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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晋江市公办教师招聘公告 泉州市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最新消息

2023-07-16 20:24:3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17福建晋江市公办教师招聘公告 泉州市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最新消息

2017福建晋江市公办教师招聘公告

晋江市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户籍人口110.8万,外来人口130多万,经济实力位居全省首位,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居全国第5位,是历史名城、侨乡、经济强市和滨海城市。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使用事业编制赴高校举办专场教师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5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7年晋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普通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同),专业对口,具有相应任教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职业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对口,具有相应任教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其中,取得省级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种的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历、学位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

3.特殊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对口,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三)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根据“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可以具有的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

(四)其它条件

1.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3月10日前取得。

2.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7年3月10日前取得证书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3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17年晋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2017年晋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预报名(电子邮箱:85660294@163.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仅限参加一次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2017年晋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关专业,岗位代码01-22)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8:30-11:30。

(2)报名地点:华中师大就业处B112招聘二厅。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岗位代码04-13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7年3月28日前公布于晋江教育信息网公告公示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14:30-17:30。

(2)报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一教学楼五楼共享大厅。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考点(招聘特殊教育自闭症专业,岗位代码23)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日9:00-11:30。

(2)报名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雅楼3310办公室。

4.东北师范大学考点(视招聘情况而定)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表)、复印件1份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1)华中师范大学笔试时间:2017年3月27日下午14:30。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笔试时间:2017年3月29日晚上19:00。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笔试时间:2017年3月31日下午14:30。

2.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类同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时间90分钟。

4.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

(二)面试

1.华中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8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0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1日晚上19: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根据各岗位类别拟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话题表述,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话题进行表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第二部分为问题回答,由报考人员回答1个指定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五、聘用办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各招聘岗位拟签约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场公布。

(二)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成绩不低于75分的,方可确定为拟签约对象。

(三)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应向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以及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寄至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晋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晋江市委编办、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四)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政务网、晋江教育信息网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7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86525,85660287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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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节选

晋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

晋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委编办

晋江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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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公告

 

 

2021年,福州市属学校共招考286名教师(招聘单位、计划数详见附表1-4),其中新任教师中学228名,小学22名,职专专业教师12名,幼儿园10名;在职教师14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见下表)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普通话要求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1)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表1-3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安排完中、高中、职专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安排初中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小学的要求为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表2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幼儿园的要求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安排中职校专业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暂未取得的,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②研究生在报名、报到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应取得(2021届毕业生允许报到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2)

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3)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在职教师岗位(详见附表4)

40周岁及以下。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

分别同中学、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四)相关条件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因境内外高校专业名称设置不尽一致,对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允许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报名的岗位,属编制内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其中,福州各县(市)区属学校编制内人员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主要负责人及人事科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福州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报考人员需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以上《同意报考函》需在3月21~3月27日(18:00前)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育宾馆六楼;电话、传真:0591-83340647)。其中,福州市的报考人员需到现场提交,外地报考人员可以传真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同意报考函》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应聘人员须在3月21日~3月27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报考35-47号、62-70号岗位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3.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二)应聘人员按本公告附表5《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准备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2021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交,各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日(含)前取得。

(三)报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四)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附表1-4岗位,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附表4中的高级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第35-47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35-47号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jyj.fuzhou.gov.cn/,下同)。

4.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23日上午(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四、聘用事项

(一)高级教师岗位聘用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其它各岗位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或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二)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另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本轮招考过后仍未完成的新任教师学科招考岗位计划(不含35-47号岗位)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相关公告另行发布。

(三)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市属学校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市属学校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

4.审档不合格;

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六)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及办法另行发布。

(七)本公告附表4在职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岗位。

(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它

(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二)本公告中的市属学校指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

(三)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市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市妇联直属幼儿园岗位由市妇联负责。各单位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七)为缓解学校缺编及师资紧缺困难,今年市属学校计划面向参加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但暂未录取的人员招考编外教师若干名,笔试成绩拟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具体招考公告另行发布。

(八)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1年8月16日。

(九)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591-83340647(咨询福州市属学校岗位)

市妇联0591-87524079(咨询市妇联直属园岗位)

 

附件:

表1.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2.小学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3.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4.在职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5.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

 

2023年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

关于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

为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平阳县户籍,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本科毕业生;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起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

4.以下考生可以适当放宽要求:有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

(二)有关说明

1.户籍:平阳县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户籍不限。

2.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为起点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考生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学前教育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放宽至聘后一年内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社厅发〔2021〕27号)规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应聘,此类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拟聘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聘后一年见习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专业要求: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注明的学科相对应或大学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等专业可报考中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包括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岗位;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可自选小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以大学所学专业为准。

5.有经验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①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满两个学年及以上的(原平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改制后继续在平阳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7月),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专任教师(需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从教经历证明)。②持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专任教师。以上两类考生报考平阳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岗位(下称特校定向)的,年龄放宽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户籍不限,专业要求不限,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特校定向岗位报考;依此条件招聘的教师,录用以后从事特殊教育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借用到其他单位工作。

二、报考岗位及指标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相同学科的乡村教师定向岗位(下称乡村定向)或特校定向岗位在资格复审时填报。

(二)报考岗位指标

2021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7名,其中乡村定向4名,特校定向6名,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还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9时-6月3日17时。考生登陆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统原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注意如下几点:1.请在“生源地”一栏填写“原户籍地”。2.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毕业高校及所学专业,并注明是否全日制。”3.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中填写:“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和学科”。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31日9时-6月4日17时。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会在报考平台上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6月3日17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6月5日0时—6月7日24时。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计划调整及改报名

通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和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予以公布。

因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已报考该岗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申请改报。改报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5时),地点: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7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16日9时-6月20日9时。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笔试延后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顺延至开考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

⑵对应学科专业理论知识(80分)

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分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初中社会、学前教育等学科,内容包括报考对应学科中小学(幼儿园)专业知识、高校对应专业知识与教学理论等。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0日左右,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疫情防控要求,查验温州健康码“绿码”,查验近14天内的行程轨迹、测温正常后,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的最高比例2:1划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在平阳教育网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现场填报是否兼报定向岗位,逾期不予确认。

⑴下载打印《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确认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毕业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⑶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未认证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⑷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县教育网上进行公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试课(面试)。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岗位为面试,报考其它岗位为试课。试课(面试)为60分。

1.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面试考核内容如下:

中小学体育:口令、队列、队形(15分);自编徒手操(15分);技巧(10分);球类技能展示(排球垫球、全场运球投篮、足球技能技巧三个体育项目自选两个)(20分)。

中小学美术:国画小品(10分);人物速写默写(15分);静物色彩默写(15分);纸工制作(10分);口述纸工制作构思及意图(10分)。

中小学音乐:声乐歌曲清唱(15分);钢琴背谱演奏(15分);自弹自唱(20分);个人特长展示(10分)。

学前教育:儿童故事即兴讲述(15分);儿童简笔画(15分);即兴自弹自唱(15分);舞蹈表演(15分)。

3.试课(面试)规程、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平阳教育网另行发布通知。

4.入围试课(面试)的人员放弃试课(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课(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

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为:⑴学历高的考生;⑵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⑶试课(面试)成绩高分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以最终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兼报乡村定向或特校定向岗位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录取,若录取不上的,再在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平阳教育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以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择岗。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岗位设置以农村学校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五、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乡村教师是指全县偏远乡镇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今年乡村定向岗位的招聘学校具体见录用对象就业岗位设置通知(另行发文)。

(三)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录用人员在选择岗位时,若遇小学岗位已满、初中岗位有空缺的情况,空缺的初中岗位可由具备小学岗位条件的录用人员来选择。录用为乡村定向岗位或特校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学校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按有经验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条件报考特校定向岗位的,服务期8年及以上),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五)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此而空缺名额在面试之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未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后一年见习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或取得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九)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六、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58102919,0577-58102917。

附件:1.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确认表

3.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关于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doc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

香洲区成立于1984年6月,是珠海市的主城区,是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科技中心。香洲毗邻港澳,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路相连,港珠澳大桥建成后,香洲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路桥相连的城区。下辖南屏镇和拱北、吉大、狮山、翠香、香湾、梅华、前山、湾仔、凤山9个街道。香洲教育在珠海市长时间领跑,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教育强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教育部“可持续发展研究实验区”、全国劳动教育实验区等。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幼儿成长成才的起步阶段,珠海市香洲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现实需求,推进全区学前教育规范、优质发展。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14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条件、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

序号

招聘单位

地 址

1

珠海市启雅幼教集团南虹园区(南虹幼儿园)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6号

2

珠海市启雅幼教集团桂花园区(桂花幼儿园)  

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西南侧

3

珠海市同乐幼教集团花城园区(花城幼儿园)

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199号

4

珠海市共乐幼教集团红荔园区(红荔幼儿园)

珠海市香洲区金逸路138号

5

珠海市共乐幼教集团三溪园区(三溪幼儿园)

珠海市香洲区三溪路689号

6

珠海市香洲区景山幼儿园

珠海市香洲区景山路西北侧

(二)招聘基本条件: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热爱幼教事业,积极向上,团结合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待遇:参照香洲区现有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待遇执行。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6月16日9:00起截止至2022年6月21日18:00。

2.报名网址:应聘者通过电脑登陆“网上报名平台”https://zhaopin.0756msg.com/报名。

3.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2022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④每人根据应聘岗位录制说课视频一份,要求时长5分钟(含自我介绍),全身入镜,声像清晰。

(二)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组织专家评委对应聘者的资格及说课视频进行网上初审,按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网上面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进入网上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6月23日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公布。

(三)网上面试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专家评委进行网上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主要测试内容: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学科知识等综合素质。

3.面试方式:采用腾讯会议APP方式进行。

4.《2022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网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将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公布。

5.根据网上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6.面试结果将于2022年6月27日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面试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各类资格证、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职位空缺,将不补录,由招聘单位另行启动招聘程序予以补充。

(七)聘用

红荔幼儿园计划2022年10月开园,桂花幼儿园计划2022年12月开园,其余幼儿园计划2022年9月开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在开园前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

三、其他事项

(一)各幼儿园报名人数会在“网上报名平台”首页实时更新,并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网上报名平台”公告。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面试或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不得兼报其他幼儿园,资料审查时发现重复报名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生(包括办理就业择业手续的2020、2021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未尽事宜,由香洲区学前教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56-2611800,咨询电话:0756-261190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2022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2022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合同制教师报名表.doc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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