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含2023 广西幼师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2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含2023
今天为大家整理的是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2022年录取分数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正式填报志愿时需要与学校公布的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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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广西】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分数(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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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码:14425)
第三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第六条 业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及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条 2022年学校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江西、陕西、甘肃、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西、贵州、重庆、广东进行招生。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依照教育部和各省考试院制定的相关政策,对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投档考生按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黑龙江省内招收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小学英语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音乐制作、书画艺术、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黑龙江省外招收专业: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空中乘务、音乐制作、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第十七条 关于黑龙江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舞蹈教育:专业成绩使用黑龙江省舞蹈学类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术科)成绩需达到黑龙江省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舞蹈学类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教育、音乐制作:专业成绩使用黑龙江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术科)成绩需达到黑龙江省招考院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音乐学类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择优录取。
书画艺术:专业成绩使用黑龙江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术科)成绩需达到黑龙江省招考院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美术类与设计学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关于黑龙江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制作:湖南省考生使用湖南省艺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湖南省招考院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总成绩(文化课成绩+术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关于黑龙江省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成绩使用黑龙江省体育类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术科)成绩需达到黑龙江省招考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类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关于空中乘务专业、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考生录取规定:男女生不限。考生须通过我校面试(省外考生可视频面试),取得面试合格后方可报考,否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关于新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依据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相关规定,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二十二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小学英语教育专业限英语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无语种限制。
第五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第二十四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补充通知》(黑教职涵〔2022〕61号)要求,学校今年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
第二十五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前三年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培养,后二年在哈尔滨学院培养。
第二十六条“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二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二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条“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补充通知》执行。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 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用以奖励和帮扶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学校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四条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态度做出全面鉴定合格后。可报名参加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可进入本科院校就读。
第三十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或者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或者转学,按照《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三十七条学校网址:https://www.hayouzhuan.org.cn/
招生网站:https://www.hayouzhuan.org.cn/zsw/main.htm
招生咨询电话:0451-87900509、18946052804、18946104253
附 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起草,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骞
副组长:陈永昕、胡宁、王辑明、于立新
成员: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各系部及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于立新
副主任:刘波、王晓锋
成员:各系部招生工作负责人
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王辑明
成 员:杜丹丹、李毅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10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区内33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共享”的原则,开展高职对口中职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二、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6日9:00-4月6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对口”栏目中的“广西2023年高职单招/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m.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输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对口招生考生报考费11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3年4月12日9:00-4月16日8:30,再次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安排
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直升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一)测试时间
时间:2023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
(二)测试方式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三)测试内容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测试均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四)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考场安排由联盟院校负责落实,具体安排另附。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预案,配齐配足各种防控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附加分组成。
(二)附加分
1.附加分项目、加分标准及申请方式
序号
附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
申请方式及要求
1
少数民族考生
5分
由联盟院校根据2023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2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5分
3
烈士子女考生
20分
4
退役士兵考生
10分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3、只认可考生在2020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前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5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20分
6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10分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上公示。
(三)成绩查询
2023年4月30日,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查询联合测试总成绩(我校认可此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五、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人须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3年5月5日10:00至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置直升批、普通批等招生批次。直升批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通批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我校仍有计划缺额,考生可于2023年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进行征集志愿。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仅开展普通批征集志愿,直升批不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16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8日-19日。
投档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直升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不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或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低于200分(不含200分)的考生不予成绩备案及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语文科成绩—英语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英、数3门成绩之和),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英、数3门成绩之和)相同,则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高者排在前面;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附加分,分高者在前面;如附加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英、数3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3.直升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在直升批次填报协议直升专业志愿,也可以在普通批次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在录取时分数排序规则按上述第2点规则执行,择优录取。
4.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5.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联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6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于2023年5月22日前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专业要求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我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儿童活动空间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等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我校要求报考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儿童舞蹈表演与编导)等专业的考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八、重要提示
(一)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规定,高职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220
办学地点:青秀校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东盟校区(广西南宁市东盟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号)
平果校区(广西百色市平果市大学路6号)
学校网址:http://www.gxyesf.edu.cn
招生电话:0771–5585188、5869751
十、其他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附件: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3年高职对口中 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3月6日
附件
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序号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学校网址
1
14067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http://www.lcvc.edu.cn/
2
10867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xcme.edu.cn/
3
11350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http://www.gxtznn.com
4
11355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nncvt.edu.cn/
5
11608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sdxy.cn
6
11773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zjy.edu.cn/
7
11824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s://www.glnc.edu.cn
8
12104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lzzy.edu.cn/
9
12344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stzy.cn
10
12356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jzy.com
11
12364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xgy.edu.cn/
12
12379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ibvc.net
13
12392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ltzy.edu.cn
14
13138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xjsxy.cn
15
13522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xd.net.cn
16
13523
北海职业学院
http://www.bhzyxy.edu.cn
17
13827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jmxy.com
18
13828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gsxy.edu.cn/
19
13831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xdlxy.edu.cn
20
14068
百色职业学院
http://www.gxbszy.cn/
21
14171
梧州职业学院
http://www.wzzyedu.com
22
14220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s://www.gxyesf.edu.cn/
23
14313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wzy.com.cn
24
14512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jrxy.com
25
14611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aqzy.edu.cn/
26
14668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nrvtc.edu.cn/
27
14693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s://www.qzyz.edu.cn/
28
14722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zzzy.cn/
29
14723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lvtc.edu.cn/
30
14762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fcgzy.edu.cn/
31
14763
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uie.cn/
32
14764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ngy.cn/
33
16205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https://www.gxnzd.edu.cn/
34
51675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www.gxczyes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