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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机关动态 承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下载

2023-07-15 21:00:53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机关动态 承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及《河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冀教资认〔2021〕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承德市户籍。

2、持有承德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驻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承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三)承德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具体院校如下:承德幼儿师范学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承德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考试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6月11日8:00至6月30日17:00;

(2)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网报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第二步: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6月18日至7月1日

(2)预约网址: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登录后,选择确认点和拟定预约时间,每人只可预约一个确认点的一个时间段,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选择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

(3)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体检时间及安排

6月11日至7月1日。具体时间与安排请申请人咨询各县(市、区)确认点指定体检医院(见附件2)。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且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应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或登陆http://jszg.hee.gov.cn/在“资料下载”栏下载),在规定时间到各确认点指定医院(见附件2)进行体检。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体检当日需空腹,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确认点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

6月21日至6月25日,6月28日至7月2日(营子区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8:30—12:00、14:30—17:30,申请人需本人到所属确认点(附件4)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承部队。

3、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5)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在“个人办事”按主题选择“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6、《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联系出具。

8、照片。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9、其他材料: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截止前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网报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选择: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现场确认点选择:a.已毕业人员,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b.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承德医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选择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须选择承德市行政审批局进行现场确认;c.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选择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须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d.我市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须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实行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证书发放

证书由各确认点从市行政审批局统一领取后,进行发放。申请人可于8月初登陆http://www.cdsxzspj.gov.cn/,或添加微信公众号“承德市行政审批局”(见附件6),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者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局及各确认点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附件:1.承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2.承德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3.《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承德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安排

5.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6.“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公众号二维码

教师资格证附件1-6.doc

2023苏州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须知(含各区市)

【导语】:2023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马上开始了,认定分为网上申请、体检、现场确认、资格认定和发放证书。快来看看体检要注意那些事情!

2023苏州各区市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须知(注意事项)

一、张家港市: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下载并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4.请在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6.请认定机构非张家港市教育局的人员不要参加此次体检。

7.今年上半年已经参加苏州大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可在本次认定时免予重复检查。(需到组织入职体检的教育行政部门开具体检合格证明)

二、昆山市: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天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对应的《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下载公告附件6或7,A4纸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领取体检报告回执单。《体检表》于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交。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5、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512-62363322(下午1:00-4:00)。 

三、常熟市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必须正反打印且张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表中“婚否”务必要如实填写。

3.按规定,女性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还应增检相关妇科项目。

4.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5.请在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领取,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太仓市:

    待通知

五、吴江区: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体检表分两种:《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注意区分使用,体检表上贴好一寸近期正面半身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4.体检中心出具的附加化验单等佐证材料需与《体检表》装订在一起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5.体检结论当次有效,上半年的体检结论不能用于下半年的认定。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7.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512-62363322(下午1:00-4:00)。

六、姑苏区:

1.空腹、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申请人自行下载好体检表,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苏城码)绿码。

2.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现场确认时必须自己携带好该体检表,否则不予确认。

3.请在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4.费用:体检费均自理,交费登记后按体检规定项目进行体格检查。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6.上半年未通过认定人员,下半年申请时需重新体检。请认定机构非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的人员不要参加此次体检预约报名。

七、吴中区:

1.在《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下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号填上网上统一报名号。(必须正反打印且张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体检当日,申请人须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5.7月5日—9日现场确认时必须自己携带好该体检表,否则不予确认。延误规定的体检时间后果自负。

八、高新区: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下载并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4.请在现场确认前在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6.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512-62363966(下午)。

九、工业园区:

1.在《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下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号填上网上统一报名号。(必须正反打印且张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或苏城码”绿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表中信息务必要如实填写。

3.按规定,女性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还应增检相关妇科项目。

4.体检结束后,请将《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主检室”,由体检中心根据体检结果给出最终体检结论,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包括《体检表》及电子打印体检报告)的时间,《体检表》原件及电子打印体检报告现场确认时提交,否则不予确认。延误规定的体检时间后果自负。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十、相城区:

1.在体检表的右上角编号栏填上网上统一报名号,并在体检表上贴好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此照片请和现场确认提交照片版本一致。

2.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并自带《江苏省非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按规定体检项目进行体格检查,费用自理。

4.先至三楼体检服务台登记,体检全部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并及时自行领回(提示:体检表上“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有相城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合格”印章视为体检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现场确认时上交该体检表,否则不予受理。

5.对今年上半年已经参加苏州大市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可在本次认定时免予重复检查。(请联系当地教育局或部门提供盖公章的体检合格证明)

6.必须人人佩戴口罩且没有呼气阀门的口罩。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准备好有效健康码,截图无效,需持有健康码绿码“近14天行程码”,如实提供近期旅居史。具有以下情况的者,应直接到“发热门诊”或告知门急诊预检分诊人员,由专人带至“发热门诊”就诊:

a.各类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

b.距体检日前28天内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c.距体检日前21天内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

d.距体检日前21天内有国内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

e.距体检日前14天内有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病例的聚集性发病史

f.具有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十大临床症状之一的

g.特殊从业人员:如高风险暴露的医务人员、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和检测的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工作场所人员、从事冷链工作、国际交通运输、港口、机场工作人员、医用垃圾处理转运人员等,均需要向预检分诊的医护人员如实汇报。

特别提示:如果您隐瞒上述情况,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苏州市教育局: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申请人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卡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4下载并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4.请在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6.请认定机构非苏州市教育局的人员不要参加此次体检预约报名。

7.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512-62363322(下午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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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区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下半年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组织,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二、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属拱墅区的人员(含原下城区),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中高中类:户籍或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或部队驻地所在地在杭州地区的人员可自主选择确认点。

港澳台居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三、本次认定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1.网上申报

10月12日—10月2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因证书统一邮寄送达,信息填报时,领取方式请务必选择“邮寄送达”,邮寄地址必须详细准确,邮费由本机构出资。)

申请人网上申请后请务必加入“2021下拱墅初小幼教资认定”QQ群(初小幼群号为:539215388,高中段群号为:363196941),以便信息沟通,进群后请按“申请种类+学科+姓名”的格式修改群名片(如:小学语文赵红)。

2.政策咨询

10月12—10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1∶00—4∶45),申请人如有政策等疑问,可至本机构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咨询或电话、QQ群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拱墅区社区学院207室,咨询电话:81392812)

3.体检、预交制证照片

申请人须在本机构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相关体检并预交制证照片。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4号)精神,经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具体安排如下:

拱墅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体检表》要求

自行在QQ群或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并签字,粘贴与认定网报上传一致的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请在姓名右边注明“未婚”或“已婚”字样。

预交制证照片要求:

一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体检用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电话)。照片放入体检现场提供的信封内,封套上要工整写明“申请种类+学科+姓名+联系电话”,交给现场本机构老师。

遗忘未交者,请邮寄至: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拱墅区社区学院207室,俞松柳老师收,电话81392812。

体检时间

11月2日-3日上午7:30-9:30(9:30抽血结束,高中段+幼儿园资格申请人体检)

11月3日-4日上午7:30-9:30(9:30抽血结束,初级中学+小学资格申请人体检)

特别提醒:

1.体检具体人员分流等具体事项QQ群另行通知;

2.体检当天携带身份证、体检表;

3.特殊时期进入医院后请配合亮码、测温、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情况,建议发热门诊就诊排除。

体检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又名:浙江省中山医院)。杭州市莫干山路219号,文三路与莫干山路交界处,3号楼二楼体检中心。

说明:因医院大楼施工,院内停车受限,建议选择公共交通,地铁2号线沈塘桥C口出或公交车密度桥路口下均可到达。

体检程序

凭本人身份证到体检中心报到——领取体检条形码(凭体检表和身份证)——缴费——体检——上交体检表和制证照片——自行离开

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清晨须空腹。2.体检需要复查者和不合格者会电话通知(请近期不要安排外出,保持电话畅通)。

3.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负。

体检报告 领取方式

由本机构工作人员统一领取

4.电子材料提交审核(清单详见附件)

10月12日-11月15日,电子材料提交。2021年下半年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试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根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我区认定工作邮箱(gsjzrd@126.com),文件包名称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小学赵139********”。

5.复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11月下旬,本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明确受理意见(具体受理决定届时将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告知)。

四、如出现报错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拱墅区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五、本机构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审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并报杭州市教育局认定。

1.初中、小学、幼儿园段的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12月8日左右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进行公示。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材料统一邮寄送达(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2.各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12月8日左右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材料统一邮寄送达(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须申请人本人签收。(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7917210,地址: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8楼。)

六、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信息及申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附件: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一、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本机构工作邮箱(gsjzrd@126.com)。

二、申请人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扫描件,文件夹名称为“申请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非浙江省身份证的申请人提供);

(2)学历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4)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驻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须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

(5)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

(6)其它因特殊情况致公共数据平台未取得核验材料,由本机构另行通知。

以下材料仅2011年及以前入学、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师范类毕业生提供:

(7)毕业成绩单扫描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8)教育教学实习表扫描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9)师范生证明扫描件(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

(10)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扫描件。

云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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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教师资格责任编辑:胡陆2022-01-26希赛网公众号点击领取教师资格备考资料

摘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需要上交体检表,体检表一般是自己下载打印。那么2022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在哪下载?小编为大家分享了相关内容。更多相资讯,请关注希赛网教师资格证频道。

教师资格认定的时候需要提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医院检查结果)。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到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jszg.hee.gov.cn/),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大家可以下载附件获取。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3.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

(四)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考试条件

应当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职业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录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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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杭州市滨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一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杭州市滨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属杭州市滨江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滨江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本机构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审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并报杭州市教育局认定。

注:本批次认定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且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2021年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对象仅限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认定工作公告将于5月10日左右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发布。

二、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22日—5月7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因证书统一邮寄送达,信息填报时,领取方式请选择“邮寄送达”,通讯地址与邮寄地址保持一致并务必详细准确,邮件由本人签收,邮费由本机构出资,确认点选择为滨江区教育局)。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电子材料审核及受理申请阶段:

4月22日—5月14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G2教育窗口(泰安路200号)现场咨询、电话咨询或加入QQ群(863544374)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5月17日、20日,上午7:30—10:00,体检、预交制证照片。其中,高中段及幼儿园体检时间为5月17日,初中、小学段体检时间为5月20日。申请人至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6号)参加体检。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体检注意事项:1.空腹,随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体检表下载见附件2、3,并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2.体检报告单由我局工作人员集中取回。

申请人还须准备两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一张贴在体检表正面上,另一张(背面写上姓名+申报资格种类+学科)于体检当天上交给我局工作人员,照片后期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制作。

4月22日—5月24日,电子材料提交。2021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80784107@qq.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材料提交清单详见附件1。

5月27日,明确受理意见。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htz.gov.cn)进行公告,其中高中段教师资格受理意见将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发布。

三、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四、如出现报错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滨江区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五、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公告,公告时间在6月21日左右。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7917210,地址:拱墅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8楼。)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六、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信息及申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申请人网上申请后可加入QQ群(863544374,2021上滨江教师资格认定),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杭州市滨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87703245、87702530。

附件1:电子材料清单.docx

附件2: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高中、中小学段).doc

附件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幼儿园).doc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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