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教>正文

贵州省贵阳市交通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贵阳幼师学校2021招生简章

2023-07-15 11:49:3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贵州省贵阳市交通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贵阳幼师学校2021招生简章

贵州省贵阳市交通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贵阳市交通学校(贵阳市交通技工学校)创办于1979年,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投资兴办的以交通类专业为主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位于贵阳市南明区新寨路359号,占地面积100余亩,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学校教学设备设施齐全、管理严谨,已拥有3000余平方米的实训基地,350余台计算机机房,多个多媒体教室,50余辆教练车,10000余平方米驾驶训练场,800余万元的实物教具,为学生动手能力,技能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保障。  想要咨询或者报名贵阳交通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在页面中填写报道信息,有专门的老师电话告知报考注意事项。    学校以“为精品汽车学校、育优秀技能人才”为宗旨,以“学会一门技术、谋求一份职业、成就一番事业、致富一个家庭、精诚报效祖国”为办学理念,拥有一支事业心强、关爱学生的师资队伍,大学学历以上的教师90%,“双师”型教师60%,保证了学校的教学质量。自2008年以来,学校每年选派汽车维修专业学生参加贵阳市级、贵州省级以及国家技能大赛,均获得二、三等奖的好成绩,为学校以及省、市职业教育争得较好的荣誉。学校坚持校企联合,工学结合的办学发展道路,在贵阳与贵州省政府汽修厂,贵州通源汽车公司、贵州乾通汽车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建立了实习用工基地;在广州、上海、重庆与一批技术含量高、工资待遇好的企业建立了良好的用人网络,为学生的就业提供坚实保障。学校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断创新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多次荣获上级部门的嘉奖和用人单位的好评。 想要咨询或者报名贵阳交通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在页面中填写报道信息,有专门的老师电话告知报考注意事项。

在校待遇1、新生入学后,学校为学生办理保险,确保学生因意外受伤或生病住院产生大额医疗费用时提供帮助。 2、学生假期可享受火车票半价待遇。 3、在校学生可申请经批准加入党、团组织。 4、设立年度奖学金,每学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400-1500元奖学金。  教学管理特点1、课堂教学与实操教学、现场教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能在未来的工作中快速适应。 2、严格按部颁及省颁标准规范性教学,积极参与全国及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我校学生参赛获得了良好的成绩。 3、各专业学生均由学校组织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获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即我校毕业生既有学历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又有职业资格证的双证制。 4、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教育学生懂得如何做人,懂得感恩,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体育竞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5、我校实行校领导值班,管理人员、班主任、生活指导老师住校制、多层次、全方位管理、教育、辅导学生的学习、生活、对学生进行诚信、进取、阳光、和谐及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毕业后能适应社会、立足社会。 6、学校将校园安全及学生个人安全工作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建校以来,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别是近几年,遵循上级领导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加强了保卫、值班力量,使校园及学生个人的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报名条件:  1、报读我校的学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5-22周岁;男生身高155cm以上,女生身高150cm以上;  2、报读两年制高级技工专业的中技(中职)毕业学生须取得中技(中职)毕业证书和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报读预备技师的学生须是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3、报读两年制技师专业的高级工毕业学生须取得本专业高技工毕业证书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4、凡有酗酒、纹身、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乱纪行为者谢绝报名;  5、凡报读我校各专业的学生因报读人数等原因不能正常开班的须服从调剂。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到我院招生处报名。初中五年一贯制  1、招生对象:参加贵州省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名:成绩达到当地中考“五年一贯制”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院“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专业代码见“普通高考”。  3、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为确保能够顺利被我院录取,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将“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填为第一志愿。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到我院招生处报名。资助政策:  1、根据贵州省发展职业教育相关政策规定,报读我院各专业的初中毕业学生根据贵州物价局制定标准收费。  2、贵州省户籍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符合贵州省劳动预备制培训政策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者,学校按政策规定给予学生申报第一学期的生活补贴费1960元。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政策规定,第一、二学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其中第一学期享受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补贴费的学生,第一学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  4、我校中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可推荐或单报高职考试等方式升入就读我院高职(大专)继续学习。  凡获得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中高级技工学生,学校负责推荐就业。我校毕业学生的就业单位主要为航空、航天、航发、军工企业、省内外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2000年以来,我校的毕业学生供不应求,就业率在99%以上。

招生计划表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人)学制1高铁乘务503年2航空乘务503年3新能源汽修503年4建筑专业503年5幼师专业503年6建筑工程技术2003年7建筑室内设计2003年8计算机信息管理1203年9电子商务1203年10工程造价803年11计算机网络技术1003年12畜牧兽医2003年13园林技术703年14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703年15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503年16宠物养护与训导403年17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503年18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1003年19机械设计与制造503年20电气自动化技术503年21新能源汽车技术603年22旅游管理1003年23人力资源管理1003年24烹调工艺与营养803年25文秘803年26社会工作503年27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303年合计2350  

联系方式: 想要咨询或者报名贵阳交通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在页面中填写报道信息,有专门的老师电话告知报考注意事项。

【招生简章】2016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基本信息

第二条学校名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学校代码:14469。

第四条办学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邮编:551400)。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学校简介: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系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创建于1984年,是贵州省最早的一所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在贵州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地位。学校现有在校生8027人,教职工301人,专任教师22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37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含学位)76人,双师型教师99人;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2人,省级水平测评员20人;省五年制专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0人,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专家组成员5人,还有多名教学骨干在全国、省、市学术团体中任职,在贵州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影响。2012年12月20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黔府函【2012】29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正式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贵州省培养大专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升格后的贵阳幼专,要打造成为贵州第一,全国一流,与国际融合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851)82519986、85823608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我校2015年计划招收三年制专科生2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的合格考生。

第十四条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专业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下列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1)教育部政策照顾项目;

(2)贵州省(或考生生源省)政策照顾项目;

第十六条我校2015年招收部分地方免费师范专业定向就业学生,学生须签订相关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我校舞蹈表演专业按照男女比例建议在1:3进行录取,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其他要求

1.录取教育类专业考生时,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招收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考生。对专业技能突出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艺术类: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的考生需参加2015贵州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艺术类专业在我省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建议在150cm以上,男生身高建议在160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报考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专业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5.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学生,女生身高建议在155cm以上,男生身高建议在168cm以上。

第二十条保证新生质量: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相关规定,学生在校三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校还开通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按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物价局审订的标准执行(详见贵州省2015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四条学历文凭发放办法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技能、德、智、体均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体印。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8581322682519020传真:0851-82519019学校网址:http://www.gypec.edu.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2月28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