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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庆望江县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 泉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11月12日报名

2023-07-14 16:13:3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安庆望江县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 泉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11月12日报名

2023年安庆望江县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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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和《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皖编办【2020】2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望江县实际,现就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附件: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望江县户籍”人员。“望江县户籍”人员指高(中)考录取时为望江县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望江县内。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与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已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具有“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考试类别为幼儿园)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4日(含)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择岗、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自6月20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望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gjiang.gov.cn/)”、“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33?type=4&action=list)”、“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6906?type=4&action=list)”、望江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wjpta.cn/)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8:00至7月8日18:00(节假日正常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望江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wjpta.cn/)。

3.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报《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如实详细填写,从高中填到现在,时间要衔接不能间断),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务必正确填写个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获取有关考务信息,如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信息不畅通等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4.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将于7月11日12:00前完成,由县教育局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11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11日12:00前改报。

(四)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11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7月11-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期间,到望江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望江大道与武昌湖路交汇处,望江县教育局三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急需紧缺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3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所报岗位报考人员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将于7月13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五)笔试

安徽教师招聘考试图书教材

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由望江县教育局、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两科合卷。

公共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教育大纲规定的公共基础知识等。分值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艺术、社会)等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按公共知识成绩(含加分)的30%、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的70%合成计算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含加分)×30%+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70%,在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21日上午8:30—11:00(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7月19-20日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4)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5分,单科成绩为0分或笔试成绩低于5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望江县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12日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望江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每个科目成绩各增加2分。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专业测试入围人选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中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尾数进1),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等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一下材料:

1.《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http://ntce.neea.edu.cn/)。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4.历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截至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境)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内容:

专业测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内容:以测试五项(说、唱、弹、跳、画)基本技能为主。

3、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八)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含加分)50%与专业测试成绩5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原则依次确定: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专业科目(含加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对拟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十)择岗

报考有高分优先择岗要求岗位的考生,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次)。县教育局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择岗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对考察、体检、择岗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县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相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三)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6-7178083(县教育局)

0556-5799077(县人社局)

报名咨询电话:0556-5799199(县人事考培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6-7189068(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0日

幼教分享园

原文标题: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望江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af3fb921d449baa8f5295811cec2a486)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2/0620/2341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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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2年安庆望江县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来源于望江县人民政府,具体最终信息请以望江县人民政府为准!

(编辑:lingyinghua)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54名。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国考参考证明。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2日至2004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的)。

(四)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及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苏州户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具有苏州户籍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位。

(五)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及生源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生源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江苏生源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户籍不限。

(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按2023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21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3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八)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九)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2年12月24日前符合。

(十)江苏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江苏户籍的考生,苏州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上午9:00到12月24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提交以下材料的照片: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国考参考证明。

(5)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上传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上传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上传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6)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2日9:00—12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12月26日17:00前向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区教育主管部门于2022年12月27日12:00前处理资格审核异议。

网络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6:00。

四、疫情防控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最新要求执行。

五、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或“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准考证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或“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考核简笔画、试讲、钢琴弹唱、即兴舞蹈四项基本技能。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政审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统一进行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确定具体岗位(学校)后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布。同时公布选岗办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的备案制教师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派遣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比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备案制教师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经考核不胜任教学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合同条款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

十一、其他说明

(一)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持各类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证书和留学回国应聘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证书,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暂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区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应当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1、63981967、63981971,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6日

2023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42名)

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优秀人才,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决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42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与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2人。其中高中教师28人,初中教师5人,小学教师1人,幼儿教师8人。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届普通高校统招研究生、本科生,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高校现场招聘立足于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教育部所属6所师范类重本院校毕业生;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

(1)市直属高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2)市直属初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市直属小学,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市直属幼儿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或幼儿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5)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6.2022年毕业生必须保证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报到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延后一年获得教师资格证,即2023年7月31日前。如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9时30分—6月1日15时00分报名结束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师创空间一楼

此次招聘为全国高校2022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招聘范围为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2022届毕业生。

3.咨询电话:详见附表一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身份证、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中共党员证明、奖学金证书等相关加分材料(校方提供等级证明)、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签订《诚信承诺书》及《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所需招聘的高校报名点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同时公布相应附表及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招聘时间安排。具体招聘岗位以校园就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依据审查和资历评价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资历评价打分相同,学历高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如学历相同,高考成绩高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环节,出现放弃情况使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时,依据资格审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资历审查贯穿于现场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素质考核。由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

1、考核方式

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考核。

(1)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另两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试讲8-10分钟,答辩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2)专家组考核评委由7人组成。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评委及评委,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时适当增加主评委权重。

2、考核程序

(1)资历评价(20分)。

报名时,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励情况等进行资历评价。严格按照《资历考核表》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评分后由考生、专家评审组及组长在考生《资历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

①确定应聘者考核顺序。抽取考核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核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各专家考核组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8-10分钟。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考生《面试考核表》中签字。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3、核定总成绩

结束后,由专家评审组负责将每位应聘者的三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汇总表》,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组长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考核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如在现场聘用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聘。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五)考核与体检

由毕业高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按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佳木斯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佳木斯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防疫相关文件、哈尔滨市最新防疫相关文件及齐齐哈尔市最新防疫相关文件要求。

1、报名当天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报名当天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不能进入报名现场。

2、考生须在报名点入口处接受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龙江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3、报名当天,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现场,须间隔1.5米以上,并全程佩戴口罩。陪同人员禁止进入报名现场。

4、所有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报名当天随着报名材料一并交给报名现场工作人员。

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进行现场报名及面试工作,市教育局会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ms.gov.cn/)发布补充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友情提示:我省高校陆续放假,请考生们放假前准备好报名时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影响报名,错失良机。

附件:1.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2.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3.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doc

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5.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zip

6.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xls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2023年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教师招聘公告(23名)

2022年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无为市由安徽省直辖,芜湖市代管,为安徽省十强县(市)之一,地处长江之滨,气候宜人,宜居宜业。为满足我市教师进修学校紧缺人才需求,根据《无为县事业单位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无人社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2022年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无为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用人单位组成领导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学校和岗位

招聘学校及具体岗位计划情况详见附件及告知书,招聘计划数为23人。

四、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相应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含2022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5.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8日)

通过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招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4日)

1.受理报名(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4日)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并将资格审查表与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785131436@qq.com)。

现场报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无为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等(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岗位需要的各类资格证书,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也可以采取网络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答辩为2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无生上课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无生上课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无生上课和答辩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无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无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6322645

监督电话:0553-634069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附件:1、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docx

2、2022年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表.docx

无为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

2023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公告

 

 

2021年,福州市属学校共招考286名教师(招聘单位、计划数详见附表1-4),其中新任教师中学228名,小学22名,职专专业教师12名,幼儿园10名;在职教师14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见下表)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普通话要求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1)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表1-3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安排完中、高中、职专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安排初中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小学的要求为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表2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幼儿园的要求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安排中职校专业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暂未取得的,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②研究生在报名、报到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应取得(2021届毕业生允许报到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2)

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3)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在职教师岗位(详见附表4)

40周岁及以下。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

分别同中学、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四)相关条件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因境内外高校专业名称设置不尽一致,对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允许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报名的岗位,属编制内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其中,福州各县(市)区属学校编制内人员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主要负责人及人事科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福州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报考人员需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以上《同意报考函》需在3月21~3月27日(18:00前)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育宾馆六楼;电话、传真:0591-83340647)。其中,福州市的报考人员需到现场提交,外地报考人员可以传真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同意报考函》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应聘人员须在3月21日~3月27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报考35-47号、62-70号岗位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3.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二)应聘人员按本公告附表5《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准备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2021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交,各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日(含)前取得。

(三)报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四)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附表1-4岗位,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附表4中的高级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第35-47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35-47号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jyj.fuzhou.gov.cn/,下同)。

4.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23日上午(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四、聘用事项

(一)高级教师岗位聘用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其它各岗位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或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二)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另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本轮招考过后仍未完成的新任教师学科招考岗位计划(不含35-47号岗位)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相关公告另行发布。

(三)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市属学校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市属学校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

4.审档不合格;

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六)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及办法另行发布。

(七)本公告附表4在职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岗位。

(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它

(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二)本公告中的市属学校指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

(三)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市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市妇联直属幼儿园岗位由市妇联负责。各单位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七)为缓解学校缺编及师资紧缺困难,今年市属学校计划面向参加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但暂未录取的人员招考编外教师若干名,笔试成绩拟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具体招考公告另行发布。

(八)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1年8月16日。

(九)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591-83340647(咨询福州市属学校岗位)

市妇联0591-87524079(咨询市妇联直属园岗位)

 

附件:

表1.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2.小学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3.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4.在职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5.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

 

2023合肥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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