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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1总园及3分园) 浙江省机关幼儿园招生简章

2023-07-16 18:15:3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1总园及3分园) 浙江省机关幼儿园招生简章

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1总园及3分园)

【导语】: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目前已发展为一园四址,除了总园还有3所分园。下面,一起来看看宝安机关二幼2020年秋招信息,及时准备报名材料。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1本部+3分园)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宝安区机关二幼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园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创办于1997年,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园。

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6G34792006P,现有一园四址,均为小区配套幼儿园、具体情况如下:

1. 机关二幼本部: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布心社区宝安新村小区,办园规模为11个教学班;

2. 机关二幼玉湖湾分园: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福中福社区玉湖湾花园,办园规模为12个教学班;

3. 机关二幼阳光海分园: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泰华阳光海湾花园,办园规模为14个教学班;

4. 机关二幼曦城分园: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曦城(其中曦谷花园位于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办园规模为12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395名,其中:

机关二幼本部:小班幼儿85名

玉湖湾分园:小班幼儿85名

阳光海分园:小班幼儿125名

曦城分园:小班幼儿10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6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共120名(曦城分园)。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5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35名(曦城分园)。

(说明:1.园本部、玉湖湾及阳光海分园中大班视学位情况、原则上不招收插班生; 2.曦城分园中大班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班,中班每足30人开1个班,大班每足35人开1个班,依次类推)

三、招生范围

机关二幼本部:宝安区宝安新村小区及布心社区新安街道的适龄儿童;

玉湖湾分园:宝安区玉湖湾花园小区及福中福社区西乡 街道的适龄儿童;

阳光海分园:宝安区泰华阳光海湾花园小区及劳动社区 西乡街道的适龄儿童;

曦城分园:宝安区曦城小区及布心/富华社区新安/西乡 街道的适龄儿童。

四、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七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八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九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五、学位申请材料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小区(或社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

自购房:

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如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仅限本小区自购房,需提供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并提供该幼儿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幼儿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租房:

(1)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或社区)政策性住房的《租赁合同》(包括单位与住建局合同、单位与个人的用工合同及所在房屋水电费清单)、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或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开具无房产证明,全市有12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免费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无房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4.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5.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六、招生原则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在招生公告之前。

3.租房类: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七、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指引

时间:6月8日,查看方式:幼儿园网站/宣传栏

(二)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6月13日上午8:00-6月26日下午17:00

2. 网上申报:

幼儿园网址:http://bajgdeyey.baoan.edu.cn(报名时间截止,入口已关闭)

3.申报步骤: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按上面的网址登录幼儿园网站——根据所需申报的幼儿园点击“机关二幼XXX园报名浮动图标”——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提交”。

(三)幼儿园网上初审

时间:6月27日-6月28日

(按学位1:2的数量通过初审人数)

四)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1.查看时间:6月29日-6月30日

2.家长登录所报名的幼儿园网站——点击“机关二幼XXX园报名浮动图标”——查看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家长请打印申报表。

(五)申请表信息复核

1.时间:7月4日

2.地点:机关二幼宝安新村总园(含曦城分园)、玉湖湾分园、阳光海分园

3.已通过初审的家长,按申请表上规定的时间,携带打印的申请表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不接受审核,过期不来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1.时间:7月10日(网站和幼儿园布告栏同时公布)

2.查询方式:可登录幼儿园网站——点击“机关二幼XXX园报名浮动图标”——查看录取结果或到幼儿园门口宣传栏橱窗查看。

(七)新生注册

1.时间:7月18日-19日

2.地点:机关二幼宝安新村总园(含曦城分园)、玉湖湾分园、阳光海分园

(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八、收费标准

按省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月保教费1008元、伙食费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托收。

九、温馨提示

1. 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 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 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十、招生咨询及投诉电话:

宝安机关二幼总园:  23597322/27962137

宝安机关二幼玉湖湾分园: 23595978/23596600

宝安机关二幼阳光海分园: 23707344/23702703

宝安机关二幼曦城分园:  23596077-8206/2782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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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42号)的要求和部署,本着“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制定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1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2招生范围

01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2.有与该户籍地址100%产权有效房产,且其产权人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之一者,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

试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02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具有李沧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其中沧口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沧区振华街道、兴华街道、兴城街道、沧口街道、楼山街道、湘潭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李村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村街道、虎山街道、浮山街道、世园街道、九水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03国企、部队、高校等举办的幼儿园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3招生程序        01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通过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李沧教育”,向社会发布《李沧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2021年李沧区小微园招生信息表》。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02组织报名录取

各幼儿园采取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

1.网上登记。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打开网址(http://www.wybm.org)登录“青岛市幼儿园招生网上登记系统”,点击“李沧区”,进入幼儿园登记系统。根据登记系统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和家长信息,确认并打印结束后,完成网上登记。

2.现场报名。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网上登记、现场报名、录取时间在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期间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请一位家长携带打印的网上登记确认表纸质稿及报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1)第一次招生。6月15日(星期二)8:30至6月18日(星期五)16:00网上登记。6月19日(星期六)8:30至14:00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李沧区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的材料:

①《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网上登记表》

②《儿童健康手册》(只需原件)

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④在所报幼儿园“招生范围”中规定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2)第二次招生。6月21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2日(星期二)8:30至6月24日(星期四)16:00网上登记。6月25日(星期五)8:30至14:00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李沧区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的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网上登记表》

②幼儿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

③《儿童健康手册》(只需原件)

④幼儿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⑤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产用途为住宅的100%产权房屋产权证(2021年8月31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

B.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⑥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或经营一年以上,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缴纳社保且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提供青岛市人社局官网打印的《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青岛市社会保障卡;

B.在李沧区经营的,提供由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的营业执照。

小微园招生可参照上述时间同步进行。

3.录取方式。按照全市招生规定,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于现场报名确认当天16:00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并当场公布。确定录取名单时,应邀请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参与,监督派位过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录取结果于现场报名确认当天17:30前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4组织新生入园

(一)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二)规范入园报到。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23日(星期五)16:00之前(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家长需在幼儿园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报到。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三)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05有关要求

(一)严格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

(三)招生期间,各幼儿园要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法办理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监督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区为主组织实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园。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入园,禁止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测查或者变相遴选生源。

(三)程序规范。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招生程序,加强全程监督,提升招生工作可信度。

二、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生计划(2022年5月)。各区教育局指导辖区内各幼儿园在前期入园需求摸底基础上,按照核准的招生规模和班额,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公告及矛盾纾解方案。

(二)发布招生公告(2022年6月上旬)。各幼儿园采取线下张贴、线上推送等方式,发布经所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公告。招生公告主要包括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时间、录取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信息。招生公告的发布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充分保障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知情权。招生公告发布期间,各幼儿园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为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常青花园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由各幼儿园发布。

(三)组织入园登记(2022年6月下旬)。各幼儿园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总体要求,优化入园申请登记流程,精简核验证明材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灵活采取网上、现场等形式组织入园申请登记,坚决防止出现因招生工作导致的人员聚集。入园申请登记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便于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充足时间安排入园申请登记办理事宜。入园申请登记期间,幼儿园应当接受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的入园登记申请,指导其填写《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各区统一样式,各幼儿园自行印制)。

入园申请登记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工作。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在入园申请登记时同步核验有关信息,一次办理到位。

(四)确定录取名单(2022年7月)。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入园申请登记及信息核验情况,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学位数小于入园报名数的,可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分批次招录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对招生学位数大于入园报名数的,可以在录取符合条件的幼儿后,适当放宽条件进行补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已录取的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幼儿入园通知单》(各区统一样式,各幼儿园自行印制),向未录取的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告知录取结果并做好说明工作。

对在集中招生时段因各种情况未能招收的适龄幼儿,由所在区教育局为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必要的入园指引服务。集中招生结束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在所在区教育局指导下依规补招。

(五)办理入园手续(2022年秋季开学预备周)。已录取的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幼儿入园通知单》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进行健康检查),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2022年秋季幼儿园开学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采集新入园幼儿基本信息,统一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学籍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区教育局要将幼儿园招生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事项,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具体落实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把握时间节点,平稳有序推进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认真落实园长负责、专人管理的招生机制,科学制定招生公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严格规范招生流程,顺利完成招生工作。5月30日前,各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提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统筹资源配置,落实班额规定。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区域适龄幼儿密度分布、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幼儿园办园规模等情况,统筹好辖区内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其中,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优先满足本住宅区符合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最大限度接纳周边居民适龄子女入园;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做好招生工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履行普惠服务承诺,其他民办幼儿园依法自主招生。在入园矛盾相对突出、资源结构性不足的区域,因应对入园高峰、满足入园需求扩大规模招生(增加班级数)或者扩大班额招生(增加班级人数)的幼儿园,必须提前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扩大规模招生的,不得挤占必备功能室或违法加盖建筑;扩大班额招生的,原则上至多在现行标准上增加5人,并确保安全和质量。

(三)落实关爱政策,保障入园需求。各区教育局要积极推进学龄前残疾幼儿随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汉就业创业大学生适龄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入园工作。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和学前教育优待政策。由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前提下,按照同等条件优先原则,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到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身份由其所在区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核认定。

(四)及时公开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各区教育局要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将辖区内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本区招生政策、招生咨询方式等信息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细致解读招生政策,引导家长合理预期,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指导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主动通过幼儿园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幼儿园招生条件、收费标准、录取流程、咨询电话等招生工作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咨询工作,为家长做好入园咨询解答。

(五)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平稳有序。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尤其加强对新开办幼儿园、薄弱幼儿园的安全检查,确保幼儿园校舍及各项设施设备安全及时投入使用;认真研判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及时妥善化解入园矛盾;加强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幼儿园要认真贯彻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举措,合理安排审核资料、办理手续的方式、场所和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加强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六)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各区教育局要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抓住清廉学校建设契机,进一步畅通家长和社会监督渠道,完善幼儿园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认真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公告等,将幼儿园招生工作纳入幼儿园年度考核内容,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变相测试的幼儿园予以严肃查处。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市、区教育局设立幼儿园招生服务电话,统一做好政策咨询、问题解答、举报受理等工作。

附件:

1.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服务电话

  

武汉市教育局

2022年5月5日

附件1

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项目

时间

1

各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向市教育局备案。

5月份

2

各幼儿园在前期入园需求摸底基础上,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公告。

3

各区教育局审核辖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4

各幼儿园对外发布经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公告。

6月上旬

5

各幼儿园组织入园申请登记,核验相关信息。

6月下旬

6

各幼儿园确定录取名单,发放《幼儿入园通知单》。

7月份

7

各区教育局指导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依规进行补招。

8

各幼儿园为入园幼儿办理手续。

秋季开学

预备周

9

各幼儿园采集新入园幼儿基本信息,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9月份

附件2

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服务电话

单 位

招生服务电话

武汉市教育局

65608465

江岸区教育局

82220430

江汉区教育局

82772259

硚口区教育局

83736401

汉阳区教育局

84866688

武昌区教育局

87131638

青山区教育局

86330319

洪山区教育局

87646306

东西湖区教育局

83216647

蔡甸区教育局

69812909

江夏区教育局

81820051

黄陂区教育局

85926056

新洲区教育局

8935867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84211639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67880082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

86627705

2023年南开大学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政策

1.招生对象:

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均可报名。

2.报名条件: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若幼儿户口与在校职工不在一本户口册上,请准备证明与幼儿有直系关系的证件,例如:出生证)和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3.招生范围:南开大学现岗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及南开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全职博士后子女。

二、招生人数

小班招生100人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生申请工作采取网络投递的方式。家长填写入园申请表后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将此扫描文件(PDF格式)发送南开大学幼儿园指定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地址:nkdxyey2015@163.com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1.南开大学幼儿园于2021年7月3日在南开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2021年南开大学幼儿园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南开大学北村、西南村社区公告栏张贴幼儿园招生简章海报。

2.儿童家长在南开大学官网自行下载入园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由所在单位盖章。于2021年7月10日—2021年7月12日按时将入园申请表(单位盖章有效)电子版发送至南开大学幼儿园指定邮箱。

3.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接收到的入园申请表逐一核查,对核查通过的幼儿发放验证注册通知书至新生家长提供的邮箱。

4.新生家长于2021年7月16日按照邮箱中收到的预约时间到幼儿园指定地点办理入园手续。

5.开学前新生按照南开区妇幼保健中心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准予入园。

五、咨询时间、电话

1.咨询时间:7月3日—7月10日  8:30—16:30

2.咨询电话:23503404

六、收费标准

请详见“2021年南开大学幼儿园收费公示情况”。

七、注意事项

1.幼儿园没有清真伙食。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办理入园手续时请家长(本校教职工)按照预约时间到幼儿园指定地点,不带孩子。办理过程请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并按一米线间隔保持距离。

3.所有教职工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信息及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园申请资格。

4.幼儿家长所提供邮箱地址及微信号需准确无误,幼儿园据此发放验证注册通知书、接收每月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的电子发票及安排新生办理入园手续等事宜。                   

南开大学幼儿园

2021年7月3日

温馨提示:因现场验证时间在假期中,请新生家长提前做好安排,按时来园办理手续,切勿延期!

附件:2021年南开大学幼儿园儿童入园申请表.docx

速看!淄博24家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新生240名。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条件

(一)幼儿身体健康,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二)幼儿具有张店区户籍。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网站(网址http://www.zbsychild.com)发布《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招生

第一阶段招生

7月17日—7月19日,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张店区马尚镇于小村、西北村村民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7月20日前,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相关协议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1日,通过线上审核的,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公布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7月22日—7月24日,除第一阶段招生范围幼儿外,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

7月25日前,幼儿园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公布有效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7月29日,派中幼儿的监护人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办理入园手续

1.第一阶段已录取、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登记系统网址:

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报名登记系统二维码: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结合本园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范围: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二)招生人数:175人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发布《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9日,具有张店户籍,在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未在有效时间段内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7月21日,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报名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至7月24日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5日进行线上审核,2021年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方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审核完成立刻离开,严防人员聚集。

(二)根据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保证上传的佐证材料真实准确。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五、报名咨询电话

(一)招生咨询电话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

六、招生公示

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zyy.cn

幼儿园公众号:

淄博市柳泉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根据《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270人。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三、招生原则

1.根据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本园优先招收具有龙泰国际、龙泰苑A区、B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2.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流程

1.发布招生方案。7月15日在幼儿园网站发布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具有龙泰国际、龙泰苑A区、B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报名(包括监护人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符合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本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报名方式:由幼儿监护人在以上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报名,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监护人需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填报虚假信息(改动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等),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幼儿园组织专人于7月17日—20日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网上审核。20日下午在幼儿园网站公布网上审核通过幼儿名单。

4.7月21日,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1人),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并从幼儿园网站下载《淄博市柳泉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填写,打印两份并签字后带来办理相关新生入园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幼儿园网站通知。

现场审核时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能入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后仍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张店区公办园第二阶段报名办法,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面向周围社区招收部分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四、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淄博市柳泉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齐丰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140人。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根据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本园优先招收具有张店区户籍,华润橡树湾小区和方正•凤凰国际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有华润橡树湾和方正•凤凰国际住房产权证明(监护人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适龄幼儿报名。符合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本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2.报名方式:由幼儿监护人在以上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报名,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监护人需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图片清晰。如填报虚假信息(改动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等),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幼儿园组织专人于7月17日—7月20日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4.7月21日,在幼儿园网站(http://www.zbhdzx.com/使用QQ浏览器登录)和淄博市齐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名单及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及审核地址。

5.7月22日,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1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从幼儿园网站下载《淄博市齐丰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填写,打印两份并签字后带来办理相关新生入园手续。现场审核时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能入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后仍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张店区公办园第二轮报名办法,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面向周边小区招收部分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五、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淄博市齐丰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原市文化局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淄博市齐文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

115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在7月17日至19日

线上审核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

线下审核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幼儿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到淄博市齐文幼儿园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7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2.7月22日-7月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的具体要求在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齐文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二)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淄博市齐文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原淄博市妇联实验幼儿园)招生简章

为确保淄博市齐星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淄博市齐星幼儿园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共计60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1.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与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通过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flsyyey.com)、微信公众号(淄博市齐星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19日。

线上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20日。

线下审核时间: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幼儿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到淄博市齐星幼儿园进行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7月22日-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发布现场审核时间和要求。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六、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七、温馨提示:

淄博市齐星幼儿园(原淄博市妇联实验幼儿园),现地址:张店区金晶大道西四巷5号,将于2021年9月份搬迁,搬迁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8号(张店区人民东路小学以东约100米)。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博文(原商业)幼儿园招生简章

为确保淄博市博文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淄博市博文幼儿园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共计120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1.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与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通过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bwyey.com)、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19日。

线上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20日。

线下审核时间:通过线上审核的,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幼儿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到淄博市博文幼儿园进行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7月22日-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发布现场审核时间和要求。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六、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淄博市博文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体育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淄博市体育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

50名幼儿,不包括储备低龄化体育后备人才。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的幼儿,有意向让孩子从体育方面发展的幼儿。

(三)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在7月17日至19日

线上审核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

线下审核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通过审核的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幼儿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到淄博市体育幼儿园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7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2.7月22日-7月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的具体要求在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体育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二)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淄博市体育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9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和平小区居民(有张店区户籍,有自有住房,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和平小区居民(有张店区户籍,有自有住房,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如果和平小区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和平小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和平小区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时间,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和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14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7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若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若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张店区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南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宏程国际小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商用公寓及商铺不作为配套入园依据,下同)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若宏程国际小区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若宏程国际小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张店区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张店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7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大化纤生活区院内张店区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大化纤生活区院内张店区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大化纤生活区院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大化纤生活区院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时间,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梅苑社区居委会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每名幼儿最多可以选择2所意向公办幼儿园,按照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进行报名。

7月26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小班招生105人。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张店户籍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7日前,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的方式,发布《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组织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1.第一阶段招生(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幼儿园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第二阶段报名。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2021年7月22日-7月24日)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在此阶段报名,幼儿园对报名情况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5日进行线上审核,2021年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8日上午9点,幼儿家长携带户口本到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招生机会。

五、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幼儿园要对对审核现场及时消毒,对入园家长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审核人员须采取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家长出入场通道要分隔设置,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2.对制造假户口、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为确保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二、招生人数140人

三、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房镇镇24个村村民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招生。若第一阶段幼儿报名人数已经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派位进行录取,并不再进行下阶段报名。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向社会发布《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通过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并在幼儿园外宣传栏张贴招生简章。

(二)组织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1.第一阶段招生。

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房镇镇24个村村民适龄幼儿进行网上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幼儿父母一方在村内有独立房产,且幼儿户籍住所与其村内父母一方户籍、住所一致(村小产权需要提供村委盖章证明);与在村居住祖父母户籍一起的、住房未分户的幼儿家庭,需提供村委盖章证明。符合第一阶段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适龄幼儿,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2021年7月17日至7月20日进行线上报名幼儿信息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和村委证明)。通过现场审核的,如果第一阶段报名人数未超过本园招生计划人数,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如果第一阶段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已经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22日进行。

7月22日通过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

2021年7月22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每名幼儿可以选择2所意向公办幼儿园,按照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进行报名。当报名人数小于或者等于二阶段报名学位数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本园二阶段招生学位数时,则通过派位方式。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5日进行线上信息审核。7月26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二阶段报名名单。

2021年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3.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五、其他要求

(一)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需带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做好个人防护。审核人员未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一律不准入场。参与审核材料的家长出入场严格执行幼儿园等待秩序,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三)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明德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明博新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明博新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明博新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明博新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明德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线上审核通过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的通知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明德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齐润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齐润花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齐润花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齐润花园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齐润花园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齐润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齐润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弘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金鼎华郡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金鼎华郡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金鼎华郡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金鼎华郡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弘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弘毅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为确保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计划招生人数为140人。

二、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本居住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幼儿园第一阶段招生

1.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在龙凤苑小区和龙禧花园居住(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报名。符合居住在龙凤苑小区和龙禧花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张店区龙凤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2.幼儿园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至22日期间,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3.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被录取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幼儿园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幼儿园要对审核现场及时消毒,对入园家长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审核人员须采取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家长出入场通道要分隔设置,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5.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登记系统网址:

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报名登记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新生270名。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出生)的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招生

1.第一阶段招生

7月17日—7月19日,具有张店户籍,在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报名。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7月20日前,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相关协议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1日,通过线上审核的,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7月22日—7月24日,除第一阶段招生范围幼儿外,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

7月25日前,幼儿园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6日,在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9日,派中幼儿的监护人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办理入园手续

1.第一阶段已录取、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报名咨询电话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七、招生公示

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世纪花园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福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福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福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福园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福园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福园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福园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福园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福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福园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卓然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龙泰贵府小区)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龙泰贵府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龙泰贵府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龙泰贵府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龙泰贵府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2021年7月20日。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卓然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志愿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卓然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博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博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博雅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尚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幸福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幸福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幸福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幸福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尚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尚勤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来源:张店区教体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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