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2023年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名) 重庆市公立幼儿园招聘2021公告

2023-07-17 04:26:2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名) 重庆市公立幼儿园招聘2021公告

2023年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名)

2021年迎江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满足迎江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需要,迎江区教体局、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就2021年迎江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迎江区计划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计2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计划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在迎江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时间及网址

2021年7月16日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yingjiang.gov.cn/)、迎江教体专题网(http://www.ahyingjiang.gov.cn/yjjyzt/tzgg/index.html)、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8:30至7月28日17:30(周六、周日正常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进行报名,并上传填写相关信息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和笔试费用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后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90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卷,共计90元),专款用于制卷、监考、阅卷及其他考务。

5.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结束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的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不足10人,应不低于3:1的开考比例。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准考证领取及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于2021年7月29日8:30至7月30日17:00在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个人中心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周六)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迎江教体专题网发布。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照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迎江教体专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告。

1.专业测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周六)

2.专业测试内容:

无生上课、弹唱、舞蹈。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占60%、弹唱占20%、舞蹈占20%)。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专业测试成绩的60%合成成绩确定,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无生上课、弹唱、舞蹈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名单将在迎江教体专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迎江教体专题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相关材料报区编办、区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手续。报考3408020702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确定具体聘用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相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迎江区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由迎江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迎江区人民政府网、迎江教体专题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区教体局0556-54262190556--5426221

区人社局0556-5510388

监督电话: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56-5426238

特此公告

迎江区教育体育局 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安庆市迎江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

主管部门

招聘

单位

岗位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迎江区教体局

安庆市墨子巷

幼儿园

3408020701

13

专业不限

大专及

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汪宝松

0556-5426219

2

迎江区教体局

安庆市六一幼儿园、安庆市青少年宫幼儿园

3408020702

7

专业不限

大专及

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汪宝松

0556-5426219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8月市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16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8月9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③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④2019年8月9日(博士可放宽到2016年8月9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择业期毕业生。

⑤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2年内报考的(期满后超过2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3)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①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均截至2021年8月9日(下同);

②2021年8月9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③我市认定的任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配偶。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已派遣的,档案中须具有就业通知书)。

(3)非深圳市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0年8月9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1年8月9日10:00至8月13日17:00。

2021年8月11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8月18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1年8月23日10:00至8月27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附件1。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1年8月29日(周日)。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1年9月29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2021年10月10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迟到者取消资格初审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资格初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单位审核。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择业期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毕业生须提供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

(6)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笔试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已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报考者需提供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具体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5)。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9日。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取得其他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1年8月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6)。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接受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总工会:http://www.szzgh.org/index.asp;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0755-88121807,88127195

深圳市总工会:0755-23678686,23678689

深圳大学:0755-26453698

南方科技大学:0755-88012266

本公告由招聘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6.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7.2021年8月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以上附件可从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网站下载)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2023年公立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60名)

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为扎实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特将2021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范组织、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1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新任教师6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见附件:《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幼教、学前教育专业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非幼教、学前教育专业的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gy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779/98766/page_1.html)发布。

在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30个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以下“高校毕业生”: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非“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专项“高校毕业生”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学历要求为符合条件的专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学历,中专学历不可报考。

(二)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8:00至8月6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1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7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8日23:00前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开考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9日8:30-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8月11日8:00至8月12日18:00从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笔试合成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3:7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加分因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须携带相关证书到涡阳县教育局人事股(涡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北楼4楼)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布。

为确保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政策性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合成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与报考岗位相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方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合成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参加考察体检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因考察和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岗等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聘期为5年(包括试用期),首聘期满方可调动和报考其他岗位。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涡阳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7220028、0558-7223817(涡阳县教育局)

考试咨询电话:0558-7217535(涡阳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7211160(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涡阳县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3日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2023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公办幼儿园有序运行,促进龙华区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龙华区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财务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财会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4.具有会计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级别会计师资格证书。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9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方法及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https://zhaopin.lhxq.edu.cn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进行报名资格网上预筛选,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10日17:00。

2.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笔试

笔试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组织,试题委托第三方公司命制,笔试范围为会计专业知识及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专业知识。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后续短信通知。

(二)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后续短信通知。

(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方法

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备齐资格审核材料参加相应岗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1寸蓝底登记照);

②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④健康证或健康承诺书;

⑤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初级及以上级别会计师资格证书;

⑥财务工作经历证明及对应社保清单。

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①⑥项材料收原件,②至⑤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后续短信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及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在面试成绩80分以上的考生中(面试成绩80分以下考生不予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聘用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拟聘人员需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通过体检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20天内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通过考察,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疫情防控工作

(一)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2小时内在深圳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资格审查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请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三)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其他事项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实行聘任制,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三)咨询电话:0755-21047927(杨老师)。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8日

信息来源|龙华教育

2023年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13名)

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结合我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柯城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2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请认真仔细阅读以下每一条文):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二)户籍要求:具有浙江省户籍(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7月23日)。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23日以后出生):1.具有幼儿教育学科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2.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基本功比赛获县、区三等奖及以上;3.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课堂教学评比获县、区三等奖及以上;4.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担任中层副职及以上岗位满两年及以上;5.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

(四)具有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或音乐教师资格证;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或音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也可报名。

(五)报考人员在符合第(一)、(二)、(三)、(四)款条件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1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取得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中符合“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相关条件的人员专业不限。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衢州市柯城区白沙小学报告厅(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乐园路378号)。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和以下材料:

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因学校原因在报名前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要求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面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一寸免冠近照2张等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并亲笔签名。

社会人员: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要求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面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一寸免冠近照2张等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相关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担任中层副职及以上岗位满两年及以上”及“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目前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不服从分配的人员不宜报考。

4.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时区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100元现金(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贫困家庭考生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报名结束后,将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门。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思维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沟通协调能力等。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及课程改革、教材教法、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公共常识、学科相关专业知识等。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单1天前,如有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的,不能参加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幼儿教育素质能力及其岗位匹配性,面试方法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采用测试“画、弹、说、跳”等幼教基本功的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分组进行。为确保面试的合理性,按笔试成绩分组进行面试,分组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所在面试组面试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修正系数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按考生的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7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和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公示3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内,经考核,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办理聘用手续(其中研究生应提供学位证书),在2021年8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未取得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凭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证书报名的人员,不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2.“健康码”绿码但是考前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健康码”非绿码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应提供近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柯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为既往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4.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阴性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可参加考试,但应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

实行14+7天健康管理措施期间的入境人员,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另行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各城区或农村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分配人员不宜报考。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薪酬待遇,人均约(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8.5万元/年。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名过程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纸质材料。

3.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拟招考单位无关。

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柯城区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32311。

7.招聘相关信息均只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441634/index.html?number=KC011A01)

柯城区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0570-3026894,3032638;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衢州市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2.衢州市柯城区人事招考(聘)委托书.docx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