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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2023年石鼓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公告 重庆2020年公费幼师招生计划公告时间表格下载

2023-07-15 05:08:12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区教育局】2023年石鼓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公告 重庆2020年公费幼师招生计划公告时间表格下载

【区教育局】2023年石鼓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0年石鼓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经石鼓区人民政府同意,报衡阳市教育局、湖南省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我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如下:

项目计划来源

培养类型

招生计划种类

培养学校

定向乡镇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数

 

 

省级项目计划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乡镇计划

 

湖南第一师范学校

角山镇

汉语言文学

3

湖南第一师范学校

角山镇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湖南第一师范学校

黄沙湾街道

汉语言文学

1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衡阳师范学院

角山镇和黄沙湾街道

历史学(文科)

1

地理科学(文科)

1

邵阳学院

角山镇和黄沙湾街道

汉语言文学(文科)

1

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科)

1

二、培养模式

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高中起点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对象及条件

(1)户籍在石鼓区。

(2)参加了2019年衡阳市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及信息技术考试的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未满18周岁(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为了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我区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录取分数线为:2020年衡阳市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高一新生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如上线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区计划招生数,则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上线人数未达到本区计划招生数,则在原定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适当降分,最多可降10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制度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石鼓区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定向的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对象及条件

(1)户籍在石鼓区。

(2)参加了2020年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2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石鼓区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石鼓区教育局的安排,在石鼓区乡村初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四、招生程序

(一)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9日-7月3日上班时间(截止到7月3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

①户籍在石鼓区且本地就读(指在我区区属中学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

②户籍在石鼓区且异地就读(指未在我区区属中学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石鼓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报名(石鼓区政府办公楼五楼528室,联系电话:0734-8177102)。

(3)报名要求

①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户口簿(核原件,交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学籍卡(核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填写好《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1份(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见附件2)。

②填表要求。招生工作中所需照片要求为同版的一寸免冠同底彩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双面打印,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照片。

③填报志愿。选择定向乡镇为"角山镇"的,可将"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两个招生专业中的其中1个作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选择定向乡镇为"黄沙湾街道"的,只填报该街道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汉语言文学)为直接志愿,没有服从志愿。

④初中毕业学校安排专人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该生属石鼓区户口,系我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其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同意推荐"),学校领导签名并盖学校行政公章。

⑤区属各中学于7月3日前将本校考生报名资料报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审核。其中《考生信息表》汇总后发电子稿到1650826885@qq.com邮箱。

2.资格审核

石鼓区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3.成绩计算

考生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组织体检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附件3)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签订协议

石鼓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石鼓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程序。

6.预录取

衡阳市教育局根据石鼓区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7.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培养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培养的个人档案。

(二)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程序

1、户籍信息确认。持石鼓区户口并参加2020年高考的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初中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投档录取。

4、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5、发放录取通知书。

6、入学与复查。

上述3-6项招生录取程序均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精神执行。

五、相关政策

1.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3.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4.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石鼓区乡村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石鼓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落实。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石鼓区教育局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乡镇内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7.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8.石鼓区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石鼓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

 附件3《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

    附件4.《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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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

(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本科层次公费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公费专科医学生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二段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协议,其中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费本科医学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公费专科医学生不含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公费农科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四)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委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五)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7号),报考委培师范生须经过委托培养市有关部门面试,且面试结论为“通过”。具体政策要求请登录有关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查询。

四、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填报中填报“公费师范生”或“公费本科医学生”或“公费农科生”或“委培师范生”院校和专业志愿,以上类型不可兼报。报考公费生的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可填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委培师范生单设投档单位,“院校+就业市方向”为一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内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报中继续填报。

公费专科医学生设置在普通类常规批,“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为一个志愿,在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常规批第2次志愿和第3次志愿均为“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单位的平行志愿,公费专科医学生作为常规批96个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

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公费师范生、委培师范生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录取办法。

公费师范生、公费本科医学生、公费农科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1∶3比例投档。招生院校应制定科学的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委培师范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有关市教育(教体)局提供的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及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高校依据录取规则确定录取结果。

公费专科医学生在普通类常规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二段线。录取时,公费专科医学生志愿作为常规批96个平行志愿的组成部分投档录取。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五、签订培养协议

公费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拟定,《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卫生健康委拟定,《农科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农业农村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地方财政对委培师范生给予学费、生活费等补助的,应与委托培养院校和学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有关办法参照鲁教师字〔2019〕7号文件执行。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各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章的《公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或考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在报到入学前需与定向就业县(市、区)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如未按规定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视为放弃2021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培养学校要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形成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录取报到情况总结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附件6)、《注册委培师范生简明登记表》(附件7),连同考生或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一并邮寄或送达各市教育(教体)局或卫生健康委或农业农村局。同时,培养学校要将报送各市的《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注册委培师范生简明登记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或省卫生健康委或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市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根据各地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与手段,把公费生、委培师范生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阶段学校全体师生讲清讲透,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优质生源报考。

(二)完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部门要合理安排公费生招录各环节工作时间,认真签订并严格履行公费教育协议书。在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入学后,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建立跟踪培养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关心和促进公费生、委培师范生的学习和成长,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招生录取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高中学校,并主动开展政策解读,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

来源:青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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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嘉应学院2023年公费师范生招生公告发布!共招130人!

原标题:速看!嘉应学院2020年公费师范生招生公告发布!共招130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2020年我校继续承担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培养任务。

一、报考对象与条件

面向广东全省范围招生。报考对象仅限内地(大陆)户籍人员,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范围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3、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20年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

4、报考音乐、美术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术科统考。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20年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文化科和术科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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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计划130个,包括小学教育(师范)专业50个,美术学(师范)专业40个、音乐学(师范)专业40个。定向地区涵盖韶关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清远市、惠州市。具体招生计划详见下表《嘉应学院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计划表》。

嘉应学院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招生计划表

三、招生录取

我校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招收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教师专项计划),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收学生,实行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单独投档录取。

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我校和培养计划来源地县级政府将在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入学报到后,与其签订三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六份。考生在签订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优惠政策

(一)就读免学费:学生在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等。

(二)生活有补助:按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每月800元,按10个月发放)。

(三)就业有安排: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后,按照规定通过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面试或考察,到定向安排的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山东省教育厅 最新文件 关于做好2023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1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21〕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决策部署,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基层教师队伍、医疗队伍和农技推广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和强大的智力支撑,2021年我省继续实施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以下统称为“公费生”)公费教育政策以及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委培师范生”)试点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学校

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齐鲁师范学院、山东女子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滨州学院、枣庄学院、菏泽学院、济宁学院、德州学院17所高校承担。

公费本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青岛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济宁医学院6所高校承担;公费专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3所高校承担。

公费农科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农业工程学院5所高校承担。

委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泰山学院、滨州学院5所高校承担。

二、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5000人,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2600人(其中本科1300人,专科1300人),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391人,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306人。

依据各市申报的公费生、委培师范生需求规模及学科分布情况,研究确定了2021年具体培养学校及分市就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5)。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培养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可转入培养学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三、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

(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本科层次公费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公费专科医学生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二段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协议,其中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费本科医学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公费专科医学生不含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公费农科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四)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委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五)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7号),报考委培师范生须经过委托培养市有关部门面试,且面试结论为“通过”。具体政策要求请登录有关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查询。

四、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填报中填报“公费师范生”或“公费本科医学生”或“公费农科生”或“委培师范生”院校和专业志愿,以上类型不可兼报。报考公费生的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可填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委培师范生单设投档单位,“院校+就业市方向”为一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内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报中继续填报。

公费专科医学生设置在普通类常规批,“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为一个志愿,在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常规批第2次志愿和第3次志愿均为“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单位的平行志愿,公费专科医学生作为常规批96个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

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公费师范生、委培师范生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录取办法。

公费师范生、公费本科医学生、公费农科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1∶3比例投档。招生院校应制定科学的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委培师范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有关市教育(教体)局提供的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及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高校依据录取规则确定录取结果。

公费专科医学生在普通类常规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二段线。录取时,公费专科医学生志愿作为常规批96个平行志愿的组成部分投档录取。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五、签订培养协议

公费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拟定,《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卫生健康委拟定,《农科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农业农村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地方财政对委培师范生给予学费、生活费等补助的,应与委托培养院校和学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有关办法参照鲁教师字〔2019〕7号文件执行。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各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章的《公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或考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在报到入学前需与定向就业县(市、区)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如未按规定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视为放弃2021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培养学校要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形成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录取报到情况总结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附件6)、《注册委培师范生简明登记表》(附件7),连同考生或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一并邮寄或送达各市教育(教体)局或卫生健康委或农业农村局。同时,培养学校要将报送各市的《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注册委培师范生简明登记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或省卫生健康委或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市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根据各地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与手段,把公费生、委培师范生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阶段学校全体师生讲清讲透,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优质生源报考。

(二)完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部门要合理安排公费生招录各环节工作时间,认真签订并严格履行公费教育协议书。在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入学后,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建立跟踪培养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关心和促进公费生、委培师范生的学习和成长,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招生录取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高中学校,并主动开展政策解读,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

附件:

1.2021年山东省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

2.2021年山东省公费本科医学生招生计划

3.2021年山东省公费专科医学生招生计划

4.2021年山东省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

5.2021年山东省公费生师范生招生计划

6.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

7.注册委培师范生简明登记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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