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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邓县幼师师范学校官网招聘

2023-07-16 14:52:0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邓县幼师师范学校官网招聘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衡教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高校教师27名、幼儿园教师4名、幼儿园执行园长1名)。本次招聘23个岗位均为专技岗位,其中,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执行园长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它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和《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执业资格要求:报考高校教师(毕业生类)岗位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执行园长岗位者须具有幼儿园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幼儿园执行园长岗位者须具有一级幼儿园副园长以上职务工作经历。发布公告之日为在编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以省实名制编制系统数据为准)不得报考毕业生类岗位,报考应届毕业生类岗位者须系2021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执行园长岗位的不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毕业专业(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为准)、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服务期内的公费师范生;

6.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

7.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8.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9.有吸毒史的人员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招聘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在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包括资格初审阶段)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和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hyyesf.com/)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9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4日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34-8472312;桑老师13607347177;王老师18007341208。

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电话:0734—8811371。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学校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认定。网络报名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4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标题名称:招聘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报名,将报名表及电子照片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学校指定电子邮箱(2735933450@qq.com),并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4张1寸照片、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2.网上资格初审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①《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2021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毕业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毕业证从学信网上可以查询,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③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执行园长岗位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可以查询,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④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⑤相关荣誉(奖励)证书、普通话证(报考普通话教师岗位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一级幼儿园副园长以上任职文件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⑥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须提交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已满的证明)。

3.开考比例:所有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招聘计划公告。为确保招聘质量,所有招聘岗位设置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

4.注意事项:报名参考人员在报名参考各环节均应符合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立即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必要时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音乐、舞蹈、体育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试教,上微型课)和专业测试,其他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均为面试(试教,上微型课)。试教(上微型课)时量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复审于考试完后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和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hyyesf.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把相关资料送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录用。学校再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按照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有连续工龄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衡阳市纪委监委、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监督电话:

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4-289669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8811312/8811381(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疫情防控:

0734—8811371(衡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六、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和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hyyesf.com/),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看通知,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未及时查看通知或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本简章由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件:

1.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3.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下载打印)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附属幼儿园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2023年)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按7500人规模设计,现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小学英语教育、舞蹈教育等专业,在校生近5000人,建有各类实训室324个,配备直属幼儿园1所,校外见实习基地54个,可以满足各专业实践实训及教学需求。学校正朝着“教学质量优秀,专业优势突出,学、研特色鲜明,能为全省学前教师教育提供示范”的奋斗目标迈进!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22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专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不限。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另外,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用人需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毕业院校或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考生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判断考生所学专业的依据。港澳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3.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4.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5.考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本单位领导职务且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考生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图片须确保清晰可见),压缩打包发送至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子邮箱:jmyzzhp@vip.163.com。

    1.填妥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考生为社会人员的,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技能等级、比赛经历等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年7月31日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考生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

    2.考生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三)资格初审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考生,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考试

    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在发准考证时一并通知。考试形式和各单项项目权重等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从业气质和专业技能等情况。面试各单项(试讲、结构化面试、论文阐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最终成绩为各单项成绩×权重之和。根据考务组织需要,笔试成绩出来之前,组织考生参加面试。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不视同笔试成绩合格。

    (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权重+面试成绩×权重。满分为100分。不设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则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四)胜任力测评。主要测试考生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测评结果仅作为面试评委评分参考要素,不计入总成绩。

    (五)部分报考岗位的考前准备。报考教育学教师、心理学教师、早期教育教师、思政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前将“论文代表作+大纲+PPT”发送至邮箱jmyzzhp@vip.163.com,现场资格审核时确认,阐述论文须为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报考器乐教师岗位的考生自行准备钢琴演奏作品1首,限时10分钟;报考足球教师岗位的考生自行准备运动着装。

    六、体检

    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的体检结果即时告知考生,并由考生对每一次测量结果当场签名确认,其他项目的体检结论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如对上述项目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内完成复检;如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考生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设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复查通过的,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考生按聘用通知书指引办理报到、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考生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条款。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事业单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

    十、递补

    考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在总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在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考生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应聘。

    十一、监督管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二、疫情防控安排

    考生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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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0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3-07-01关于公布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27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关于“3+4”本科考生面试工作的通知

2023-06-27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关于“3+4”本科考生面试工作的通知

2023-06-10关于公布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3-05-23关于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5-19【招标信息】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扩建项目供电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3-05-18关于公布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3-05-17关于参评2023年全市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2023-05-17关于公布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3-05-08关于公布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5-06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能力大赛校企共育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3-05-06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扩建项目供电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4-24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能力大赛校企共育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3-04-24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能力大赛校企共育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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