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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义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波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3-07-15 06:40:3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义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波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义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需求,2022年我市将招聘中小学新教师360名,新教师学员50名,幼儿园备案制教师12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段

岗位

招聘人数

所学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备注

新教师

新教师学员

中学

语文

37

2

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及以上

数学

24

2

数学类

英语

28

2

英语

政治

10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哲学

历史

5

历史学、世界史

地理

6

地理科学类

物理

5

物理学类

化学

5

化学类

社会

26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哲学、历史学、世界史、地理科学类

初中

科学

15

2

科学教育、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学

初中

信息技术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教育技术

音乐

2

音乐与舞蹈学类、艺术教育(音乐方向)

体育

9

体育学类、体育学

美术

2

美术学类、艺术设计学、工艺美术、艺术教育(美术方向)

小学

语文

87

20

中国语言文学类、语文教育、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语文方向)

本科及以上

数学

42

18

数学类、数学教育、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数学方向)

英语

9

2

英语、英语教育、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英语方向)

科学

10

2

科学教育、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学

音乐

7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方向)、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音乐方向)

体育

11

体育学类、体育学、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体育方向)

美术

4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美术教育、艺术教育(美术方向)、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美术方向)

信息技术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教育技术

幼儿园

学前教育

12

学前教育

专科及以上

备案制

二、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二)年龄要求:198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四)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中学岗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学位、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位。

2.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

(五)专业要求:

1.报考中学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

2.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往届生所学专业不限但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的,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

考生的所学专业或专业大类参考教育部《2018年教育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审核。小学教育专业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若未明确方向的可在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中选报。人文教育专业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文科中选报,教育学、心理学专业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政治、历史、地理、语文中选报。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2022届高校毕业生,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申领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的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往届生毕业证书时间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时间要求:2022年2月18日前。

符合上述报考要求的义乌市培训机构教师,也可报考。

(八)其他要求: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3.根据义乌市教育系统有关教师退出机制被退出的人员、不胜任教学岗位被单位解聘的合同制或备案制教师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30日17:00-2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中学、小学不得兼报。

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网页说明,特别提醒以下两点:

1.需使用IE10浏览器,若网页无法正常浏览,请启用兼容模式。

2.照片图像要求:宽144像素,高192像素(2寸蓝底大头证件照);文件格式:JPG;文件大小:10~20KB。

(二)资格初审

时间:2月19日—2月28日。

采取网上审核报考人员信息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于2月19日17:00前再次核对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报名系统中点击打印报名表(无需打印出报名表)。2月28日上午10时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三)缴费

时间:2月28日—3月10日。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义乌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网上报名登记的考生手机号码发送缴费短信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见报名系统缴费说明)。3月13日上午10时,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情况及报名进程,报名系统中显示“已支付”即报名成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含新教师和新教师学员,下同)3倍的岗位,按“先新教师学员,后新教师”的顺序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试讲(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结束后,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入围人员进行技能测试,其余岗位入围人员进行试讲。

1.笔试。本次笔试科目为一门,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

业知识。各学科的考试范围参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学科教学的内容、高等教育对应的教学内容、教材教法(含课程标准的内容)等内容,其中《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中未明确的中小学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考试范围参照其他学科执行。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2.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招聘计划3人以下的按1:3,招聘计划3—10人的按1:2,招聘计划11—20人的按1:1.6,招聘计划21—40人的按1:1.4,招聘计划41人及以上的按1:1.2。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试讲(技能测试)。

3.资格复审。试讲(技能测试)前,教育局对入围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试讲(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义乌市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新教师报名表》(报名网站自动生成,打印并本人签名)、身份证、就业推荐表(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试讲(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试讲(技能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试讲(技能测试)。试讲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与办法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为试讲成绩。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学科的专业技能和教学基本功。试讲(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试讲(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或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聘计划3人以下的按1:1.5,招聘计划3-20人的按1:1.2,招聘计划21人及以上的按1:1.1。

学前教育岗位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岗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一学科同时招聘新教师和新教师学员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先新教师,再新教师学员”的顺序分别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不再递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九)签约与聘用

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不包括幼儿园备案制教师)为2022届毕业生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所有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一般在2022年8月办理,拟聘用人员(不包括新教师学员和幼儿园备案制教师)为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届毕业生至2022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境外留学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可按对往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毕业的,按对应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至2022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其中报考中学岗位的,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学校须为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本科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国外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本科毕业。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

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教育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的新教师学员进入教育局新教师学员人才资源库,按照《2019年义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考核;设五年培养期,五年培养期满后未能入编的人员,退出新教师学员人才资源库,纳入备案制教师管理;培养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备案制教师有关规定执行。

(五)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的考核管理、薪酬待遇按照《义乌市中小学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义教人(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准考证打印、笔试和试讲(技能测试)、资格复审、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签约和聘用等有关事项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公开—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七)根据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对2019年招聘的新教师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入编指标为9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1名、中学语文1名、中学数学2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科学2名);2023年,我局计划安排2019年新教师学员考核入编指标9名,具体学科为: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1名、中学语文1名、中学数学2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科学2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人事科0579-85213610、0579-85385592,报名网站和缴费咨询电话:教育考试院0579-85410839。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1月30日

2023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岳麓教育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36名,会计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2017年4月17日以后)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2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会计岗位共86个,招聘计划338名,分岗位组织招聘(详见附件1《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部分岗位按分配区域进行岗位划分,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

35岁及以下(1986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两类人员年龄可放宽2岁(1984年4月17日以后出生):①具有研究生学历报名者;②退役大学生士兵。

2.学历水平:

(1)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会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考岗位所学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由岳麓区教育局认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情形均由岳麓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教师资格:

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选报科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自然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选报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持政治、思想品德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选报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持舞蹈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会计岗位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

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会计岗位无普通话等级要求。

5.其他条件:

(1)岗位表中备注为高校毕业生的限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2)岗位表中备注为骨干教师的限符合以下工作经历要求及资质条件人员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工作经历:2022年上学期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一学期及以上(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

还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②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③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魅力教师、四有好老师、优秀班主任;

④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名师工作室名师,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或近六年(2016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17日,下同)通过教学竞赛取得的以上荣誉称号;

⑤近六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解题、专业技能、录像课、教师素养大赛)中获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评定为区县级及以上优课或精品课(优课或精品课指教学竞赛活动未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体育教师岗位可凭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报考;

⑥近六年主持区县级或参与地市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的评选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岗位表中未备注信息的只需满足年龄、学历水平、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要求,无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环节所涉及排名均在报考岗位内单独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一)发布公告

4月11日通过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rsj/)、岳麓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jyj/)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1日(每天9:00-17:00)共四天。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链接的“2022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登录报名网址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按岗位表备注栏各类别上传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图片),照片(或扫描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保证照片(或扫描图片)清晰:

(1)高校毕业生: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2)骨干教师: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⑦符合骨干教师岗位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

(3)未备注信息的:

教师: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会计: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

5.资格初审:4月18日9:00—4月22日17:00。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原件照片进行初步审查,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登录“2022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可再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资格初审期内完善(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或扫描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6.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调整的计划数原则上调剂到同学科同类型其他岗位使用,如无同学科同类型岗位,则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调整通知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通道于5月5日上午10:00开通,报考人员可以登录“2022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是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都必须提供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核现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需提前向岳麓区教育局报备。具体见附件(附件5: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方案;附件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7: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报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组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聘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笔试

1.时间:5月8日星期日(暂定);

2.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核分相关要求见5月23日(暂定)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音乐、美术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5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达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各岗位比例控制内末位笔试分数相同的均入围。

2.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5月26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表备注栏各类别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高校毕业生: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提供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2)骨干教师: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⑦符合骨干教师岗位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

(3)未备注信息的:

教师: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提供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会计: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6月7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考核成绩10%),会计岗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5.试教(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合成。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于6月14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专项考察组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岳麓区教育局按照岗位表内划分的分配区域(单位)确定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相关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而影响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

本方案由岳麓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8999957、0731-88999309、0731-88999224

监督电话:岳麓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8999276

附件:

1.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经历证明

4.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方案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7.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1日      

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是由港胞孔爱菊女士和孔庆隆先生姐弟俩捐资兴建的浙江省第一所音乐幼儿园,创办于1990年。幼儿园为宁波市妇联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适当补助,现有2000多名幼儿,350多位教职员工。幼儿园先后被评为宁波市幼教系统中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园、浙江省首批示范性幼儿园、浙江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首批家庭教育指导实验研究基地、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宁波市“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家长学校、宁波市六星级幼儿园等。2016年经市编委办同意增挂宝韵幼儿教育集团牌子,目前旗下的幼教机构有八园一中心,横跨宁波市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实现了“一园多址、多元并存”的跨越性发展。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幼儿

教师

专技

2

承担幼儿园教学、实践指导工作

学前教育专业;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任教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拥有中级职称或获区县(市)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称号或等同称号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备注:1.历届生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荣誉称号的取得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至2月27日16时止。

2.联系电话:0574-87129496  史老师、郑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社局网站、宁波市妇联网站或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下载并填好“2023年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等所有材料电子稿(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单位邮箱(1095027567@qq.com),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后若无收到回复信息请电话联系接收情况。(详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拟招聘人数。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站上公布。准考证发放具体时间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予关注。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当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20∶1时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当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20∶1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的办法;具体考试办法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站“公告栏”上公布。笔、面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即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20∶1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入围人选名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幼儿教育业务考核,包括基础业务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专业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当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20∶1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幼儿教育业务考核,包括基础业务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招聘单位会提前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首页“公告栏”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首页“公告栏”上公布。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首页“公告栏”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终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录用。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及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拟录用人员属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人员到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属于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聘任上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录用后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29496,监督电话:0574-89186055。

附件1:2023年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docx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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