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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教师招聘公告(303名) 泉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8月份报名时间是多少

2023-07-16 00:11:1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教师招聘公告(303名) 泉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8月份报名时间是多少

2023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教师招聘公告(303名)

2022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在编教师3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要求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岗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段和研究生段其中之一需为师范类专业。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城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7日16:00。报名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8日16:00。

3.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9日16:00。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2960305。

4.缴费确认。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9日16:00。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城在线网站上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00—16∶00。

(6)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即报考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7)报考人员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日。

(三)笔试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2年1月3日9:00—11:00。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2),佩戴口罩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内)非中高风险地区的和健康码信息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有国(境)外、非低风险区旅居史,需提供解除医学观察证明和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另行公布。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资格复审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所有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学校出具的毕业即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

(4)报考师范类专业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师范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5)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2.递补规则。经区教育局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区教育局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同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

3.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区教育局将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区人社局备案。

4.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随即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此时不进行递补。

(六)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音乐等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测试时间、地点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区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区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城区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年龄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其他事项。除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宿城区教育局0527-82960305

综合管理部门: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

监督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2960226

附件1:2022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

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

2023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等文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者应属于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生。其中:

1.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2.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3.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体育学科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学科招聘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4.特教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5.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职专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且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业资格证(专业等具体规定见附件)。

研究生学历和职专教师岗位报考者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但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限18至30周岁,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研究生学历对象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其他对象在1991年3月至2004月3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取招聘格的情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7.长乐区在编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内教师40名,编外合同教师595名。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法

报考者按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填报岗位,每人限填报1个岗位(如:高中语文)。

1.报名时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者应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注册报名。会计教师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报考岗位名称(如:报考岗位:会计专业教师);其它岗位报考者报名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3月31日。报考者报名成功后应在此期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核:本人应在5月23—25日内携带报名材料(附件2)到长乐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长乐区教育局提交完整报考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也必须在此期间内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省教育考试院官方通知为准。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规定,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会计教师岗位报考者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福建省有关规定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编写教案、片断教学等形式,招聘岗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定为70分。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可于面试结束后约7个工作日登录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zcl.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末位同分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就业协议签订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就业协议签订人选,若再相同,则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从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产生。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体检须在长乐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由长乐区教育局从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人选。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办法:由长乐区教育局审核毕业生档案、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毕业生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均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考试总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另行组织体检和考核。聘用对象应在长乐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办法

考生报名时不分编内与编外;拟聘用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用人学校(另行公布),并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编内教师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职专公开招聘录用的省外生源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服务期为6年,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助费3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

2.对聘用到我区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实行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制度,服务期为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

3.对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长乐区以外生源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时间5年。

(二)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不予解决编制问题。经向区人社局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用人学校按照新学年学科需要在劳动合同到期时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视为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编外合同教师若要辞职或参加招聘考试,应提前3个月报告用人学校和教育局同意。

(三)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与编内同类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在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奖励性绩效(含年终追加绩效)、其他福利补贴(乡镇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文明奖、综治奖等)等薪酬标准方面由用人学校比照本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执行。“五险一金”按我区规定的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其中养老保险形式为企业养老保险。

(四)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同编内教师。

(五)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待我区参聘教师管理办法出台后予以转聘参聘教师。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考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年龄等各项相关资格条件截至报名第一天,2020、2021、2022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和资格条件可放宽至2022年8月16日前取得。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报名表中的教师资格种类和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等相关报考信息应严格按照证书上的名称进行填写。

(六)长乐区现有在岗编外合同教师可参加我区今年新教师招考,但只允许聘用编内教师招聘岗位,不允许重新聘用其他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

(七)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考生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91-28936296,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八)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8936296。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附件:1.2022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3.诚信报考承诺书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教师招聘公告(170名)

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海珠区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70名。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中学教师32名,小学教师92名,职业学校教师1名,幼儿园教师41名,启能学校教师2名,区少年宫教师2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条件及技能要求;

4.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2022年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幼儿园教师职位

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或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2日后出生);

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后出生)。

(2)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启能学校、少年宫教师职位

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2日后出生);

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后出生);

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2日后出生)。

(3)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4)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2.2022年毕业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4)2022年毕业生拟聘人员需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

3.国(境)外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6月24日(星期五)下午5∶00。

3.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4.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5.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6.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请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教等形式)。其中:博士免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和防疫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其中:博士免笔试)。

(2)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启能学校、少年宫教师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师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幼儿与班级管理等相关知识。

(4)笔试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

(5)笔试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确定办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人数按招聘职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x代表招聘职位人数,y代表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人数。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数未达上述对应比例的,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博士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查,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按招聘对象不同分为附件2、附件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4.面试

(1)面试,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试教等形式进行。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5.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非广州市户籍需办理人才引进入户广州的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经考试考察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包括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现将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招聘的各环节,考生均需提交《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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