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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是否应有带薪休假不该再有争议 私立幼儿园有没有带薪休假制度

2023-07-17 05:10:0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保姆是否应有带薪休假不该再有争议

王女士请了一个住家的育儿保姆,日薪制。国庆放假,她和老公带宝宝回老家3天,阿姨就一个人留在王女士的家里休息。王女士返回杭州后,阿姨提出,这3天是带薪假,要算3天工资,一共1000元左右,并说“这是公司统一的,都是这么收费的,不相信的话,你可以去打听”。“这3天,阿姨不干活不带娃,吃住全在我家。这样的情况,我还要支付工资?”雇主表示不解。(10月8日全国妇联)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拿工资才有带薪休假,阿姨赚的是劳务费,不该有带薪假;也有网友认为,阿姨一天工作不止8小时,应该给带薪休假作为补偿;更有网友认为,一码是一码,关键要有家政设定评价机制,既不让雇主为难,也不能让保姆吃亏。

保姆该不该有带薪休假,目前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钟点工形式的保姆,属于“打零工”性质,不存在带薪休假的说法;如果保姆以个体的形式长期为雇主提供稳定的服务,是否有带薪休假,关键看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果是家政公司派出的为雇主服务的保姆,保姆应该享受带薪休假,因为保姆属于企业职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因此,作为住家育儿保姆的王女士,应该享受国庆节的带薪休假。

进一步说,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保姆,属于《条例》范畴之内,还应当享受带薪年假。

保姆要求带薪休假,这是社会的进步。每个人都有休息的权利,传统就业的工时制度是平衡生活与工作的基准和保障,新就业形态不应放弃这一制度目标。就保姆来说,和传统的就业在工作地点和过程控制上有明显的不同,保姆的工作和休息的界限是不清晰的,不宜简单照搬传统工时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姆就没有带薪休假的权利、没有超时工作的加班费。

现在的问题是,家政公司派出的保姆,其工资是公司和雇主约定的,雇主把钱给家政公司,由家政公司给保姆发工资。保姆带薪休假或超时加班的补贴,不应由雇主另外支付,而是由家政公司支付。这就需要家政公司在派出保姆时,通过合同与雇主约定保姆的权利。

鉴于公司对保姆可能超时工作的问题难以界定,家政公司还要有相应的保姆信用评价规范和雇主信用评价规范。当然,这仅靠家政公司可能带来不公平的问题,地方政府要有这方面的介入。比如,今年7月,杭州市就出台《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家政服务行业信用评价的基本要求、信用评价指标及评价指标评定等内容。对于家政服务人员,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信用评价指标,包括基础信息、服务能力、社会评价、信用信息4项,信用等级用星级表示。

家政服务者需要直接进入家庭,保姆和月嫂还要和雇主一起生活,雇用双方需要建立高度信任的紧密关系。从双方维权便利的角度说,则需要保姆个人不再做“雇佣者”,而是要加入家政公司。家政公司更需要扭转急功近利的心态,将雇用双方信任关系涵养在行业标准、主体责任以及家政人员上岗培训与信用记录之中,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促进家政服务业质量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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