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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浙江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2023-07-16 21:31:1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龙游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浙江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龙游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龙游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户籍、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具有龙游县常住户口(以2023年6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龙游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限户籍: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③配偶为龙游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其中龙游县常住户口(或配偶为龙游县常住户口)且具有幼儿教育初级职称的人员可不限全日制。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22日以后出生):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对象;②具有幼儿教育学科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③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基本功比赛或幼儿教师素养大赛获县、区三等奖及以上;④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课堂教学评比获县、区三等奖及以上。

(四)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报名对象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报名对象所学专业需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专业(龙游籍报考人员不限专业)。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6月9日起,通过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y.zjer.cn/index.php)、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考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6月18日8:30—6月22日10:00

报名网站: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招聘专栏(zk.lyeduyun.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者填报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6月19日9:00—6月23日10:00

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时间段内修改相关信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6月20日9:00—6月24日09:00。

考试费用为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是否核减招聘计划由县人社部门和县教育部门协商决定。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9日09:30—7月1日09: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试卷组成: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及符合“配偶为龙游县常住户口”“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见附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名单于复审结束的当天予以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主要为上课和技能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采用修正系数的办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

具体办法如下:

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本学科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组该学科的考生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六)体检: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放弃录用资格。

(七)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聘用人员按批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等条件确定选择顺序。

如在公示聘用后6个月内因公办幼儿园扩班需增配教师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录取。

三、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不属事业单位编制系列,纳入幼儿园教职工总量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各城区或乡镇公办幼儿园,以乡镇为主,条件相对艰苦,不服从分配人员不宜报考。具体薪酬待遇另行制定,乡镇公办幼儿园待遇高于城区公办幼儿园。

(二)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初审、复审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23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拍照发到指定邮箱(2294738361@qq.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报考人员对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龙游县教育局反映。

(七)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只在“龙游智慧教育”或“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信息。

(九)咨询电话:0570-7024220,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监督举报电话:0570-7022668。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附件:龙游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资格复审提交材料目录.doc

龙游县教育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陕西省西安浐灞生态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95名)

西安浐灞生态区2022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促进浐灞生态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学校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49个,计划招聘95人,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9日至2004年7月8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1)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2)应聘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须在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岗位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其中中小学岗位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不含无证培训机构、非学科教育培训机构、私教等工作经历;幼儿园岗位工作经历不含培训机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7.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西安浐灞生态区2022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一览表》(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放宽条件

应聘人员系省级、市级(含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赛教评选或选拔认定的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省、市(含地级市)“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称号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其他有关说明

1.公告所指教师资格证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实施“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政策。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须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符合相应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1.公告地址: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http://cbe.xa.gov.cn/;

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

前程无忧网:https://www.51job.com/xian/。

2.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7月2日(星期六)至7月8日(星期五)。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星期六)9:00至7月13日(星期三)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网址:http://companyads.51job.com/2022/xa/cbe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公告内容,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电子版、《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电子版;2021-202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成绩单材料;

(6)符合放宽条件的职称证原件电子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证书原件电子版;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

(8)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评审表、荣誉证书、聘任证书、聘任合同、单位出具的纸质盖章证明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须分开提供);

(9)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人员,须上传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同意报考意见。

※注:(1)至(7)项资料根据岗位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否则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8)至(9)项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交相应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试讲(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报名上传的资料与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须一致。

(2)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在报名期间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仅有一次机会。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7月10日9:00至7月13日9:00,在报名网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

报名结束后(7月13日18:00至7月14日18: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报名结束后(7月13日18:00)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0日(星期日)9:00至7月14日(星期四)18: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填写报名信息时请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与系统内红色标注提示语,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填报或填写有误或上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等,导致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安排,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由于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的岗位计划数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公布,已报考核销或核减岗位的考生不予改报其他岗位。

(四)申领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时填写的邮箱点击链接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另行通知。

(五)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相关岗位知识(教师岗位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教辅岗位为相应岗位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安排。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考务信息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公布。

3.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录本人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点击网址链接查询本人成绩。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浐灞生态区党群工作部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六)资格复审

1.公布资格复审名单。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复审;对于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资料、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试讲(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试讲(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公布。

(七)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教师岗位为试讲,教辅岗位为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试讲(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八)综合成绩计算

试讲(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试讲(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试讲(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组织加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进行发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要确保按期到岗,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到岗的,或产生的纠纷等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正式教师(编制备案制),薪酬按照浐灞生态区公办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西安市疫情防控动态,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适时发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予以处理;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浐灞生态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29-83592112)。

(三)服务年限要求

本次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七、重要提示

(一)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为招聘动态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以防错过时间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由招聘学校根据岗位特点及教学需求,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五)咨询电话:029-88416622-777。咨询时间:2022年7月2日起09:00—12:00,14:00—17:00。

附件.:西安浐灞生态区2022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一览表.xlsx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2023年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72名)

温瓯教政〔2021〕132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瓯海教育对师资队伍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专任教师(非事业编制)7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从事教育工作。

2.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4.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1年6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符合条件生源地(生源地是指被高校录取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报名。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 招聘岗位详见《瓯海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和要求一览表》(附件1)。

2. 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原则,以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证书标注所学专业为准。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该证明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 招考专业的审查按《瓯海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至2021年6月 24日。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 公开报名

1. 时间:2021年 6月24日9时—6月26日17时

2.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sks.ouhai.gov.cn/),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内容。

(二) 资格初审

1. 时间:2021年6月27日9时—6月30日17时

2.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 查询并再次报名

1. 时间:2021年7月1日9时—7月1日17时

2. 已报名人员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 招聘计划核减(取消)

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ohedu.net)予以公布。

(五) 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8日9时—7月11日9时。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项目和分值

(一) 笔 试

1. 时间及科目

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自愿放弃笔试或规定时间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 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1)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2(按四舍五入计算,下同)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www.ohedu.net)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 组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相关学科(岗位)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考生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 技能测试和案例分析

1. 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技能测试和案例分析。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舞蹈、现场绘画、游戏视频案例观察与分析,满分100分。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参加技能测试和案例分析。入围技能测试和案例分析考生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2. 技能测试和案例分析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试课。技能测试和案例分析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试课

1. 试课对象确定

(1) 报考的考生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和案例分析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试课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确定为试课入围对象。

(2) 所有成绩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

2. 试课

(1) 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2)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参加试课。试课对象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3) 试课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

(4) 试课时间、地点由瓯海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 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和案例分析成绩×40%+试课成绩×30%。

五、体检

1. 确定体检对象

(1)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末位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和案例分析、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人员,另行加试,加试采用面试形式,成绩高者入围)。

(2) 体检通知及体检对象名单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2. 体检

(1) 体检参照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2) 入围体检考生在妊娠期人员,须在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参照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2.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合同。

3.2021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必须于2021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4. 被聘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1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两年内(含试用期)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规定予以解聘。

八、疫情防控要求

公告发布后,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规定执行。

九、其他规定

1.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规范程序,严明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 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高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在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 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因系统限制,必须是属地为浙江的手机号码),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报考人员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6.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材料。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7.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该认证书。

8.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与个人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 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www.ohedu.net)

10. 本公告由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88598287 88522647

监督电话:瓯海区教育局信访巡查中心 88534443

 

附件:

附件1瓯海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和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瓯海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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