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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2023年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网2023公告时间

2023-07-15 22:28:4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广西南宁市2023年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网2023公告时间

广西南宁市2023年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5年3月20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3月20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或按规定安置到事业单位,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nanning.gov.cn/)“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计划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 至3月28日17: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试费。报考人员在线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3月29日12:00。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8:30至5月7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本次招聘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7月底前,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市)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各级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10561、077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24161。

附件:1.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2023年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教师招聘简章(322名)

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赴高校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解决我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人才紧缺问题,2023年计划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行程安排

 (一)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9:00——15:00

       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秀校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7号)。

 (二)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9:00——14:3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三)时间: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8:30——15:30

       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田径场(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

 (四)时间: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9:30——14:3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五)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9:00——14:3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

  说明:按招聘时间节点,如果第一站招聘按计划完成了所有招聘任务的,后面场次将不再进行;如果未完成,则按时间顺序场次继续进行招聘,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为止。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在南宁市武鸣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龄条件对应出生日期等具体事宜,待双选会举办时间(报名时间、地点)确定后在更新公告中明确。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每次双选会报名首日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公招、双选招聘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武鸣政府网武鸣政府网、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区内外部分师范院校网站等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持毕业证书(2023年未毕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后收复印件)以及《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3.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聘用。面试环节由综合考核组组织开展。重点对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仪表仪容等方面进行综合面试考核评分。

  2.招聘总成绩。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说课考核人选进入说课考核环节。招聘总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说课考核人选。

  3.确定说课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说课考核人选,进入说课考核环节。

 (四)说课考核。说课考核人选需进行说课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学科教学技能评分组负责考核。重点对应聘者备课、说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说课满分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及说课考核结果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其它依此类推。

 (六)政审考察。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根据政审考察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武鸣区政府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城区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城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五、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武鸣政府网、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区内外部分师范院校网站发布的招聘简章,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如需增设)、面试等线下工作场所,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三)咨询电话:0771—6224125,监督电话:0771-6228511

附件:1.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 计划表.xls

2.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4日

2023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58名)

2023年宾阳县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精神,我县计划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58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纪律与监督

成立由人社、教育、编办等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由人社部门派出的同志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监督报名、初审、面试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771-8230000,0771-8229591。邮寄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东段55号(宾阳县教育局)409室,邮编:530400。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划招聘教师258人,其中事业单位实名编制153人,事业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105人。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宾阳县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具体招聘时间、地点、报名方式将根据双选会实际举行情况确定,参加双选会进行招聘前将提前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yang.gov.cn.ipv6.cernewtech.cn/yw/tzgg/)公布公告,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可关注网站更新,以更新公告信息为准。

(二)招聘方式。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双向选择”洽谈会的方式招聘。

五、招聘对象

(一)2021年、2022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六、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龄条件对应出生日期等具体事宜,待双选会举办时间(报名时间、地点)确定后在更新公告中明确。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报名首日(根据双选会举办时间确定,以更新公告为准)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

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应聘。

应聘者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应聘依据)专业信息,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招聘程序

宾阳县教师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招聘活动前5天内,应聘人员登录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yang.gov.cn.ipv6.cernewtech.cn/yw/tzgg/)专题“2023年宾阳县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点击提交。网络报名审核情况将在招聘活动开展前反馈到应聘人员的手机上,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到招聘现场参加复审并现场参加面试。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天,应聘人员持个人有效身份证、简历、就业推荐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材料直接到招聘现场报名。

3.报名场次。根据各高校毕业生双选会举办时间、地点安排,2023年宾阳县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场次暂定如下:

第一场

时间:2023年1月5日(星期四)9:00开始;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

第二场

时间:2023年1月8日(星期日)9:00开始;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或增加更多场次将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yang.gov.cn.ipv6.cernewtech.cn/yw/tzgg/)更新相关信息,请有意向报名的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招聘当天,招聘工作人员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

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同时应聘多个岗位的需分别参加相应招聘单位的面试。

(三)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后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仍达不到1:2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本场次双选会的招聘计划。

(四)面试与签约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当天安排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现场备课、说课。现场备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

4.确定拟签约人选

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有放弃,可当场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5.签约

双方达成签约意愿后,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被聘用人员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满3年及以上(3年内不得调动),如需享受相应安家费、住(租)房补贴等优惠政策,需在签约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5年内不得调动)。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本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本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入职手续。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待遇

1.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

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包括五险二金、绩效奖金、免费健康体检、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2.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宾办发〔2014〕34号)及《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办公室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宾办发〔2020〕26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安家费、住(租)房补贴等相应优惠政策。

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精神,服务基层学校岗位教师可申请获得相关助学贷款补偿。

八、疫情防控工作

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与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将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yang.gov.cn.ipv6.cernewtech.cn/yw/tzgg/)发布,请及时关注。

应聘期间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文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及时从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内部分普通高等学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

宾阳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71--8229591(农老师)。

监督电话:0771-8230000

附件:2023年宾阳县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023年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2023年岳阳楼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230人公告

2023年岳阳楼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230人公告

2023-07-1216:47:09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网//hn.huatu.com/文章来源:欢迎访问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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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岳阳楼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科教立区”战略,全面提升岳阳楼区教育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岳阳楼区所属公办学校(含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工作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岳阳楼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并负责指导,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违法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为230名(一类岗位217名,二类岗位13名),其中高校毕业生62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2023年岳阳楼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护理岗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7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以及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9.本区在编在职人员

10.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公告、通知、公示等通过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0:00)-7月23日(24: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入口:详见《网报系统入口》(附件3)。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4日-26日(8:00-12:0014: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岳阳楼区洞庭湖学校(岳阳市岳阳楼区三五一七路与汴河园路交界处)。

3.资格审查资料:

①《岳阳楼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登录报名平台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截图

⑤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体育学科相关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幼儿园护理岗位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

一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同一岗位男性和女性之间调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岳阳楼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开考前公告。

2.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7月28日00:00至7月29日12:00。

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登录网报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专业知识分值占70%。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

7.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幼儿园教师岗位、幼儿园护理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对象名单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面试准考证打印。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面试对象公示。

面试准考证打印入口:登录网报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准考证》视为放弃。

9.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10.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分值为100分。

①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科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试教分值为100分,试教时长为8分钟,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

②音乐、信息技术学科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试教分值为100分,占面试分值的40%)+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占面试分值的60%)。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技能。

③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试教分值为100分,占面试分值的60%)+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占面试分值的40%)。试教内容为幼儿教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技能。

④幼儿园护理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占面试分值的40%)+实际操作测试(实际操作测试分值为100分,占面试分值的60%)。

11.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类岗位,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教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岳阳楼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开考前公告。

2.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

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7月28日00:00至7月29日12:00。

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入口:登录网报系统打印《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4.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和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相关方向的专业技能水平。

5.专业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

7.试教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试教环节。试教对象名单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试教准考证打印。

试教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试教对象公示。

试教准考证打印入口:登录网报系统打印《试教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试教准考证》视为放弃。

9.试教时间、地点详见《试教准考证》。

10.试教内容及形式。

试教分值为100分,试教时长为8分钟,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相关教学内容。

11.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试教人员的岗位,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试教考官组)试教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合成及公示

1.一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二类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试教成绩以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按学历高低的顺序排名如再相同,按专业技术职称高低顺序排名如仍相同,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分数高低顺序排名。

4.面试(试教)结束后,面试(试教)成绩、综合成绩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体检对象名单。

2.体检时间地点。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楼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的招聘单位不确定的,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拟聘对象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按要求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且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岳阳楼区公开招聘。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选岗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十)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手续办理

1.岳阳楼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4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聘用对象的编制、聘用等相关人事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八、其它有关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按要求从参加网上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岳阳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招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5.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0-8870851(区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30-897618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

0730-8870877(区纪委监察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0-8338322(区纪委监察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岳阳楼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岳阳楼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网报系统入口.docx

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楼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

原文标题:2023年岳阳楼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eyang.gov.cn/gwykl/content_2089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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