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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 重庆幼儿园工资标准与制度表格

2023-07-15 03:11:5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 重庆幼儿园工资标准与制度表格

《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

原标题:《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

关于印发《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卫生局、物价局,市教科院:

幼儿园实行等级管理是落实国家幼教法规规章,规范办园行为和收费行为,加强质量监管,调动办园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手段。

自1992年以来,我市幼儿园即实行了“按质定级,按级收费,优质优价”的等级管理和收费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和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等级管理制度,推动城乡各类型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与协调发展,提高我市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1998年制定的幼儿园等级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新修订的《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幼儿园等级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辖区内取得办园许可证,办园时间达一年以上者,均依据本《标准》核定等级。

二、重庆市幼儿园按办园水平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幼儿园等级审核工作由幼儿园所在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幼儿园等级证书》。市级示范幼儿园在一级幼儿园基础上产生,由市教委审核并命名。

三、幼儿园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定期复审,依据幼儿园的实际办园水平升级或降级,并向社会公示。各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自觉接受复审。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等级管理,积极鼓励、支持、引导本地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创造条件上等级,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四、本《标准》自2010年春季开学起施行。各区县(自治县)将依据本《标准》对幼儿园进行审核定级,换发新的《重庆市幼儿园等级证书》。

附件: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物价局

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幼儿园标准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1月5日印

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审核要素

权重

审核

全部达到

100%

部分达到

50%

未达

0

自查

区县

办园条件

35分

资质

1

基本要求

办园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按时年审,年审合格。

证照齐全

有办园许可证、等级证,卫生保健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收费备案书)等。(1)

经费

3

基本要求

办园经费有保障,来源合法稳定,管理严格,收支合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

来源

(1)

1.幼儿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和基本满足日常保教所需要的流动资金。(0.5)

2.幼儿园按市、区县有关规定收费,其中,民办幼儿园按教育成本,参照办园等级,实行收费备案制。(0.5)

支出

(2)

1.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0.5)

2.每年有不少于8%以上保教费收入用于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0.5)

3.每年有一定经费(一般不低于全年收入的30%)添置保教设施、玩教具和办公设备等,不断改善办园条件。(0.5)

4.幼儿伙食费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师生伙食账目分开,每月(期)公布幼儿伙食账目,伙食费月超

支或节余控制在3%以内。(0.5)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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