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成都市教师招聘的公告(1386名) 2021幼师招聘考试公告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成都市教师招聘的公告(1386名)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86名教师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153号)规定及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安排,成都市高新区等19个区(市)县属教育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386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欢迎广大优秀人才报名应聘,详情请按以下方式查询相关信息:
一、招聘单位情况
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9个区(市)县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386名,详见《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查看及报名
(一)应聘考生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办事服务→人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栏查看本公告和各区(市)县的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index.do和区(市)县官网查看招聘公告内容、招聘条件岗位表及报名方式等信息。
(二)请应聘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三、咨询方式
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工资待遇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公告中各招聘单位电话。
工作日接受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特别提示
(一)应聘报名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试招聘的笔试时间为5月29日上午(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考试大纲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附件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说明等事项,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各招聘单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区(市)县官网上公告。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登陆相关网站查阅招聘信息,并在《报名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认真填写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未能按公告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或因招聘单位无法与应聘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情况表.xls
附件2-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doc
附件3-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pdf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
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编制教师招聘公告(88名)
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优才计划”招聘公告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为更好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工作,我区决定于2021年5月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88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一)招聘单位详见《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优才计划”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职位详见《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优才计划”招聘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即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有关择业期规定的考生,可以2021年毕业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可抗因素除外),否则用人单位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5.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者,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学业成绩单和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9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办法及流程
报名前举行现场宣讲会,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宣讲会的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0:30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架空层国际会议厅,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2.现场报名及流程: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10: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架空层(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3)考生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到报考单位所属位置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扫码绑定职位——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职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
“扫码绑定职位”可使用微信扫码或手机浏览器等扫码工具进行扫码。“访问报考系统”可通过个人电脑输入报考系统地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访问,或通过微信搜索“事招雷达”,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访问。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进行审查需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优才计划”招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是: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若为未毕业人员还需提交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若为择业期人员还需提交择业期相关的证明材料。
2.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只接受考生本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考生注意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微信搜索“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此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确认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请各位考生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成功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试教形式)、笔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免笔试。
考生凭相应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
2.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32号),具体以通知为准。
3.考生凭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职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职位(美、体、音、计算机、通用技术等)
专业技能测试
B类职位
成功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数>5:1的职位
小组集体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数≤5:1的职位
该职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微信搜索“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面试(试教形式)
1.时间:5月25日(星期二)。
2.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在本校组织(具体时间与场室以各校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6、面试成绩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成绩查询”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成绩发布栏查询。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下午2:00后,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免笔试人员除外)。
2.时间:预计在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3.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5.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6.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成绩查询”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成绩发布栏查询。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成为签约人员并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签约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
签约人员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七、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提交最近6个月内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聘用。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或以上,其它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或以上),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考点当地的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进行查询。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相应的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博士研究生除外)。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八)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9185372(资格条件咨询)、(020)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1: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优才计划”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优才计划”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3: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优才计划”招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docx
附件4:专业目录(2021版).xls
附件5: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小店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小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25个,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05个,招聘岗位共计130个。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甘于奉献,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2.年龄: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岗位要求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要求小学及小学以上学段且学科要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我省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岗位。以上参加招聘人员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6.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一)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小店区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和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未满录(聘)用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七)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zb63d.onewocloud.cn/qgsydwzp/2021/sx/04tyxd/),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小于100KB)。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资格证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6日17:00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5月1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5月15日17:00至5月16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如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为服务基层专门岗位,那么调整的岗位数将合并到本学校同学科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将视同其他考生平等竞争,不再另行改报。
(三)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9日24:00。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随即打印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报名期间持相关材料进行确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5月23日至2021年5月27日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七、考试及聘用相关事宜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
3.笔试内容: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农村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成绩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1.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已就业的人员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21年4月30日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复审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聘用岗位的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然后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名次的下一名递补并进行复审,如递补出现并列且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报考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根据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如面试成绩也一致,另行加试,成绩按加试成绩顺序排列。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教师领导组确定三甲医院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进入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教师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教师,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凡被聘用的教师,5年内不得在其它单位另聘。
八、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351—7176976
咨询电话:
0351—71748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九、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生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3)。
附件:1.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2.太原市小店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3.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doc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店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2023年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教师招聘公告(84名)
原平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有教科系统所属19个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84名;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3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原平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26日至2003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3、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其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为二级乙等。具有报考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以及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1年6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1年6月底前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文件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21年6月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原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ping.gov.cn/)发布。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6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1年6月7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1:3,如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为保证招聘效率,对应届生岗位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剂招聘名额后发布补充公告或组织第二次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入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原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ping.gov.cn/)和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同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告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
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6月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035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考生于2021年6月7日前到原平市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两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为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学、教材教法)和专业知识(所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知识)。
2、乡镇基层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原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ping.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2020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21年6月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服务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部门对资格审查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方式及内容:
1、教师岗位(岗位1-59):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讲课时间15分钟。讲课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或专业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
2、乡镇基层岗位(岗位60-88):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由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原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pi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依据原平市人社局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人社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原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
0350-8227699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0350-8223800原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350-8223882中共原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350-3333625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1、原平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原平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