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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方案下载 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怎么写

2023-07-15 16:09:1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幼儿园招生方案下载 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怎么写

幼儿园招生方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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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东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3年河东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东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管理,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3〕7号)精神,结合河东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河东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 工作原则

1.强化公益普惠。巩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成果,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结构,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保障供给,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

2.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规范开展幼儿园招生,切实履行职责、完善措施、落实责任。

3.增强服务能力。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精准施策,加强信息公开,优化细化服务流程,更加便民利民。

二、相关政策

1.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

2.招生条件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适龄幼儿报名入园时,须提供河东区户籍、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居民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他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条件,招生对象需提供户籍、居住地和预防接种的相关信息。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创造条件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不限户籍,需提供户籍、居住地和预防接种的相关信息。

3.招生方式

河东区域内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实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方式。当注册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注册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派位录取结果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园所对入园幼儿信息进行验证审核。

其他各类型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4.招生时间

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为6月10日(星期六)--6月16日(星期五)。

河东区域内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网上实名注册时间为6月20日(星期二)--6月22日(星期四),每天9:00--18:00(以北京时间为准)。其他各类型幼儿园参照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履行招生工作职责。成立区、园两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平稳有序落实招生工作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便民、利民为工作准则,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幼儿园结合本园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预案,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并及时发布招生简章,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根据入园需求,结合普及普惠发展目标,统筹做好学前教育资源的结构调整。

3.依法依规组织招生工作。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过程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信息管理。

4.及时公布招生工作信息。通过河东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天津河东教育”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幼儿园基本信息和招生工作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便利。各幼儿园要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5.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河东区招生工作时间安排,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各类幼儿园要开通招生咨询电话,做到专线、专人、专时,加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就幼儿家长关心的疑难点做好政策宣传释疑工作,做到全面、规范、准确、有温度,不断提高招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河东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

韶关家长,事关幼儿园秋季招生

关于做好2023年浈江区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幼儿园: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韶关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韶市教〔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订2023年幼儿园招生方案,现将2023年我区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应首先满足周边区域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入园。公办幼儿园在确保服务区域适龄幼儿入园的情况下,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招收区域外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入园。经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审批备案后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可以招收2周岁至3周岁的幼儿,但招收的幼儿不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若发现有幼儿园存在未满3周岁幼儿但享用生均公用经费现象的,一律严惩。

(二)免试入园。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招生计划

按各幼儿园公布的计划数(文章下方附表2、3)。

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符合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政策性照顾入园

“政策照顾”即政策性照顾录取,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丹霞英才卡A卡、B卡持有人才子女,仍在有效期内的丹霞英才卡持有人才子女,以及当年经韶关市委人才办认定的人才子女;

2.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烈士子女,以及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或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学生按户籍或居住地申请到相应幼儿园入读。结合其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及工作所在地的客观需求,幼儿家长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表1),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核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如申请人数超过20%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录取名单。

报名方式

(一)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

1.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一名幼儿只能报一所幼儿园,具体报名网址及二维码见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至6月11日。

3.网络报名程序:网络报名(2023年6月2日至6月11日)→初审报名材料(2023年6月16日前)→复审报名材料(2023年6月20日前)→发布拟录取名单(2023年6月22日前)→现场确认(2023年6月26日)→发布正式录取名单(2023年7月5日前)。

4.招生范围:按各公办幼儿园公布的地段(可查询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的招生方案)。

5.报名资料及要求:

(1)幼儿出生证;

(2)户口簿(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且幼儿户籍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

(3)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

(4)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5)其他特殊情况者,例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有效期内的丹霞英才A、B卡等其他符合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由监护人在6月12日前向浈江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核实后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6.录取方式:拟录取的幼儿家长按幼儿园的规定时间到各幼儿园签名确认学位。如无办学位确认签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拟录取的幼儿需在规定日期内到幼儿园指定医院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入园手续(具体时间各公办幼儿园另行通知)。

7.其他事宜:

(1)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等,报名将作无效处理;

(2)为保证幼儿园秩序与在园幼儿健康,谢绝参观,敬请谅解;

(3)幼儿园的收费按相关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

8.家长可通过登陆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或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信息,同时欢迎来电咨询。

(二)民办幼儿园

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时间内(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

1.制定招生方案。各民办幼儿园应按照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在2023年6月15日前将招生工作方案报到区教育局主管部门。

2.公开招生信息。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应实事求是,应当包含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地点、方式、流程。招生简章(广告)经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不得做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要及时通过幼儿园网址、公众号、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公告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3.规范招生流程。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维系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不得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或测查。要严格按照备案的收费标准,不得在规定范围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提高、降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幼儿园要在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幼儿家长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工作要求

(一)保障幼儿权益。幼儿园招生要坚持“先体检后入园的原则”。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班额按《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中的规定执行,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

(二)落实政策性照顾。切实做好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重视特殊幼儿的入园需求,不得歧视和拒收残疾适龄幼儿入园。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轻度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积极做好政策性照顾生的核查、入园工作。

(三)严守工作纪律。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各幼儿园不得以困难家庭补助、生均公用经费等相关补助作为招生宣传,如有发现,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浈江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监督电话  0751-8897019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1.韶关市学校(幼儿园)享受政策性照顾入园申请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查看)

2.2023年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表

3.2023年民办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表

4.浈江区各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扫描下方相对应二维码进行查看)

(1)浈江区建国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2)浈江区执信幼儿园(东河园)2023年招生方案

(3)浈江区执信幼儿园(和平园)2023年招生方案

(4)浈江区风采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5)浈江区风采幼儿园(帽峰园)2023年招生方案

(6)浈江区红玫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7)浈江区东鹏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8)浈江区乐园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9)浈江区十里亭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10)浈江区龙腾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11)浈江区花坪镇中心幼儿园(含分园)2023年招生方案

(12)浈江区金葵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13)韶关学院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14)浈江区菲尔幼儿园(十里亭园)2023年招生方案

(15)浈江区菲尔启明实验幼儿园(东河园)2023年招生方案

来源:浈江发布

编辑:张惠娟

责编:魏生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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