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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6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泉州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3-07-15 14:54:5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6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泉州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6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动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扩充与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若干,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单位为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主任若干、办公室干事若干、教学主任若干、教研员若干、后勤干事若干、安全干事若干、信息管理人员若干、园医若干、保健员若干、班主任若干、副班若干、保育员若干、专职体育教师若干、专职美术教师若干、专职舞蹈教师若干、专职音乐教师若干。

二、岗位条件

(一)办公室主任

1.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教师资格证、健康证;熟练操作EXCEL、WORD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及写作能力;

3.有2年以上市一级幼儿园行政管理的工作经验;

4.熟悉幼儿园各个岗位业务,团队管理能力强者优先。

(二)办公室干事

1.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熟练操作EXCEL、WORD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及写作能力;

3.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或党务工作经验或教育类专业毕业者优先。

(三)教学主任

1.年龄45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具备幼教专业素养和知识;

3.有3年以上市一级幼儿园教学管理经验。

(四)教研员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能独立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有公办园管理经验、主持课题、论文发表、幼儿园登记评估经验,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能独立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有公办园管理经验、主持课题、论文发表、幼儿园登记评估经验,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五)安全干事、后勤干事

1.年龄45周岁以下,不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关资格证,有1年以上相关业务经验;

3.有教师资格证、公办园管理经验、幼儿园等级评估经验、管理能力突出、学前教育或教育类专业者优先。

(六)信息管理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健康证,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微信公众号编辑经验;

3.持教师资格证,熟悉一般音频、视频录制与剪辑,有幼儿园工作经验及摄影特长者优先。

(七)园医

1.年龄45周岁以下,医学类专业、妇幼保健、护理或临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保健医生上岗证、健康证、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

3.有3年以上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及经历市级及以上评估经验者优先。

(八)保健员

1.年龄45周岁以下,医学类专业、妇幼保健、护理或临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健康证;

3.有2年以上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及经历区级及以上评估经验者优先。

(九)班主任

1.年龄4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需承诺1年内取得本科学历,否则不予续聘);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3.有专业技能特长或较强文字功底或被评为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者优先。

(十)副班教师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需承诺1年内取得本科学历,否则不予续聘);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有1年及以上配班工作经验。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十一)保育员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健康证;

(3)有1年及以上保育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十二)专职体育教师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体育/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有1年以上幼儿体育教育工作经验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体育/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十三)专职美术教师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美术/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有1年以上幼儿美术教育工作经验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美术/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十四)专职舞蹈教师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舞蹈/舞蹈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有1年以上幼儿舞蹈教育工作经验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舞蹈/舞蹈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十五)专职音乐教师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音乐/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有1年以上幼儿音乐教育工作经验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音乐/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18:00。

2.报名材料:

(1)社会招聘人员

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②毕业证、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③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健康证;

④聘书或现任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⑤证明(附件1)说明:考试身份为光明区在职幼儿园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②教师资格证;

③提供院系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如报名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承诺书(附件2)

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https://2022gmxqjy2.htirc.cn/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二)资格初审6月14日至6月20日

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择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三)面试

1.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面试为线上面试,以结构化的形式进行。

2.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同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录取和体检

1.录取。录取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

2.体检。被录取者区教育局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人员需自行前往区一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入职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区教育局组织队伍对入职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验证报告)、职称证、健康证、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证明、承诺书等(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应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报名原件材料。

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任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实行聘任制,待遇参照《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调控进行处理;

3.考生须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料复审的考生,取消相应资格;

4.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5月31日;

5.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6.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咨询:0755-88217927;

招聘网络系统报名:0755-83256466。

9.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证明

2.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2年5月31日

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教师招聘公告(45名)

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我区决定组织2022年区属部分公办中学开展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5人,其中泉州六中10人、泉州七中20人、福师大泉州附中15人,详见《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2021年11月3日前办理完成入编手续的泉州市在编教师;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即报考者聘用后须服务满六年,在报名时签订承诺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9日,联系人:鲤城区教育局苏老师,联系电话:0595-22376551。

序号

学校

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1

泉州市第六中学

咨询:谢老师

18959899198

2

泉州市第七中学

咨询:叶老师

15880968898

3

福建师大泉州附中

咨询:李老师

13859704900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到邮箱qzlcjyyxb@163.com进行网络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格式均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

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附件3);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未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交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面承诺书(见附件4),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只选择学段学科,不具体到用人学校。若同一个学科岗位有两所及以上用人学校,在考生被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学校。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

的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于该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具体考试形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的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上公示7天。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2.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上公示7天。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六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其中考试当天必须落实“两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各招聘单位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报考人员若存在《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六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离开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鲤城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390240,22355353。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376551。

附件:1.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2.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信息表.docx

4.书面承诺书.docx

5.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7日

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市直学校教育发展需要,泉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常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3人,详见《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招聘实行“长期接受报名、不定期组织考核”的方式。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4)现役军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于报名时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招聘学校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并办理入职手续。招聘岗位招满之前均可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招聘岗位及人数更新信息。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压缩发送到相关学校招聘专用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格式均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备注1泉州第五中学陈老师王老师0595-298819020595-22274446 请应聘者点击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官网主页:http://www.qz5z.com/,在校网主页平台公告栏填写《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填报信息及材料。2泉州第一中学倪老师0595-22787683qzyzbgs@126.com 3泉州市培元中学陈老师0595-2239961737998895@qq.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1.《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12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3);

3.若符合我市基础教育名师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文件等佐证材料;

4.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单位另行通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

考核主要根据岗位性质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学习、教育教学情况、现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面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参加面试前一并带上报名所需材料。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合格线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逾期未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人才福利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详见附件4)。另外,学校将协助引进人才申报各类省、市人才项目。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疫情防控工作由考试组织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

(七)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附件:1.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2.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登记表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4.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1月10日

关于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和笔试成绩,现将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参加省统考的笔试成绩,在折算成百分制后50分(含笔试加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位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达50分(含笔试加分)及以上考生的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3年5月28日、29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复审地点: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四、应携带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须手写签字。);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提供);6.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9.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提供);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9.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二)应届毕业生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附件4-《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承诺书须手写签字。);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须手写签字。);5.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PDF扫描件(需整理成一份文档,不是打包发送。)于5月27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ssjz2023@126.com 

(二)请考生严格按附件2安排的顺序,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考生资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三)资格复审以《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595-88767782。 

附件: 

1.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2.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安排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石狮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64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有需要面试的岗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为准,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2023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5.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师范专业”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6.报考的岗位如果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等。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根据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一次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包含网络报名、命题、制卷及评卷等服务,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由各招聘单位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后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笔试的方式进行,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4月30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试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福建省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的考试成绩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市妇联网站上公示7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考试成绩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权限分别在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5162、22781630。

附件: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关于2023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成绩的公示

通知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和登录功能现由“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提供统一支持,用户在首次登录时,需注册账号方可使用。完成账号注册后,按页面提示登录系统即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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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注册、登录问题,请致电0591-62623959,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确认登录

2023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瑞人社〔2023〕4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努力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48号)、《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附件:

1.2023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2023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2023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和体检通告

2023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和体检通告

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3-05-2712:29 福建教师招聘[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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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要求,现将2023年泉港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和体检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3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人员。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为:

6月5日上午:中学、职专

6月5日下午:小学。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泉港区教育局前楼407室组织人事股。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2)

2.报名表(入围人员需到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考生须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同时签署本人姓名)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至泉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泉港区教育局前楼407室)复审其他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

5.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6.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附件3),证书原件最迟于2023年8月31日前送至泉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泉港区教育局前楼407室)复审

7.普通话等级证书。若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则须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打印普通话等级查询截图

8.考生属于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就业派遣报到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者除外,应届毕业生暂无需提供报到证)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批复)

9.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属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

10.县级综治证明(泉港区户籍的考生表式见附件4,非泉港区户籍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的县级综治部门咨询、领取)

11.所有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见附件5,资格复审时当场签字、盖手印)。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将所有复印件整理装订成册(原件按顺序另行夹成一册,无材料项自行跳过)并携带至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出具书面弃权声明(见附件6),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体检时间

6月6日上午。

(三)体检地点

具体体检地点在资格复审后通知,并由泉港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带检,个人自行参加体检无效。

(四)体检标准及办法

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项目和要求组织体检。

(五)有关说明

1.参加体检人员采血前必须空腹(即参加体检前一晚9:00以后不能进食)。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与笔试准考证同底1寸彩色照片1张及黑色水笔1支。

3.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体检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交。

4.体检结束后,参加体检人员应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向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

5.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填写《延迟体检申请书》(附件7),但应与区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6.若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均视为体检不合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泉港区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7.入围考生若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受委托人需持有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相关复审材料。

2.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体检。

3.若发现体检有请人替检或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泉港区教师招聘考试。

4.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87790188,0595-8797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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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7

1.2023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2.2023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表现情况意见表

5.入职承诺书

6.弃权声明

7.延迟体检申请书

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6日

原文标题:2023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和体检通告-教育公告-教育-重点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qg.gov.cn/zwgk/zdxxgk/jyxx/jygg/202305/t20230526_28854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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