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根据《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1426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4月3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4月5日12时。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4月5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4月5日23时30分。网上调剂时间:2021年4月6日9时—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将在4月6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报名成功后缴纳的费用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1年1月20日通过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40%、3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二)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海西州、省三江源民族中学、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省特殊教育学校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各市州、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二)海东市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海南州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1)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3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2)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玉树州
1.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玉树(海东)分校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玉树州其它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65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果洛州
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1)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2)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青海大学附属小学、省妇女联合会所属幼儿园
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十、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资格以扶贫部门数据核查结果为准。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1年4月3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但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校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校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4月13日至14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13日至14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并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审核页面,未上传证明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回避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一)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十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x
2.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3.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x
4.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5.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6.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7.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果洛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8.招聘咨询电话(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青海省教育厅
2021年3月26日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3名)
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保障全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开学师资需求,根据区域幼儿园年度建设规划及教师补充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区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及《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原则上具有与报考岗位条件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应具有医师或护师资格证书
6.应聘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应聘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
7.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10:00至6月24日中午12: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申请未通过的,6月24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区教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学校师资需求研究确定是否取消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4日下午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
3.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5日中午12:00。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6月29日中午12:00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为2022年7月2日,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认真阅读并按照《笔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落实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时间规划。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和专业素养。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但须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中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无学生试讲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面试测试时长为12分钟。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体检表代替。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体检合格报告的须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职业心理测试及函询、查阅档案资料或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商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可从应聘本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一旦公示,则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照《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洪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行程码、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7月30日前未前往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2年7月20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7643022。
(七)今年洪山区拟结合2022年公办幼儿园秋季计划招生数及各园师资需求,适时组织招录一批用人额度身份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将由各幼儿园分批组织实施,各幼儿园招聘岗位数、具体资格条件及程序详见各幼儿园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招聘公告。各幼儿园公众号详见附件4。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我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公办园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八)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7882789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31018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docx
3:笔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4: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招聘发布平台.xlsx
2023山东教师招聘公告汇总
山东华图为您提供2023年山东教师招聘公告信息,同步汇总山东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全省16个地级市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简章、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时间等山东教师编考试汇总信息,以便让各位考生顺利通过山东教师招聘考试,敬请收藏本站(近期招聘公告请Ctrl+F5刷新查看)。山东教师考试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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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政府 通知公告 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中小学教师岗位、财务人员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市中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有关证书(所有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通过考试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学科岗位分设A、B两类。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无工作经历及年限条件限制。中小学教师B类岗位要求至少具有连续两学年相关工作经历(截至2022年7月31日)且须现从事中小学教师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须具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资格;幼儿教师B类岗位要求至少具有连续一学年相关工作经历(截至2022年7月31日)且须现从事幼儿教师相关工作;财务人员B类岗位要求至少具有两年相关工作经历(截至2022年7月31日)且须现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体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370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170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招聘200名,招聘岗位属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市中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9:00-7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30日11:00-7月3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30日11:00-7月4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123.233.117.110:2022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版免冠证件照片。每人按招聘岗位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符合B类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本类的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A类岗位,各不同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2.单位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如需完善补充报名信息,请在报名时间段内填报并提交,过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相关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7月8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情。
6.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
报名结束后,将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点击查看)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指定专人负责。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网上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在笔试后安排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关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点击查看)。
(三)免费说明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7月1日9: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jnszjyrsk@jn.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考试
所有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面试方法。教师岗位技能学科面试(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幼教学科)采取技能测试和微课测试相结合的方法;教师岗位非技能学科面试(语文、数学、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科学)采取直接微课测试的方法,财务人员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法。
笔试、技能测试、微课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区人社局、区教育体育局、社会监督人员、学校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的招聘工作机构,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规定。具体有关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务必详细阅读《2022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中的相关内容。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师岗位技能学科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教师岗位非技能学科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财务专业知识。
(二)入围面试办法、查询及人选资格审查
1.入围面试办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按“三(一)6.招聘计划调整办法”进行调整。
2.入围面试资格查询
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http://123.233.117.110:2022自行查询笔试成绩。第四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http://123.233.117.110:2022自行查询是否取得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将按规定在实有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应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验原件,相关材料复印件按如下排号顺序装订后交报。其中《报名表》和《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直接装订原件。
相关证明材料有:①《报名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体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⑦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证明模板另附),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事宜。⑧报考B类岗位人员,需提交相应岗位的聘用(或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交保单位仅限定为聘用合同的签订单位、或者是聘用合同签订单位委托的交保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三种材料的时段要求一致。其中报考中小学教师B类岗位的还需提交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请按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排序号顺序,将《报名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顺到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里装订后交报。
4.审查合格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缴费时间和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技能测试
教师岗位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幼教学科的技能测试,采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财务人员岗位的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计算出应聘者的技能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准考证。
2.微课测试
所有教师岗位均进行微课测试,采用微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计算出应聘者的微课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测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测试准考证。
每个测试考场中,均组成不少于7人的评委组,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考场设监督席,派社会监督员对考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http://123.233.117.110:2022自行查询面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幼教学科岗位按照笔试占30%、技能测试占30%、微课测试占40%的比例,语文、数学、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科学学科岗位按照笔试占40%、微课测试占60%的比例,财务人员岗位按照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不低于合格分数线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合格分数线将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点击查看)公布。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教师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微课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微课测试,该微课测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微课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财务人员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技能测试,该技能测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技能测试成绩。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五、考察体检、选择聘用单位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重点考察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问题查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签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选择聘用单位。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择或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已选择聘用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点击查看)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派遣、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选择聘用单位的递补办法递补。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方式离开市中区教育体育系统。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0531-67987600(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0531-67987535
八、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通知均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点击查看)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随时关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点击查看)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