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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升学招生简章 贵州幼师学校招生简章最新消息

2023-07-15 23:15:3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升学招生简章 贵州幼师学校招生简章最新消息

2023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升学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2年高职对口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364

办学地点:第一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37号)

          第二校区(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

          第三校区(南宁市武鸣区城厢武缘大道87号)

学校网址:http://www.gxic.net/

招生电话:0771-3859060 3829762

投诉电话:0771-3851926

二、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区内34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2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录取到我校就读的资格。

三、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73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2年3月7日9:00 — 4月8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栏目中的“广西2022年高职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手机版),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 直接进入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xic.net/),从“招生就业”-“招生信息”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点击申报链接转到联合测试网站,通过“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对口招生考生报考费为10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9:00—4月23日14:00,再次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测试安排

所有报考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直升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一)测试时间

1.中等职业卫生学校考生联合测试时间:2022年4月21日下午15:00—16:30。

2.其他考生联合测试时间:2022年4月23日下午15:00—16:30。

(二)测试方式

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

(三)测试内容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内容: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四)测试地点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考生在同一个区域(各市、县)参加测试为原则(以本校参加测试为主),考点设置在县级以上各生源中职学校(含社会考生),具体设置另行通知。

(五)入场要求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 考场

(1)各考点开考前,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并贴好封条。

(2)各考点根据需要设置备用隔离考场。。

2. 工作人员

(1)考点单位对参与考务的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2)考试当天各项指标正常且考前14天内未到过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方可从事考务工作。

3. 考生

(1)考试举行前,考生要坚持体温检测。在考前14天,考生按学校要求,每日认真测量体温并记录。社会考生严格按社区要求做好体温检测。

(2)加强自我防护。在备考和测试过程中,做到戴口罩(除了核验身份过程)、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3)遵守考点纪律。考点设置侯考区、考试区,考生在进入考点后要严格遵守考点规定,按时在指定区域内侯考,有序进入考场。

(4)按时参加测试。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考前不聚集交流,考后尽快离开考区。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 应急处置

备考和测试期间,考生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刻向考点或社区报告,并按规定要求就诊。

五、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加分组成。

(二)加分

1. 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序号

附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

申请方式及要求

1

少数民族考生

5分

由联盟院校根据2022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2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5分

3

烈士子女考生

20分

4

退役士兵考生

5分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3、只认可考生在2019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前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5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20分

6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10分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加分,将于2022年4月18日—4月28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

(三)成绩查询

2022年4月30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进行查询。

六、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我校的录取机会。

考生于2022年5月6日10:00至9日12: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职对口招生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招生批次。直升批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通批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我校仍有计划缺额,考生可于2022年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高职对口招生的志愿填报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2年5月11—17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2年5月19日—20日。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投档录取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

(二)录取原则

1.报读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直升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对于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低于180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 我校高职对口招生考生联合测试总成绩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加分—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即联合测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加分高低顺序,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4. 具有我校“2+3”直升学籍的考生,可以高职对口直升批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也需按学籍注册的直升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直升录取。

5.对合格的直升考生,我校全部按照专业志愿录取。

6. 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专业队列,在每一个专业队列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给考生安排专业,直到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为止;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检索完毕后,对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专业志愿排列,对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继续在专业队列中从高分到低分给考生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所有招生计划。

7. 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它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8.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9. 征集志愿采用相同录取原则。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5月23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将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

八、重要提示

1.高职对口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也不能退档换录。

2.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

1.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2.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附件: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2年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2月25日

 

附件:    

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

2022年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序号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1

12364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13828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3

10867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4

11350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5

11355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6

11608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7

11773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8

11824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9

12104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10

12344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1

12356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2

12379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13

12392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4

13138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5

13522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16

13523

北海职业学院

17

13638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18

13827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9

13831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

14067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21

14068

百色职业学院

22

14171

梧州职业学院

23

14220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4

14313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5

14512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26

14611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7

14668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28

50869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29

14693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0

14722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1

14723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32

14762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33

14763

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4

14764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5

51675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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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贵州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贵州大学,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和研究生。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657。学校主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

第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及第二学士学位计划的招生录取)。

第五条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西藏外)。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一)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在投档范围内,当专业成绩相同考生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按照学校已发布的各类型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高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50%。

(1)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联办,前三年学生在贵州大学学习,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最后一年前往林肯大学进行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修完规定学分者,颁发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文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学习,则继续留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学业,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du.cn)

   (2)由贵州大学和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共同设立的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学生四年均可在贵州大学学习,满足英语要求、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贵州大学毕业要求及双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可同时获得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满足一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该校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du.cn)

   4。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的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两项专项计划仅招收贵州省内实施区域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

5。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贵州省、四川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十三条 在录取时,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区、市)录取子系统中的同分排序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录取子系统中未进行同分排序的,依次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个阶段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 除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共计四个专业高考语种为英语外,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大学英语,少数学生可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推荐选择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等作为大学外语必修课程。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公共事业管理(预征入伍实验班)仅招收男性考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

   1、公共事业管理(预征入伍实验班)招生要求。在贵州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学生在人民武装学院校区(花溪)就读,执行军事化管理。考生入伍意愿须坚决,年龄为2002年1月后出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男性学生;身高160cm以上;17.5≤体重B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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