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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系列提案 关于政协委员对幼儿园方面的提案

2023-07-15 19:15:3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系列提案 关于政协委员对幼儿园方面的提案

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系列提案

1、提案第20200014号

题目: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系列提案

提案者:张雨生,赖弥平,民革河源市委员会

案由:

生活垃圾分类是我们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快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垃圾分类工作,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提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随着我市人口的增多、社会经济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生活垃圾也随之增多,垃圾种类也随之丰富,目前我市市区每天要处理的生活垃圾已高达800吨,对生活垃圾处理手段较为单一,这就需要对垃圾进行进一步分类处理。根据国家、省推进垃圾分类的有关要求,我市因地制宜,正在抓紧制定《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垃圾分类处理是改善城市环境、建设生态、绿色河源的题中应有之意。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可以减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有利于营造清洁的城市环境;同时,垃圾分类对各种垃圾分别进行针对性地处理,可有效地减少环境污染和土地占用。目前,我市已经在主要路段、各个小区内设置了分类垃圾箱。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缓慢,与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到位、宣传不到位有关,造成职能部门和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严重影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主要是:

一是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现在市民对环保的重要意义已有较深的认识,也不缺乏参与环境保护的愿望和热情,但要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良好习惯,还需要很大的努力。培养环保的垃圾排放习惯,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好的。

二是市民垃圾分类知识不足。很多市民搞不清楚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属于有毒有害垃圾、哪些是其他垃圾,就连一些保洁、清运人员也是概念不清。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即使有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仍有不少市民将用过的口罩随意弃置;

三是垃圾分类回收不规范。已安装的固定垃圾箱虽标有“可回收”、“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其他垃圾”标志,但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垃圾桶里边更是多种垃圾混杂。垃圾清运“先分后混”情况仍普遍存在垃圾分类处于无人管、无人问、无人为的“三无”状态。

四是垃圾后期处理仍以填埋为主。

建议:

建议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完善相关机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可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垃圾分类工作是党委政府主导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统筹全市各级各部门力量,协同处理。要根据河源实际,实事求是,从简单的分类做起,逐步推进,让市民有一定的了解后再进一步将垃圾分类,讲求实效,做出特色。要加快出台《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设施建设运营的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促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产业化发展,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社会服务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

二是加强引导和宣传力度。既要增强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又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让市民了解垃圾分类能为社会带来的好处,让市民获得为社会做贡献的成就感,使市民们都自觉投入到其中。可以通过发放公益宣传材料、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宣传,到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校向学生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由专业的垃圾分类团队向垃圾清洁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免出现分类后又被混装的情况。

三是增加试点范围。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餐饮业等纳入到试点范围中。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做起,设置室内和楼层分类垃圾桶,室外设置有毒有害垃圾桶和餐厨垃圾桶,让大家在扔垃圾的时候都有意识地进行分类,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学校进行试点,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到素质教育体系,既有利于集中的宣传教育,更能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每一个家庭提高环保意识、推动垃圾分类减排的初衷。而餐饮业产生的食品垃圾在所有垃圾中占很大的一部分,食品垃圾不仅量多,更重要的是含水量大、易腐烂发臭和传播病菌,能够先在试点中将厨余垃圾从混合垃圾中分离出来并单独进行处理,对垃圾分类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是合理配置收集运输设施。一方面要做到分类收集设施完备,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设置足够的分类回收垃圾箱,垃圾箱注明分类原则,按一定公里设置回收垃圾箱,让市民垃圾分类能更便捷。另一方面要做到布局合理,日常垃圾方便扔到垃圾箱,其他一些专门的收集点也要方便到达,否则在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很难让人去专门去寻找,这方面可以和一些专业商店合作进行。如在德国,就是由各个超级市场设立废品回收点回收顾客在购物之后拆下的商品包装和从家中带来的废品;药店负责回收过期药品;商店里的电池销售处回收旧电池,尤其是含汞的、废弃在自然界很有毒性的钮扣电池。

五是扶持垃圾分类处理企业,加快产业化发展。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更是不断增长的可再生资源。我国目前垃圾量正以每年8%到10%的速度增长,垃圾处理业作为新兴的产业,风险小、收益稳定,前景是非常诱人的。政府鼓励企业加入到垃圾分类行业中来,参与垃圾直运、垃圾处理整个流程,由相应的垃圾处理企业去收集、运输、处理各种分类好的垃圾,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市场化运作,既可以减少政府在这方面的财政支出,又能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而政府只需要做好服务监督工作,一方面通过减税等手段鼓励、扶持相关企业,并对那些企业无利可图不进行处理的垃圾,利用固废中心免费处理,另一方面要做好监管工作,防止企业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六是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完善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职能部门重点做好引导和调控,在生活垃圾收运环节可有序开展市场化运作,让民营企业参与。对于经济成本不高、回收利用价值较低的废旧物品,可考虑一定的价格补贴,鼓励生产企业和回收企业设法回收再利用。探索经营特许权和税费优惠、电价补贴等倾斜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做强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促进资源化利用产业快速发展。

七是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和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如根据分类运输的需要,配备足量分类运输车辆,配置开辟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规模相适应的分类运输专线,实施定点、定时分类运输。

八是出台奖惩措施。建议出台奖励政策,给予市民激励和动力,通过奖励按时按标准分类的市民,利用公众媒体平台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做的好的社区及优秀居民代表,对长期不按要求分类的市民采取一定惩罚,让垃圾分类得到政策保障。

九是动员基层的力量。垃圾分类是一个耗时长久,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的行动,政府更多的是牵头和引领,还要让垃圾分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街道和居委为单位,组织起一批志愿者,对街道和社区居民进行宣传,与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业主合作,在社区居民较多的公共场合及微信业主群等地方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让市民能真正感受到“主人翁”的意识,动员更广泛的力量参与到垃圾分类当中去。

关于对既有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及答复

提案第20160473号

标题:关于对既有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

提出人:王晓明、高金德、李惠林

办理类型:分办

承办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内容:

市民的居住条件是历届各级政府十分关注、着力解决和努力改善的一项重要民生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共有老旧住宅区约1200个,尤其在罗湖区就有172个,建筑面积约210万平方米,共有2622栋10万余套住房,居住人口超过20万人。近年来,深圳人口老年化迅速,居住在3楼以上的老人家攀爬楼梯日益艰辛。另一方面,深圳作为全国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一路飙升,居住在老旧住宅区的绝大部分居民无力购买更换新房,等待旧城改造又遥遥无期。为此,该部分居民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启动多层老住宅加装电梯这项民心工程。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早在2013年12月25日制定印发了《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对象、费用分摊、审批报建、工程验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协调难、办证难、费用过高等问题,成功加装了电梯的老旧住宅楼廖寥无几,只有罗湖区莲塘和翠竹两个办事处的辖区内有个别安装成功案例。解决这一民生问题的最大难点是协调难,无人牵头。加装电梯牵涉到住宅管理处、业主委员会以及市区两级的建设局、安监局、供电局等一系列单位和部门,目前还没有一个有号召力、有执行力的政府部门来统筹,单凭住户的热情和企盼是根本无法解决的;另一方面,加装电梯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这个许可证与办理新建一栋楼的程序几乎没有两样,事先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安全证、文明施工证、消防许可证等,没有一年半载是不可能办成的。许许多多迫切希望加装电梯的住户面对困难只好望而却步、望楼兴叹。

办法:

一、由市区两级政府建设部门牵头,组织规划国土、住房建设、安全监督、供电消防、街道办(工作站)等职能部门,成立工作组,统筹协调,专门负责受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协调、监理、验收等工作,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一重大民生工程。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宜居城市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和幸福社区的迫切需要,体现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为了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绩效考核、资金补贴、减化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使这项民生工程尽快落到实处。

答复单位: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规土函〔2016〕1621号

答复日期:2016年07月11日

反馈意见:满意

答复内容:

深规土函〔2016〕1621号

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TA20160473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晓明等委员:

你们在市第六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案》(TA20160473)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函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分析了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设部门牵头与其他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加强研究绩效考核、资金补贴、优化申报程序等工作,切实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我委非常赞成你们的建议,而且在以往的工作中在工程技术、优化办理程序方面积极协助、指导市民加装电梯。

一、加装电梯项目规划报建现行政策的情况

为了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规划报建审批工作,我委在2011年5月下发的《既有单元式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程序(试行)》(以下简称《办理程序》)的基础上,征求市法制办、市人居环境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住房建设局以及市公安消防局等部门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相关规划报建程序,于2013年12月25日印发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规土〔2013〕76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附件)。

《实施意见》相较于《办理程序》,在如下几个方面作出了创新:

第一,放宽了申请条件。原广东省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粤建设函〔2008〕481号)未明确规定加装电梯工程需要征求意见的范围是以栋为单位还是以楼梯为单位。为了促成加装电梯工程,我委将申请资格的范围缩小到最小单位,仅要求同一楼梯的业主达到双“三分之二”即可开始申办加装电梯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因加装电梯涉及相关业主的利益,故《实施意见》要求在作出工程规划许可时(施工图审批环节)需取得同一楼梯所有业主的一致意见,这样有利于维护邻里和谐,降低社会维稳风险。

《实施意见》此项要求有利于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拿到获批的建筑设计方案后,与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进行协调沟通,分析加装电梯后对低层住房存在的影响,以说服不同意加装电梯的小业主。所以,在《实施意见》中将申报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工程规划批复申请人资格设定为不同的范围,是不矛盾的。

第二,扩大了具体经办人的范围。小业主们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其他单位或个人具体负责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第三,拓宽了资金来源。装电梯的费用可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按照楼层受益大小的原则等因素协商分摊比例后,共同出资;也可依据相关政策申请专有部分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也可以申请专有部分业主的住房公积金。还提出了出资比例,和首层住户的补偿标准。

第四,提高了项目可实施性。建筑设计方案获批后,除按规定公示外,还要求现场放样,可以让小业主们切实感受加装电梯后是否对低层住户产生不良影响,有利于业主之间进行协调。

第五,简化规划土地手续。以合理必要为原则,对加装电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作硬性规定。对因加装电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视为增加容积率,免收地价,不用办理用地补充手续,不办理所有权登记。

二、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工作情况

电梯属于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机电设施,电梯的安全性关系到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在既有住宅上加装的电梯,除了要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规划建设外,更应该在施工安全、建设质量、消防安全、电梯使用监管、运营维护等方面严格监督把关,所以市政府于2010年11月27日就明确由市住房建设局牵头负责我市加装电梯的工作。市住房建设局也多次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的资金扶持、试点工作等事宜请示市政府,我委也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在《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委全力支持相关建设工程,简化报建程序,帮助同意安装电梯的小业主协调其他不同意安装电梯的业主,委托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参考案例图集》,无偿提供给市民参考使用(可从我委官方网站www.szpl.gov.cn下载)。截止目前,全市个别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如蛇口花果山翠竹园小区、华富北村81栋;华富街道静逸居、竹子林建安小区加装电梯工程也在紧张施工之中。

三、厦门市工作经验

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法规建设、实践方面,厦门市的相关工作经验非常值得我市借鉴学习。

2015年3月27日,厦门市在总结《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厦建房〔2009〕122号)相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做法,由厦门市建设局牵头,联合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建房〔2015〕14号),在适用范围、实施原则、适用管理及维护、产权面积、协商解决机制、财政补贴、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厦门市的指导意见除规定了常规的报建程序外,重点突出了各行政部门联合推动、强调使用安全、建立业主协商、财政扶持的特点。而我市现行指导意见仅规定了规划报建审批程序,与之相比,还缺失较多。

四、近期工作计划

(一)加装电梯项目工程虽小,但仍是一个完整的建设项目,我委在职能范围内积极指导、配合相关业主开展加装电梯工作。规划报建仅是加装电梯工程中的一个环节,整个工程还涉及住房建设、安监、消防、财政、城管、街道等部门的工作,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部门之间加强协调,我委非常赞成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领导机构的建议。鉴于加装电梯工程量较小,业主普遍缺乏工程建设经验,相关工程需要基层行政单位给予协助指导,故我委建议参考城市更新综合整治项目的做法,由各辖区政府负责加装电梯工作,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财政委、市消防局、市城管局等行政部门出台相关技术规定并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关于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分摊事宜,在《实施意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按照楼层受益大小的原则等因素协提出了一个分摊比例供业主参考。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在借鉴其他城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具体工程实际情况,将提出更加合理可行的分摊建议,并积极配合业主开展资金分摊协商工作。

(三)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贴事宜,市财政委表示按照财权事权相匹配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事宜,建议由区政府考虑研究并负责相关经费保障。

(四)为了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2016年1月,《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工作的请示》(深规土〔2016〕27号)就加装电梯目前存在的问题专题请示市政府。我委促请市政府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确定牵头单位、建设主体单位资格认定、给予工程资金扶持等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目前,市住房建设局、市财政委、市编办等部门也反馈了相关意见,市政府也可能将于近期召开会议协调此项工作。待市政府明确相关意见后,我委将按照市政府的下一步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支持。

此函。

附件: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规土〔2013〕765号)

市规划国土委

2016年5月20日

答复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文号:深建政案函〔2016〕50

答复日期:2016年08月24日

反馈意见:满意

答复内容:

深建政案函〔2016〕50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60473号的答复

尊敬的王晓明、高金德、李惠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委员提案《关于对既有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提案第20160473号)已经市政协提案委转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市区两级政府建设部门牵头,组织规划国土、住房建设、安全监督、供电消防、街道办(工作站)等职能部门,成立工作组,统筹协调,专门负责受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协调、监理、验收等工作”。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但涉及建筑结构、电梯安装等技术、安全问题,同时涉及小区居民意愿、物业价值、改造资金筹集、电梯维护管理费用分摊等问题,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2014年,市政府在《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2014-2015年)》中提出,继续对建筑质量较好、配套设施齐全的老旧住宅区进行增设电梯试点,2014年制定老旧住宅区进行增设电梯工作方案,2015年各区选取1-2个住宅区进行试点。目前,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正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由于深圳市各区(或者各新区)开展该项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我局建议由各区政府(或各新区管委会)根据辖区自身情况组织区规划国土、住建、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相关单位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

另外,我局将在不影响施工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施工报建和施工验收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相关手续的办理。

二、关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绩效考核、资金补贴、减化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使这项民生工程尽快落到实处”。

为了加快落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市规划国土委已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效期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旧楼加装电梯的申请条件,拓宽了资金来源,简化了规划土地审批手续,提高了项目的实施性,为我市开展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因此,我局建议,请市规划国土委继续牵头组织我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市财委等有关部门对《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将代表提出研究绩效考核、资金补贴、减化程序等方面的建议纳入到《实施意见》当中。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5月23日

关于解决通州区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提案

 

案由:关于解决通州区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提案

提案人:王浩

附议人:王红菊、闫学飞、刘晓蕾、梁冰、高金红、罗娜、王勉、朱春雨

拟建议承办单位:交警支队、交通局 

工作单位:通州工商分局

E-mail:whnb622@tom.com

手  机:13381266790

电  话:69551315

提交日期:2014年12月30日

问题及分析:

幼儿园、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环境,直接关系到儿童、广大师生的出行安全。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加大了对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力度,交通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同时,在人口和教育资源较密集地区(例如:中山街附近就集中了通州区幼儿园、首都师范大学通州校区、官员小学和后南仓小学4所教育机构),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环境依然严峻,在上学(周一至周五上午7:00至8:00)和放学(周一至周五下午4:00至5:30)的早晚高峰时段,极易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对通州区幼儿园、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行调研后,发现造成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通州城区内的幼儿园、学校大多分布在居民区附近,家长接送孩子到幼儿园或学校须途经居民小区。由于小区停车位紧张、地下车库收费不合理及部分私家车主出于个人出行方便考虑等原因,小区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两侧的现象十分普遍,把原本能够车辆双向行驶的道路压缩成仅单向通行。在早晚高峰时段,幼儿园、学校门前东西双方向行驶的车辆一旦相遇,势必造成这一路段的交通堵塞。

二是缺少有效的交通管控措施。在早晚高峰时段,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面临的交通压力很大,经常出现交通拥堵,车主很难自行疏通,相关主管部门缺少对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的有效疏导,交通管控措施不到位。

三是缺乏交通标牌和警示标志。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引导和警示,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常被机动车辆占用,早晚高峰时段道路上人车混行的现场很普遍,这给孩子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人车混行也严重影响了道路上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形成恶性循环。

建议:

第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幼儿园、学校周边交通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周边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严禁车辆路边随便停放、占用人行道等现象发生。同时,要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模式,通过采取与附近购物中心、院校、机关等单位建立错峰时段有偿使用合作机制,充分释放闲置停车位资源,尽可能解决小区居民的停车难问题,从而有效保障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的畅通。

第二,相关部门在对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摸排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幼儿园、学校和周边群众意见,制定有效的交通管控措施,对幼儿园、学校门前主要路段实施早晚高峰时段(即周一至周五上午7:00至8:00,下午4:00至5:30)机动车单向行驶措施。同时,在主要路口增派警力,进行现场指挥,疏导交通,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

第三,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检查限速、慢行、严禁停车等交通标志的设置情况。在幼儿园、学校门前施划斑马线、安装减速装置,最大限度地防范儿童、学生出行安全事故的发生。

审查意见:

通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年 月 日

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通用20篇)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通用20篇)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1

重视、关爱残疾人家庭

提案人:

【案由】

残疾人不仅仅是其本人身体感官上的“残疾”,更是其家庭的“残疾”。相对于正常家庭来说,残疾人家庭缺少了应有的劳动力,增加家庭经济上的负担,需接受别人异样的眼光,需付出多几倍甚至是十几倍的心血去养育或培养残疾人,这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存状况以及城市和谐发展。

【建议】

一是重视残疾人居家环境的无障碍设计,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如残疾人、老年人)群众的使用需求。二是重视残疾人的家庭“教育”,辅导残疾人的同时应注重其家属的心理辅导,同时让家属也能掌握专业的康复理论知识。三是重视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开设或鼓励支持民间开设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加大对此类机构的投入,将其定位为公益事业机构,街道或社区工作人员亦相应加强对辖区内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辅导。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2

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力度

提案人:市政协委员

【案由】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农业污染日趋严重,污染源也呈现显著增多趋势。如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将严重影响到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乃至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3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提案人:农工党xx市委会

【案由】

近年来,我市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的环节,主要是基层(县及以下)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存在中医药整体服务能力水平滞后、基层中医药人才缺乏、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滞后、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进展较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投入不足、技术力量不强等问题。

【建议】

一是完善硬件建设,重点帮扶,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中医馆建设,进一步推行“医联体”的模式,扩大“医联体”的试点医院,加大对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的基层医疗单位的扶持力度。二是降低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招聘门槛,缓解基层中医药人员招聘难、引进难等问题,同时加强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三是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建设、发展一批中医特色专科,同时引导基层开展中医重点专科及特色专科申报评审工作。四是投入资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诊疗设备配备,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五是加强中药使用的管理,经省食药局批准的院内中药自制剂在全市医疗机构内流通使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4

案由:关于解决我县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分配到乡镇企业大中专生待遇的建议

提案者:

提案内容: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占据国民经济半壁河山对人才的需求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国务院到省、市、县各级政府,为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顺应形势,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其中对人才的利用也有具体的政策文件。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批大、中专毕业生纷纷踏上乡镇企业这块热土,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乡镇企业。如今一、二十年过去了,乡镇企业风光不再,代之而起的是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当前,为乡镇企业奉献的这些大中专生的权益无法得到全面、有效的保障,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极不和谐的一道阴影,他们之中,大部分工资待遇不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无人过问,一些企业的转制造成他们没有工作甚至失业,政府中也没有专门的机构来关心他们,维护他们应得的权益。具体表现为:

一、人事关系混乱,既非工,也非农,更非干,成为被社会遗忘的群体

二、工资不能与社会发展同步调整,有的甚至因企业关停并转而失业

三、既无养老保险,更无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更是没有。

他们在专业院校受过专门教育,又在乡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历炼了自己,本来说正是有理论、有技能、有才干的人才,却因为其人事关系处于几不管的状态,难以得到真正有价值的发挥,通过了解,他们希望:

一、捋顺人事关系,确认他们的社会身份,应有社会或政府机构来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二、确定工资的调整方案,与国家调整方案接轨

三、解决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四、解决因企业原因而导致的失业人员的工作问题。

如今,民营经济的发展更突出地体现了人才的重要性,我本人作为民营企业中的一员,对人才向来关注,希望能从他们这一特殊群体问题的解决,让大家能看到政府对人才的重视,从对他们这一特殊群体待遇政策的落实,为今后民营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人才,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x年五月十日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5

科学规划解决停车难

提案人:市政协委员周

【案由】随着城市的发展,车辆日益增多,城市中数十万辆车的停放成为一个大难题。没有足够的停车位和停车场,很容易导致交通拥堵。停车位和停车场这些基本的配套设施不解决,城市规划跟不上发展的脚步,将会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和谐发展。

【建议】科学规划,政府与有关规划、交警等部门协同研究城市的规划布局,建设一个大型的停车场加大资金投入,各商业区和住宅小区应建有配套停车场加强管理,派交通、规划、设计人员到香港、日本等发达城市和国家调研考察,参考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我所用。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6

关于大力发展城乡结合部蔬菜大棚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提案人:

【案由】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合理利用我区城乡结合部闲置土地,加大蔬菜大棚建设力度,努力发展我区反季节蔬菜种植,协调解决蔬菜季节供应缺口,对促进我区蔬菜产业发展,打造特色产品,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议】

1.政府加大重视,多部门联合,尽快摸清我区基本情况,同时出台符合我区蔬菜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2.加大投入,转变投入观念,把有限的项目资金投入到刀刃上,资金的投向要从过去的种子、化肥补助以及生产补助转向基础设施设补助。比如灌排水系统工程、建造钢架大棚、配置遮阳网、防虫网等设施上,使项目资金能连续使用,提高生产效益,减少投资成本。

3.加大宣传,搞好引导、服务指导工作。党政部门要把“口号变成干实事”,使农民切实感受到“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效果,让农民真正从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之从常规的家庭式种植走向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有机化生产,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4.加强技术指导。反季节蔬菜,技术性强,管理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7

加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力度

提案人:

【案由】

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及孤独老人的增长在逐年加快,传统的几代同堂已逐步解体,家庭小型化已成为必然趋势,传统家庭养老已面临挑战。目前,阳江70-99周岁的老人有19.3万人,按照5%的老人有入住养老院的需求,则需9650张床位,目前阳江市只有六间民营养老院,一间公办养老院,养老床位共1400张,供不应求。

【建议】

养老机构投入成本高、投入资金大,靠政府资金投入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成本太高,政府财力难以接受,而社会资金投资新建养老机构又难以落实用地。因此,建议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社会事业统一实施,每五年安排一万平方土地作为养老机构用地,公开招标,每五年新建一间1000张床位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满足我市日渐增长的需求。同时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补贴,对新建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提高到每张1万元,对改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提高到每张床位5000元,对重度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提高到100元。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8

促进工业发展

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

提案人:市政协联络组

【案由】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但由于大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专业技能欠缺。

【建议】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培训加强供需对接,围绕市场抓培训,突出培训的实效性,把发展农民工的技能特长与市场需求相结合进一步理顺农民工培训工作机制,建议建立政府统筹、分工协作的有效工作机制,整合第三方教育机构,建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分担的培训资金多元投入机制。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9

婴幼儿早教班问题亟待重视

提案人:

【案由】

近年来,国内外的教育专家对早教的研究显示,婴幼儿阶段对孩子智力的启蒙和开发都是相当重要的。在东胜婴幼儿教育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然而由于目前婴幼儿教育方面管理不健全,使得婴幼儿早教班教育不规范,发展不平衡。

【建议】

一是政府应当增加公办婴幼儿早教班数量。

二是对婴幼儿早教班师资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

三是制定婴幼儿早教班收费标准。

四是对婴幼儿早教班进行考核,保证婴幼儿教学质量。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10

第033号

提案人:

单位:寺上村xx镇等

案由:拓宽xx镇(---)主干道

案情:栾城县经济飞速发展,百姓丰衣足食,宽畅的道路是城乡发展经济的根本。xx镇唯一主干道,贯穿东西七八个村庄,西至三零八,东至,这条路近几年路基破损严重,特别是东客村村南坑坑洼洼,雨天积水严重,非常难行,给当地百姓带来很多不便。由于路太窄,在一中和小学上学的十几个村子的学生,上学放学要经过此路,特别是放学,学生们把马路面占满了,经常发生撞车现象,也影响了交通,很不方便。

建议:

1、上级有关部门早计划早安排道路拓宽。

2、镇、村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筹资金,想办法。

3、各村干部挂帅,村村出工自筹资金协助上级拓宽主干道,营造优美交通环境。

x年3月15日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11

整合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所)

提案人:致公党xx市委会

【案由】

我市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下设了计划生育服务站,在乡镇(街道)计生办下设计划生育服务所,基本保证了计生工作的成效。“全面二孩”新政的出台及全国计生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合并后,现行的基层计生服务管理体制将滞后于社会发展步伐,基层计生服务站(所)的服务不专业、人员闲置等问题更加突显,计生服务站(所)和乡镇卫生院的资源分散、机构重叠、人员闲置问题也将暴发。

【建议】

对各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所职能进行整合,规范运行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建议将整合后的新机构命名为“XX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实行“一块牌子、一套人员、双重管理”。对我市基层计生站所和卫生院的场所、设备、人员、技术力量等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实现优化利用。整合后的原计生站(所)办公用房,除了补充卫生院的医疗服务外,可以转作为住院病房或者农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中心。将乡镇计生站(所)从事计生和医疗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纳入卫生编制,将计生和医疗卫生服务功能进行有机结合,使群众获得更优质、更满意的服务。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12

第034号

提案人:

程x山

单位:纪检委社保局等

案由:加强过村公路管护,改善群众出行质量

案情:随着经济发展,我县农村实现了村村通公路,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推动了经济发展,但是从近年来看,投巨资修建的村边公路和过村公路因为缺乏有效管理维护,损坏情况严重,为大家出行造成了极大不便。尤其县污水处理厂至沿村段二级路总长约x0米,经过张家庄村、东不落营村、西不落营村、西吕村、沿村、宋家庄村,多年来没有硬化,严重影响群众出行。

建议:

1、交通局牵头,乡村配合,从源头抓起,保证道路质量,在修路时考虑排水问题。

2、注重维护管理,做到修建与管护相结合

3、有关部门对县污水处理厂至沿村段二级路重点扶持,进行硬化,改善交通状况。

x年3月15日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13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提案人:市政协委员陈

【案由】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分布在我市农村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多规模小、卫生差、产品质量没有保证,劣质杂牌食品较为泛滥。而农民又对食品安全信息和知识了解较少,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食品安全存在很大问题。

【建议】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食品安全辨别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监管,健全农村的食品安全网络,加大专项整治和打假力度,进一步确保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正确引导,规范农村的食品生产(经营)点,教育和指导农民提高食品科技含量,加强对有关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14

提案人: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提案主要内容:

建设绿色生态,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就目前形势而言,距离建设绿色生态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主要的问题有:工业污染物排放有一部分未达标排放,企业存在偷排、漏排现象城镇生活污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污水排放总量万吨,污水处理量万吨,处理率%,COD吨,污水处理厂处理的COD只有吨城市化进程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城市地表水质有恶化趋势,河城区段水质呈富营养化趋势城区公共绿地较少,美化、绿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建设生态城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最根本的问题是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建设绿色生态城市的理念,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推进。要实现这一目标,建议要大力实施好“五项工程”:

1、碧水工程:确保**市附近和河水体不受污染,还碧水于人民。

(1)**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等河流域的县(区)需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2)加强流域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3)要切实加大水系和城区山塘、水库、湖泊的生态保护力度,特别是绿色植被和水质的保护。

2、绿色工程:提高**市的森林覆盖率和绿化率,发展城市森林文化,把早日建成森林型生态城市。(1)要加大力度提高中心区的森林覆盖率及城区绿化率,在市区建设综合性公园和植物园,加大城市绿地和小游园的建设,把城市绿地纳入总体规划。(2)老城区原则上只拆不建,确需新建的项目都必须要依照规划,留足建够相应的公园、绿地,确保绿化面积不打折扣,此外要坚决保护好城区现有的林木、花草等。

3、洁净工程:给人民创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在重视主干道保洁的同时,加快里弄小巷的改造步伐,特别要重视里弄小巷的道路硬化和保洁的责任管理。

4、美化工程:根据城市框架,科学修编新城区建设总体规划,精心设计和提升城市形象。

5、蓝天工程: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燃煤锅炉烟尘污染,建立、完善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使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并保持二级标准以上,让全市人民天天呼吸到清洁的空气。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15

关于进一步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提案

提案人:张

【案由】

(一)健身休闲产业经营领域狭窄。

(二)市民健身休闲消费意愿不强。

(三)竞技体育市场化程度不高。

【建议】

(一)大力发展体育健身市场。

(二)加强体育健身服务业发展。

(三)努力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16

关于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全面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建立起长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因此,于x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并于6月1日生效施行,从此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它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维持现行分段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此我们对我老秘网市的食品安全进行了调研,并发现以下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生产监管仍然面临困境。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仍不够明确,监管链条存在交叉或缺失。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很容易造成相互推诿,无人问津。

二是政府应增加投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尚有待完善。我们的相关执法人员面对一些“问题”食品,只能告诉老百姓如何识别假冒伪劣。这等于把控制假冒伪劣的风险转嫁给老百姓自己承担,而老百姓并不是具有公权力的执法人员,对于这些危害应如何识别、如何防范都没有明确的判断。

三是食品检验制度在透明和监督方面有一定的缺失。抽样检验的样品与总体产品的关系怎样等等,普通民众并不知道。这就要求,检验部门应当对检验的对象、方法、标准等,在条件允许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检验部门应当对检验结果负责,如果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检验部门还应当与生产厂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现实的情况是这方面比较缺失。

四是食品召回制度实施中有一定困难。生产食品有相当一部分的小作坊,他们连标注的生产厂家都是假的。而很多小的食品生产者、餐饮小业主一旦要求其召回问题食品或责令其作出民事赔偿时,他们往往干脆关门逃跑,拒绝赔偿,因此食品召回制度很难实际执行。

为此,为了保证锦州市市民健康与食品安全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分段监管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确立了分工负责和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督促各部门之间及时通报信息,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机构等技术资源的共享。同时由卫生部门不定期地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以避免检验机构重复抽检。

二、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

1、对监管力量薄弱的部门增加投入。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等消费终端配备快速检测设备,通过快速检测获得初步筛查结果。而很多地方的财力不足,快速检测设备不能配备,所以建议财政增加这方面的投入。

2、对基层的检验机构增加经费投入。基层的检验机构则大多设备落后。因此,建议政府加大投入,使得对销售食品的检测种类、标准、程序等方面统一起来。

3、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加投入。企业本身自主监测食品安全的成本,相比监管部门的监管来说会更低。有必要针对性地对其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标准的食品加工规范、食品卫生规范、诚信理念等等。

三、对举报属实的人员进行重奖。在“三聚氰胺”内幕被揭发之前,往奶粉里面添加“蛋白粉”据说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但是却没有人向监管部门举报,这背后所反映的问题之一是政府部门的行政奖励机制没有发挥作用,对于举报人的奖励力度不够,不能真正鼓励和提倡举报行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借鉴税务部门的奖励规定,推出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奖计划,同时,这种奖励制度对于掺杂制假的生产者来说,也有着心理上的威慑作用。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17

您好!

您在市政协x届x次会议上的第号提案,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通过大量事实和数据,实事求是地提出了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的根源和危害,同时,对如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之一市政府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中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又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市经济秩序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为了落实这项工作,我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紧紧围绕“抓食品监管,促和谐安全”的战略目标,举全局之力,千方百计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经过努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我局在职人员xx个,其中专业食品监管员一名,要对全市家食品生产企业,家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管。目前,我们虽然建立一支由部门、乡镇、村三级组成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但局内的食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员就1名,也没有配备专门的车辆、电脑,这却是这支队伍中的主要力量,所以人员少、企业多、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而我市的家食品生产企业中只有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建立了自己的食品检验室,其他则没有,家小作坊的出厂检验更无从谈起。为此,x年的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向没有获证和没有检验手段的企业倾斜,一年的检验频次为4~8次不等。由于小作坊本身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齐,而没有列入定期监督检验计划,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食品安全事故往往就发生在小作坊的生产环节。为此,我局加大了对小作坊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抽样,根据规定,未列入定期监督抽样检验计划的不得收取检验费用,所以希望政府能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x年x月xx日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18

关于大力发展城乡结合部蔬菜大棚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提案人:

【案由】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合理利用我区城乡结合部闲置土地,加大蔬菜大棚建设力度,努力发展我区反季节蔬菜种植,协调解决蔬菜季节供应缺口,对促进我区蔬菜产业发展,打造特色产品,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议】

1.政府加大重视,多部门联合,尽快摸清我区基本情况,同时出台符合我区蔬菜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2.加大投入,转变投入观念,把有限的项目资金投入到刀刃上,资金的投向要从过去的种子、化肥补助以及生产补助转向基础设施设补助。比如灌排水系统工程、建造钢架大棚、配置遮阳网、防虫网等设施上,使项目资金能连续使用,提高生产效益,减少投资成本。

3.加大宣传,搞好引导、服务指导工作。党政部门要把“口号变成干实事”,使农民切实感受到“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效果,让农民真正从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之从常规的家庭式种植走向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有机化生产,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4.加强技术指导。反季节蔬菜,技术性强,管理复杂,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保证,方能获得成功。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19

整合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所)

提案人:致公党xx市委会

【案由】

我市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下设了计划生育服务站,在乡镇(街道)计生办下设计划生育服务所,基本保证了计生工作的成效。“全面二孩”新政的出台及全国计生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合并后,现行的基层计生服务管理体制将滞后于社会发展步伐,基层计生服务站(所)的服务不专业、人员闲置等问题更加突显,计生服务站(所)和乡镇卫生院的资源分散、机构重叠、人员闲置问题也将暴发。

【建议】

对各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所职能进行整合,规范运行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建议将整合后的新机构命名为“XX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实行“一块牌子、一套人员、双重管理”。对我市基层计生站所和卫生院的场所、设备、人员、技术力量等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实现优化利用。整合后的原计生站(所)办公用房,除了补充卫生院的医疗服务外,可以转作为住院病房或者农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中心。将乡镇计生站(所)从事计生和医疗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纳入卫生编制,将计生和医疗卫生服务功能进行有机结合,使群众获得更优质、更满意的服务。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篇20

改造发展旧城区

提案人:

【案由】

新城区建设近年来成绩有目共睹,但旧城区建设未能跟新城区同步,显得有些滞后。旧城区人口密集,道路交通狭窄拥挤,有不少年代久远的旧房危房,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也少,需要进行大力改造和发展。通过进一步改造,让新旧城区齐步发展,提高旧城区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建议】

借鉴烟台市不搞“大拆大建大迁”,而是“综合修整”旧城区,投资为群众修房子,让市民不换房就能享受现代城市社区的生活的好方法,并结合实际开展改造工程。旧城区目前还存在大量的公产房,改造中可考虑先行改造这些公产房,可节省大量改造费用,改造可行性更高。大型公产房资源可改建成大型停车场,小型公产房资源,可建成小区绿化设施完善公共绿化配套设施。既要改造旧建筑,也要保护和传承好旧建筑特有的深厚历史文化价值,改造出具有鲜明文化和商业特色的全新的特色街,可以拉动多方面工作发展,成为xx城市建设一大新亮点,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新引擎。

关于幼儿园的提案(通用5篇)

关于幼儿园的提案(通用5篇)

关于幼儿园的提案篇1

民办幼儿教育是我省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幼儿园为社会提供了多层次的学前教育资源选择,在缓解幼儿入园难、普及学前教育、弥补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我省民办幼儿教育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x年底,海南全省有公办幼儿园171所,能提供6.4万个学位,占幼儿园学位总数的21.4%民办幼儿园1596所,能提供23.5万个学位,占幼儿园学位总数的78.6%。民办幼儿园作为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其办园质量和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我省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为促进民办幼教事业的发展,我省出台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x年)》等重要文件,对扶持民办幼儿教育做了重要部署,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级政府的长期投入不足和监管不到位,民办幼儿园发展良莠不齐,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二、民办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层面缺失。《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近年来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法规出台了不少,但限制的多、鼓励的少,规范的多、扶持的少。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未能充分认识民办幼儿园的意义和重要性,有关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举措较少。虽然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民办幼儿园在等级评定、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在建设用地、减免税收、费用收取方面享有优惠,但仍比较笼统,缺乏操作性的指标和规范细则,不仅各地执行这些政策时存在差异性,也使得有些鼓励优惠措施难以落实。目前,缺少地方性的扶持民办幼儿园的系列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监督管理不到位。目前,市县教育管理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基本上是政令式的,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转发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取缔未注册园、校车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注册民办幼儿园开展年检活动等。这种管理模式,对数量众多,发展参差不齐的民办幼儿园难以实现有效管理对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办园方向、保教质量、内部财务管理,等级评估与指导等方面的监管难以有效落实。

学前教育工作量大面广,管理难度大,而当前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很多市县未设有独立的学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缺乏有丰富幼教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干部,难以有效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三)经费投入不足。长期以来,我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中,学前教育经费所占比例过低,对民办幼儿园的投入有限。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办学经费全部来源于收费及社会力量投资,这给民办幼儿园的规模壮大和提高质量带来一定的困难。近几年,在党和国家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大环境下,我省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x年4月我省出台了《海南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x年起,通过争取中央支持和省财政配套设立奖补资金,对各市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补助。与外省相比,奖补资金数量有限,且覆盖面不广,例如,x年省下达琼海市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135万元,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有12所,仅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15%省下达澄迈县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48万元,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有4所,仅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10%。

(四)民办幼儿园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随着我省学前教育的大力发展,社会资金投资学前教育的热情高涨,我省的民办幼儿园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以海口市为例,短短两年内,新批办幼儿园达115所。根据现行《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要求,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不低于30人、校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等。但部分民办幼儿园属城区居民楼改造,办学条件受限,硬件设施不理想、卫生条件差、膳食质量低、教学随意性强。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数量增加加剧了学前教育学位供需矛盾,这为黑幼儿园的出现提供了土壤。部分民办园为了争夺生源,竞相降低收费标准,以低价与其他园竞争,使其自身的膳食质量、保教质量难以保证。

师资是制约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瓶颈,受办园规模和资金限制,少有达到国家规定的“两教一保”标准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大多1500-20xx元/月,部分民办幼儿园未为教师缴纳应该缴纳的各种保险。民办园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不受重视,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少,不少教师认为难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再加上工作压力大,因而,跳槽、换岗等现象频繁发生,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扶持和规范我省民办幼儿园的建议

(一)完善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法规政策。建议认真学习与研究民办幼儿园发展较好的先进省份的做法,从各方面不断调整和充实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坚持以灵活的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以务实的措施引导办学方向,为民办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构筑良好空间。

(二)强化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监管责任。市县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所辖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统一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列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民办幼儿园的准入标准和监管部门,规范登记注册制度,从入口处保障民办幼儿园的基本质量。逐步完善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体制与指导机制,配备专职的学前教育管理与指导人员,如每个教育局至少配备2名幼教专职管理人员另一方面要依据本区域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市县幼儿园等级评定,建立对民办幼儿园管理与指导的常规流程,定期对本辖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公开公布评估结果和报告,引导支持鼓励民办园创建省市区级示范园、优秀园。

(三)设立扶持民办幼儿园专项资金。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继续做好一次性的奖励补助工作,同时要求市县部门也拿出一定数量的奖补资金,逐步增加奖补资金数量、奖补资金的项目和扩大覆盖面。一是设立专门的奖励资金,对民办幼儿园的优秀创办者、优秀园长及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对现有办园等级基础上等级提升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补。考评提升幼儿园等级,未入级升至三级园、三级升至二级园、二级升至一级园、一级升至省级示范园的,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分级予以一定的奖补资金。同时规范使用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幼儿园的建设、购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改善办园条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三是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教育劵、捐赠幼儿教具等方式对民办园进行补贴。

(四)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把民办园的教师队伍纳入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范畴,要建立起民办教师档案,使其工龄、教龄、职称等纳入正常轨道管理,在其转为公办教师或在民办园之间换岗时,保证其工龄、教龄、职称的延续性。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免费培训力度,建立保教人员准入制度,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民办园在教师工资、社保、医保等方面的投入进行适当比例的补助,以减轻民办幼儿园负担并增加教师的收入和保障,稳定民办园教师队伍。

关于幼儿园的提案篇2

案由:

随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快速发展。但是,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着民办园太贵上不起、公办园“拥挤”不易进的现象。同时,很多城市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有很多集体或者街道办园,这部分幼儿园既非完全意义上的公办园,又非民办园,身份不清晰,不仅师编制难以解决,体制性的障碍也妨碍其教育质量的提升。

本案提出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幼儿园的创办主体属于民办,但收费相对低廉,具有公益性、普惠性的幼儿园。在目前难以实现学前免费教育的背景下,明晰普惠性民办园身份,一是可以在硬件上要求其达到办园基本标准,提升整个地区的学前教育水平,并为普通群众提供更多的入园机会,缓解“入园难”二是可以在收费上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缓解“入园贵”三是可以在教师编制及培训等方面给予其公办园的同等待遇,提升其办园水平。

在这方面,成都市已经探索出创新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机制的路子。到目前为止,成都公益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已经超过60%,对就近、方便入园感到满意的市民达80%以上。成都市的主要做法是:一是限价收费。明确规定中心城区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600元/生·月,其他区(市)县由当地在不高于中心城区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研究确定。二是建立“以县为主”财政补助机制。一、二、三圈层(含青白江区)分别补助20xx元/年·生、800元/年·生、600元/年·生,市级补助比例分别为30%、30%、70%。区(市)县对公益性幼儿园教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给予40%的补贴。三是建立倾斜扶持的奖补机制。市财政对三圈层县(市)、青白江区自筹资金完成新建(改、扩建)的农村公益性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分别给予每所70万元、50万元的补助。四是按照“专业领办,环境安全,配置达标,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起了市、县、乡三级办园标准。制定下发《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成教发〔〕8号),从申报、认定、招生、收费、办园、退出、监管等方面,规范了公益性幼儿园管理行为,初步构建起了公益性幼儿园准入与退出机制。

本案建议:

建议教育部推广成都经验,进一步推进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步伐。建议如下:

一、推动各地进一步明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身份。加快梳理公办园、民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园,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其公益性质,给予其与公办园的同等待遇,扫除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二、出台鼓励性政策,支持社会公益组织、慈善机构和个人创办符合标准的幼儿园。并且通过免费提供场地、提供专项经费、补助建园费用、补贴生均经费、提供专业师资等办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

三、建议设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经费。在新增教育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或基金,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让一大批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转型为普惠性民办园,满足普通市民的上学需求,另一方面用于改善普惠性民办的办园条件,提升部分普惠性民办园的办园水平。

建议办理部门:教育部

关于幼儿园的提案篇3

关于政银合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建议

提案人:

一、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xx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一政策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财产。x区作为我市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行了大胆实践,特别是去年9月份,区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通过设立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补助基金等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长期、连片流转承包地,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使农村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

目前,随着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推进,经营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更为强烈,由于农民和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实体无有效资产可以抵押,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资金的缺乏一定程度上又限制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农村土地的流转如果仅靠有限的政府补助资金来推动,这对农村产业化发展的经营主体来言是杯水车薪,会影响到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政策以及x区农村土地流转实际情况,建议由市区信用联社与x区政府合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设想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服务对象,x区辖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本人或第三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经审核,并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登记证明,申请人可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

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的贷款难问题,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资产,形成土地规模经营的激励机制,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反过来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使用效益。

三、开展贷款合作的建议

1、x区政府和市区信用联社签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2、建立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允许x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突破原有村级界限,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流转,由“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统筹管理。

3、“管理中心”下辖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处”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处”等部门。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处”负责对拟提供抵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价值评估(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年租地平均收益×经营期限+种养物价值),并出具书面评估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处”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登记,并出具登记证明。

4、贷款出现无法偿还时,信用社向“管理中心”提出回购申请。“管理中心”负责回购,并在辖区内挂牌公开拍卖。

四、风险防范措施

1、把好贷款用途关,防范信贷风险和用地政策风险。借款人取得贷款必须用于农业开发项目及抛荒地复耕。

2、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与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不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认定价值的70%。贷款期限由贷款人按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确定。

3、建立担保机制。一是“公司+土地经营权抵押”,即农业产业化企业是贷款主体,并将企业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同时企业负连带责任二是“基金担保+土地经营权抵押”,即政府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基金,由基金担保和经营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共同担保以获得贷款,担保责任由基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约定比例分担。

4、完善流转土地农民的担保体系。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长久流出全部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应该享受失地农民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并给予一定标准的政府补贴,政府补贴用于分年补贴流转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解决流转土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关于幼儿园的提案篇4

一、公司鼓励技术创新

提出理由:技术创新是提高产能、降低成本、减少能耗的主要手段,也提高公司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建议:

1、集思广益,公司建立一个技术创新平台,鼓励公司员工多提建议。

2、公司成立技术创新研究小组,对员工所提的合理方案进行探讨研究,将合理建议实施。

3、公司设立技术创新基金,对提出技术创新并给公司带来带来效益的给予奖励。

二、尽快建立管控系统

提出理由:由于没有管控系统,导致生产数据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对指标调整带来很大的不便,影响氧化铝生产的正常进行。

建议:公司尽快建立管控系统并完善,保证氧化铝生产的正常运行。

三、解决倒班人员吃饭、喝水问题

提出理由:为了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倒班人员经常性吃不上饭。建议:公司与食堂沟通,由各作业单元提前和食堂联系,食堂将倒班人员饭菜打好,车间人员直接取走。保障倒班员工能正常吃上饭。

四、宿舍通网络

提出理由:网络现已成为社会交流的主要平台,是21世纪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建议:尽快将员工宿舍通网络。

五、食堂菜价不合理

提出理由:食堂菜价太高,超过了员工的承受能力,部分员工为省钱不在打菜或少打菜,这将导致员工身体素质下降,给公司带来不稳定因素。

建议:

1、将食堂菜价合理化。

2、建立第二食堂,有竞争才有进步,保障员工生活水平。

六、公司建立广播站

提出理由:让员工及时了解公司动态。

建议:公司成立广播站,让员工了解公司动态,最终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

关于幼儿园的提案篇5

关于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特别是现阶段,不断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对于提升城乡居民的消费层次,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职工工资逐年增长,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在企业工资分配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促进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企业职工在工资收入分配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逐年下降,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缓慢。据有关部门统计,从x年到x年的12年中,我国职工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下降了13个百分点左右。工资是企业职工的劳动所得,是广大企业职工的主要生活来源,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的逐年下降,是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总体水平偏低的原因之一。

二是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差距扩大,“强资本、弱劳动”的现象更加突出。在企业收入分配中,过多地强调资本、技术、管理作为生产要求参与分配,而劳动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体现。突出表现为,企业内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工资增长较快,而一线职工增资较慢。以山东xx市x年与x年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为例,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在46%以上,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平均工资增长在35%以上,普通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仅为10%左右。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与普通职工平均工资差距呈逐步扩大趋势。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企业管理层年工资收入是普通职工平均年工资收入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者不在少数。这也是“平均工资年年长、普通职工没感觉”的原因之一。

三是垄断行业企业和普通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x年,我国金融保险业比农林牧渔业职工年平均工资高出8294元x年,金融业比农林牧渔业职工年平均工资高出38349元。

四是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在平均线以下人群呈扩大趋势。调查发现,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部分老国有企业的职工和数量庞大的农民工,是最集中的低收入职工群体,并且随着企业收入分配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和农村劳动力的加速转移,工资收入在平均线以下的低收入职工群体所占比例加大。

五是政府对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监力度还不够。一是在指导企业确定劳动定额、劳动标准中出现管理缺位现象。据山东省总工会调查显示,60%的企业在劳动定额的确定和调整上,未得到过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一些企业利用管理上的真空,随意提高劳动定额,压低计件工资单价,延长劳动时间,取消艰苦岗位津贴和补贴,损害职工利益。二是政府制定的政策规定,对企业的调控作用不明显。相当一部分企业对政府宏观调控政策了解不全面,只有少数企业参照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或按照工资指导线调整工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随意性较大,职工民主参与工资分配的权利难以得到落实。

六是侵害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问题仍然存在。超时劳动、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问题严重,实际降低了职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缺失,既影响了职工收入,又削弱了二次分配的调节作用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尚待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时有发生,既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工资是广大职工群众的主要生活来源。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确保每个职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广大职工群众的期盼。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实行积极的工资政策,不断提高普通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一是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的速度、效益和质量,合理确定并及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非公企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等为重点,努力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二是在工资集体协商中,要提出工资指数化要求,即按照CPI指数调整货币工资,保证广大职工实际收入和基本生活不下降。三是加强劳动监察,要重点查处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和超时劳动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减少低收入职工因企业违法造成的工资收入损失。四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严格劳务派遣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五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对工资收入的调节作用。六是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关系,切实解决不同用工形式的职工以及新老职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办法,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

二、建立健全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基础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一是由国家制定出台文件,责成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与当地工会组织密切配合,在企业中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二是各级政府应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措施,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明确工作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三是各类企业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

三、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指导,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是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目标。二是加快完善规范企业职工工资分配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三是增强工资指导线约束力。四是建立劳动定额管理体制,及时调整、完善行业标准,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发挥集体协商在加强劳动定额管理中的作用。五是建立随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提高而提高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等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督促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透明。三是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和监督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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