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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58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

2023-07-14 11:05:03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58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58名)

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58名,其中仅限2021年毕业生应聘的112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A01-A23职位须取得与应聘职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职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A21职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美术教师资格证及陶瓷类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A23职位还须具有足球教练员证或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A24-A26职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证或具有相应项目教练员证(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对应聘A23-A26职位且作为教练员带队取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前两名的,可不作教师资格要求。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1日之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结束时间,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职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职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职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

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或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响水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8:00;

(3)缴费确认:

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8:00;

(4)陈述申辩:

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8: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8:00。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报名方位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人姓名及报考职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以职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3)笔试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8月3日9:00-11:00。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5.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时请加入报名系统公布的QQ群,随时关注群消息)。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职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缴纳面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缴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021年毕业生须现场签写《“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并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2020年毕业生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提供未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与应聘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同时提交个人承诺书,须在2021年8月份报到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下同)⑤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⑤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答辩。

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县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4.需选岗职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将按照总成绩分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需选岗的职位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他职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拟聘新教师须在2021年9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2021年8月31日前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如因其他等因素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书面说明。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县内学校服务期未满协议期限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对符合我县《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详见附件4)。

八、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20015。

九、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2.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3.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4.《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docx

响水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3日

盐城市教育局 通知公告 盐城市六一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盐城市六一幼儿园是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盐城市六一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8名。根据公开招聘教师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8名(含盐城市六一幼儿园本部教师5名,松江路园区教师3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6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非学前教育专业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7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至盐城市教育局网站(http://ycedu.yancheng.gov.cn/)下载《盐城市六一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写后发至邮箱12332253@qq.com。

3.现场审核时间地点:7月18日上午8:30-11:30,盐城市六一幼儿园办公室(地址:盐城市紫金路19号)。

4.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个人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疫情防控承诺书》、毕业证书(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表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国考合格,并通过网上认定申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教师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签订无工作无社保《承诺书》。

(3)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

(4)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考试费100元/人次。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绿码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招聘考试。相关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考生报名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上交《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二)。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六一幼儿园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盐城市六一幼儿园(盐城市紫金路19号)。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1.面试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访谈、基本功考核和微型课教学,总分70分,合格线42分。其中:职业访谈10分、基本功考核30分(包括即兴弹唱10分、自备舞蹈10分、命题绘画10分),微型课教学30分。

2.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教育专业素养及书写、书面表达水平,总分30分,合格线18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五、聘用

1.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尾数同分,取笔试得分高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取弹唱考核得分高者)。

2.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市六一幼儿园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现实表现,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聘用人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确定,但须服从工作需要进行园区间交流。

5.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515—69001111

(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综合科)

咨询电话:0515—69006161(盐城市六一幼儿园办公室)

13921801139(陈老师)

 

附件: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承诺书

盐城市六一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023年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教师招聘公告(64名)

2021年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第2号公告)

为满足教体系统补充教师的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决定公开招聘教师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学科)、人数及应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上述人员中属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1年4月8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4月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4月20日-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嵊州市爱德初级中学报告厅(考生一律从学校南门进,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21年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提交打印稿,须事先以电子稿形式填写并打印好;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报名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根据中学(含高中、初中、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幼儿园的岗位要求,分别命制试题。其中,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

笔试采用一张试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部分占30%,学科专业知识部分占70%),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注:报名通过人员须于2021年5月8日下午14:00-16:30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招聘人数3名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中小学文化课岗位采取试讲、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中小学美术、学前教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特长展示等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择岗、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择岗后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择岗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要服从工作人员亮码、测温、引导,避免人员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间隔。健康码为绿码(健康码全国互通互认、一码通行)、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后方能参加报名、笔试或面试。

(二)国(境)外入境考生、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向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报告,并提供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三)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如省、市防控办出台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五、其他规定

(一)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四)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五)允许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新聘用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大学专科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七)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公布。具体查询途径为“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教体局”。

(十)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75-83030208(人事科)。

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0575-83278265(党建科)。

附件1:2021年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2021年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8日

2021年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第2号公告).doc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招录信息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9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教师岗位表》),《招聘教师岗位表》可在大丰智慧云平台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1日之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4.具备《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大丰智慧云平台)。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大丰智慧云平台,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2年2月28日9:00-3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7: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2年2月28日9:00-3月5日12:00。

2. 网上确认

(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需要缴费票据的须在缴费界面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3.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3月23日-3月25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成绩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请笔试成绩合格者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如面试出现缺额,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现场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选岗、公示及聘用

1. 选岗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3. 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报到证(离职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档案室。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满12个月工作经历且经过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4562、0515-8392921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83512397。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2年2月21日

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小店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小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25个,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05个,招聘岗位共计130个。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甘于奉献,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2.年龄: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岗位要求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要求小学及小学以上学段且学科要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我省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岗位。以上参加招聘人员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6.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一)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小店区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和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未满录(聘)用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七)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zb63d.onewocloud.cn/qgsydwzp/2021/sx/04tyxd/),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小于100KB)。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资格证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6日17:00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5月1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5月15日17:00至5月16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如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为服务基层专门岗位,那么调整的岗位数将合并到本学校同学科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将视同其他考生平等竞争,不再另行改报。

(三)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9日24:00。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随即打印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报名期间持相关材料进行确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5月23日至2021年5月27日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七、考试及聘用相关事宜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

3.笔试内容: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农村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成绩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1.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已就业的人员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21年4月30日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复审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聘用岗位的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然后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名次的下一名递补并进行复审,如递补出现并列且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报考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根据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如面试成绩也一致,另行加试,成绩按加试成绩顺序排列。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教师领导组确定三甲医院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进入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教师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教师,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凡被聘用的教师,5年内不得在其它单位另聘。

八、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351—7176976

咨询电话:

0351—71748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九、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生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3)。

附件:1.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2.太原市小店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3.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doc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店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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