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方案 县城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最新
天长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方案
盐城市人民政府 价格与收费 关于调整盐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盐都、亭湖区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开发区物价分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城南新区物价分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市直相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完善盐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保育教育费。市区公办幼儿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省优质园500元/生·月、市优质园380元/生•月、市合格园300元/生•月。 其中差额拨款或者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为30%。 2.托管费。市区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自愿原则,接受家长委托签订书面协议,在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法定工作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以收取托管费,标准为100元/生•月。 以上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从2018年秋季学期新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各区乡镇(街道)及以下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在不超过本通知标准范围内由各区自行确定。 二、公办幼儿园其他相关规定,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盐市价发〔2018〕7号)文件执行。 三、各区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管,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或其他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填报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表,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同时要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物价局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财政局2018年7月10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我县公办幼儿园早期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
县各幼儿园: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原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有关规定,经成本调查,现就我县公办幼儿园早期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早期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为不满3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
(含小托班),早期保育教育费标准为每月每生480元。
本通知自2022年秋学期起执行。严格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收取早期保育教育费,原有在园幼儿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二、有关要求
幼儿园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并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试行期二年。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海县教育局 滨海县财政局2022年8月16日
关于调整全县公办幼儿园 保教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1—
KSYD02-2019-0003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教育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发改价〔2019〕292号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教育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县公办幼儿园
保教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内各公办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松阳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1、省一级园保教费基准价标准为每生每月500元,各幼儿园可在基准价标准基础上按20%幅度内上浮,但2019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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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标准不得超过每生每月550元。同时具体执行标准报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教育局。
2、除省一级幼儿园之外的公办幼儿园可以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在10%幅度内按实际情况,由各幼儿园自行确定保教费标准。同时具体执行标准报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教育局。
3、周托幼儿保教费在相应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加收130元,全托幼儿保教费在相应基础上每月加收150元。
4、代管费:新入园幼儿被褥费、春秋游门票和交通费按实收取,手工材料费80元/人.学期、体检费。老生不再收取被褥费。幼儿园首次为幼儿家长办理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除上述服务性项目和代管费项目外,各类幼儿园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另行收取课本费。体检项目按《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规定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向幼儿提供免费体检的,不再收取体检费。地方财政已将上述项目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的,幼儿园也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
5、伙食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食堂伙食成本合理确定,报县发改局备案后执行。
二、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幼儿园收取伙食费和代管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幼儿园应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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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幼儿伙食费账目,期末向家长公布伙食费和代管费总收支账目,多退少不补。
幼儿园除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另行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建校费、赞助费、捐资费等其他费用;不得在规定的在园时间内以开办兴趣班、实验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寒暑假期间幼儿园根据家长的需要开园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上述规定执行。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按幼儿的实际在园时间计算应收保教费,多余部分退还幼儿。幼儿实际在园时间的起始点为开园日,终止点为家长申请离园日。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超过15天按1个月计算,不足15天的按15天计算。
本规定自2019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幼儿园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教育局
松阳县财政局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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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费标准
类别
区域范围
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元/月.生
二类区域元/月.生
三类区域元/月.生
幼儿园等级
县城街道
古市、象溪、新兴(镇所在地)叶村、斋坦、赤寿、、樟溪
除了上述的一、二类区域之外的乡
镇一级幼儿园(基准价)
浮动幅度20%
500 500
二级幼儿园(基准价)浮动幅度10%
400 340 300
三级幼儿园(基准价)浮动幅度10%
300 260 200
抄送: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县府办,县市场监管局。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附件:最新发布!合肥幼儿园收费标准出炉!
为规范合肥市幼儿园收费管理,便于各位家长全面了解幼儿园收费信息,9月6日,合肥市发改委公示了四个城区、三个开发区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伙食费等情况。合肥市发改委表示,今后将根据变化情况适时进行更新。
记者梳理发现,从合肥市各区收费情况公示表来看,公办园、普惠性幼儿园学费价格多数集中在2000~3000元/人/学期左右。但民办幼儿园收费明显高于公办幼儿园。
其中,在蜀山区,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最高的是合肥栢悦幼儿园(民办园),达到了15000元/人/学期;幼儿园的伙食费方面,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幼儿园合肥颐园世家幼儿园(民办园)的收费标准最高,据实收取是现500元/人/月。
在包河区,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最高的是上海世界外国语幼儿园(民办园),达到了30000元/人/学期;另外该幼儿园的伙食费据实收取,收费标准现480元/人/月。
在庐阳区,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最高的是合肥栢景湾幼儿园(民办园),为9800元/人/学期;幼儿园的伙食费收费标准最高的是合肥金域蓝湾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440元/人/月。
在瑶海区,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最高的是合肥瑶海和平盛世幼儿园(民办园),达到了15000元/人/学期;该园的幼儿园的伙食费收费标准,与合肥瑶海史蒂芬森教育紫云府幼儿园(民办园)的伙食费收费标准都是瑶海区最高的,为400元/人/月。
在新站高新区,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最高的是合肥东方剑桥·家天下幼儿园(民办园),为7575元/人/学期;且该园的伙食费收费标准也是新站高新区最高的,为400元/人/月。
在经开区,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最高的是合肥绿城育华玫瑰园幼儿园(民办园),达到了10500元/人/学期,伙食费收费标准最高的是合肥金星幼儿园(民办园),为400元/人/月。
在高新区,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最高的是合肥必爱课幼儿园(民办园),达到了28000元/人/学期;合肥高新紫兰苑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合肥高新中加幼儿园(民办园)的伙食费收费标准都比较高,分别是1700元/人/月和1000元/人/月。
庐阳区发改委:0551-65699712
蜀山区发改委:0551-65121062
包河区发改委:0551-63357332
瑶海区发改委:0551-64496566
经开区经贸局:0551-63886165
高新区经贸局:0551-65321021
新站区经贸局:0551-65777060
合肥市包河区幼儿园
2019年秋季收费情况公示表
合肥市蜀山区幼儿园
2019年秋季收费情况公示表
合肥市庐阳区幼儿园
2019年秋季收费情况公示表
合肥市瑶海区幼儿园
2019年秋季收费情况公示表
合肥市高新区幼儿园
2019年秋季收费情况公示表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
2019年秋季收费情况公示表
合肥市新站区幼儿园
2019年秋季收费情况公示表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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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成都市发改委发布2023年版成都市市民价格信息指南,其中包括成都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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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一级园为650元/生·月,二级园为600元/生·月,三级园为500元/生·月,“5+1”区域外的区(市)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区(市)县在不高于该标准的前提下确定。在寒、暑假期间,对留园幼儿收取的保教费,可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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