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3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汇总 浙江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时间安排表
最新!2023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汇总
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
第三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和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8:00—9月22日17:00
02、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体检→线下审核确认→认定和领取证书
03、北京市01、受理范围
02、认定步骤
体检→网上申报→网上确认或线下确认→领取证书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2.网报时间:3月21日8:30-3月27日16:00
3.线上办理:3月28日12:00-4月4日12:00
4.线下办理:
预约时间:3月28日12:00-4月3日16:00
办理时间:3月29日至4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除外
04、重庆市01、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重庆市2023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
网报时间:3月22日9:00-3月27日17:00
现场确认:4月10日-4月13日
体检截止日期:4月21日前
⚠️本批次面向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
网报时间:6月6日9:00-6月20日17:00
现场确认:6月26日-6月30日
体检截止日期:7月5日前
⚠️本批次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第三批次
网报时间:9月25日9:00-10月9日17:00
现场确认:10月16日-10月20日
体检截止日期:10月24日前
⚠️本批次面向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02、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体检→认定和领取证书
特别提醒:申请人需核实确认认定批次与认定现场确认区县,无误后再参加体检,因报错批次或选错现场确认机构导致的相应体检结果不被认可,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体检报告仅限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05、安徽省01、时间安排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1日17时
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至6月21日17时
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省直管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工作实际确定,并于4月14日前通过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06、贵州省01、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8:00-4月1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8:00-10月13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由各市(州)、县(市、区)认定机构在网报结束后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当地政府网或教育行政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02、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认定机构将于5月22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24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11月3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
03、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于6月12日前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7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4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各认定机构通知为准。
07、湖北省01、认定时间
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
上半年为3月27日至7月18日,下半年为9月14日至12月20日,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确定认定时间。
(特别提示:具体网报时间、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等以各地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报名。)
08、福建省01、认定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3月28日至7月21日、9月18日至12月15日两个时段
具体网上报名时间、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等由各市、县(区)教育局(即认定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安排,并通过教育局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布。
02、认定流程
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现场确认(受理)→审核认定→颁发证书
09、广东省01、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10、浙江省01、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在4月初至6月底期间开展。具体受理申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申请人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浙江各地认定机构咨询电话”查询各级认定机构的联系电话及认定对象范围。
11、新疆01、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6日10:00—4月21日17:00
主要面向新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第二批次:2023年6月16日10:00—6月21日17:00
主要面向2023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且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申请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在相对应批次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02、认定流程
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资格认定→证书发放
12、青海省01、认定时间
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3月30日9:00至4月13日17:00。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9:00至6月19日17:00。2023年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9:00至9月25日17:00。02、认定流程
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认定和领取证书
注意事项01、受理对象及体检顺序
各省教师资格证认定安排不同,部分省份不同批次受理对象及体检的顺序不同,如重庆与山东第一批次仅受理已毕业的人员、北京需体检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公告~
02、白底一寸证件照
教师资格证认定网报时需要提交白底一寸电子照,线下审核也需要提交同版的白底一寸纸质版证照;
为了大家能快速报考,制作教程给大家整理好啦~具体步骤如下:
1、搜索“考试证件照Pro”小程序
2、进入首页,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白底一寸”照片尺寸,查看规格详情,点击“制作证件照”按钮,选择“手机图片”上传需要处理的照片
如何没有照片也可以选择“手机拍摄”进行拍摄。
3、上传完成后小程序自动检测处理,生成预览图后就可以保存电子照啦。
4、同时小程序还支持“换装”及“冲印照片”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2023年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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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报名时间7月7日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考点一般设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的情况下,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安徽省
2.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面试报考时提供证明)。
(注:全日制专科和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在校生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全日制专科起点专升本在校生,在本科阶段第一学年度才能报考。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只有获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曾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科目说明:
1、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报名、审核、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不得再提交报考信息。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注册时考生应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等。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认定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交信息前仔细检查填写的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予更改。凡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考后一律不予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用支付宝等APP制作证件照。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考生须一次性填报所有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减少或更改报考科目。
(二)网上审核
笔试环节不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网上审核。
考生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
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三)网上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审核状态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如有异常的重复缴费,报名结束后原渠道自动退费。
(四)特别提示
1.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2.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复核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复核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师范生,可咨询本人所在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27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