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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济南市章丘区青未了幼儿园招聘幼儿园副园长及教师公告【61人】 2020年济南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7-15 13:59:3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山东济南市章丘区青未了幼儿园招聘幼儿园副园长及教师公告【61人】 2020年济南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山东济南市章丘区青未了幼儿园招聘幼儿园副园长及教师公告【61人】

【#教师招聘#导语】2020山东济南市章丘区青未了幼儿园招聘幼儿园副园长及教师61人,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12日,®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济南市章丘区青未了幼儿园(以下简称“青未了幼儿园”)是经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由济南章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的公办性质幼儿园。

2020年计划设立青未了幼儿园古城园(位于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车站大街1166号)、青未了幼儿园绣阳园(位于济南市章丘区绣阳六街南200米)、青未了幼儿园查旧园(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利民大道与朝阳街交叉口北150米)三所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青未了幼儿园人员团队建设,优化人员管理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区政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章丘控股集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副园长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聘用制幼儿园副园长3名、教师58名,具体招聘园所、人数、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济南市章丘区青未了幼儿园招聘幼儿园副园长及教师职位表》。此次公开招聘统一报名审核,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热爱幼儿教育工作。

(二)年龄要求

1、副园长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4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2、教师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学历。其他须在报名前取得)。

(四)资格证书要求

1、副园长岗位须具有园长证(地级市以上教育局颁发)。

2、幼儿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条件的,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文件精神,对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导致高校毕业生暂时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先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参照“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规定执行。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被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单位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薪资待遇

幼儿园教职工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工资四部分。试用期转正后副园长工资不低于5200元/月,教师工资不低于3200元/月,具体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以上均为应发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自本人月度工资中扣除代缴。

幼儿园给予缴纳“五险一金”,缴纳政策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具备完善的岗位及薪酬晋升渠道,表现优异者可进行相关职称评聘。幼儿园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各项补贴参照国家、省市区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信息公示网址: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

济南章丘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jnzqhg.cn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12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章丘区青未了幼儿园古城园(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车站大街1166号)

(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在本次招聘的个人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按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要求,需要应聘人员提供本人的山东省绿色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主动配合现场体温测量。凡不能提供山东省绿色健康通行码,或者体温检测超过37.3度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再允许参加相关环节应聘。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提前下载《2020年济南市章丘区青未了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内容需详实、准确,现场报名时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9日前取得),且须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张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已经认定机构受理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须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加盖认定机构公章的受理凭证,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2018年和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0年毕业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5)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按附件3模板)。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20年7月9日前取得)。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后交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报名表》现场签字确认,留存备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同时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并现场缴纳考务费70元/人。

五、考试程序

(一)副园长

副园长岗位的考试采用问答形式进行。

1、问答

主要考察应聘者对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园所管理能力、临场应变、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每人10-15分钟满分100分。

2、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计算采取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成绩。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

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二)教师

教师岗位的考试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

1、说课

说课教材统一提供,为明天出版社幼儿园大班现行教材。

说课内容:主要考察教材把握、教学方法、活动设计、教学过程、基本素养等方面内容。应聘人员根据说课题目,到准备室独立准备30分钟,然后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掌握在8分钟以内,说课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

说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说课成绩。说课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说课成绩达到说课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简笔画、自弹自唱、声乐、舞蹈四个项目内容,其中自弹自唱、声乐、舞蹈三项自选两项。每项目按绘画40分,其它两项各占30分,总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每项评分项目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每项平均分,各项目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1)简笔画:根据命题进行现场绘画,8K绘画纸统一发放,自备画笔和画板,时间为10分钟。

(2)自弹自唱:现场抽签确定考试曲目,3分钟准备时间,自弹自唱,调性为歌曲的原调,用钢琴伴奏,2分钟。

(3)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自备伴奏音乐及播放器,2分钟。

(4)舞蹈:内容自选,自备伴奏音乐及播放器,2分钟。

3、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说课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通过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说课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说课,按新的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4、递补办法

招聘园所出现岗位缺额的,未列为考察体检人员范围的全部应聘人员按照本次考试综合成绩(说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由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递补,由应聘人员选岗。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说课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说课,按新的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幼儿园教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根据第五项中的递补办法规则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一)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章丘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jnzqhg.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评合格给予转正,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2年。

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规则执行。

(二)建立人才储备库

本次招聘聘用工作结束后,除已被幼儿园聘用人选外,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各项考试均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将纳入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幼儿园因工作需要另行聘用教师的,经济南章丘股控集团同意后,由幼儿园对人才储备库人选进行择优聘用,享受本次招聘的同类人员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0531-83603661

咨询电话:0531-83603665

九、其他

(一)为了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济南章丘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jnzqhg.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点击查看

济南市章丘区青未了幼儿园招聘幼儿园副园长及教师职位表.docx

济南市章丘区青未了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单位同意应聘证明docx

济南市章丘区青未了幼儿园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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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教师招聘 2023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中小学教师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会计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的模板见附件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615人,其中:345名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6名事业编制特殊教育教师,200名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40名人员控制总量职业学校教师,4名事业编制中小学会计,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招聘。

招聘岗位设A、B、C三类。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面向2021年高校毕业生;B类岗位要求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两学年一直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C类岗位面向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9:00 — 7月3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日11:00 — 7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5日9:00 — 7月6日24: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的姓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为提高网络初审的准确程度,将安排专人二次审核。请应聘人员务必在7月4日查询结束前再次确认网络报名的审核结果。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21年7月5日9:00 — 7月6日24:00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网上缴费。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岗位中的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以下简称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每人70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费,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成功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时使用)。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通知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办理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第13条。

(四)岗位调整、核减、取消

报名结束后,将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岗位开考规定的比例: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5;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①核减或取消的中小学教师A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段同学科C类岗位计划中。②核减或取消的中小学教师B类和C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段同学科A类岗位计划中,A类岗位有多个组别的,招聘计划调整至第一组。③核减或取消的幼儿教师A类、B类、C类岗位的招聘计划均调整至B类岗位幼儿教师第十六组。④核减的特殊教育康复教师岗位调整至特殊教育语文教师岗位。⑤核减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调整至职业学校语文教师岗位。⑥无法调整的招聘计划按规定予以核减或取消。因招聘计划取消造成相应考生无法报考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再笔试后综合考核的方法,其他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核的方法。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规定。

(一)面试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需要首先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的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分答辩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答辩主要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答辩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答辩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范围。若达不到1:5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纳入笔试范围。

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缴纳每人40元的笔试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综合考核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其他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范围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三)资格审查

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应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如下排号顺序装订,其中《报名表》和《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直接装订原件,其他材料装订复印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①《报名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未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者,须同时提交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⑥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⑦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事宜;⑧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校(不含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公司的聘用(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⑨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审查合格通过人员,现场领取综合考核通知书,缴纳每人70元的综合考核考务费。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不再缴纳综合考核考务费。

(四)综合考核

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综合考核通知书参加考试,综合考核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书。

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试讲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会计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处理能力。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考试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综合考核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在综合考核全部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按照专业技能考试占30%、笔试占30%、综合考核占4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应聘人员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本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七、选择工作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

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对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0531-58768716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简章由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附件4: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考试及资格审核时提交个人签字纸质版1份).docx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 年6月21日  

2023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135人)

2022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135人)

2022-07-0718:09:13文章来源:章丘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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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35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16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35人,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具备连续二学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须现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C类岗位面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详见《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s://jszk.jnzq.gov.cn:1080/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三)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

(五)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正常参加网上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到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龙泉大厦706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准考证等材料打印。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要下载打印《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2年7月22日上午09:00—7月24日0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岗位核减取消。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程序

幼儿园教师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上午09:00-10: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http://www.jnzq.gov.cn予以公告)

考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人选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公告。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网查询结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报考B类岗位人员还应提交单位提供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或聘用)合同、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计算。

7、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的方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包括简笔画、自弹自唱、声乐、舞蹈四个项目内容,每项目25分,各项目分数之和为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1)简笔画:根据命题进行现场绘画。8K绘画纸统一发放,自备画笔和画板,时间为10分钟。

(2)自弹自唱:现场抽签确定考试曲目,3分钟准备时间,自弹自唱,调性为歌曲的原调,用钢琴伴奏,限时2分钟。

(3)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自备伴奏音乐及播放器,限时2分钟。

(4)舞蹈:内容自选,自备伴奏音乐及播放器,限时2分钟。

2.说课

说课教材统一提供。主要考察教材把握、教法选择、学法指导、教学活动设计、教学基本素养等方面内容。

应聘人员根据说课题目,到准备室独立准备15分钟,然后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掌握在5分钟以内,说课满分100分。说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说课),按新的面试(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体检及选岗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四、考试程序”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三)选岗。A、B、C类岗位分别选岗。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四、考试程序”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应聘人员在选岗签字确认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选岗要求重新现场选岗。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其他

(一)为了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18663787157,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1.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

2.应聘证明(模版)

3.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

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7日

转载:http://www.jnzq.gov.cn/art/2022/7/7/art_44548_4811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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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 教师招聘专栏 2023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为打造教育现代化的济南品牌,满足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2023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拟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拟引进优秀人才134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5月12日前取得);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3年5月12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D四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B类为教师中级岗位、C类为教师高级岗位、D类为教育综合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5月12日9:00-5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5月12日11:00-5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nedu.jinan.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引进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资格初审

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本次引进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引进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A、D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B、C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B类岗位应聘人员,笔试费在面试结束后缴纳)。缴费成功的A、B、D类岗位人员可于5月25日9:00-5月28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务必于5月15日17: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A、B、D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C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D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A、B、D类岗位均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B、C类岗位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幼儿教师和幼儿园长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

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B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C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5月20日-5月21日(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对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B、C类岗位应聘人员,由引进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事宜联系引进单位)。

(二)A、B、D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为教师和教育综合两大类,不指定教材。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教育综合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教育综合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儿科学、卫生法规与职业道德等内容),教育综合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28日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A、D类岗位面试人选的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4.B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A、D类应聘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B、C类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和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⑥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⑦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⑧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引进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引进单位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A、D类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C类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A、D类应聘人员,由引进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A、D类岗位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幼儿教师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D类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确定

A、B、D类岗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A、B、C、D类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B、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引进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优秀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

1.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0531-88798066

2.济南医学中心实验中学 0531-81605112

3.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 0531-89616804

4.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 0531-88635801

5.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 0531-55532118

6.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 0531-87083006

7.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 0531-82035152

8.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 0531-55564229

9.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 0531-87196700

10.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 0531-81315161

11.济南外国语学校 0531-81207731,81207732

12.济南东城实验高级中学 0531-82813709

13.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实验高级中学 0531-58629519

14.山东省济南第十五中学 0531-81772390

15.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 0531-68626057

16.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 0531-88965373

17.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 0531-76412132

18.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0531-82637908

19.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小学  0531-87206912

20.济南特殊教育中心 0531-82972347

21.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 0531-75706099

22.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幼儿园  0531-87207571

23.济南市莱芜实验幼儿园 0531-75607366

24.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0531-86126121

25.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31-86111559

26.济南市电化教育馆(济南教育电视台)0531-83187060

27.济南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 0531-86126157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附件:1.2023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人才岗位汇总表.pdf

  2.同意报考证明.doc

济南市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济南市长清区政府 公告公示 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长清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学位。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15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6月8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6月9日11: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幼儿园岗位组。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笔试费40元。逾期未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减免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6月9日11:00前发送到cqqjtjrsk@jn.shandong.cn。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16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核减取消和调剂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招聘岗位组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对于定向岗位的招聘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至同一招聘单位的A岗位上使用。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组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组的机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减取消和调剂招聘计划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6月18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组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组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应聘者本人可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自行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的次日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可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下一环节资格。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纳面试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弃权和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考场内设置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现场提交除由本人签字的《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原件以外,还需提交以下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同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⑤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退伍证、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3)。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组按照招聘岗位组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岗位组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对因弃权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和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阶段因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二)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七、确定招聘单位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不按规定要求的时间、程序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将已选择确定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济南市长清区教师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中统一发布。网上报名及考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后续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环节,均须用到笔试准考证)。

3.在此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0531-87229014

招考监督电话:0531-87227631

 

附件:

附件1: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报名须知.doc

附件3: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身份认定表.docx

 

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6日

济南市钢城区政府 通知公告 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我区学校(幼儿园)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5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7月5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拟招聘教师59名,其中小学9名,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50名。

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招聘岗位分A、B两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有连续二学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9:00—7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7月8日9:00-12: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PDF版至邮箱gcjtjrsk@jn.shandong.cn。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5.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13日12: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二)岗位核减取消。报名结束后,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

2.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7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⑦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面试费70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选岗、考察体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选岗和考察体检

(一)岗位选择。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进入选岗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招聘岗位和选岗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对自动放弃选岗和选岗后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上述递补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并按选岗顺序依次重新组织现场选岗。

     (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重点考察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过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适时查询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1-75875721

监督电话:0531-75873011

附件:2022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报名、缴费网址:

https://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cn_jngcjt/index.html#/index

                                                    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相关链接:关于2022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缴费网址和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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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政府 通知公告 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钢城区学校(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相应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5月15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拟招聘教师88名,其中小学8名,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80名。

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有连续二学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C类岗位为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4: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5月18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PDF版至邮箱gcjtjrsk@jn.shandong.cn。证明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学校同学科A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济南市钢城区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拟定2023年5月28日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笔试准考证;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④《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⑧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⑨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及安置地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2);⑩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面试人选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选岗、考察体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选岗和考察体检

(一)岗位选择。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进入选岗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招聘岗位和选岗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对自动放弃选岗和选岗后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上述递补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并按选岗顺序依次重新组织现场选岗。

(二)考察体检。根据实际需要,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过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八、其他

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适时查询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1-75875721

监督电话:0531-75873011

 附件:1.附件1: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附件2: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身份认定表.docx

 

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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