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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盐城滨海县交通运输局招聘13名辅助人员公告 盐城滨海幼师招聘公告2021年级

2023-07-16 01:42:35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盐城滨海县交通运输局招聘13名辅助人员公告 盐城滨海幼师招聘公告2021年级

2023盐城滨海县交通运输局招聘13名辅助人员公告

2021盐城滨海县交通运输局招聘13名辅助人员公告由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网同步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整理发布,更多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共13名计划,其中财务财会1名,多媒体制作1名,交通执法辅助1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2021年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一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核和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可减免考务费。

报名地点:江苏省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403室)。

通过资格审核并且完成缴费人员,即报名成功。

2、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人员须在2021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403室)领取准考证。

咨询电话:0515-89196060。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和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两张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招聘办法

1、笔试

(1)笔试科目。

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办公自动化应用及公文写作。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

(3)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可通过电话查询(笔试成绩查询电话:0515-89196060)。

2、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放弃面试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

五、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发放生活费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滨海县富民劳务协作服务中心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由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其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务协议考核合格的,结合工作需要等情况,续签劳务派遣合同。服务期间薪资待遇每人每年约6万元(含基础工资,工作绩效考核奖,为聘用人员统一办理的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由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报名表(1).doc

附件2:2021年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交通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表(1).xls

2021年8月25日

原文标题:2021年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二批公开招聘交通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MD5:86f56df8630f67b94bb7389873499479)

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

以上即为《2021盐城滨海县交通运输局招聘13名辅助人员公告》全文,更多盐城社会工作者招考资讯,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网。

(编辑:sunlingti)

盐城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129名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全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滨海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计划共129名(含2022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94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2022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同步参加笔试,具体岗位安排见《滨海县2022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计划表》(附件3)和《滨海县2022年乡村定向师范生职位表》(附件4)。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8月31日到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志愿在滨海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已聘用在县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持有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证明(证书或证明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但须在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滨海县在编教师和参加2022年滨海县教师招聘已签约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滨海县教育局二楼大厅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者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照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要求,选择一个岗位类别的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如实填写《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在规定区域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的学历和学位),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相应证明)。

⑤已聘用在县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的35周岁以上报考人员,提供相应职称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作满5年的证明。

(2)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2022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等额招聘。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笔试费100元/人。

(5)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2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滨海县教育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6)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上午,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有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要求、面试成绩、递补情况等相关信息均在滨海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采用上微型课方式(报考音乐专业教师者加试专业技能,微型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60%、40%),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笔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2022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不需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该岗位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

(六)选岗和签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组织所有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所报考的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2022届乡村定向师范生按照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公示

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察、体检合格后,另行公示。

(八)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符合我县人才激励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补贴。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五、招聘工作咨询

本次公告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为: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魏老师。

附件:

1、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3、滨海县2022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计划表.xls

4、滨海县2021年乡村定向师范生职位表.xlsx

5、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9日

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盐城港集团是成立于2020年6月16日的市属一档国有企业,注册资金50.5亿元,成建制整合了盐城沿海“一港四区”和市域内河港区。截至2021年末,集团总资产790亿元,职工逾4000人,下辖十大板块15家二级公司和1家事业单位。盐城港共建成生产性泊位94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4个,主要生产作业区是沿海4个港口、内河5个港口,其中沿海的大丰港区、射阳港区、滨海港区、响水港区均获批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内河的阜宁港区、亭湖港区、步凤港区、建湖港区、东台港区是主要的中心港作业区,其中阜宁港区和建湖港区为国家二类开放口岸;建有B型保税物流中心,拥有全省唯一的国家级进口木材熏蒸中心,是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全国沿海第二个进口粮食海进江减载口岸、进境肉类和水果综合型指定监管场地、中国风电叶片出口三大基本港之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技术、一线等方面的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3人,详见附件1-1:《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招聘一线员工69人,详见附件1-2:《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该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3.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4.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不诚信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8月1日17:00;

2.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8月2日-8月3日9:00-17: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盐城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和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ycport.com)从【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hr@jsycport.com邮箱(邮件文件名统一使用:姓名+应聘岗位),由盐城港集团会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应聘要求的不做单独通知。

4.接到资料初审合格通知(邮件或短信方式)的应聘人员,由本人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纸质版和报名资料,送至相应单位人力资源部接受审核,并现场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公司将另行通知(邮件或短信方式)审核时间及地点。报名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或党校系统的认证备案表打印稿)、职称证书、奖励证书、《招聘岗位需求表》和《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对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料中的原件经与复印件比对后,原件现场予以退还。)

5.对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公司将另行通知(邮件或短信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对不符要求的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不予退还,不符合应聘要求的不做单独通知。

6.咨询电话:0515-8188002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应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一线员工直接采取一轮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与感知判断能力,计划执行与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考察、体检、公示

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合格经集团研究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试用与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对个人填报的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伪造等不实信息,公司将取消应聘资格。

3.参加材料初审及面试的应聘人员要服从盐城市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的各项规定,主动出示行程码,苏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切实按照高中低风险区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不得参加。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盐城市国资委人教处(0515-86661279)、盐城港集团纪检部门(0515-81880007)和社会监督(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公告由盐城港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5-8188002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1: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1-2: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线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2023年盐城滨海县招聘教师140人公告

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14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可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教师资格限制,但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聘。

7.具备《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目录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在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分别设点实施公开招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选择就近考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N101宣讲室(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联系人:徐老师,13401702728程老师,19851529530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西教2号楼1楼大厅(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联系人:周老师,13851113113魏老师,17802668340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202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时间:笔试,3月15日下午14:30-16:00面试,3月16日下午14:30开始,笔试和面试具体地点现场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考生面试须以手语与考官进行交流)。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所有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六、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附件2: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3: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2023年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22名)

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现就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因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尚有部分职位未完成招聘计划,现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部分职位进行补充招聘。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22名,其中F01等5个职位为仅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补充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须取得与应聘职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职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报名考试,被录用人员须在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取得有效期内相应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书的,也可参加报名,被录用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以上两类被录用人员,如未如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一律予以解聘。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8月1日之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或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响水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6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6日18:00;

(3)缴费确认:

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2:00;

(4)陈述申辩:

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2: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2:00;

2.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人姓名及报考职位。

3.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以职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3)考试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9月17日12:00-14:00。

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5.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时请加入报名系统公布的QQ群,随时关注群消息)。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等候通知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体温低于37.3℃,并无咳嗽等异常症状,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职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缴纳面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缴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2年高校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2021年毕业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须现场签写《“2022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图片。下同)⑤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⑤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答辩。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县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4.选岗: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将按照总成绩分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进行人员递补的,不再组织已选岗人员二次选岗;如空缺岗位多于1个,按上述程序组织递补人员选岗。

六、聘用

1.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拟聘新教师须在2022年11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2022年10月15日前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如因其他等因素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书面说明。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县内学校服务期未满协议期限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对符合我县《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详见附件4)。

八、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878015。

九、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补充招聘职位表.xlsx

2.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补充招聘岗位表.xlsx

3.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4.《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docx

响水县教育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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