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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教师招聘公告(163名) 盐城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

2023-07-15 16:49:3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教师招聘公告(163名) 盐城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

2023年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教师招聘公告(163名)

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一)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3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3名(初中教师21名,小学教师90名,幼儿园教师42名),差额事业单位幼儿园教师1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人员③“三支一扶”人员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⑦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8.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7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2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大专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本科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硕士研究生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2018版)。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即可报考。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报名手续必须本人办理,报名时需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毕业无需提供);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⑥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存档证明;⑦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⑧提前在网上下载并正反面打印《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⑨《永济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填写一份,详见附件4);⑩服务基层人员报考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填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盖章。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学籍证明应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按期提交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②“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③“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④“西部计划”项目、“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⑤“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⑦劳动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就业服务中心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携带合格证书可直接参加报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早8:00至2021年7月18日下午6:00,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4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永济市市直幼儿园(永济市银杏西街3号)。

3.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报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达开考比例取消的招聘名额,专技23调整到专技22、专技26调整到专技25、专技29调整到专技28、专技42调整到专技41。报考被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将合并到指定的岗位中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再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排列。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综合成绩不达60分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具体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相应学段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3.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按岗位类别分别使用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具体讲课教材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公告)。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报考人员,交医护人员处理。有中高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

2.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8028963(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5(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报名表.xls

附件3:202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附件4:2021诚信承诺书.doc

永济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年7月2日

2023年云南省昆明市教师招聘公告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要求,现将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之日计算,即:1985年11月2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招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2日后出生);招聘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0年11月2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招聘单位报名时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已进入聘用手续办理环节的人员;

(5)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6)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

各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5日17:00。报名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截止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点击“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http://182.245.127.28/TEEMS/)进行注册报名,操作说明详见《网络报名操作说明(参考)》(附件2),建议使用“火狐(chrome)浏览器”进行注册登陆。

(二)网络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报考本次公开招聘中的一个岗位,网络报名时请如实填报,如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目录。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须与(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专业,可提请人工审核,招聘单位可根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确定是否为相关专业,审核合格即可报名(联系方式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它专业相关问题解答详见《学历、专业说明及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

本公告公示期间相关专业问题或对专业有疑义请与所报单位联系,公示期过后不再进行更正增补。

4.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5.报考免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复审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但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需达到1:3方可组织开考。

6.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审核不通过”三种,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只有报名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的状态时方为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报考岗位和个人信息。

7.考生报名审核状态为“不符合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重新完善信息或重新选岗报名。

8.考生报名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代表考生不符合本次招录条件,此时考生将不能重新报考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

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取消其报考资格。

10.考生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提交报考申请,若报名时间选择在报名的最后时段,有可能因报名人员较多造成网络拥挤而运行缓慢,且有可能因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24:00前登陆“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http://182.245.127.28/TEEMS/)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单人单座,闭卷。

4.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教育法律法规,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6.考试要求: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7.请参加笔试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携带考前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参加考试,并主动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访过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

8.违规违纪处理:考试违规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9.成绩公布及查分:考生可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tj.km.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若对分数有异议,可向报考学校(单位)申请查分,由招聘单位统一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办理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考生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2.审查出资格不符的即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的考生须提供亲笔签名的放弃申明。

3.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的或等额的,可正常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资格复审程序、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等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并持续关注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重点考察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成绩公布

1.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时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当综合成绩末位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须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环节。

2.综合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tj.km.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察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二)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组织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人员、自愿放弃聘用人员产生的空余岗位,可由各招聘单位在报考本岗位并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tj.km.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放弃聘用资格的,可由各招聘单位在本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监督

(一)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市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拟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监组全程参与,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公告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各招聘单位共同负责解释。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岗位报考咨询电话详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0871-65165786

报名网络技术支持:0871-65160856

(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0871-63135506

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监组:0871-6310238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附件:附件1: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网络报名操作说明(参考).doc

附件3:学历、专业说明及常见问题解答docx.docx

附件4:各招聘学校(幼儿园)单位简介.rar

专业目录查询网站链接(仅供参考).rar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22日

2023年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教师招聘简章(292名)

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19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及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20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且退伍后到牡丹区退役士兵移交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方可应聘。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42人、幼儿园教师5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等环节后,参加笔试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面试考试。

4.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5.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mudan.gov.cn/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近1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浅蓝色背景正面证件照,无美颜,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要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8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对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报考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每人每科40元(教育公共知识40元,学科专业知识40元),共计8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于2021年5月19日16:00前及时与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30-5685186)。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1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前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办理减免审核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初审、缴费结束后,对招聘岗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按比例核减并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最高的学科(分组别的学科以组别为单位计算比例)。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报考非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其中招聘岗位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

2021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1年5月14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21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报到证的,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7.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8.报考农村边远学校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2021年5月14日前落户)和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上述材料中4、5、6、7、8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供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后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供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超过6个月的有关材料。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报考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由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报到证明和《退出现役证》。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非定向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向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凭减免手续可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以报考岗位组别或学科为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岗位。选择岗位后,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八、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规定要求(见附件2)。

5.请应聘人员考试当天携带《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并上交所在考点大门口工作人员(见附件3)。

6.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咨询电话:0530-5685186

举报监督电话:0530-5685891

附件:

1.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pdf

2.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3.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考试公告

当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考试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申请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1号)和《省委编办关于核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1〕1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补充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当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2021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94名,其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5名,新机制教师5名,自主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2名,幼儿园教师32名(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4)。以上岗位均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笔试。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报考新机制教师岗位者条件以《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见附件5)为准。

5.报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者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报考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者,其所学专业应为计算机类或教育技术学。

8.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在读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当阳市内在职在编教师。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笔试环节按《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见附件5)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考生选择岗位报名时,分类别分学段学科填报到县,不填报到具体学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确定为聘用人员后,按照同一类别学段学科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本人依次选岗,确定具体学校。

(二)笔试(2021年5月9日)

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8:3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于5月底前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1.入围考生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并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确定面试入围的初步人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公告。

3.面试命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有关专家命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制。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4.考官选派。严格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5.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总成绩及时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公告。

(四)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类别、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者若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宜见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公告。

2.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可以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以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3.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办理岗位认定、人员聘用等手续,并由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编制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自行负责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手续后再办理相应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当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市以外其他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市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关注招考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联系电话畅通。

招聘信息查询: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

(湖北省招聘信息发布请考生关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bea.edu.cn/)等相关网站。)

咨询电话:0717-3223905(当阳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17-3222360(当阳市人社局)

附件:

附件1:当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及职数表.xls

附件2:当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xls

附件3:当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及职数表.xls

附件4:当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及职数表.xls

附件5: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docx

当阳市教育局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教师招聘简章(1780名)

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发〔2021〕8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21〕2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育人才选拔质量,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拟公开招聘1780名教师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含赤峰学院附属中学招聘计划20人、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计划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其中,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岗位的笔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组织,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单独划定,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具体事宜请关注招聘单位后续公告(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岗位实行“员额控制、以事定费、合同聘用、备案管理”。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在编人员标准,依据聘用人员岗位、技术等级、业绩等,结合实际核定,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户籍条件:报考人员须具有赤峰市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退役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户籍取得时间须为本招聘公告发布前。

2.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3.其他条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专业条件及教师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其中,对于专业条件,由于专业目录调整导致专业名称或代码改变的不影响报考。对于教师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考;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报考。按照教师“持证上岗”要求,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三)健康安全条件

为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本次公开招聘要求所有考生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获取考生本人“国家电子健康码”,健康码非绿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符合健康安全条件并提供有效证明方可报名考试。因未达到健康安全条件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总数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简称“蒙授生”);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2020届)(简称“高校毕业生岗”)。

(五)定向招聘岗位名词解释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赤峰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fpta.com.cn)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开考比例: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及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招聘岗位按1:3设置开考比例,其他旗县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置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报名分为两个批次进行,安排如下: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第一批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

审核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

2021年6月28日9:00至3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6月30日17:00至7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第一批次岗位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整。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合并或更改为无“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限定条件的相应岗位,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合并或更改为普通汉授岗位或“蒙授生”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计划,经招聘单位申请,由赤峰市教育局公告后,对新增岗位进行第二批次报名。

(2)普通汉授、“蒙授生”岗位及调整后新增岗位第二批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7:00;

审核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

2021年7月6日9:00至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7月8日17:00至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单位可以按照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和办法予以招聘,但需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备案手续。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计划表》中岗位名称后半部分的数字为岗位代码,01代表“蒙授生”岗位,02代表普通汉授岗位,03代表蒙授项目人员岗位,04代表汉授项目人员岗位,05代表蒙汉兼通项目人员岗位,06代表蒙汉兼通人员岗位(01、03岗位要求必须为“蒙授生”,03、04、05岗位要求必须为“项目人员”,05、06岗位要求必须为蒙汉兼通人员)。标有“高校毕业生岗”的岗位,仅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2020届)报考。

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jpg格式,500KB以下),同时上传报名当日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获取的考生本人“国家电子健康码”截图(jpg格式,500KB以下)。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简历中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高校毕业生岗”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情况,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反复核对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初审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资格网络初审安排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各旗县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报考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应于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予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计划表》中的具体岗位报考条件存在疑问时,请拨打岗位对应的报考咨询电话咨询。

5.缴纳考务费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厨师岗位考生不参加笔试,只需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外,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

注: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赤峰市教育局将于考试结束后通过报考人员缴费银行统一退费。由于报考岗位取消改报其他岗位的,需重新缴费。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费、考务费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费、考务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2)1份,就近到各旗县区教育局办理减免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特别提醒:需要办理考务费减免的考生,请勿提前网上缴费,否则将影响考务费减免办理。报名费、考务费减半的考生办理减半手续后,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半费。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名费、报考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区扶贫办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就近到各旗县区教育局办理相应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笔试

笔试在旗县区设置考场。旗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及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岗位的考务工作由松山区教育局组织。

1.笔试内容

(1)报考各类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教育政策法规占30%,教师职业道德占20%,教育学占30%,教育心理学占20%。

报考普通中小学校语文(蒙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日语学科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学科)教师及幼儿教师(含保育员)的考生还须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新课程理念和本学科专业知识。

(2)报考会计、保健医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

(3)报考厨师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不限人数、比例),面试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2.笔试试卷

赤峰市教育局委托市外有资质的专门机构组织命题相关工作。

《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均提供三种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人员使用汉文试卷;报考“蒙授生”岗位人员使用蒙文试卷;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使用“蒙汉文”试卷,“蒙汉文”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注:英语、日语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别使用英文、日文试卷。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于2021年7月17日9:00至19日17:00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

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

上午0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学科专业知识

5.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对于仅考《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对于考《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8.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9.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0.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报考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岗位的到赤峰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面试考务费50元;

(5)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旗县区教育局、赤峰市教育局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五)面试

1.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的面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旗县区所属学校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面试评委专家采用异地聘请形式,由7人组成,不得聘用本县域内人员担任评委,确定面试评委时要考虑考生面试语种。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记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现场抽课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成绩。

3.面试提供三种试题,报考汉语授课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汉文试题,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蒙文试题,须用蒙语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蒙汉文两种试题,须分别用蒙汉语作答。对于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赤峰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110。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在编)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各旗县区教育局、各招聘用人单位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1.各报名点、各考点要制定好报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考试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人进行指导。

2.对于涉考工作人员,要按照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实现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上安排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3.报名、考试前做好体温监测。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应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申领“国家电子健康码”。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4.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报名考试场所须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扫码管理,否则不得进入。发现异常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5.做好消毒工作。报名、考试场所要尽量开门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楼道、地面、墙面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

6.报名考试期间,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待人员聚集时,要有序排队,依次进行,人与人间隔要保持一米以上。有异常情况,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本次招考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本简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doc

赤峰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2023年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学前教育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编办﹝2020﹞27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部分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劳动合同制,不纳入编制管理)专任教师,特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2021年我市部分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58名员额制专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详见附件:《2021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同时于8月9日起在天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ch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具有适应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七)法律及规章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学前教育员额制专任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天长市人事考试网(http://tianch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19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1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20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2日16:00前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按系统最终收取费用为准)。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3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20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20分)。

(二)笔试内容。《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为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视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考试时间见天长市人民政府网通知。

上午:08:00—10:0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10:00—11:3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试卷,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二科考试试卷及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准考证》从天长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具体打印时间和笔试时间一并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通知。考试地点设在天长市。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七、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6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占40%)的合成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二)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三)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形式为才艺展示,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公布。专业测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下一招聘环节。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5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50%)的合成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天内在天长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组别分别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组别服务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十一、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招聘岗位。不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幼教集团(幼儿园)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的员额制专任教师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参照事业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其中养老保险购买形式为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

待幼教集团(幼儿园)有空缺编制时,通过遴选,择优纳入编制管理。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7770000)。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7331268或7331205(市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0-7770000(天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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