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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职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年武汉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面试成绩

2023-07-16 16:16:5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职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年武汉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面试成绩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职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基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公办职业学校教师6人,幼儿园教师8人,中小学教师130人,总共招聘有编制公办教师144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学历及专业要求(一)普通高等院校应届(非在职)、历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招聘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小学全科岗位教师对象,要承担乡村学校跨学科教学工作。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具备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为稳定乡村基层学校教师,偏远的乡村学校要求仅限清新区户籍、清远市户籍。其户籍必须是公告首日前获得。本类岗位专业不限,如专业是非师范类的,其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必须是中小学文化科(含中职文化科)。(三)为稳定乡村基层学校教师,浸潭、石潭地区山区镇路途较远,招聘岗位要求仅限清新区户籍。其户籍必须是公告首日前获得。在清新区签订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或中小学公办学校(含公立幼儿园)任教一年及以上的,报考时还在合同期,目前仍在岗的,合同开始期为2021年9月30日前,不受清新户籍条件限制,报考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如考生在清新区内中途跨学校任教,合同月份必须连续,否则视为不符合。(四)为引进教育特殊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年龄适当放宽,正高职称:男50岁及以下,女45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40岁及以下;市级及以上(需地级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年龄45岁及以下;特级教师50岁及以下,报考时按任教的学科或学历专业进行报考,但学历层次必须达到岗位学历要求。二、招考岗位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职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2),《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3)。报考所有的岗位,必须遵守:履行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的合约要求,因工作需要可以区内教育系统调动。三、报考资格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设置表。(三)应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人员之一:1.报考人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这类考生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必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身体条件等符合招聘要求的,可以参加考试,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措施,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这类人报考时提供普通话证明材料。2.具备参加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或认定受理回执。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第2类人员,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四)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分期内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6.清新区在编公办教师;或清新区编制教师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的人员。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8.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六)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需要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七)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八)报考“限清新区户籍人员报考”或“限清远市户籍人员报考”岗位,其户籍以考生户口簿显示的户口所在地为唯一识别,户口的取得必须为公告的首日前。(九)市级及以上(需地级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教师发展中心等事业单位出具的认定或者授予等的人员,其他学会类或者社会组织等发放的不属本招聘人员类别。四、报考程序和办法(一)查询岗位。(详见附件岗位设置表)(二)网络报考。报考时间:2022年7月15日9:00至2022年7月17日20:59:59。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http://www.qyqxzp.com)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备用报名网址:(http://www.qyqxzp.icoc.me)报名程序: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初步审核。报考后将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考生一经确认报考参加考试,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笔试的,我区将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我区其他教师招聘考试。并纳入教育系统教师诚信报考档案。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审核通过后,在考试前3天,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形式。本次考试的成绩,可以用作参加我区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成绩的使用,不再另行组织考试。考生参加考试,请详细查询《附件6 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准备好承诺书参加笔试和面试。(一)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时间:2022年7月26日。如因疫情变化更改的,最终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第二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和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具体安排见准考证。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于2022年8月1日左右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二)面试1.入围面试的对象确认:由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岗位调剂:同一岗位名称内如果有岗位出现空缺,没有考生报考的,将在同一个岗位名称内的其他岗位代码中符合专业条件报考的考生中选取,按没有入围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2.面试形式:面向招聘岗位方面,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教师综合素质。3.面试时间、地点等详细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三)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所有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六、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一)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考生笔试后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二)材料要求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1.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2.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择业期的需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除此外还需要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大学教务部门出具师范生证明,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认定机构提供的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回执也可作为教师资格证明。5.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6.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7.报考“限清新区户籍人员报考”或“限清远市户籍人员报考”岗位,提供其本人户口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的取得必须为公告的首日前。8.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盖章并签名版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出具县级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不如实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9.市级及以上(需地级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教师发展中心等事业单位出具的认定或者授予等材料证明。(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专业目录(查不到毕业证的专业名称)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90%以上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四)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三)递补出现以下情形的,区教育局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1.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岗位递补调剂:同一岗位名称内如果有岗位出现空缺,没有考生可以递补的,将在同一个岗位名称内的其他岗位代码中符合专业条件报考的考生中选取(必须是同一面试室),按没有入围面试的体检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不同岗位名称及不同面试室的不进行调剂递补。(四)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八、聘用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2.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3.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人事股办理报到手续。4.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相关文件规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九、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参加考试需要符合清新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密切留意准考证及相关考前公布的考试事宜。十、其他(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监察委履行监管职责。(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时间、地点、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不再电话通知个人,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三)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则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四)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既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如报考其它岗位,学历及专业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现场审核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如报考此“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限服务在清新区或本人户籍(生源)在清新区。(五)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七)现场资格材料审核时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交确认。(八)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十)本次考试没有入围的教师,考生可以用笔试、面试的成绩报考我区2022年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我区不再组织专门的考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程序按以下程序:第一批:目前在清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临聘教师,并在2021年9月30日前入职,目前仍在岗,根据报考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考察聘用。第二批:如第一批未能完成聘用人数,按入围面试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继续进行考察聘用。第三批:如第一、二批未能完成聘用人数,按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一比三的比例,由区直属学校、镇中心学校组织进行面试,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具体报考岗位及人数等另文通知为准。(十一)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附件:

1、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职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3、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6、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doc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2022年7月1日

 

2023年福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99名、参聘教师150名,其中新任教师237名,在职教师12名。市体育局、市妇联、团市委直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4名、参聘教师12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4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安排完中、高中、职专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安排初中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小学的要求为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件1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幼儿园的要求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安排特教岗位的需持有教师资格证。

②研究生、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

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中职学校新任专业课教师岗位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在职教师岗位

40周岁及以下。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分别同中学、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本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分为编制内岗位和参聘岗位,详见附件1-4。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参聘岗位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制内人员。

市教育局市属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市属学校”)的招聘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详见附件1。受市体育局、市妇联、共青团福州市委委托代为发布的相关学校招聘岗位,分别由各主管局负责,详见附件2-4。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3.报考职专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25-45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网络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附件1中的高级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16号和25-45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16号和25-45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5,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市属学校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聘用规定

1.综合成绩计算。报考高级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报考其它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选岗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3.选岗方式:按综合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 年8月16日。

6.编制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在职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原聘用岗位的接续。

7.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8.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

六、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2年。

10.2022年市教育局将面向市属学校中符合条件的编外合同教师组织专项招聘,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人员需持有本次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成绩,其余事项另行通知。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 0591-83376761

市体育局0591-88360217

市妇联 0591-87524079

团市委0591-83666070

             

 

附件:

1.市属学校公办中学(含职专)、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表1-2)

2.市体育局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3.市妇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4.团市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5.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2023年黄冈武穴市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公告

2023年黄冈武穴市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公告发布时间:2023-05-2416:28:50湖北省中小学教师教师笔试课程咨询笔试时间4月22日教师面试备考指导

2023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2023年武穴市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生笔试成绩予以公告(具体见附件)。

近期将在武穴市人才招聘与考试网(https://www.wxrsj.cn)发布初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通畅。

附件:2023年武穴市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表.xlsx

 

原始标题:2023年武穴市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xrsj.cn/shiyedanweizhaokao/43712.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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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东西湖区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283人】

2021武汉东西湖区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283人】

2021-07-2115:28湖北教师招聘网https://hb.huatu.com/文章来源:湖北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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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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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西湖幼教教师报名方式

①首先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教师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

②点击菜单栏“教师招聘”,选择“东西湖教师”,即可进入报名入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区新开园办学需要,有序补充已开园保教队伍,加强幼儿园公共卫生预防,根据《东西湖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安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283名,其中:幼儿教师194名,保育员77名、保健医1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医共计283名,详见附件《2021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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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高尚,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性格开朗,合作意识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无不良犯罪记录。

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一)幼儿教师

1.幼儿教师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相近专业(具体要求见岗位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基本技能:幼儿教师具有幼儿教师的基本技能。

(二)保育员

1.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会说标准的普通话

4.基本技能:具有保育员岗位实际操作技能。

5.其他:因岗位特殊性,保育员仅限女性报考。

(三)保健医

1.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类、临床医学类及相近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会说标准的普通话

4.职业资格:具有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

5.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公共卫生预防、疾病预防、保健护理、应急救治基本技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现役军人

6.已经纳入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同类人员身份管理的在岗人员

7.在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8、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面试形式待定。

笔试与面试考核成绩的比重为4:6,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7月21日-7月26日)

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www.dxh.gov.cn)、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rsj.dxh.gov.cn)、东西湖区教育局网站(jyj.dxh.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7月22日-7月26日)

1、应聘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22日9:00起至7月26日17:00止登录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进入“2021年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报考系统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对报考系统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后台电话:027-50728791、50728793咨询。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2021年7月22日10:00起至2021年7月26日18:00止,由考务组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确认缴费。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7月22日10:30—7月26日24:00。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到账有时差,请考生尽早缴费。考试报名费按照每人100元收取。

4、打印准考证(7月29日-31日)。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7月29日10:30—7月31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请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工作时间咨询工作人员予以更正,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27-50728791、50728793。

(三)笔试

1.时间:2021年7月31日

2.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3.笔试开考的确定:当报考总人数达到总岗位招聘计划的1:2时可以开考。

4.幼儿教师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5.保育员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保育员手册》。

6.保健医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

8月7日将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东西湖区教育局网站(jyj.dxh.gov.cn)发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知及资格复审名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复审资料以通知要求为准。

原则上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2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时需满足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2021年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同一岗位有弃权的考生,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

1.时间:时间待定

2.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3.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形式:待定。

5.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实际综合应用能力。

7.面试成绩采取截尾平均值计入。对7个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个考官的平均分。

8.面试当天由于考生弃考等原因,造成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2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分数必须达到60分且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9.因考生原因,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幼儿教师: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还相同的,以笔试综合成绩中《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成绩排名。

2.保育员、保健医: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以上情形还相同的,在递补调剂时优先。无法递补调剂的,可申请等额增加岗位计划。

(七)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安排考生到另一家市属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函调、阅档、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如拟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需考核其现实工作表现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表上应有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及调剂岗位

1.对于岗位出现体检人数不足、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优先在同岗位依次递补,其中面试人数小于1:2比例的岗位,依次递补人员面试不得低于60分且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2.对于无人报考的岗位或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将纳入调剂,调剂人员需符合岗位条件,同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在体检、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直至岗位计划录满为止。

(九)公示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如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前仍未提供招聘所需相关资料的,将取消其拟聘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医属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非编制用工性质,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其薪酬待遇按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同类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关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东西湖区教育局网(jyj.dxh.gov.cn)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电话有误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应在考试日前14天每日自查自报有无发热、咳嗽、胸闷等异常症状。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码且无星号标识,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如发现异常的,将按有关防控措施处理。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培训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5、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3211343。

6、本实施方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招聘咨询电话:027-83894625027-830822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021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东西湖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notice/?doc_id=690

湖北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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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湖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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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95名。本次招聘分为面向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两部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具体条件如下:

(一)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在瑞安市参加高考的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毕业的,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高校毕业生(或在瑞安市参加高考的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相应岗位,非师范类毕业生仅能报考非师范类相应岗位;入学录取时为“985”“211”院校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相应岗位,户籍放宽至浙江省范围,其它条件不变;报考特殊教育、职高专业课岗位的毕业生,户籍放宽至浙江省范围,其它条件不变。

所有报考对象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学前教育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厅发〔2021〕27号规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此类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聘后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数

鉴于个别学科及部分山区学校师资紧缺的实际,本次招聘的中小学信息技术、初中历史与社会、高中历史、高中政治、高中心理健康、特殊教育、职高专业课等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招聘具体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岗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等详见《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由瑞安市教育局另行发布公告,直接运用此次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601)笔试成绩。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9时—2021年6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5日9时—2021年6月18日17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6月19日9时—2021年6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100元。

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招聘计划数调整及现场改报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改报时间定于2021年6月21日9:00-15:00;地点设在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602室(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本人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

(二)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总成绩无效。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招聘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2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

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则同分者一起入围资格复审。

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相同招聘岗位名称的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如没有相同招聘岗位名称的,则以同一招聘类别区域的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为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师范类),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并提供(有学位要求的须一并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入学录取时为“985”“211”及“双一流”院校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7)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社会考生: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入学录取时为“985”“211”及“双一流”院校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7)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资格。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如《学科专业知识》仍同分的则另行加试。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入围考察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同分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本次聘用人员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3个月,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统一为12个月。聘用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1年6月11日17:00前到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602室)提出书面申请意见(逾时不再受理申请),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1年6月12日向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非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七)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落户时间截至2021年6月1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

 

附件:1.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

附件1_2021年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_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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