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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紫薇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0公告时间

2023-07-14 14:35:1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紫薇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0公告时间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紫薇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盐城市紫薇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盐城市紫薇幼儿园是由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创办的一所高品质、现代化、公办民营幼儿园,系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园教师3名,厨工2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厨工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盐城市紫薇幼儿园(市戴庄路8号)

联系人:杜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5-69026339 15366589679 18932296068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的《盐城市紫薇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3)身份证、毕业证书(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5)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6)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幼儿园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3. 资格审核

(1)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证进入考核程序。

(2)本次招聘设不同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紫薇幼儿园组织实施。教师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厨工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理论及书面表达水平,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供“行程码”,考试当天经“行程码”审核、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应聘者的职业认知、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等。由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

教师面试:包括职业访谈和现场答辩、微型课、绘画、弹唱及特长展示。

(1)职业访谈和现场答辩。自我介绍并根据现场抽取的相关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回应及职业访谈。(30分)

(2)微型课。根据指定课题上微型课。(40分)

(3)绘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画。(10分)

(4)弹唱。根据命题即兴弹唱。(10分)

(5)特长展示。根据自己特长进行展示。(10分)

厨工面试:包括职业访谈和技能考核。

(1)职业访谈。包括自我介绍和职业规划。(40分)

(2)技能考核。根据指定内容进行实践操作。(6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最终成绩,厨工岗位以面试成绩总分为最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得分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取职业访谈和现场答辩得分高者笔试、面试、职业访谈和现场答辩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和盐城市人社局官网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紫薇幼儿园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者由盐城市紫薇幼儿园组织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拟聘新教师须在录用前向盐城市紫薇幼儿园提供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待遇

参照盐城市紫薇幼儿园聘用人员待遇,规范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纪检监察部门的跟踪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5—88347189

盐城市紫薇幼儿园

2021年6月11日 

附件:盐城市紫薇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教师招聘公告(267名)

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全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计划共267名(含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96名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同步参加笔试,具体岗位安排见《滨海县2021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计划表》(附件3)和《滨海县2021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职位表》(附件4)。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6.持有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专业教师者,可不受教师资格限制,但被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志愿在滨海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滨海县在编教师和参加2021年滨海县教师招聘已签约人员(2)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4)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人员(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者登录下列网址在滨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http://jszk.bhjsfz.cn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6日(截止16日下午5: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7日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7日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7日(截止17日下午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2-23日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6-27日

面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

2.报名须知

①每位报名者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照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要求,选择一个岗位类别的一个职位报名,按网上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②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填报错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滨海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报名24小时后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请按报名系统缴费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费用每人100元,缴费时请一定在缴费备注栏注明报考考生姓名和报考的学段学科。

④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⑤招聘岗位一般设1:3开考比例,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等额招聘(具体各岗位开考比例见《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滨海县教育局通知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⑥资格初审和缴费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⑦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面试成绩、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选岗签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岗位计划调整和递补情况等均在网上报名系统适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上午,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申领考试前14天“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在2021年7月26-27日到滨海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资格审查表一份(登陆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打印)。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的学历和学位),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相应证明)。

⑤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的35周岁以上报考人员,提供相应职称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和委托书。

4.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采用上微型课方式(报考音乐专业教师者加试专业技能,微型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60%、40%),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总成绩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笔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不需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该岗位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

(六)选岗和签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组织所有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所报考的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免费幼儿师范男生选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乡村定向师范生按照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后所有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2.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在滨海县从教期间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调剂。

3.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滨海县教育系统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六、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3:滨海县2021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4:滨海县2021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职位表.xlsx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招录信息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9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教师岗位表》),《招聘教师岗位表》可在大丰智慧云平台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1日之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4.具备《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大丰智慧云平台)。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大丰智慧云平台,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2年2月28日9:00-3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7: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2年2月28日9:00-3月5日12:00。

2. 网上确认

(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需要缴费票据的须在缴费界面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3.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3月23日-3月25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成绩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请笔试成绩合格者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如面试出现缺额,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现场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选岗、公示及聘用

1. 选岗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3. 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报到证(离职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档案室。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满12个月工作经历且经过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4562、0515-8392921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83512397。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2年2月21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教师招聘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师资力量,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盐城市大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0人,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1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9日至2002年7月3日期间出生)。

5.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其他人员暂未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对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参加应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dfe.cn(大丰智慧云平台)。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大丰智慧云平台,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大丰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资料上传

2020年6月29日9:00-7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0年6月29日9:00-7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0年6月29日-7月6日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0年6月29日9:00-7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0年6月29日9:00-7月7日12:00。

2.网上确认

(1)资格初审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须在2020年7月6日16:00前向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需要缴费票据的须在缴费界面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提前10日在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系统和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2020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聘岗位所须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应聘岗位所须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

其他人员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应聘岗位所须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7月10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它事项按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规程操作。

2.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系统或大丰智慧云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核时间、要求在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系统和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

3.资格复核。面试前,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携带资格初审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大丰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复核、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

2.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察、体检合格后,另行公示。

2.选岗。选岗工作按照《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结果将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

3.聘用。选岗结束后,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携带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档案室。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人员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先上岗、再考证”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4562、0515-83929210。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515-69188530;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69188522。

九、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06.18).xls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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