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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电话号码多少

2023-07-15 14:58:0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电话号码多少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2、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热忱为家长服务。

3、尊重儿童德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合理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活动和其它活动,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园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5、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等,提供多方面教育,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6、幼儿园是针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的发展和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7、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技能的协调发展;发展幼儿智力,培养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的情感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为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列公益二类。上饶幼专附属幼儿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学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目前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在校学生数126名。

第二部分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22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83万元,其他收入为38.56万元。2021年未设置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支出预算总额为223.3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为基本支出223.3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0.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93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72.44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0.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93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4.8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教育支出184.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84.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4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无相关项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减)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未设置预算。

第三部分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无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无

二、支出科目

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

2021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隶属于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传承广西幼师八十多年办学历史,与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广西幼师)学前教育二系采用“同班人马,两块牌子”的办学模式,与广西幼师共享师资、办学场所和实训基地等资源。本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比75.6%,拥有智慧教室、幼儿生活馆、幼儿园游戏综合实训室、幼儿园科学教育实训室、建构游戏实训室、陶艺工作坊等校内实训室,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实训基地200多家。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与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和素有“八桂职教一枝花”之称的凌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联合办学,通过“六个统一”(六个统一:统一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管理、师资培训、教改教研、管理模式和评估标准)的机制进行管理,形成了独具幼师特色的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体系,并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中小学中华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为社会输送大批优质的幼教人才。

本校紧紧围绕社会需求和专业标准,合理设置课程,将证书课程融入课程体系,实现“课证融合”,学生通过考试可获得保育员、育婴员等职业资格证书。依托广西幼师学前教育专业群,学校人才培养成果成效显著,近年来斩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广西师范生技能比赛一等奖多个重要奖项。

二、招生专业与学制

本年度招收“2+3”学制和三年制的幼儿园保育专业学生。幼儿保育专业是我校重点发展专业,在培养高素质保育人才的同时,与广西幼师的省级高水平建设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衔接,培养“稚慧”幼儿教师,为学生学历提升提供通道。幼儿保育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开设的课程有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基础、婴幼儿心理发展与教育、婴幼卫生与保健、婴幼营养学知识、婴幼儿生活活动保育、婴幼儿游戏活动保育、婴幼儿学习活动保育。婴幼儿安全照护、婴幼儿行为观察与引导等机构、早教机构培养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具有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幼儿保育和早教育专业人才。

所招学生中专阶段分别在我校浦北、凌云教学点就读。“2+3”学制幼儿保育专业学生,前2年在浦北、凌云教学点就读,中专二年级经过高职对口中职考试合格后,可择优升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就读。三年制幼儿保育专业学生,在中专二年级或三年级经高职对口中职考试择优录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也可以升入其他高校就读或在中专三年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就业。在学校学习期间中专学籍归属我校,毕业时颁发我校毕业证书。

三、办学地址及咨询电话

浦北教学点:钦州市浦北县科园路111号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咨询电话:19977786133,李老师。

凌云教学点:百色市凌云县城南大道凌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百色到凌云县已全程通高速,行驶约35分钟下高速路口即到该校。咨询电话:18977672023,黎老师。

四、资助政策

学生同时享受国家、自治区相关资助政策和就读教学点所在地资助政策。

(一)国家、自治区相关资助政策

中专三年学费全免,并获得伙食补贴267元/人/学年;经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为1000元/人/年;中职国家奖学金6000元/人/年;区中职教育奖学金2000元/人/年。

(二)各教学点资助政策

浦北教学点:浦北教学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00%享受最高等次国家资助,并规范完善各项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做到“应助尽助”。对就读于该教学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暂时交不起相关费用的,先办理入学就读手续,经核实情况后再采取相应资助措施。

凌云教学点:该教学点是广西资助项目多、资助金额高的学校。除享受中专免学费政策外,还可额外享受凌云县政府免除学生的书费和住宿费约1000元/人/年,以及补助生活费1500元/人/年的政策。

五、招生计划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

2021年招生计划表

专业

代码

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数

招生对象

招生条件

就业方向

770101

幼儿保育专业

 

1.三年制300人

 

2.“2+3”学制300人

3.共600人。

4.其中凌云教学点400人、(其中“2+3”学制150人,三年制250人)、浦北教学点200人。(“2+3”学制150人,三年制50人)。

 

往届、应届初中毕业生(男女兼招)

总体要求:

初中毕业生,有中考成绩。具体如下:

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身体健康,无残疾;

口齿伶俐,能用普通话流利交流;

有艺术特长者优先;

“2+3”学制:中考成绩B级(或相当分数)及以上

三年制:中考成绩C+级(或相当分数)及以上

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早教机构保育与教育工作;家庭与社区的婴幼儿保教服务工作。

收费

标准

1.中专阶段学费按政策全免;

2.住宿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3.所用教材在招标定点单位自愿购买,费用约为400元/学年/生。

六、咨询与报名事宜

(一)咨询

1、请加入招生服务群或扫码入群(QQ群号:785847043);

二维码:

2、电话咨询

 浦北教学点:19977786133,李老师;

 凌云教学点:18977672023,黎老师;

 南宁办公室电话:0771-5872359。

(二)报名:即日起可在招生服务群内向相应教学点招生老师报名。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及户籍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具备《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需要的专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www.xzyz.edu.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所有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5月1日后,我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2.报名方式:所有岗位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zyzrczp@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1张(在报名表中提供电子照片);如实填写《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需提供扫描件。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校陈述申辩。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该岗位。

6.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资格复审及考核

考核前,我校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陈述申辩。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我校如实采集考生报名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核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我校制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我校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我校制定的考察方案进行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我校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我校从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我校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不再递补。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咨询电话:0516-87893608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516-87893369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附件:

1.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

2.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

3.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14日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黔南州贵定师范学校,创建于1952年。2014年3月正式升格为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542亩,校舍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图书馆现有藏书15.5万册、电子图书40万册学校现有五年一贯制专科(初中起点)、三年制专科(高中起点)和中职幼师教育三个层次的办学模式。共开设有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早教等八个师范教育类专业和民族舞蹈、家政服务、旅游管理等三个非师范类专业。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贵州站—中国教育在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定县金南社区利民路48号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黔南州贵定师范学校,创建于1952年,为贵州省重点师范学校,1988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百强师范学校。2014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突出“师范性、民族性、艺术性”办学特色,立足黔南,服务贵州,辐射周边,以创办贵州一流、国内有影响、国际融合、特色鲜明的民族幼专为目标,做强学前教育、做优小学教育、做特艺术教育,培养具有民族文化精神、适应民族地区发展、扎根民族乡村学校的合格师资。

学校占地面积823亩,办学条件优越。学校为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贵州省教育干部培训市(州、地)级基地、贵州省第188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贵州省普通话机测站点、贵州省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贵州省健身气功示范学校、黔南州教师教育培训基地、黔南州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基地、黔南州幼儿教师发展中心、黔南州文明校园学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学艺兼修”校训,“守正创新、和谐兴校”校风,“博学敬业、为人师表”教风,“笃学敏行、求真尚美”学风,弘扬“砥砺奋进、忧乐担当”的精神。现有教职工近400人,高级职称98人,硕士、博士145人,其中在读博士7人,客座教授10人。有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教师、贵州省优秀教师、贵州省职教名师、贵州省社科学术先锋、黔南州州管专家等21人次,担任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3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过程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工作。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为实现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招生录取公信力,学校纪检监察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省、州招生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部门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一)参加贵州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贵州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贵州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无纹身,无色盲,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体育艺术类课程学习。报考舞蹈表演专业身高原则上要求:男生165cm及以上,女生160cm及以上。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身高原则上要求:男生160cm及以上,女生155cm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一)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取得高中毕业证,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高中毕业证。

2.报考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1门课程须达B等及以上等第。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教育专业的语文成绩须达B等及以上等第;报考小学数学教育专业的数学成绩须达B等及以上等第;报考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英语成绩须达B等及以上等第。

(二)中职毕业生报考条件

1.往届中职生须持有中职毕业证,应届中职毕业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中职毕业证。

2.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是相同或相近专业。

3.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书画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环境艺术设计、体育教育等艺体类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基础或专业特长。

4.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不受专业对口或相近的限制。

(三)各专业报考要求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一)第一次填报:2022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00。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本章程要求,填报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和六个专业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2022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

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本章程要求,填报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和六个专业志愿。

二、资格审查

按照章程有关规定,依据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报考数据,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于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测试前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公布在学校网站,考生应及时登录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时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取准考证,参加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2年3月25日。

地点: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604室,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2022年3月26日。

二、考试地点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贵州省贵定县金南大道利民路48号)

注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若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延期的,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发布考试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高中毕业生

1.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考试普通专业(非艺体类)高中毕业生只需参加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在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加试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

1.中职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文化综合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在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加试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

(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形式为面试,内容包括口语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素质、特长展示。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分值为100分,60分及格。

(四)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内容具体如下:

1.美术类专业测试内容:素描头像,2小时内完成,100分。

2.音乐类专业测试内容:声乐、器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二选一,70分;乐理视唱,30分。

3.舞蹈表演专业测试内容:形体展示,30分;技术技巧展示,30分;舞姿能力展示,40分。

4.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内容:100米,40分;篮球、足球、健美操、武术、体操、体育舞蹈、跳绳等考生自选其一,60分。

(五)填报多个不同类型专业志愿的,均只参加所填报第一志愿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确需调整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专业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学校研究同意后即可。

四、免试与加分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或加分政策,即对符合有关条件的考生免予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给予加分。

(一)高中毕业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试报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应专业。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或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免试报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教育专业。

2.参加2022年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在本科合格线以上的,免试报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专业。

3.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八级以上的,免试报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类专业。

4.获得地州市级美术类竞赛或展览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美术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免试报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类专业。

5.中国民族民间舞和中国舞等级考试八级以上的,免试报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舞蹈表演专业。

(二)报考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的,给予加分,计入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1.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87分-91.9分)的,加3分;一级乙等(92分-96.9分)及以上的,加5分。

2.参加县级及以上征文、演讲(朗诵)比赛获奖的,县级优秀奖加0.5分、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3分,市州级优秀奖加2分、三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4分、一等奖加5分,省级优秀奖加4分、三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6分、一等奖加7分。

(三)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免试报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中职毕业生报考体育类专业的,参照高中毕业生免试条件执行。

(四)资料提供

凡符合免试条件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22年3月25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交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办公室。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获奖证书原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5.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五、总成绩计算

分类考试招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如下:

(一)高中毕业生生分类考试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的平均分(折算为百分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二)中职毕业生分类考试总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三)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具体原则

(一)根据考生填报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专业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分类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服从专业调剂的,按考生分类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及格线(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结论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六)录取公示:学校按要求将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录取情况以省招生考试院公示为准。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查询录取情况。

(七)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22年8月下旬由邮政EMS寄送。

(八)凡通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九)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第十一条  对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的考生,被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后,不予退档。经省招生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情况: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类别,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第十四条  助学金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等,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4-4956899,0854-4969675

传   真:0854-4956899

监督电话:0854-4956599

学校网址:http://www.qnyzh.cn/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定县金南社区利民路48号

邮政编码:551300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56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学校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招聘范围

岗位类别

女辅导员1

2

1.承担学生思想理论教育与日常事务管理;

2.承担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3.承担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4.承担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5.须入驻杭州湾校区女生宿舍。

本科阶段为心理学一级学科专业或精神医学专业,硕士阶段为心理学、教育学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中共党员。

全国

专业技术

女辅导员2

2

1.承担学生思想理论教育与日常事务管理;

2.承担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3.承担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4.承担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5.须入驻杭州湾校区女生宿舍。

专业不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中共党员;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1年及以上担任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党支部副书记、书记、班长、班团支书、社团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全国

专业技术

注:1、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3、工作地点均在杭州湾校区;

4、公告中提到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至5月10日16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1日9时至5月15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5月17日9时至5月19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1日9:00—6月3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查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等相关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前学校将视疫情形势进行考前确认和考试报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以下材料:(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原价、复印件;(3)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复印件;(4)历届生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高校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5)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至少3年)。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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