生。

3.咨询电话:详见附表一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身份证、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中共党员证明、奖学金证书等相关加分材料(校方提供等级证明)、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签订《诚信承诺书》及《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所需招聘的高校报名点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同时公布相应附表及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招聘时间安排。具体招聘岗位以校园就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依据审查和资历评价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资历评价打分相同,学历高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如学历相同,高考成绩高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环节,出现放弃情况使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时,依据资格审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资历审查贯穿于现场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素质考核。由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

1、考核方式

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考核。

(1)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另两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试讲8-10分钟,答辩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2)专家组考核评委由7人组成。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评委及评委,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时适当增加主评委权重。

2、考核程序

(1)资历评价(20分)。

报名时,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励情况等进行资历评价。严格按照《资历考核表》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评分后由考生、专家评审组及组长在考生《资历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

①确定应聘者考核顺序。抽取考核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核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各专家考核组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8-10分钟。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考生《面试考核表》中签字。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3、核定总成绩

结束后,由专家评审组负责将每位应聘者的三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汇总表》,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组长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考核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如在现场聘用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聘。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五)考核与体检

由毕业高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按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佳木斯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佳木斯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防疫相关文件、哈尔滨市最新防疫相关文件及齐齐哈尔市最新防疫相关文件要求。

1、报名当天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报名当天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不能进入报名现场。

2、考生须在报名点入口处接受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龙江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3、报名当天,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现场,须间隔1.5米以上,并全程佩戴口罩。陪同人员禁止进入报名现场。

4、所有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报名当天随着报名材料一并交给报名现场工作人员。

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进行现场报名及面试工作,市教育局会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ms.gov.cn/)发布补充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友情提示:我省高校陆续放假,请考生们放假前准备好报名时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影响报名,错失良机。

附件:1.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2.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3.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doc

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5.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zip

6.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xls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2023年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教师招聘公告(167名)

河间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河间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在编工作人员300名,其中: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招聘教师167名,卫健系统医疗机构招聘工作人员133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河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A类》(附件1)、《河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B类》(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报考笔试类别为教育类岗位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河间市公开招聘的在岗合同制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报考笔试类别为医学类岗位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7月8日至2003年7月8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8日至2003年7月8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7月8日至2003年7月8日期间出生。

(2)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A类岗位用于招聘以下人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高校毕业生,报名时仍在择业期内的可以报考A类岗位)。

2.本次招聘B类岗位用于面向2021年及以前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不限户籍(河间市公开招聘的在岗合同制教师报考笔试类别为教育类岗位不限户籍)。

3.受疫情影响,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能按时提交,依法取消应聘资格。

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http://221.195.74.141:100(河间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9:00至7月14日下午17:00。

交费截止时间:7月15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建议使用支付宝)。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二)开考比例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A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剂到B类相同专业或岗位要求的岗位,如还有剩余指标,按照B类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调整;B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按照B类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调整,以确保足额招聘。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河间市人社局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或退费。

(三)考试

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由委托第三方政府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医学类。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基础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教育基础能力测验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基础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医学基础能力测验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教育基础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医学基础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基础医学知识、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及医德医风等。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2.证件审核。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2的比例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招聘职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未发放高校毕业证应提交就读大学的证明和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面试。报考笔试类别为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报考笔试类别为医学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方向,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评委全部为外聘评委。

4.总成绩确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条件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证件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外,还需要审核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从报考该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按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排序,仍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第二学历高低顺序确定。总成绩并列者的先后次序按照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排名办法。在以下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岗位招聘计划内依此顺序递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六、选岗

部分乡镇基层学校和基层医疗机构招聘岗位需要选岗,考察环节完成后,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工作岗位,如有总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河间融媒微信公众号、河间周报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沧州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招聘纪律

1.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河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选岗各环节均需服从现场管理,接受行程码、“河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九、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招聘工作可能会出现调整,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均在http://221.195.74.141:100(河间人事考试网)、河间融媒微信公众号、河间周报微信公众号、河间教育微信公众号、河间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上述网站和公众号,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河间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河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A类》.xls

2.《河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B类》.xls

3.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

咨询电话

人社部门:0317-3239317、3239309。

教育部门:0317-3278876、3278831。

卫健部门:0317-3272818。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021年7月6日

2023年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教师招聘公告(163名)

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一)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3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3名(初中教师21名,小学教师90名,幼儿园教师42名),差额事业单位幼儿园教师1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人员③“三支一扶”人员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⑦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8.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7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2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大专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本科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硕士研究生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2018版)。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即可报考。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报名手续必须本人办理,报名时需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毕业无需提供);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⑥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存档证明;⑦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⑧提前在网上下载并正反面打印《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⑨《永济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填写一份,详见附件4);⑩服务基层人员报考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填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盖章。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学籍证明应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按期提交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②“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③“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④“西部计划”项目、“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⑤“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⑦劳动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就业服务中心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携带合格证书可直接参加报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早8:00至2021年7月18日下午6:00,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4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永济市市直幼儿园(永济市银杏西街3号)。

3.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报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达开考比例取消的招聘名额,专技23调整到专技22、专技26调整到专技25、专技29调整到专技28、专技42调整到专技41。报考被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将合并到指定的岗位中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再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排列。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综合成绩不达60分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具体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相应学段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3.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按岗位类别分别使用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具体讲课教材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公告)。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报考人员,交医护人员处理。有中高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

2.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8028963(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5(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报名表.xls

附件3:202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附件4:2021诚信承诺书.doc

永济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年7月2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25名,其中区直部门610名、地级市587名、县(市、区)以下2128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全区各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用人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市、县(区)政府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5.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9:0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其中,需进行体能测评的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4月14日9:00至4月15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4月15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者数据后,于4月16日10:00重新开启,4月20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

(二)报名程序

1.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过2021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

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卷。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2021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发布。

兼报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采用同一报名系统。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须于4月21日18:00前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或宁夏教育厅网站(http://jyt.nx.gov.cn/),选择“2021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

5.体能测评。报考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的应聘者,先在网上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应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项目请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1年4月22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4月20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

7.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报考其他岗位。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区直事业单位由区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类别

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于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统一进行: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3分;

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者可于6月下旬左右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当地门户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公共网站上公告。

六、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网址见附件5),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留存一份。

七、面试

(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及所辖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面试方案须提前两周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且兼报特岗教师的应聘者,取得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

(二)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可采取结构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三)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应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须在公告中予以明确,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公共网站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区内直接拨打12333)

技术咨询电话:0951-12333、5099130、5099131、5099163

举报电话:0951-5099323、5099016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公示网站.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四川省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招聘的公告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市实验中学等部分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1年4月28日)。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127名。 

其中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事业单位招聘的(见附件2),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5月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市、县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1年5月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1年5月12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1年5月13日至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3楼,联系电话0839-3266876、3263349),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1年5月23日至5月28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5月27日至5月28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市教育局、县区政府网站(市教育局:http://jy.cngy.gov.cn/。昭化区:http://www.zhaohua.gov.cn/。朝天区:http://www.gyct.gov.cn/。青川县:http://www.cnqc.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 

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市教育局、县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教育局、县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县区教育局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分别报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六)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八)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九)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具体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报考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密切关注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市教育局:3328052 

昭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23928 

朝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621833 

青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206543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3336031  0839-3308105 

(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63349、3266876 

附件:1.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x

2.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3.广元市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

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023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招聘教师公告(46名)

2021年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招聘教师4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新建学校及幼儿园人才短缺问题,拓宽用人渠道,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龙沙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1.第三十四中学南校、永安小学南校,龙沙区教育局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小学校;

2.第一幼儿园,龙沙区教育局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幼儿园;

3.市委幼儿园,龙沙区教育局所属的财政部分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46人(具体要求详见《龙沙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育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户籍不限;

4.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龙沙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有不诚信记录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精神病史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7月23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龙沙区南马路116号,龙沙区招生考试院(原第五中学)。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龙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应届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大学电子学历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

(5)普通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或批次证明(加盖公章);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在编在岗教师提供现单位及主管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同底版照片5张;

(9)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10)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请考生仔细阅读《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按要求做好报考准备;

(4)考生请关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府网站(http://www.qqhrlsq.gov.cn/),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和资格审核时间等其他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5)咨询电话: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教育局:0452—2331404,监督电话:0452—2338378。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龙沙区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聘用。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主要采取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和即兴问答形式进行。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专业技能展示和即兴问答按照题签要求现场完成。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内容为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教材。

面试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对总成绩入围人员,由龙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沙区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等,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育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无人员可递补,则取消该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府网站(http://www.qqhrls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5天内,如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逾期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龙沙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2.被聘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3.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龙沙区外工作。

九、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此公告由龙沙区教师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龙沙区教师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1、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2、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3、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doc

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0日

2023年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阴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5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6日至2003年4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取得岗位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招聘。

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请见附件2)执行。

6.《岗位表》的“其他条件”列对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取得时间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无特别要求的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

7.报考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且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8.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文件要求,凡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加盖“乡村”或“乡镇”印章的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

9.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

【友情提醒】4月28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所缴纳的费用视为面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7-80853191。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卫生岗位且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报名成功人数不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免笔试。

笔试时间及内容:2021年5月29日上午

9:00-11:00《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岗)

9:00-11:00《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素质》(教师岗)

9:00-11:0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卫生岗)

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卫生岗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岗位笔试总分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地点请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发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参照此标准执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hy.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托管证明:

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2019年、2020年毕业至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同时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未就业承诺书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3)面向淮阴区2021年毕业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岗位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须提供与原淮阴区教育局签订的协议书;

(4)《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含自愿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部门代码为13的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下属事业单位为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相应开考比例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形式:

(1)中职教师岗位(单位代码40、岗位代码110-113)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考生根据指定的专业技能进行现场操作,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报考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儿教师、男幼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进行技能展示,技能展示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讲解员、教学助理岗位面试形式:

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3.其他岗位面试形式: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讲解员、教学助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应聘教师岗位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应聘其他岗位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请见附件6)。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

淮阴区教育体育局:0517-80865973、0517-84936311

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4922744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91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0517-89713362。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教学助理考试方式.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

5.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doc

6.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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