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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武平县2023年中小学(职专、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 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2023-07-15 03:44:1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快讯!武平县2023年中小学(职专、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 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快讯!武平县2023年中小学(职专、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

第三批次:父母(或一方)在平川有合法房产。

第四批次: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平川有合法房产,且学生本人和父母(或一方)具有平川户籍。

第五批次:父母(或一方)出生申报为平川户籍,且学生本人和父母(或一方)目前仍具有平川户籍。

第六批次:学生本人和父母(或一方)具有平川户籍。

第七批次:学生本人具有平川户籍。

2.房产要求

须住宅、商住用房或“一手”店面等商业办公商品房,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具有县住建局登记的备案合同为凭证(产权地址以实际座落位置为准),有效登记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产入学的,房产面积不受限制;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后取得的房产入学的,房产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购买“一手”店面等商业办公商品房面积应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若房产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个人产权比例应大于50%且面积大于40平方米。

3.户籍要求

(1)户籍迁入平川时间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

(2)根据《武平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城区中小学部分招生片区调整的公告》(武招委〔2022〕1号)文件精神,招生条件中的“平川户籍”只含武平三中、实验中学招生片区内的平川户籍,不含房产在非武平三中、实验中学招生片区内的社区且户籍在平川公共地址的平川户籍。

4.积分和认证办法

房产积分与户籍积分总和为入学积分。

(1)房产积分:向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以县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自建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证》取得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只作批次认定,不计积分。

(2)户籍积分:户籍以迁入的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算,每月1分。选择父母一方和适龄儿童累加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积分办法:积分含稳定工作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截止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稳定工作分按父母在编在岗工作时间计算,按月计算,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职工养老保险分按父母在相关单位(企业)缴交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按月计算,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

5.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武平三中和实验中学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30日。报名方式为家长下载e龙岩APP或关注e龙岩微信公众号,登录并完成高级实名后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政策性照顾对象、无法自行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于2023年6月30日到县教育局,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网上登记报名。

6.审核时间:2023年7月1日-4日。

7.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二)进校附校、实验中学崇文校区招生办法

1.招收本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2.城厢镇香樟社区、碧水社区(含碧水绿洲、碧水豪庭、泰裕名城、公园壹号等小区)初中属实验中学崇文校区招生片区,城厢镇梁野社区(含幸福里小区)初中属进校附校招生片区。

3.永平镇永平片6个村小学毕业生在进校附校、帽村中学自行选择学校入学。

4.符合武平三中、实验中学录取批次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具有实小、附小、第二实小和红军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暂住地或父母上班地进行划片招生,鑫龙城--鑫华庭--广电大楼—政府路--彩虹桥--东大街--文音路以东、以北划为进校附校招生片区,以西、以南划为实验中学崇文校区招生片区。

(三)其他中学招生办法

1.招收本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在本乡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2.下坝乡、民主乡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近在中山中学入学;

3.进校附校、实验中学崇文校区招生片区的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也可自愿选择在万安中学就读。

所有初中学校应于7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四、小学招生

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农村小学招收本辖区适龄儿童,具体招生办法由各乡镇中心学校自行制订,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城区小学按以下办法招生。

(一)招生原则: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批次优先、积分排序;遵循志愿、统筹安排。

(二)招生片区

(三)录取批次

按下列批次顺序录取,当学位无法满足同一批次报名人数时,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一批:原始村民子女;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详见《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办法的通知》(武招委〔2021〕2号)文件相关规定;父母(或一方)属上级党政任命委派至武平工作的干部子女。

第二批:父母(或一方)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或县住建局备案购房合同),且父母(或一方)与适龄儿童具有平川户籍;祖辈(爷爷辈,下同)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或县住建局备案购房合同),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或一方)户籍落在祖辈房产处,三代户籍均同册且中途未变更。

第三批:祖辈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或县住建局备案购房合同),适龄儿童和父母(或一方)的户籍落在祖辈房产处,三代户籍现同册。

第四批:父母(或一方)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岗位在平川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且适龄儿童具有平川户籍(在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报名)。

第五批:父母(或一方)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

第六批: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四)录取办法

按批次招录适龄儿童。当学位无法满足同一批次报名人数时,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第二批次中积分相同时,房产积分高的优先录取,房产积分又相同时,房产取得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三批次中积分相同时,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四批次中积分相同时,入职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五批次中积分相同时,房产取得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六批次中积分相同时,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前的优先录取。

(五)房产户籍要求

1.房产要求

(1)须住宅、商住用房或“一手”店面等商业办公商品房。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县住建局登记的备案合同为凭证,有效登记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产入学的,房产面积不受限制;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后取得的房产入学的,房产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购买“一手”店面等商业办公商品房面积应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若房产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个人产权比例应大于50%且面积大于40平方米。

(2)“二手房”学位占用规定:使用2021年6月30日后购买的“二手房”入学的,必须是该套房产没有正在占用城区小学学位。

2.户籍要求

户籍迁入平川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

(六)积分办法

1.房产积分与户籍积分总和为入学积分。

2.房产积分办法:向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以县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其它已办证的房产(如自建房、“二手房”等)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户籍积分办法:户籍以迁入登记平川户籍的时间起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选择父或母其中一方和适龄儿童累加计分,不足一个月的均按一个月计算。

4.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以同天和安居公司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时间起算房产积分。

5.合法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业主已实际入住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及缴交水电凭证等有效凭证,以相关凭证显示时间起算房产积分。

6.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积分含稳定工作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稳定工作分按父母在县直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提供入编文件,盖单位公章确定)工作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职工养老保险分按父母在相关单位(企业)缴交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

(七)报名办法

1.符合实验小学育才校区、实验小学鼓楼校区、进校附小本部校区、进校附小福景校区、第二实验小学、刘亚楼红军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等学校招生对象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家长下载e龙岩APP或关注e龙岩微信公众号,登录并完成高级实名后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30日。

现场报名:无法自行完成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到招生片区内所在学校进行现场认证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30日工作时间;

2.符合第二附小、集文校区、附属学校、万安中心学校等学校招生对象报名办法:

采取到学校现场认证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30日工作时间。

(八)报名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对象按系统提示准确完成监护人、适龄儿童及房产、户籍等相关信息录入即可。

2.无法完成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报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明资料;(2)户籍簿(须提供户籍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童本页,下同);(3)原始村民还须提供林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政策性照顾对象还须按《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办法的通知》(武招委〔2021〕2号)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九)其他规定

1.因报名登记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对象,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和学位数公布后,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第二次报名,县教育局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录取。未进行二次报名的视为默认同意调剂。

2.父母(或一方)和适龄儿童具有平川户籍且在平川范围有固定房产,生育多胎的,后胎可按“小随大”在前胎正在就读的学校报名录取。

3.政策性移民共同安置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子女入学,具有所在地房产且父母(或一方)和适龄儿童具有所在地户籍的,按所在地原始村民待遇报名入学;若父母(或一方)和适龄儿童不具有所在地户籍的,列入第五批次按积分录取。

4.中远上城、中央公园、新天地、华晟丽景、中盛豪庭、西进工程安置住宅小区等西进工程开发楼盘,2017年7月31日前具有县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平川户籍业主子女可在实验小学育才校区报名。

5.为提升集团化办学效益,更好地促进实验小学育才校区和鼓楼校区的高度融合发展,同时也为解决育才校区生源剧增,无法容纳的问题,2023-2024学年育才校区六年级学生全部迁移至鼓楼校区就读,保持原班级建制,科任教师原则上全部跟班同步。

(十)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第二附小、附属学校、集文校区、万安中心学校等四所学校申请就读。

1.区域划分

(1)县工业园区内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在附小集文校区申请就读。

(2)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居住地点、务工地点、店铺位置自主申请学校就读。若申请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对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公布后,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调剂安排。

(3)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按“小随大”政策选择学校报名。

2.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城区其他学校调剂的生源符合“小随大”政策对象;

第二批次:县外籍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籍簿、居住证或经商务工有关证明);

第三批次:有签订1年期以上劳务合同、缴交五险一金或部分险种务工人员子女;派遣工的子女;在县城规划区内有工商执照、实体店铺的商户子女。(以上提供户籍簿,对应提供务工合同、五险一金缴交证明、工商执照、商铺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3.录取办法

按批次录取。当第二批次学位不足时,居住证领取时间靠前先录取;当第三批次学位不足时,以五险一金缴交时间或工商执照办理时间进行积分,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分,根据积分从高至低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的统筹到其他学校就读。

4.报名认证时间、地点:于2023年8月1日-2日前往相关学校报名。

五、幼儿园招生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健康幼儿。

2.招生计划:实验幼儿园280人平川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鼓楼幼儿园、文山幼儿园、蓝天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各140人;碧水幼儿园105人;梁野幼儿园、高新区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各70人。

3.招生办法:城区公办幼儿园按条件分批次招生。若相应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或剩余学位数,则进行电脑派位。

4.第一批次招生

(1)报名条件

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①实验幼儿园招收兴南、西厢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②平川幼儿园招收七坊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③第二实验幼儿园招收城南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④鼓楼幼儿园招收红东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⑤文山幼儿园招收在福建省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住房(商铺)的业主子女、文山集团管理人员子女和东云村(神树岗、杨屋、狮形湾)、园丁村(苟美畴)4个自然村的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⑥碧水幼儿园不招收原始户籍村民子女,可招收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⑦蓝天幼儿园招收在盛世鑫城购买住房(商铺)的业主子女⑧启文幼儿园招收南通村、灵通村(马凹、岭上、围屋、李屋、下段自然村)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⑨启童慈济幼儿园招收始通、上东、下东、灵通(下段野窝里、王屋、红庙、长坑自然村)原始户籍村民子女或城厢镇有房有户人员子女;⑩梁野幼儿园招收东云村、东岗村、园丁村、尧禄村、云寨村5个村原始户籍村民子女及城厢镇有房有户人员子女;⑪高新区幼儿园招收文溪村、金桥村、载文村、凹坑村、汾水村、长居村6个村原始户籍村民子女及城厢镇有房有户人员子女。

注:政策性移民人员子女落户移民所在地(移民局有备案)同等享受原始户籍村民子女待遇。

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①父母(或一方)属上级党政任命委派至武平工作的干部子女(提供单位证明和任命文件);父母双方在县域内(或一方在县域内,另一方因工作需要调往县外工作三年之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子女和县域内国有企业工作满三年且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子女;②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详见《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办法的通知》(武招委〔2021〕2号)文件相关规定。由相应部门按照文件规定,收集相关资料,形成汇总表,进行集体研究审核认定,由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确认,交县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2)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日-7月3日,原始户籍村民子女的幼儿家长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政策性照顾的幼儿家长带相关材料自选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若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城厢镇有房有户人员子女报名人数超过各园的计划招生数,则于7月7日上午在武平二中进行电脑派位。

(3)报名所需材料

新生报名均需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和相关证明材料。①原始户籍村民子女的幼儿家长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林田证、粮补存折),政策性移民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移民局的有关证明材料。②双职工子女的幼儿家长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子女的幼儿家长还需提供用工合同、单位入园幼儿汇总表、2020年8月份、2021年8月份、2022年8月份和2023年5月份单位工资明细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第二批次招生

若第一批次符合条件的幼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则对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幼儿进行招生。

(1)报名条件:文山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梁野幼儿园、高新区幼儿园5所幼儿园不限平川、城厢户籍和房产,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及幼儿出生证。实验幼儿园、平川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鼓楼幼儿园、碧水幼儿园、蓝天幼儿园6所幼儿园,除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及房产证明等材料外,报名截止日之前父母一方及适龄幼儿还应具有平川户籍,且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住宅或商住用房:幼儿父母一方有合法房产的。

②祖辈房产:适龄幼儿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与祖辈长期共同生活的,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全产权所有人为祖辈;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幼儿的祖辈。

③单位集资房:居住单位集资房的应持有父或母有关单位证明及实际居住的有效证件和相关房产归属的原始凭证(财产产权公证书、购房合同及交房手续、公房分配或集资房手续等相应材料),且实际居住的。

④自建房:居住自建房的,必须出具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住建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或提供幼儿监护人房产水、电开户证明;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且已实际入住的业主,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和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

⑤廉租房或公租房:享受县造福工程和县保障性配租配售共同安置人或共同申请人视同有房产(需提供天和安居公司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水电等有关票证)。住宅被征收人员子女,选择回迁安置但尚未回迁的,必须出示住宅征收安置协议。

⑥万佳小区造福工程安置户(无平川户籍)和天和小区住户(有平川户籍)仅可参与鼓楼幼儿园第二批次电脑派位;幸福里小区造福工程安置户(无平川户籍)和园丁村(除苟美畴外)仅可参与文山幼儿园第二批次电脑派位;其他分散的造福工程安置户(无平川户籍)仅可就近选择一所幼儿园参与第二批次电脑派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9日-7月10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带相关材料到所选的第一志愿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幼儿家长需填写报名表,填表时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具有平川户籍和房产的幼儿家长填报第一、二、…五个志愿(实验幼儿园、平川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鼓楼幼儿园、文山幼儿园、碧水幼儿园、蓝天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梁野幼儿园、高新区幼儿园)自选五所幼儿园;非平川户籍的幼儿家长填报第一、二、三、四、五个志愿(文山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梁野幼儿园、高新区幼儿园)。派位时根据志愿顺序幼儿园同时进行(如第一志愿报名实幼的参加实幼派位,报名平川幼儿园的参加平川幼儿园派位,其余相同),未入选的幼儿进行第二志愿派位,依此类推,直至完成第二批次招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及房产证明等材料。

(3)派位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点,在武平二中现场对符合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幼儿进行电脑派位。

6.第三批次招生

若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幼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招生。

六、严肃招生纪律和招生程序

招生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和《武平县城区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阳光招生若干意见》(武纪〔2017〕46号)文件精神。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规定班生数招生,严格控制班生规模,消除大班额现象。

(三)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设立重点校、重点班,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四)要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坚决杜绝乱招生、“条子生”的行为,确保教育公平,做到阳光招生,取信于民。

(五)义务教育阶段禁止择校,正常转学必须符合班生规模要求。

附件:

1.武平县2023中学招生计划表

2.武平县2023年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表

3.武平县2023年中心学校、县直小学招生计划表

4.武平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来源:武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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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开始报名!即墨发布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半岛全媒体记者王磊

5月12日,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了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招生对象为2023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局属各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在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至30日(星期五)进行;镇街各幼儿园报名录取在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至7月2日(星期日)进行。

具体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报名方式

  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实行招生报名网上办理。

三、招生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即墨教育网、“即墨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局属、镇街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通过相关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及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局属各幼儿园报名录取在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至30日(星期五)进行;镇街各幼儿园报名录取在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至7月2日(星期日)进行,具体以各幼儿园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录取方式。各幼儿园根据学位数量,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分批次进行录取,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少于或等于报名批次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报名批次学位数时,则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区统一要求执行,幼儿园不得随意变动。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四、局属幼儿园报名条件及具体安排

(一)报名条件

1.墨城中心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新兴幼儿园

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的即墨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现役军人子女。

2.墨河嘉苑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墨河嘉苑社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招收父母具有即墨区墨河嘉苑社区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现役军人子女。

3.古城北关街幼儿园、古城南阁东路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古城社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招收父母具有即墨区古城社区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现役军人子女。

4.盟旺路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鲁能公馆、绿城玫瑰园小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招收父母具有即墨区鲁能公馆、绿城玫瑰园小区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即墨经济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东至龙青高速,西至埠惜路,南至鹤山路,北至青威路)小区持双证幼儿: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现役军人子女。

招收即墨经济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东至龙青高速,西至埠惜路,南至鹤山路,北至青威路)持单证幼儿:父母具有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5.棠邑路幼儿园(盟旺路幼儿园海尔中央花园分园)

第一批次: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海尔中央花园、华航山海湖小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招收父母具有即墨区海尔中央花园、华航山海湖小区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即墨经济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东至龙青高速,西至埠惜路,南至鹤山路,北至青威路)小区持双证幼儿: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现役军人子女。

招收即墨经济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东至龙青高速,西至埠惜路,南至鹤山路,北至青威路)持单证幼儿:父母具有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6.皋虞路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绿城百合花园、龙山上苑、龙山上郡小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招收父母具有即墨区绿城百合花园、龙山上苑、龙山上郡小区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即墨经济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东至龙青高速,西至埠惜路,南至鹤山路,北至青威路)小区持双证幼儿: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现役军人子女。

招收即墨经济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东至龙青高速,西至埠惜路,南至鹤山路,北至青威路)持单证幼儿:父母具有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7.书香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持有通济街道王家院村户籍的幼儿(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

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的幼儿(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即墨区海尔东方学府小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招收父母具有即墨区海尔东方学府小区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现役军人子女。

8.文景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中交中央公元小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招收父母具有即墨区中交中央公元小区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即墨区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现役军人子女。

9.青岛蓝谷幼儿园

招收山东大学在编教职工子女;蓝谷引进部分高校、科研机构新建单位在编职工子女;青岛蓝谷幼儿园供地村庄符合条件的村民子女。

(二)局属幼儿园报名具体安排

1.第一批次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6月14日。

(2)现场协助办理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3)公示:2023年6月15日,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及第二批次招生报名公告。

2.第二批次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2)现场协助办理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3)公示:2023年6月22日,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现场抽签安排及第三批次招生报名公告。

备注:面向全区招生的墨城中心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新兴幼儿园安排在该批次报名。

3.第三批次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2)现场协助办理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3)公示:2023年6月29日,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现场抽签安排。

五、镇街幼儿园报名要求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招收父母具有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村(社区)集体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辖区居民子女入园需求。

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或父母持有即墨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幼儿。若有空余学位,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即墨区务工,持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房屋租赁证明)。 

六、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流程

家长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为便于使用大数据填报和校验相关信息,建议由用于报名的房产所有人进行注册、认证和报名。

详细报名流程将于平台开放前,在“即墨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要求

(1)家长登录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平台已经对接多个部门的大数据。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大数据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将自动填写在相关栏目中,并显示“自动回填”字样。不能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需要手工填报信息,并依据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2)家长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幼儿园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家长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表示报名完成。

(3)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4)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在报名时间段内,家长可继续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或修改已填报的内容,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进行修改。只要未被录取(包括幼儿园审核通过),都允许家长自行删除,另报他园。

(5)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需提前联系报名幼儿园到幼儿园现场进行报名。

七、招生工作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大力优化招生服务。要加强幼儿园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庭积极协助办理。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社会举报的问题和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维护招生公平。

(三)做好特殊贡献人员子女入园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工作。

(四)各幼儿园要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支持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区特教中心要做好学前部招生工作。对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积极保障普惠性学位供给。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局属各幼儿园、各镇街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于5月11日前通过金宏网报至区教育体育局学前科审核,其它幼儿园报所在地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幼儿园招生简章中应明确幼儿园办园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数、报名条件、录取方式、收费标准、招生咨询电话等。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严禁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费用等乱收费行为。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学前科联系,联系电话:88529201。

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海盐县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现就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浙有善育”的要求,持续扩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做好“入园一件事”等便民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善育的美好期盼。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推动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不断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实施阳光招生。

(二)“户籍优先、统筹协调”原则。根据幼儿园资源,优先安排本地户籍幼儿,适度统筹安排在盐新居民随迁幼儿。

(三)“免试入园”原则。招生录取时不得对适龄幼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三、招生对象

(一)县城区区域内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武原街道户籍并常住的适龄幼儿;

2.望海街道北荡社区、新街社区、盐东村、双桥村、南洋村户籍并常住的适龄幼儿;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符合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政策规定的人才子女等;符合“小县大城”人口集聚改革相关政策的居民适龄子女。

(二)其他镇(街道)区域内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户籍并常住的适龄幼儿;

2.海盐县户籍并常住幼儿园所在镇(街道)的适龄幼儿;

3.适龄随迁幼儿。幼儿监护人须在盐工作,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常住于幼儿园所在镇(街道);

4.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符合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政策规定的人才子女等。

(三)适龄幼儿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

四、具体时间

1.本次报名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各公办幼儿园将于5月15日之前发布招生公告,明确具体招生信息。

2.新生户籍证件的认定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前(报名登记截止之日前)。

五、报名登记办法

1.操作流程:

(1)网上报名登记。本次报名登记为网上操作,5月25日至5月31日,符合入园条件、申请在海盐县公办幼儿园就读小班的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选择海盐县,在线办理,完成报名登记。

(2)查询材料审核情况。6月1日至6月9日,信息验证与审核。家长需在此期间登录“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报名登记的审核结果。

(3)提交补充材料。未通过审核的,于6月10日补充上传具备该幼儿园报名资格的佐证材料,请在当天17点前完成。

2.注意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

(2)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后,报名登记信息不能更改。

(3)同一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如重新选择幼儿园,前一选择将默认被放弃,请谨慎操作。

(4)参与“小县大城”人口集聚改革项目的居民名单由海盐县“小县大城”农房改造公寓式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其适龄子女如需在县城区区域内的公办幼儿园报名,须上传有关凭证:搬迁协议、网签合同以及幼儿户籍凭证(户主页、幼儿页),家长应配合做好凭证文本的查验工作。

六、招生录取办法

1.各公办幼儿园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登记人数和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情况,采用直接录取或电脑派位录取、按批次录取等方式进行。具体招生录取办法请关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海盐县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

2.完成录取时间为6月底。

七、其他事项

1.各公办幼儿园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按要求进行录取,在报名登记期间须将本园的办学性质、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计划、录取方式等信息进行公示。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赞助费等。在幼儿园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

2.新生报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在报名过程中如有家长提供虚假证件,不予录取;录取后有举报的,一经查实也予以退回,并将有关虚假证件送有关部门处理。

3.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在教育局。

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希望各幼儿园按上述意见认真规范、耐心细致地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也希望广大家长密切配合,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86023169、86027030

投诉电话:86027010

海盐县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

2023年宝华镇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方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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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华镇现有公办园5所:宝华镇中心幼儿园,下辖宝华花园幼儿园、铜山幼儿园;宝华镇大学印象幼儿园,下辖苏派早教宝华恒大雅苑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市教育局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区域招生摸底及我镇公办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招生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宝华镇域内年满3周岁(2019.09.01——2020.08.31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计划招生数

三、招生登记安排

今年我镇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采取现场材料审核的方式进行,登记之前家长按照所属批次及登记材料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指定时限内到所属学区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由幼儿园统一发放《入园通知书》。

四、招生办法

招生的登记与录取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分为一定招生区域(见附件1),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可根据法定监护人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指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用房)所在区域,在本区域内有招生的幼儿园进行登记。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则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父母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一)招生登记顺序

第一批次:

1.宝华镇户籍内适龄幼儿。

2.适龄幼儿户籍外地,但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宝华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指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用房)且法定监护人在句容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截至2023年3月31日)。

第二批次:

1.适龄幼儿户籍外地,但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宝华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指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用房)。

2.适龄幼儿户籍外地,但其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地属宝华且在宝华分有拆迁安置房。

(二)招生登记要求

按照各幼儿园服务的区域范围进行报名登记(见附件1),不得跨范围登记。

(三)录取办法

录取按照招生登记批次依次进行:

⑴招生预登记人数未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全部录取;

⑵如登记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录取与报名登记的先后次序无关)

⑶登记录取结束后,未被意向幼儿园摇号录取到的,由家长自行选择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幼儿园就读。

⑷招生全部结束后,计划仍未用完的,可进行其他情况幼儿的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将根据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情况拟定发布。

(四)招生登记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6月10日8:30——16: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17日8:30——16:00。

五、招生登记材料

第一批次:

1.宝华镇户籍适龄幼儿登记时请提供出生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与幼儿页在一起的复印件1张。

2.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宝华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指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用房)且法定监护人在句容市缴纳1年以上(含1年,截至2023年3月31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登记时请提供出生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与幼儿页在一起的复印件1张、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定监护人在句容市缴纳满1年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所在单位签订合同复印件。

第二批次:

1.户籍外地,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宝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指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用房)的适龄幼儿登记时提供出生证原件、幼儿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与幼儿页在一起的复印件1张、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外地,但其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地属宝华且在宝华分有拆迁安置房的适龄儿童登记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幼儿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与幼儿页在一起的复印件1张、任一法定监护人宝华户籍证明原件(可以是户口本)、拆迁安置房证明原件(或安置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六、区域划分:

根据幼儿园所在区域及2023年4月的新生摸底情况,进行了2023年招生登记区域划分,详见附件1。

七、相关说明

1.使用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父母房产进行登记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入学对象监护人系独生子女的材料)。

2.每批次的适龄幼儿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各园计划招生登记的,不予安排,幼儿入园由家长自行解决。

3.招生录取结果将在招生全部结束后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向家长公布。

4.法定监护人材料提供有虚假,一经查实,幼儿园有权拒收该法定监护人子女入园。

5.出现其他情况的入园对象,招生登记办法参照《句容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八、招生咨询电话。

1.宝华镇中心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1180772267.

2.宝华花园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1180788900.

3.宝华铜山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1180278729.

4.苏派早教宝华恒大雅苑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1180779407.

5.宝华镇大学印象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1180275755.

九:微信公众号

宝华镇中心幼儿园

宝华镇大学印象幼儿园

附件1:

2023年宝华镇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区域划分

编辑:张萌萌

来源:生态宝华(基础分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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