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2023年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幼儿教师招聘简章(258名) 山东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内容

2023-07-14 17:40:03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幼儿教师招聘简章(258名) 山东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内容

2023年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幼儿教师招聘简章(258名)

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和招聘有关规定,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58人,委托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相貌端正,身心健康

(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已聘用的幼儿教师不得报名。已报考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并体检合格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能报名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属无业人员的,报名时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参加招录考试时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司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时不能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链接:https://cloud1.jiuyejie.cn/renli.php,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2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

网上审核:2022年7月4日9:00—7月7日16:00;

查询、缴费:2022年7月4日9:00—7月7日16:00。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非美颜),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个人简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无法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核期间按照本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审核期上午11:00、下午16:00分别公布两次。

(四)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7月7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健康承诺书》电子版,逾期不再开放打印端口。因未打印或遗失上述材料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招聘环节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初试

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一定规模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需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根据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免于初试,直接进行面试。初试形式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说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说课使用现行教材。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将于整场面试结束后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说课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进行初试的岗位按初试成绩,未进行初试的岗位则加试初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1.实行幼儿园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的标准,由招聘单位发放,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

(二)参与体检、政审等线下活动当日,应聘人员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本人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下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线下活动。活动当日,应聘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存在以下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体检、政审等线下活动: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尚在隔离观察期或健康监测期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3.活动日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4.活动日前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5.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6.活动日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和正在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三)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参加考试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参加考试人员,应向当地疾控中心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合格学历证书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32-80981897;0532-80981910;13255596483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计划表.pdf

  2022年6月29日

2023年山西省长治市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272名)

2021年长治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要求,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为部分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19个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教师,招聘岗位共272个,均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具体单位及岗位名额详见《招聘简章》(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1.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小学教师资格;2.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未认定的可凭成绩合格单报名,其所报岗位与成绩单上的学科学段一致);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28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8日后出生);

(六)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原则上岗位数按男女1:1比例设岗(1个岗位的不限性别;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岗位数/2”取整数设男性岗;其余为女性岗。)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八)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未毕业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

4、长治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人员除外)均不得报考;

以上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用期等的截止日期,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angzhi.gov.cn)、长治市教育局网站(www.jyj.changzhi.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355—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55—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i.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6日17:00期间登录(rsj.changzhi.gov.cn)提交报名申请,在网上填写《长治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诚信承诺”一栏内容,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且报考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网报上传照片具体要求为:

(1)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2)照片大小二寸(34×45毫米),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3)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非军人身份的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7日12:00,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及报考岗位;1月17日12: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月17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1月18日1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4、减免考务费用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名人员,须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须于2022年1月19日工作时间到市人社局519室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该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男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减少的岗位数合并到女性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要求时,取消该专门岗位并将其转为相应的同等条件公开招聘岗位。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9:00至17:00,改报方式进入原报名网址查询修改,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6、下载打印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具体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i.gov.cn)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0355-2235941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中学、小学、幼儿园专业科目试题有所区别,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通过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查询,具体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信息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信网自行打印)、身份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后),由服务地所在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巿、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或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l)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

五、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教育基础理论成绩确定,教育基础理论成绩继续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继续并列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的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入闱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选岗

体检合格考生,根据不同岗位名额,男女所设岗位合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序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体检)。

七、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各单位分别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九、聘用审批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教育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以文件形式报人社局,经审核后,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十、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5-2114805 市人社局信访仲裁科

          0355-2025885 市教育局党办  

咨询电话:0355-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55-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公告期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十一、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护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长治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或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登记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无疑义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做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市教育局官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鉴于本次招考人数较多,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1:长治市2021年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招聘简章.xls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3:笔试科目考试提纲.doc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年12月28日

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教师招聘简章(137名)

2022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2年临沂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22名(含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19名),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4名,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1名(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6年6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81年6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6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应聘人员,其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面试资格审查之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分市直和县区报名端口。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2日9:00—6月25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6月22日9:00—6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沂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招聘单位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市直或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在查询时间内仅可以改报所选报名端口内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6月22日11:00—6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2年临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部分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7月4日—7月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发送到各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3,发送邮件后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确认),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临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部分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各招聘单位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电话详见附件1)。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临沂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另行通知。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nyi.gov.cn/)另行通知。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linyi.sddpf.org.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符合“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第(七)条关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通过教师招聘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的,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临沂第一实验幼儿园、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和临沂市康复医院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314743(市教育局)、0539-8313931(市卫健委)、0539-8727658(市残联)。

附件:

附件1:2022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xlsx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3: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申请材料报送邮箱.xlsx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0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