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教>正文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成都幼师学院招生简章

2023-07-16 11:52:25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成都幼师学院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申请人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

第六条  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  学校现有仓前主校区(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玉皇山路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年)

学费参考(元/生?学年)

朝鲜语

20

2

53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0

2

6000

生物技术

20

2

5300

注:1.本计划表中学费仅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为准。

2.2022级第二学士学位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技术专业学生在学校仓前主校区就读;朝鲜语专业学生在下沙校区就读。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至6月2日16:00。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1.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所申请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4.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体检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5.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申请人。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申请表》(详见附件),并于2022年6月2日16:00前将申请表纸质稿上交申请人所在学院教务科。   

每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设志愿服从。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

学校对申请人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将于2022年6月11日后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undergrad.hznu.edu.cn)上公布初审结果。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  录取方法

1.学校按照申请人第一学士学位就读期间学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1:1划定各专业校内投档基准线进行投档,分专业择优录取。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100-100*[(平均学分绩点年级专业排名-1)/年级专业学生数],同分一并划入。

2.拟录取名单将于6月18日后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奖励和资助及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布。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士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十九条 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困难生)、优秀学生奖学金、马云卓越师范生奖、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校后遵循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奖学助学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热线: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undergrad@hznu.edu.cn

    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二十三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申请表

2023年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2020年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一、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概况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四川省教育厅,建校于1939年,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四川省首批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招生试点院校,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人社厅授予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于2011年起已经连续九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一)学校全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代码:5141

二、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组织保障

(一)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领导。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测试组、宣传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网络信息保障组等九个工作组。

(三)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实施监督。

三、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工作原则

(一)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凡有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四、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是已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报考体育特长的考生身体健康、适合所选项目体能要求:在田径、篮球、足球、跆拳道、健美操共五项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相当于国家三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标准者,或在市(州)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

4.报考文艺特长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声乐类(民族、美声、通俗唱法)、器乐类(管乐、弦乐、民乐、打击乐、电声乐)、舞蹈类(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含体育舞蹈和街舞))、主持和表演类共四类,有高中阶段体现考生艺术水平的证明材料(考级证书;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文艺演出各类活动书面证明或荣誉证书;艺术联考成绩单)。

5.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四川省2020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考试。

6.身高要求:

1)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建议男生168cm及以上、女生158cm及以上;

2)报考文艺特长的舞蹈类、主持和表演类的考生,建议身高男生170cm及以上,女生160cm及以上。

3)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身高男生180cm及以上,女生168cm及以上。

(二)报考方式

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20年全省高职单招报名继续实行在省考试院网站上统一填报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登录四川省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学校志愿,招生代码是:5141。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zs.cdtc.edu.cn)的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在网上缴费,缴纳报名考试费为130元/生,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3.考生的专业志愿是分类分专业填报,报考类别分为:普高(含文理科)类、中职类、艺术(美术)类、服装表演专业、特长类;考生只能选报一个类别;设置两个专业顺序志愿,可填报专业志愿一、专业志愿二。

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按类别填报第二专业志愿。

4.凡报考文艺、体育特长考生,须按报考条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5.凡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准备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6.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下载《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于现场报到时提交。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核准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凡报考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资格均须在现场报到时确认,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则转入相应类别参加考试;凡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现场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凡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未通过现场确认的,则转入第二专业志愿考试。

五、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招生专业计划

学校单招计划为2340名,其中:普高、中职类计划2260名,特长生计划80名。详细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SouthEssexCollege)联合制定培养方案,采用英国先进的教学理念,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较高设计水平和文化艺术修养的具备较强英语交际应用能力和设计创新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成绩合格的毕业学生,可获得我校普通高等教育艺术设计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和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颁发的艺术设计(室内设计)高等文凭证书(HigherDiplomainArt&Design(InteriorDesign))。在满足所申请英方院校的相关要求和条件下,学生毕业后可赴英国高校继续深造,攻读学士或硕士学位。毕业生可从事建筑室内外装饰设计和项目管理、市场营销、广告策划与设计制作、展示空间设计等工作。学生学费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人民币22000元/年收取。该专业报名方式按照普通艺术招生专业的报名方式报名。

六、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300分)+综合能力测试(200分),满分500分。

2.中职类、艺术(美术)类、特长类及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300分)+综合能力测试(200分),满分500分。

(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的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和中职类两套试卷。

普高类(文科、理科)考生,使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艺术(美术)类、特长类及服装表演专业考生使用中职类试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三科共满分300分。

(三)综合能力测试

1.普高类考生:综合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各100分,总计200分。

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测试时间45分钟,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意识、社会认知、职业认知、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素质进行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

2.中职类考生:综合能力测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技能测试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考生所报专业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面试为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时间约10分钟,具体的流程与形式由各专业技能测试组根据实际测试环境确定。

3.艺术(美术)类考生:综合能力测试分为艺术技能测试和面试,艺术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学校不单独组织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考生参加四川省2020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考试总成绩满分300分折算,折合满分120分。面试方式与中职类考生的面试方式相同。

4.特长类考生:

1)文艺特长考生,按照相关艺术特长类别要求,对考生相关艺术特长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乐器等所需演出用品,文艺特长专项测试成绩计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

2)体育特长考生,依据考生所报运动项目,按照国家运动等级评定标准或比赛成绩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运动鞋等必要用品,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计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

5.服装表演专业考生:综合能力测试为形体、才艺表演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考生须身穿黑色紧身衣裤,女生长发者扎高马尾、无妆面、额头与双耳外露,可自备鞋(女生走秀用高跟鞋或男女才艺表演用鞋)。

(四)中职考生、特长生及服装表演专业技能测试要点(见附表)。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待定

(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后我校另行公布)

9:00-11:30

文化考试

13:15--14:00

普高类考生

综合能力测试(笔试)

14:30--18:30

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13:15—18:30

中职类、艺术类、特长类及服装表演考生

综合能力测试

(六)考试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七、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招生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和中职类划定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录取控制线。

2.在文化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优先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下列规则录取:

1)普高类考生,按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中职类、艺术(美术)类(除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的英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对文艺、体育特长生及服装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文艺、体育及服装表演专业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情况,则按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各专业录取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

4.若出现分类、分专业计划不平衡情况时,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分类分专业录取比例不超过80%。

5.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且成绩不为零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免试生录取

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奖项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提出免试申请,经省教育厅资格审查、我校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申请考生须参加我校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三)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cdtc.edu.cn/)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时间安排

(一)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前,登录四川省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学校志愿。

(二)2020年3月23日8:00--27日18:00前,登录我校网站(zs.cdtc.edu.cn),填报专业志愿,并在网上完成缴费,报名考试费为130元/生。

(三)考生到学校报到

1.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项的考生,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足球、篮球等五项体育运动,舞蹈、声乐、器乐、主持和表演类共四类取得的等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文艺体育特长、服装表演专业及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或参加现场测试。

2.签订《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

3.核发《准考证》、熟悉考场。

考生到学校报到(打印准考证和特长生等身份确认)时间、正式考试时间及后续相关事项,待四川省考试院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后,学校在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九、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违规处理

(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三)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四)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其他事宜

(一)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二)我校单独招生的收费标准(含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批准的文件执行。

(三)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校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五)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电话:028-87843209、87846405监督电话:028-87843483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