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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小学、幼儿园提前放假福建多所大学寒假提前! 泉州市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

2023-07-17 03:56:4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泉州中小学、幼儿园提前放假福建多所大学寒假提前! 泉州市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

泉州中小学、幼儿园提前放假福建多所大学寒假提前!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与安排,三至六年级语、数学科学期质量考试统一于2022年12月23日举行,其他学科质量考查要于2022年12月23日前完成。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华侨大学、集美大学、泉州师范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福建多所高校通知!

学生可请假提前返乡

愿返尽返!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关于调整优化期末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为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经研究,学校决定调整优化本学期期末教学安排,合理有序安排学生离校返乡。主要内容如下:

一、离校返乡安排

1.2022年12月13日~16日学生可有序返乡。

2.确需留校的学生经申请审批后可留校,留校学生应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3.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选调生考试的学生可留校至考试结束后返乡。

二、部分尚未完成的期末教学工作与考试安排

1.本学期尚未完成的课堂教学,一周后按原有进度在线上完成教学工作。

2.本学期尚未完成的考试,一周后学校合理安排线上考试。

三、其他校区可根据属地要求参照本通知执行。

最后,希望各位离校返乡的学生,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安全返乡!

福建农林大学

根据闽教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2022)24号文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优化本学期期末教学计划、考试安排及学生离校返乡。具体通知如下:

1.从2022年12月13日至16日(13日下午课程和考试照常进行),在校学生可提前离校返乡,离校前应向辅导员报备离校返乡行程,后勤处协调机场空港快线到学校旗山校区北门和金山校区的东门、东苑、西北门、南门外提供送机服务;继续留校的学生应尽快通过辅导员向学院提出申请,留校学生最迟至2023年1月5日。

2.2022年12月14日-16日的课程和考试,调至17日-18日进行;19日-31日的课程和考试按原计划进行。从12月17日起,本学期尚未完成的课程和考试,改为线上进行。以上工作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作出具体安排。

3.从2022年12月19日至26日,为确保留校学生安全和研究生考试顺利进行,学校实行闭环管理。返乡后因有特殊原因需要返校的,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

4.除必要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外,其他教职员工暂不进校,需进校要提前申请。校内后勤、保卫、基建、国资等第三方人员实行闭环管理,驻校期间由后勤处负责做好住宿保障。

5.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确需进校的需经所访单位进行审核后,由校防控办和保卫部门核准进校。各受访二级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来访人员“点对点”闭环管理。

6.各学院要提醒所有学生返乡途中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学生抵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备,确保所有学生安全离校、平安返乡。要加强与返乡学生的沟通联系,持续引导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增强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7.同学们如有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学校网站主页下方(或今日校园APP)“师生意见与建议受理大厅”栏目;电子信箱:nldxb@fafu.edu.cn;热线电话:学工部0591-83789525。

8.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值班值守工作,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9.2023年春季学期返校安排另行通知。

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闽南师范大学

1.本周内(12月18日前)不安排课程教学和考试

2.本周未完成的教学任务调整至下周(12月19日-23日)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完成。

3.本学期期末考试统一调整至下学期初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拟在本学期末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可采用线上形式进行;本学期的实习任务自12月13日起全部结束。

5.原计划本学期末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延至下学期初完成。

6.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同学可以继续留校复习备考。

华侨大学

1.离校批次及时间

第一批次:12月13日~16日

第二批次:12月26日~27日

(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2.送站时间:

学校将在集中离校批次时间内每天8:00~21:00为学生返乡提供送站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省内学生由家长接回。

厦门理工学院

集美大学

关于调整期末和

寒假安排的通知

接上级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期末和寒假安排作如下调整:

一、即日起至12月19日暂时停课一周,12月20日起,理论课程原则上全部转为线上教学,线下实践类教学活动安排到下学期进行。部分课程考试在本学期末线上进行,其余考试调整至下学期开学初进行。2023年1月7日开始放寒假。具体安排由教务处通知。

二、即日起至12月16日,学生可申请提前返乡,各学院按照愿返尽返的原则进行审批。学生可选择提前离校回家进行线上学习,也可选择继续留在学校进行线上学习。具体安排由学生处通知。

三、各学院要提醒返乡学生在途中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离校、平安返乡。做好留校学生的关心关爱、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寒假期间要加强学生的服务和管理,引导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增强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泉州师范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2022年5号)

全校各单位: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相关工作安排作如下调整:

一、即日起,有提前返乡意愿的学生可以有序离校。因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等原因暂无法离校返乡的学生可以继续留校。各类学生须按学工部的通知履行报备等手续。返乡学生务必携带好学习材料,途中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二、12月13日下午起,全校教学活动暂停。尚未完成的教学工作原则上推后一周,按原课表进行线上教学,即原12月13日下午的课程改在12月20日下午进行,依此类推。原定期末考试安排另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按教务部通知执行。

三、全体师生务必高度重视,担当起自己的健康管理责任,随时做好个人防护,增强免疫力。出现涉疫情况须及时报告,按要求采取措施。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一、12月13日起至12月19日暂时停课一周,12月20日起,理论课程原则上全部转为线上教学,线下实践类教学活动安排到下学期进行。部分课程考试在本学期末线上进行,其余考试调整至下学期开学初进行。2023年1月7日开始放寒假。

二、即日起至12月16日,学生可申请提前返乡,学生可选择提前离校回家进行线上学习,也可选择继续留在学校进行线上学习。

三、返乡学生在途中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离校、平安返乡。

仰恩大学

福建水利电力

职业技术学院

各部门、各院(部)、福州校区、黄历教学点:

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通知和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自2022年12月13日起,学生经申请后可以提前离校返乡。现将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有关教学工作调整安排如下:

1.2022年12月13日~16日,组织学生离校返乡,不安排教学。

各院(部)、福州校区、黄历教学点要及时了解跟踪学生离校返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醒学生返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所有学生安全离校、平安返乡;加强与返乡学生沟通联系,持续引导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增强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2.本学期理论课程剩余课时原则上按原课表于2022年12月18日起转为线上教学。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线上教学的成功经验,积极组织教师开展线上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教师线上教学水平,对没有线上教学经验的教师进行重点帮扶。

3.需线下开展的实践类教学活动安排到下学期进行。

各二级学院可充分利用暑期实践拍摄的实践教学资源,引导学生线上提前预习。

4.期末考试安排。

(1)题库完善的课程,可采用学习通移动端线上考试,于1月10日前完成,考试方式和时间由二级教学单位汇总后报备教务处;

(2)需采用线下考试的课程,推迟至下学期初组织,具体考试时间由二级教学单位安排,提前一周通知学生,并报备教务处。

5.毕业班岗位实习学生原则上继续参加企业实践教学。

允许特殊情况的学生通过申请,审批通过后提前离岗返乡,采用线上学习实践教学资源等形式,完成岗位实习任务。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3日

福建农业职业

技术学院

尊敬的家长们: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经学院研究决定从12月13日起调整教学计划改为线上教学,学生13日起可自愿选择离校返乡参加线上学习和线上考试。为确保您的孩子安全、有序返乡,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您配合做好学生离校返乡的个人疫情防控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让孩子乘坐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

二、告知学生返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防范诈骗,注重交通安全,不乘坐无证无牌交通工具。

三、学生返乡后提醒学生做好线上学习,及时参加线上考试,认真完成本学期的学业。

四、学生返乡后,提醒孩子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外出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您及家人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安康!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13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

2022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寒假各项工作,让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2〕2号)的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

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统一为:1月21日学期结束,1月22日放寒假;2月13日学生报到,2月14日正式开学上课。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提前开学。

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自行决定寒假时间。

2022年暑假放假时间拟定为7月1日,如无特殊情况,秋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9月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请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坚决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47号)要求,科学精准从严从紧扎实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关注国内多地疫情风险等级动态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出行情况,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侵入教育系统风险,坚决守好校园防疫安全。

假期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寒假期间,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

在寒假学生返校前,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和应急处置演练,查找疫情防控工作短板,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开学前14天,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倡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行程史的师生员工返校时必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具体安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双减”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本学期减负提质工作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学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加强对学业困难学生帮扶辅导。落实好《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切实控制考试难度,确保命题质量,不得超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各级教科研部门要组织对各校期末试卷的抽样分析,并就试卷质量提出反馈意见。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各校的成绩发布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积极通过家长会等方式交流学校减负提质工作,反馈学生学业质量情况,指导家长加强亲子交流,强化家校共育。各地各校要切实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形成帮扶学生名单,严格控制各年级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学生布置的作业应以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为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义务教育学校应组织新型寒假作业的案例分享活动。同时各地要实施寒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各地各校要采取线上、线下等各种形式做好寒假期间的家校沟通,努力形成家校合力。各地各校可协同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当地社区等开展托管服务,以解决家长的实际困难。

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各地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明确责任人,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对辖区内所有线下培训机构加强巡查。严禁利用寒假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不得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网信等相关部门,通过技术与人工相结合,全网、全时段巡查与重点监测相结合的机制,集中整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学前阶段线上培训问题。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加大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参与有偿补习等行为。

四、统筹做好假期各项重点工作

关心关爱广大教职员工和干部,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各地各校领导要深入援疆支教教师、离退休老同志、老干部、老教师、困难和大病教职员工家庭,积极开展慰问走访与扶贫帮困工作。

加强教师教育培训。各地各校要于放假前和开学前,严格落实师德警示教育,并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向全体教师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强调网络言行、社会活动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切实让广大教师自觉维护良好形象、恪守职业底线、严禁行为红线。要充分发挥干部和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当前当地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双减”工作落地落实、课后服务开展,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群策群力、开展讨论,提早谋划新一年新学期的工作。

严守廉洁纪律倡导勤俭文明过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纠治形式主义,严防细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严查快办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性变异问题。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各地各校要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与中小学(幼儿园)党风行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抓党建促行风,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明查暗访。对于顶风有偿家教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为加强社会监督,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225216(惠民中心)、65151037(督学处)、65224024(基教处)、65216537(节假日值班电话兼传真)。

五、科学安排学生丰富多彩假期生活

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地实际,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

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家长,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中小学寒假活动做出合理安排,重点突出劳动体验、日常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社会实践等活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学生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双减”政策精神,帮助家长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正确履行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

在确保得到充分休息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可以利用线上教育中心平台开展一定程度的自主学习,同时,各校要创设条件开展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沉迷网络。要帮助学生把握好整个寒假做作业的节奏,鼓励孩子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等活动。指导家长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适量安排学生从事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做好假期内学生的“五项管理”工作,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学校要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在保障好教职员工休息的基础上,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教师利用假期深入推进联合家访工作,指导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指导家长积极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引导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注重引导家长做好孩子睡眠管理,督促学生按时作息,经常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引导家长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阅读健康读物。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各地各校要持续关注流动、留守、离异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等困境儿童假期生活,给予更多的关爱与帮助。

六、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要在放假前、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一线排查风险,要以外来人员子女学校、学前教育看护点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场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为检查重点,以水、电、燃气、锅炉、电梯等设施设备和治安防范、建筑施工、消防、食品卫生、化学实验室及危化品、校车运行、校园周边环境以及宿舍、食堂、礼堂、工地工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为重要检查内容,开展细致的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风险。

各地各校要扎实有效开展师生安全教育。积极利用苏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校园网、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疫情防控、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侵害、防诈骗、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文明上网、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学生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节假日期间严禁校外人员进校园,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各校要认真执行行政干部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有学生在校期间和重点时段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突发事件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安稳处。各直属学校(单位)在1月14日前将寒假期间值班表(一式二份)交市教育局安稳处。寒假期间,各直属学校(单位)正职领导外出,须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

附件: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

校历

苏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

第二学期校历

周次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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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期中考试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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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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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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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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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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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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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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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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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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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中小学期末考试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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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30

说明:(1)2022年春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2022年2月14日(学生2月13日报到)

   正式开学上课。

(2)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2022年6月30日学期结束,拟定7月1日放暑假。

(3)各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期末考试时间作适当调整。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印发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

2021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而有意义的假期和春节,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1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

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时间定为:1月29日至2月21日;2月21日学生报到,2月22日正式开学上课。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提前开学。

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自行决定寒假时间。

2021年暑假放假时间拟定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9月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请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坚决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入冬以来,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又出现反弹迹象,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校要站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0〕41号)要求,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切实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好师生安全。

放假前,学校要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寒假期间的自我防护,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坚决执行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要制定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以适当方式逐人告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开学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寒假期间,要细化假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跨省出行,要引导学生和家长非必要不出省。教职工确需省外出行的需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同意,学生和家长确需出省的要将目的地向学校报备,保证行踪可追溯,并落实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省外出行的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师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

开学前14天,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行程史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三、统筹做好假期各项重点工作

认真抓好学期结束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安排期末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认真组织各类复习考试,准确、客观地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

关心关爱广大教职员工和干部,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各地各校领导要深入离退休老同志、老干部、老教师、困难和大病教职员工家庭,积极开展慰问走访与扶贫帮困工作。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深入学习《苏州市中小学师德师风手册》,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能力提升的培训学习,引导全体教师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要充分发挥干部和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当前当地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按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群策群力、开展讨论,提早谋划新一年新学期的工作。

严守廉洁纪律倡导勤俭文明过节。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细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严查快办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性变异问题。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确保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同时,有条件的学校要因校制宜创设条件合理有序开展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学生把握好整个寒假做作业的节奏和作业质量,鼓励孩子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等活动,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在假期不要盲目跟风参加社会补课,鼓励学生利用线上教育中心平台开展自主学习。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沉迷网络。指导家长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适量安排学生从事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各地各校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

五、全面从严规范各类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要以务实的举措、实际的行动,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原则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得组织任何形式讲授新课的集体教学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校外培训机构的长效治理,加大排查巡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依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前超标教学、收费不规范等违规培训行为,并向社会曝光。要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授课,建立严格的学校内控机制,保持有偿补课治理高压态势。

各地各校要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与中小学(幼儿园)党风行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抓党建促行风,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明查暗访。对于顶风有偿家教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为加强社会监督,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225216(惠民中心)、65151037(督学处)、65224024(基教处)、65216537(节假日值班电话兼传真)。

六、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周密部署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要在放假前、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一线排查风险,要以外来人员子女学校、学前教育看护点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场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为检查重点,以水、电、燃气、锅炉、电梯等设施设备和治安防范、建筑施工、消防、食品卫生、化学实验室及危化品、校车运行、校园周边环境以及宿舍、食堂、礼堂、工地工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为重要检查内容,开展细致的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风险。

各地各校要扎实有效开展师生安全教育。积极利用苏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校园网、宣传栏、板报、广播、校(班)会等多种形式,重点对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侵害、防诈骗、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文明上网、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短信提醒等形式,加强放假离校安排与家长之间的衔接,积极开展“平安寒假”专项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责任。节假日期间严禁校外人员进校园,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各校要认真执行行政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有学生在校期间和重点时段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突发事件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安稳处。各直属学校(单位)在1月20日前将寒假期间值班表(一式二份)交市教育局安稳处。寒假期间,各直属学校(单位)正职领导外出,须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

附件: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

校历

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2021学年度

第二学期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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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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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期末考试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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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2021年春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2021年2月22日(学生2月21日报到)正式开学上课。

(2)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2021年6月30日学期结束,拟定7月1日放暑假。

(3)各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期末考试时间作适当调整。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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