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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滨海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最新

2023-07-15 12:33:4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滨海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最新

2023年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2022年谷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22年谷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2022年度谷城县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要求,现将谷城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1.2022年谷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新机制、地方自主招聘)经资格审查入围的面试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2。

2.2022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报考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面试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3。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但是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1月11日。

2.面试地点:谷城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谷城县城关镇曾家营社区1号)。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

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谷城县教师发展服务中心(谷城县教育局大门口右侧一楼)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备考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6分钟,面试分值100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务必在面试当天上午7:10前到达面试考点,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安排进入相应候考室。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相应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前,所携带的包、资料、各种通信工具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其他电子设备须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后发还。如在面试场所发现仍携带有资料、各种通信工具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其他电子设备的,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按违纪处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面试时自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

6.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按座位上粘贴的学科和排序号入座(排序号指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上个人对应的序号)。考生入座后须提交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资料,身份确认后开始抽签,确定面试进场顺序。

7.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等。

8.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等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当场取消其面试资格。

9.面试中,考生不得在桌面公用题本上划线、作记录,不得将题本、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10.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并迅速离开现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

11.考生请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试地点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陪考人员和私家车严禁进入考点。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每次为50元。在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缴纳,请考生自备现金,不接受网络支付。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事宜。

七、其他事项

1.请各位面试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严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事宜咨询单位:谷城县教育局,电话0710—7338417。

3.谷城县教育局地址: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219号。

附件:1.2022年谷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新机制).xlsx

2.2022年谷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地方自主招聘).xlsx

3.2022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中小学教师类).xlsx

                            谷城县教育局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日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54名)

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了增强青冈县幼儿园师资力量,创办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一批幼儿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计划为部分城乡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54名。

1、靖城幼儿园18名。

2、东城幼儿园18名。

3、农村幼儿园18名(兴华、祯祥、连丰幼儿园)。

招聘岗位、人数及其它具体要求详见《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条件、方法和步骤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做到为人师表,熟练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学历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1届毕业生)。

4、资格证书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要求:全日制专科学历26周岁以下(1995年7月18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32周岁以下(198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不参加笔试面试直接录用,聘用后岗位名额设置相应减少。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已在青冈县域内教育系统任职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任何岗位的应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方法和步骤

1、宣传发动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5日,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全面做好宣传工作,在青冈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http://www.qgnet.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接收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人社局8号窗口。咨询电话:1355537386615046630007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往届毕业生均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加盖学校公章的有报考人信息的《新生录取名册》(必须加盖红色印章),不接收扫描件,提前下载并用A4纸印《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用黑色碳素笔将两张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个人简历从高中填写,表中“本人签字”须在现场报名时手写签字。如2021届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注册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校或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内容包括入学年份、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并注明是否师范类专业)、学校联系人及办公电话),若录取后,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乃至录取资格。

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300元。

(5)政策加分:

①青冈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2021年7月18日以后由外地转入青冈户籍的应聘人员,不予加分。

②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服务期满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考县城幼儿园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农村幼儿园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

③应聘人员若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只可选择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应聘人员的附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④审查附加分所需材料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交,报名结束之后提交的不给予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证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并签字落款日期。

(6)“公益岗位”须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基层公益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当地就业部门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需提供首次签订合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满2年年度考核表(首次签订合同期内)原件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3、资格审查

由县政府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

4、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注为准。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考试安排: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现行幼儿园教材进行命题。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当天发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额1:3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聘请7位评委,由评委当场打分,按“体操打分法”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5、考核和体检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组成考核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岗位录用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额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待公示结束后,农村幼儿园录用人员进行抽签确定具体岗位。

三、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应往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按照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标准核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县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实行聘任制管理。聘期3年,聘期内工资、职称及年度考核等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正式教师标准执行。聘期3年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没有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在拟录用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最低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调出青冈县。

四、纪律要求

1.考生需及时关注青冈县政府网站或考试群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报考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如发生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和无法取得联系情况,造成错过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布。

五、疫情防控要求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附件1:《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点击查看).xls

附件2:《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点击查看).xls

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14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可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教师资格限制,但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聘。

7.具备《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目录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在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分别设点实施公开招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选择就近考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N101宣讲室(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联系人:徐老师,13401702728程老师,19851529530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西教2号楼1楼大厅(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联系人:周老师,13851113113魏老师,17802668340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202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时间:笔试,3月15日下午14:30-16:00面试,3月16日下午14:30开始,笔试和面试具体地点现场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考生面试须以手语与考官进行交流)。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所有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七、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附件2: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3: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广西河池市南丹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16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县级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为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

2.乡镇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为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招聘岗位类别及人数

招聘名额共110名(见附件1)。

1.高中类:1个单位3个岗位3人。

2.初中类:11个单位58个岗位91人。

3.小学类:2个单位4个岗位4人。

4.幼儿园类:11个单位11个岗位12人。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本公告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由于教师资格证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7月31日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7.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2)的专业目录。

二、招聘方式步骤

本次招聘在河池人才网发布公告,通过参加高校双选会、专场招聘会进行招聘,采取直接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方式

1.结合本县计划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派出本县招聘工作组参加区、市人社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亦可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到全国部分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各项招聘的具体时间另行在河池人才网上公布,或以其他适当的方式公布。

2.举办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场招聘会。针对参加招聘会(双选会)招聘后仍有空缺的职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县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办法依照双选会、招聘会形式进行。

(二)参加双选会和举办专场招聘会时间安排

1.2021年4月19日,河池学院双选会。

2.2021年4月底,到贵州省相关师范院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发布公告为准)。

3.2021年5月上旬,在南丹县城举办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另行公布,以发布公告为准)。

(三)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本县招聘工作组到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及相关报名表格。报名时间、地点详见各场次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信息。

2.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3.进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名情况,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不低于1:3比例筛选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直接进入面试。

(2)组织命题。面试题本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长组织考官现场命题。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临时选定,考官组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原则上面试考官不少于3人,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

(4)确定体检对象。经洽谈、面试,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列为体检对象,由考官组现场确定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后,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如无特殊情况,以上四项工作均在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进行。

4.体检和考核工作。

(1)体检。根据与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自治区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门的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之前,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体检实施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核。教育、人社部门根据体检合格人选按1:1比例初步拟定进入考核人选,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工作由教育、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实施。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查。如考核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核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5.公示、审批和聘用。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生的体检、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向县人社部门报送拟聘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县委审定,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三、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三)县纪检监察部门及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238547;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8—7213685。

附件: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1.xls

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2.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n.xls

南丹县教育局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7日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220名)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县教育局

关于沧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沧县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按县政府2022年度工作安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2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名额,通过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小学教师200人,幼儿园教师20人(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其配偶为沧州市所辖各县(市、区)户籍。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年龄要求2004年7月30日至198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5、学历专业资格证要求:

(1)报考沧县幼儿园岗位的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乡镇幼儿园岗位的要求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要求取得幼儿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大专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要求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教师资格证要求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3)报考沧县职教中心、沧县实验学校和初中岗位的(不含体育、会计岗位)要求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体育岗位的要求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职教中心岗位的需取得中职或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实验学校和初中岗位的需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考生所报岗位学科必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不含会计岗位)。

(4)报考会计岗位的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取得会计资格证。

(5)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报名参加招聘。公开招聘被聘用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30日。

(二)不得应聘人员: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7、沧县所有在职教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期间各环节通知、公示等均在此官方指定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人民政府官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沧县职教中心、沧县实验学校、沧县幼儿园分别单独按一个片区报名;小学语文、数学,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全县按两个片区报名;其他学科全县按一个片区报名。报名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审核合格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交费后不能退费)。即可等待下一环节的考试通知。

报名期限为2022年7月30日9:00至2022年8月3日17:00。 

审核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4日17:00。

交费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5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index.php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通知考生。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安排招聘工作,对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要求,具体详见相关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试讲通知单》。

(三)笔试

中小学教师和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

考生笔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均以官方指定媒体发布的通知信息为准。

按照所报区内学科,在60分及以上考生中,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出现小数点的个位进位取整),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共同确定为试讲人选。

(四)证件审核

确定为试讲人选的考生按官方指定媒体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报名证件审核和信息确认。

证件审核需提供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单、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成绩单、就业报到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的,可提供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复印件。

证件审核时发现证件造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期限内不准报考沧县相关岗位。证件审核后出现试讲缺额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讲

考生按官方指定媒体发布的通知要求在网上自行打印《试讲通知单》,试讲日期、地点、注意事项等以《试讲通知单》为准。

报考小学、初中、沧县实验学校、沧县职教中心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沧县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进行基本功测试,内容包括音乐(2分钟)、舞蹈(2分钟)、美术(1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沧县中职会计教材。

试讲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于试讲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登录官方指定媒体查阅。试讲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确定综合成绩和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均60分及以上)确定入围体检、考察考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按报考区内学科将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高低取舍,试讲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试讲通知单》、有效二代身份证,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出考察结论。主要审核考生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师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或未按要求参加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因体检或考察环节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确定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选,由沧县教育局办理入职手续。

(十一)培训和选岗

由沧县教育局对聘用人选组织岗前培训并进行选岗。培训结束后,幼儿园按报名区域、中小学按报名学科分区域或县域,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到校。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以及未按规定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三)入职后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三年内不允许申请调动。 

六、有关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转递档案、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防疫要求: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须仔细阅读《沧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附件2),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本公告由沧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沧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沧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doc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咨询电话:3059901,3165019                            

 2022年7月25日

2023年江西省赣州市教师招聘公告

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7号)精神,现将2022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部分岗位使用编制控制数和公办幼儿园用人备案数,有关待遇问题,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岗位备注内容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部分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招聘方式,具体招聘办法以招聘单位的公告为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2.能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请查阅《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见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如未列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应在报名前咨询招聘学校及其主管教育部门能否报考。涉及到年龄问题,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含3月1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涉及到户籍问题,某市或某县户籍指本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该市或该县户籍。

(五)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六)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含市直,下同)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7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省内外其他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

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2020、2021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七)2019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三年至2022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但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八)我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如确要参加,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市、县(区)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2日9:00-3月16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账号(手机号码)和密码(注册账号及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得在江西省教育厅网站上重复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重复报名者将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17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考生报名完成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14日、15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4月5日9:00-4月8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调剂、资格复审及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9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

2.笔试内容和成绩占比。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依据《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试题类型和分值。“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题型与往年相同。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考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招一年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笔试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将于5月13日左右,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二)网上调剂

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发布调剂公告,对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比例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时,不能跨报名系统调剂(即省统招不能调剂特岗,特岗也不能调剂省统招)。

(三)资格复审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试讲、说课、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

五、聘用上岗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服务不少于5年。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0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00×(50÷250)+80×(50÷100)=80分。

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15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总成绩=150×(40÷250)+80×(60÷100)=72分;幼儿园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得分为90分,则总成绩=80×(40÷100)+90×(60÷100)=86分。

七、其他

(一)2022年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考试与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同时进行,考试内容相同。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

(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附件1);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1-12333。

附件:1.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doc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8日

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83名。其中:

1.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69名;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8名;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6名。

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大专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符合报考学前教育工作满5学年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具有苍南户籍(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或苍南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苍南)的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特殊教育岗位户籍不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户籍确认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8日。

5.人员身份要求:未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其中已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书面意见确认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8日。报考定向学科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对象,民族身份界定以户口本原件注明为准,界定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8日;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必须在我县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的我县现任幼儿园长或教师,5学年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6.学历要求:报考职高、初中学科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2022年开始报考小学岗位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7.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8.专业要求: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学科岗位须与学历证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对应;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对应专业;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或具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自选相应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专业可以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5月26日9时-5月29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cn2021.kingsit.cn/(苍南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必须提交);

(5)被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6)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的,,还需提供幼儿园工作的5学年工资册(每学年提供3、10月两个月)及幼儿园聘任证明(需园长签字和承诺书)。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29日18时-5月31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6月1日9时-6月2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再次报名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2日18时-6月3日17时。

对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5.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6月3日18时-2021年6月5日17时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或户籍不限的岗位,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中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至未核减的同学段同学科招聘计划中。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1年6月7日15: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如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报名电话联系,核实身份后予以办理)。

6.打印准考证

2021年6月16日9时-6月17日17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凭打印的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1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合卷一科考试。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满分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宏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理念和课程意识、教育法规等,分为高中(职高)段、义务教育段、学前段三个层次。专业知识包括对应学科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学科专业知识。

5.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的防控通告执行。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试课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苍南户籍的苍南生源须同时提供户口迁出底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语文岗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其中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苍南人才网上打印网页作为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的,还需提供幼儿园工作的5学年工资册(每学年提供3、6、10、12月四个月)及幼儿园聘任证明(需园长签字和承诺书)。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经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者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入围小学语文岗位(不含定向)试课对象分甲、乙两组分别进行试课。分组办法为:将试课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逐个进行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准考证号码为序(号码小者排前),以排名总序号交叉进行分组,如排序总序号为: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15…,甲组试课对象组成为:X1、X4、X5、X8、X9…,乙组试课对象组成为:X2、X3、X6、X7、X10…。分组名单将在试课前一天公布;入围小学语文(定向)岗位试课的考生列入小学语文甲组试课。

(5)其他说明: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笔试、试课成绩总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出现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学历落款时间也相同的,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小学语文岗位入围对象如有递补人员,原入围人员名次不变化。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择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其中,小学语文甲组、乙组选择岗位分别由各组笔试和试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择岗,甲组、乙组两组同一名次的为同一择岗批次,同一择岗批次的2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如:每组第一名次为第一择岗批次,同一批次2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每组第二名次为第二择岗批次,同一批次2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以此类推,组与组(指不同组)之间的总成绩不作为择岗先后顺序的依据。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四、其他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或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为幼儿园在职教师出具任教虚假证明的幼儿园三年内(截止至2024年12月30日)不得申报等级幼儿园,三年内不得享受一切幼儿园扶持政策,当年幼儿园年审不合格,并对出具证明人和幼儿园予以全县通报。

4.聘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特殊教育岗位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被招聘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民族乡学校的定向岗位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及我县教师招聘规定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规定执行;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3年云南省昆明市教师招聘公告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要求,现将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之日计算,即:1985年11月2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招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2日后出生);招聘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0年11月2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招聘单位报名时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已进入聘用手续办理环节的人员;

(5)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6)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

各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5日17:00。报名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截止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点击“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http://182.245.127.28/TEEMS/)进行注册报名,操作说明详见《网络报名操作说明(参考)》(附件2),建议使用“火狐(chrome)浏览器”进行注册登陆。

(二)网络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报考本次公开招聘中的一个岗位,网络报名时请如实填报,如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目录。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须与(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专业,可提请人工审核,招聘单位可根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确定是否为相关专业,审核合格即可报名(联系方式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它专业相关问题解答详见《学历、专业说明及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

本公告公示期间相关专业问题或对专业有疑义请与所报单位联系,公示期过后不再进行更正增补。

4.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5.报考免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复审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但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需达到1:3方可组织开考。

6.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审核不通过”三种,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只有报名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的状态时方为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报考岗位和个人信息。

7.考生报名审核状态为“不符合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重新完善信息或重新选岗报名。

8.考生报名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代表考生不符合本次招录条件,此时考生将不能重新报考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

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取消其报考资格。

10.考生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提交报考申请,若报名时间选择在报名的最后时段,有可能因报名人员较多造成网络拥挤而运行缓慢,且有可能因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24:00前登陆“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http://182.245.127.28/TEEMS/)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单人单座,闭卷。

4.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教育法律法规,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6.考试要求: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7.请参加笔试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携带考前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参加考试,并主动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访过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

8.违规违纪处理:考试违规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9.成绩公布及查分:考生可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tj.km.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若对分数有异议,可向报考学校(单位)申请查分,由招聘单位统一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办理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考生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2.审查出资格不符的即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的考生须提供亲笔签名的放弃申明。

3.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的或等额的,可正常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资格复审程序、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等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并持续关注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重点考察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成绩公布

1.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时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当综合成绩末位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须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环节。

2.综合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tj.km.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察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二)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组织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人员、自愿放弃聘用人员产生的空余岗位,可由各招聘单位在报考本岗位并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tj.km.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放弃聘用资格的,可由各招聘单位在本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监督

(一)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市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拟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监组全程参与,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公告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各招聘单位共同负责解释。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岗位报考咨询电话详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0871-65165786

报名网络技术支持:0871-65160856

(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0871-63135506

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监组:0871-6310238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附件:附件1: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网络报名操作说明(参考).doc

附件3:学历、专业说明及常见问题解答docx.docx

附件4:各招聘学校(幼儿园)单位简介.rar

专业目录查询网站链接(仅供参考).rar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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