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工作公告 济南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

2023-07-16 13:05:4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工作公告 济南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工作公告

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工作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辟优秀教育人才引进通道,满足我市教育发展对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现将我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济南实验高级中学等2所直属学校,拟引进4人,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外的人员;

(三)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为大学及以上,学位为学士及以上;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引进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8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26日9点-28日24点。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贴照片处”上传电子照片,并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要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将所需报名审查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报名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6.相关荣誉证书;7.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把上述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在报名时间内拍照或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引进单位派专人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2.面试当天,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现场,由引进单位专人进行现场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实践能力、教科研水平和成果。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知识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时间:初定9月4日进行,详情以引进单位的通知单为准。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人员,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组织考察体检。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人员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引进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引进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教研工作需求的,择优安排到教研员岗位工作。

七、其他

引进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017〕22号)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来济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咨询电话:0531-86126121

监督电话:0531-66608052

附件:

1.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教师报名表.xls

济南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2023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22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31人,详见《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9:00-7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22日11:00-7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7月26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所填报的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确认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后,先网上缴费,并于7月23日9:00—16:00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笔试费,具体要求见附件2。

5.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7月30日上午9:00至8月2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二)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本次考试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确定面试人选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笔试合格人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须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复审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未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有效学历为非全日制教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学历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到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⑥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事宜。

⑦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校(不含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公司的聘用(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

⑧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非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书面未就业承诺书(式样见附件4)。

⑨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报考的,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⑩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

复审材料按上述排号顺序装订,其中①⑥⑩直接装订原件,其他材料装订复印件。如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通知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面试费70元/人。

(四)面试

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技能考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技能考试和试讲均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由社会监督员监督,成绩现场公布。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幼儿园教师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技能考试占30%、试讲占3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即试讲)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试讲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试讲,该试讲成绩为考生的最终试讲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成绩。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发布。

八、其他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1-58768716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

附件1: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

附件4:个人未就业承诺书(式样).doc

附件5: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6: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 年7月13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教师招聘简章(110名)

济南市钢城区2021年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幼儿园)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我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三)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拟招聘教师110名,其中初中13名,小学17名,幼儿园80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7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2日11:00—7月24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2日11:00—7月24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7日12:00至开考前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须下载打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7月23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PDF版至邮箱gcjtjrsk@jn.shandong.cn。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人数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核减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面试费70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及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75875721

监督电话:0531-75873011

附件:济南市钢城区2021年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3日

2023年山东省淄博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市属中学、市特殊教育中心教师类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16日及以前取得。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报名首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16日。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60.210.113.57:18980/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2: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在初审前可进行修改,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2小时前(即7月19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六、初试、资格审查与面试

初试、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详见招聘单位信息发布网址,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

(一)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初试。根据岗位特点,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初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须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及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

初试、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相关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经主管部门同意,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广大应聘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资格审查。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网址:http://edu.zibo.gov.cn/

附件1.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教师招聘公告(258名)

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书(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累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58名,其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9名,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9名。

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有二学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C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8:00—5月17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14:00—5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14:00—5月19日11:00

报名、缴费系统入口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5月18日9: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证明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C类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招聘单位相应学段学科的A岗位上使用。核减、取消和调剂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类。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财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5月28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均通过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应聘资格。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书;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出具证明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后,待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环节进行前提供);⑧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退伍证、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4)。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为技能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模拟上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财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核算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各阶段测试成绩等具体事宜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1.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超过考察体检范围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招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531-865536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附件1: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3: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聘报名指南.doc

附件4: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身份认定表.docx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4日

济南市长清区政府 公告公示 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长清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学位。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130名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全部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9:00—7月11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0日11:00—7月12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0日11:00—7月12日14: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幼儿园岗位组。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笔试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减免材料于2022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市经十西路16666号)三楼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7月20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招聘岗位组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组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组的机会,逾期未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调整计划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四、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组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组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纳面试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弃权和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考场内设置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的次日下午2:00以后,应聘者本人可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下一环节考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在现场提交除《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以外,还需提交以下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④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同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组按照招聘岗位组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岗位组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和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重点考察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问题查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组的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阶段因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七、确定招聘单位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不按规定要求的时间、程序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将已选择确定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济南市长清区教师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中统一发布。网上报名及考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后续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环节,均须用到笔试准考证)。

3.在此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具体要求见附件3)。

报名咨询电话:0531-87229014

招考监督电话:0531-87227631

 

附件:

1.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2.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报名须知.doc

3.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docx

                                      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30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