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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2023年闵行区幼儿园招生政策今日发布,6月9日开放市登记,6月27日开放区小班报名 盐城市盐都区幼儿园招生简章

2023-07-15 06:51:4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招生】2023年闵行区幼儿园招生政策今日发布,6月9日开放市登记,6月27日开放区小班报名 盐城市盐都区幼儿园招生简章

【招生】2023年闵行区幼儿园招生政策今日发布,6月9日开放市登记,6月27日开放区小班报名

01

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对口报名条件(简称“对口报名条件”)

户口所在地对口: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并且持有与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

居住地对口:

(1)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2)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3)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4)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02

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及民办三级幼儿园报名条件(简称“民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1

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的本市户籍幼儿。

2

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3

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本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NO.2

报名对象

小班幼儿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包括在园托班幼儿),并且已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获取登记编号的幼儿。

中班插班转园幼儿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大班插班转园幼儿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托班幼儿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NO.3

小班幼儿报名流程

本区小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行公民办幼儿园同步登记、同步报名、同步验证的方式,主要分为网上信息登记、网上报名、网上验证和录取通知四个阶段。

网上信息登记

2022年6月9日-6月16日,小班适龄幼儿(包括在园托班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成网上信息登记,获取登记编号。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依据市级要求。

网上报名

2022年6月27日-7月1日,小班适龄幼儿(包括在园托班幼儿)监护人通过闵行区小班幼儿入园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区小班报名系统”,按原途径登录市登记系统后点击进入闵行区报名入口,或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闵行区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MH,进入“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搜索“闵行旗舰店”进入“幼儿入园”)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验证

2022年7月9日-7月13日,幼儿园完成第一批网上验证。

未选择报名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又未通过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或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第一批网上验证的幼儿,将自动参加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的第二批网上验证。

对于网上验证遇到问题的,幼儿园可组织幼儿监护人进行现场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录取通知

2022年8月12日,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据区小班报名系统中幼儿入园条件排序情况、幼儿实际报名情况及街镇、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幼儿监护人登录区小班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2022年闵行区小班幼儿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内容6月2日☆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开《2022年闵行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幼儿园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等入园工作相关信息6月9日“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开通(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6月9日-6月16日小班适龄幼儿(包括在园托班幼儿)监护人通过市登记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获取登记编号(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6月16日小班适龄幼儿信息登记截止6月27日“闵行区小班幼儿入园报名系统”开通(以下简称“区小班报名系统”)6月27日-7月1日小班适龄幼儿(包括在园托班幼儿)监护人通过区小班报名系统,选择报名类别、补充信息、修改信息、确认意向,完成网上报名(登录市登记系统后点击进入闵行区报名入口,或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闵行区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MH,进入“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搜索“闵行旗舰店”进入“幼儿入园”)7月1日24点小班适龄幼儿网上报名截止7月9日-7月13日幼儿园完成第一批网上验证7月30日-8月2日幼儿园完成第二批网上验证8月12日发放入园录取通知(登录区小班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8月31日前小班适龄幼儿完成注册报到

NO.4

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报名流程

本区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网上预报名、网上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

2022年7月25日-7月29日,中班/大班适龄幼儿监护人进入闵行区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入园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区中大班报名系统”,网址:https://yebm.mhedu.sh.cn),先查询幼儿园是否有插班转园学额,再注册登录并完成网上预报名。有插班转园学额的幼儿园方可接受网上预报名。

网上验证

2022年7月30日-8月2日,幼儿园完成网上验证。

对于网上验证遇到问题的,幼儿园可组织幼儿监护人进行现场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录取通知

2022年8月12日,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据区中大班报名系统中幼儿入园条件排序情况、幼儿实际预报名情况及幼儿园实际班额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溢出幼儿不统筹。幼儿监护人登录区中大班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2022年闵行区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内容6月2日☆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开《2022年闵行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幼儿园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等入园工作相关信息7月25日“闵行区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入园报名系统”开通(以下简称“区中大班报名系统”)7月25日-7月29日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监护人进入区中大班报名系统,查询幼儿园是否有插班转园学额,再注册登录,选择报名类型、填写信息、确认意向,完成网上预报名(登录网址:https://yebm.mhedu.sh.cn)7月29日24点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网上预报名截止7月30日-8月2日幼儿园完成网上验证8月12日发放入园录取通知(登录区中大班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8月31日前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完成注册报到

NO.5

托班幼儿报名流程

本区托班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网上预报名、网上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

在确保3-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幼儿园鼓励开设普惠性托班。

2022年7月25日-7月29日,托班适龄幼儿监护人进入闵行区托班幼儿入园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区托班报名系统”,网址:https://yebm.mhedu.sh.cn),先查询幼儿园是否开设托班,再注册登录并完成网上预报名。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方可接受网上预报名。

网上验证

2022年7月30日-8月2日,幼儿园完成网上验证。

对于网上验证遇到问题的,幼儿园可组织幼儿监护人进行现场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录取通知

2022年8月12日,依据区托班报名系统中幼儿排序情况、幼儿实际预报名情况及幼儿园实际班额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溢出幼儿不统筹。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托班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2022年闵行区托班幼儿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内容6月2日☆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开《2022年闵行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幼儿园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等入园工作相关信息7月25日“闵行区托班幼儿入园报名系统”开通(以下简称“区托班报名系统”)7月25日-7月29日托班幼儿监护人进入区托班报名系统,查询幼儿园是否开设托班,再注册登录,选择报名类型、填写信息、确认意向,完成网上预报名(登录网址:https://yebm.mhedu.sh.cn)7月29日24点托班幼儿网上预报名截止7月30日-8月2日幼儿园完成网上验证8月12日发放入园录取通知(登录区托班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8月31日前托班幼儿完成注册报到

NO.6

相关说明

➦1.公民办幼儿园实施同步招生。未选择报名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又未通过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或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第一批网上验证的幼儿,依据第一批网上验证和已分配入园幼儿数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园。

➦2.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可在区报名系统中选择“户口所在地对口”报名幼儿园,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幼儿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3.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及本区有效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的幼儿可在区报名系统中选择“居住地对口”报名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4.符合统筹报名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在居住地所属街镇公办幼儿园资源充足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入园。若居住地所属街镇无剩余公办幼儿园资源,则不进行统筹。

➦5.公办幼儿园只接受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插班转园幼儿或托班幼儿预报名,依据预报名幼儿的排序情况及实际班额情况梯队录取,溢出幼儿不统筹。

➦6.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7.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不含二胎及多胞胎的情况)。

➦8.中福会浦江幼儿园、中福会托儿所闵行校区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制定并公开。

➦9.持有本区户籍需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至开设特教班的幼儿园咨询、登记报名。

➦10.2022年8月31日前,幼儿园完成托班、小班及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的注册报到工作。

NO.7

咨询、监督电话

闵行区

咨询电话

闵行区

监督电话

各幼儿园

咨询电话

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相关网址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

闵行区小班幼儿入园报名系统:按原途径登录市登记系统后点击进入闵行区报名入口,或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闵行区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MH,进入“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搜索“闵行旗舰店”进入“幼儿入园”。

闵行区托班、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入园报名系统:https://yebm.mhedu.sh.cn

闵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mhedu.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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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淄博24家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新生240名。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条件

(一)幼儿身体健康,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二)幼儿具有张店区户籍。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网站(网址http://www.zbsychild.com)发布《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招生

第一阶段招生

7月17日—7月19日,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张店区马尚镇于小村、西北村村民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7月20日前,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相关协议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1日,通过线上审核的,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公布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7月22日—7月24日,除第一阶段招生范围幼儿外,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

7月25日前,幼儿园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公布有效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7月29日,派中幼儿的监护人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办理入园手续

1.第一阶段已录取、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登记系统网址:

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报名登记系统二维码: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结合本园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范围: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二)招生人数:175人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发布《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9日,具有张店户籍,在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未在有效时间段内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7月21日,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报名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至7月24日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5日进行线上审核,2021年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方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审核完成立刻离开,严防人员聚集。

(二)根据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保证上传的佐证材料真实准确。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五、报名咨询电话

(一)招生咨询电话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

六、招生公示

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zyy.cn

幼儿园公众号:

淄博市柳泉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根据《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270人。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三、招生原则

1.根据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本园优先招收具有龙泰国际、龙泰苑A区、B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2.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流程

1.发布招生方案。7月15日在幼儿园网站发布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具有龙泰国际、龙泰苑A区、B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报名(包括监护人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符合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本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报名方式:由幼儿监护人在以上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报名,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监护人需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填报虚假信息(改动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等),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幼儿园组织专人于7月17日—20日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网上审核。20日下午在幼儿园网站公布网上审核通过幼儿名单。

4.7月21日,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1人),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并从幼儿园网站下载《淄博市柳泉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填写,打印两份并签字后带来办理相关新生入园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幼儿园网站通知。

现场审核时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能入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后仍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张店区公办园第二阶段报名办法,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面向周围社区招收部分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四、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淄博市柳泉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齐丰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140人。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根据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本园优先招收具有张店区户籍,华润橡树湾小区和方正•凤凰国际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有华润橡树湾和方正•凤凰国际住房产权证明(监护人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适龄幼儿报名。符合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本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2.报名方式:由幼儿监护人在以上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报名,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监护人需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图片清晰。如填报虚假信息(改动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等),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幼儿园组织专人于7月17日—7月20日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4.7月21日,在幼儿园网站(http://www.zbhdzx.com/使用QQ浏览器登录)和淄博市齐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名单及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及审核地址。

5.7月22日,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1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从幼儿园网站下载《淄博市齐丰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填写,打印两份并签字后带来办理相关新生入园手续。现场审核时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能入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后仍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张店区公办园第二轮报名办法,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面向周边小区招收部分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五、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淄博市齐丰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原市文化局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淄博市齐文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

115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在7月17日至19日

线上审核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

线下审核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幼儿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到淄博市齐文幼儿园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7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2.7月22日-7月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的具体要求在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齐文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二)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淄博市齐文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原淄博市妇联实验幼儿园)招生简章

为确保淄博市齐星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淄博市齐星幼儿园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共计60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1.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与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通过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flsyyey.com)、微信公众号(淄博市齐星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19日。

线上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20日。

线下审核时间: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幼儿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到淄博市齐星幼儿园进行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7月22日-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发布现场审核时间和要求。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六、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七、温馨提示:

淄博市齐星幼儿园(原淄博市妇联实验幼儿园),现地址:张店区金晶大道西四巷5号,将于2021年9月份搬迁,搬迁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8号(张店区人民东路小学以东约100米)。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博文(原商业)幼儿园招生简章

为确保淄博市博文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淄博市博文幼儿园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共计120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1.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与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通过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bwyey.com)、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19日。

线上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20日。

线下审核时间:通过线上审核的,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幼儿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到淄博市博文幼儿园进行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7月22日-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发布现场审核时间和要求。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六、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淄博市博文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体育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淄博市体育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

50名幼儿,不包括储备低龄化体育后备人才。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的幼儿,有意向让孩子从体育方面发展的幼儿。

(三)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在7月17日至19日

线上审核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

线下审核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通过审核的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幼儿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到淄博市体育幼儿园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7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2.7月22日-7月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的具体要求在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体育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二)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淄博市体育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9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和平小区居民(有张店区户籍,有自有住房,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和平小区居民(有张店区户籍,有自有住房,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如果和平小区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和平小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和平小区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时间,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和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14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7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若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若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张店区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南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宏程国际小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商用公寓及商铺不作为配套入园依据,下同)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若宏程国际小区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若宏程国际小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张店区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张店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7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大化纤生活区院内张店区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大化纤生活区院内张店区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大化纤生活区院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大化纤生活区院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时间,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梅苑社区居委会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每名幼儿最多可以选择2所意向公办幼儿园,按照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进行报名。

7月26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小班招生105人。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张店户籍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7日前,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的方式,发布《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组织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1.第一阶段招生(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幼儿园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第二阶段报名。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2021年7月22日-7月24日)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在此阶段报名,幼儿园对报名情况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5日进行线上审核,2021年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8日上午9点,幼儿家长携带户口本到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招生机会。

五、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幼儿园要对对审核现场及时消毒,对入园家长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审核人员须采取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家长出入场通道要分隔设置,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2.对制造假户口、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为确保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二、招生人数140人

三、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房镇镇24个村村民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招生。若第一阶段幼儿报名人数已经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派位进行录取,并不再进行下阶段报名。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向社会发布《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通过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并在幼儿园外宣传栏张贴招生简章。

(二)组织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1.第一阶段招生。

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房镇镇24个村村民适龄幼儿进行网上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幼儿父母一方在村内有独立房产,且幼儿户籍住所与其村内父母一方户籍、住所一致(村小产权需要提供村委盖章证明);与在村居住祖父母户籍一起的、住房未分户的幼儿家庭,需提供村委盖章证明。符合第一阶段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适龄幼儿,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2021年7月17日至7月20日进行线上报名幼儿信息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和村委证明)。通过现场审核的,如果第一阶段报名人数未超过本园招生计划人数,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如果第一阶段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已经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22日进行。

7月22日通过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

2021年7月22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每名幼儿可以选择2所意向公办幼儿园,按照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进行报名。当报名人数小于或者等于二阶段报名学位数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本园二阶段招生学位数时,则通过派位方式。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5日进行线上信息审核。7月26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二阶段报名名单。

2021年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3.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五、其他要求

(一)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需带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做好个人防护。审核人员未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一律不准入场。参与审核材料的家长出入场严格执行幼儿园等待秩序,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三)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明德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明博新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明博新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明博新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明博新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明德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线上审核通过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的通知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明德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齐润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齐润花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齐润花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齐润花园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齐润花园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齐润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齐润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弘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金鼎华郡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金鼎华郡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金鼎华郡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金鼎华郡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弘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弘毅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为确保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计划招生人数为140人。

二、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本居住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幼儿园第一阶段招生

1.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在龙凤苑小区和龙禧花园居住(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报名。符合居住在龙凤苑小区和龙禧花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张店区龙凤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2.幼儿园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至22日期间,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3.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被录取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幼儿园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幼儿园要对审核现场及时消毒,对入园家长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审核人员须采取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家长出入场通道要分隔设置,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5.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登记系统网址:

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报名登记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新生270名。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出生)的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招生

1.第一阶段招生

7月17日—7月19日,具有张店户籍,在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报名。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7月20日前,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相关协议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1日,通过线上审核的,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7月22日—7月24日,除第一阶段招生范围幼儿外,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

7月25日前,幼儿园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6日,在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9日,派中幼儿的监护人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办理入园手续

1.第一阶段已录取、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报名咨询电话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七、招生公示

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世纪花园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福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福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福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福园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福园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福园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福园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福园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福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福园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卓然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龙泰贵府小区)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龙泰贵府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龙泰贵府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龙泰贵府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龙泰贵府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2021年7月20日。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卓然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志愿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卓然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博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博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博雅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尚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幸福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幸福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幸福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幸福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尚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尚勤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来源:张店区教体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权威发布!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通知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入园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各区市教体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本区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全市幼儿园小班报名、录取原则上在6月12日(星期一)至6月30日(星期五)进行。

2.报名方式。各区市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实行招生报名网上办理。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采用其他方式录取的,各区市应在招生方案中予以明确。平日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补随招。

4.市内三区报名录取安排。

第一次招生。6月12日(星期一)至6月15日(星期四)网上报名。6月16日(星期五)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18日(星期日)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19日(星期一)至6月20日(星期二)网上报名。6月21日(星期三)确定录取名单。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必须符合各区市统一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不得随意变动。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科学制定招生方案

各区市要科学制定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方案,合理划定各幼儿园招生范围,确保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都有机会选择普惠性幼儿园。各区市要在招生方案中明确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录取规则,统筹推进幼儿园划片招生的整体规划,根据需求不断优化学位布局和结构,积极满足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的需求。要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对接,建立相关信息互通机制。封闭小区内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高校、部队、集体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工作。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三)统筹控制招生规模

幼儿园计划招生班额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按照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创建计划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合格率。扩大招生班数的幼儿园,需提前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幼儿园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按规定进行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招收托班。幼儿园应优先保障小班幼儿入园需求,托班招生工作应在幼儿园小班统一招生结束后开展。

(四)大力优化招生服务

各区市要积极建设幼儿园招生网上办理平台,推动大数据共享互通,实现幼儿园报名、录取“网上办”“零跑腿”。各区市要及时发布招生网上办理平台使用指南,方便幼儿家长使用。各区市要加强幼儿园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庭积极协助办理。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社会举报的问题和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维护招生公平。

(五)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

各区市要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支持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特教学校要做好学前部招生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探索为重度残疾幼儿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积极保障普惠性学位供给。

(六)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市教体局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各区市招生方案应在4月28日(星期五)前报市教育局。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招生报名网上办理平台及随机派位管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不得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费等费用。

各区市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市南区88729232

市北区66751035

李沧区87636179

崂山区88996316

西海岸新区88183155

城阳区87866237

即墨区88529201

胶州市82233366

平度市88360008

莱西市83966916

来源|青岛新闻网教育综合自青岛市教育局

原标题:《权威发布!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通知》

阅读原文

市直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市教育城幼儿园招收小班幼儿360人,市幼儿园招收小班幼儿210人,市实验幼儿园招收小班幼儿270人,市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幼儿园招生300人(其中小班180人,中班60人,大班60人)。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1.市教育城幼儿园、市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招收小班:3—4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适龄幼儿。

2.市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幼儿园招收小班、中班和大班的幼儿。

小班:3—4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适龄幼儿。

中班:4—5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适龄幼儿。

大班:5—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市幼儿园、市教育城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招收信宜市市区户籍适龄幼儿,具有信宜市市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可以报名。

2.市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幼儿园面向信宜市范围招生,具有信宜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可以报名,优先录取市区户籍适龄幼儿。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申请:

适龄幼儿家长于7月24日—28日登录《信宜市市直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59.34.114.108/)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填报幼儿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回执单。

(二)资料确认:

1.时间:7月29日—3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资料确认时家长必须带幼儿到所报名幼儿园进行健康观测,同时提交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上半页印户主页,下半页印幼儿名字页)和网上申请时打印的报名回执单。

3.家长进入校园需按园方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等),经测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红码、黄码者不得进入。

4.错过网上申请时间的,可在资料确认时间内到幼儿园现场申请并确认。资料确认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公示:

通过资料确认后,在各幼儿园公告栏公示报名情况。

四、录取办法

实行教育局统筹、社会监督、幼儿园招生的办法进行招生。报名情况公示期满后,按以下办法进行录取:

(一)市教育城幼儿园先进行录取,其次由信宜市幼儿园进行录取,再到实验幼儿园进行录取,最后由市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幼儿园录取。每个幼儿只能由一所幼儿园录取,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录取。

(二)市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幼儿园先录取信宜市市区户籍适龄幼儿,如有剩余学位,则录取信宜市非市区户籍适龄幼儿,额满即止。

(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时,采取公开抽签的办法进行录取。抽签具体办法由幼儿园制定并实施,同时请主管部门、公证部门、家长代表、人大代表、媒体等进行现场监督。抽签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公布

录取结果在各幼儿园公告栏公布。

六、招生咨询电话

信宜市教育城幼儿园:0668-8831297

信宜市幼儿园:0668-8882742

信宜市实验幼儿园:0668-8831837

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幼儿园:0668-8872619

信宜市教育城幼儿园   信宜市幼儿园

信宜市实验幼儿园  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幼儿园

202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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