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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宁波幼师专业学校招聘信息网最新

2023-07-17 05:16:55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宁波幼师专业学校招聘信息网最新

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2年浙江省象山中学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浙江省象山中学师资结构,根据《象山县“半岛名师”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象政办〔2021〕38号)、《象山中学教育质量争先进位三年实施方案》(象教〔2021〕4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由象山中学举行优秀教育人才专场招聘会,招聘竞赛教练5名,名优教师11名,为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赛教练

(一)招聘岗位: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教练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具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具有从事高中竞赛教学工作经历,本人高中阶段获得过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同时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获得全国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3人次及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内,即1980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具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具有从事高中竞赛教学工作经历,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获得全国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1人次以上

(3)年龄在45周岁以内,即197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具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进入省集训队及以上奖项;

(4)年龄35周岁以内,即198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具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精通C++语言,从事与C++语言相关的编程、软件开发等相关工作,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软件设计师以上证书,或独立运用C++语言开发软件的工作成果等);

(5)2018—2022年的毕业生,专业为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信息学类及相近专业(其中信息学报考者须获得C++语言证书),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高中学习期间曾获得全国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清华、北大毕业生此项不作要求);

(三)报名程序

1.报名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zjxszx485@163.com;

2.报名时间:报名邮件截至11月25日17:00。

3.发邮箱所需材料:个人简历电子稿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其他与应聘职位相关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届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扫描件;《浙江省象山中学招聘竞赛辅导教师报名表》电子稿(见附件1);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电子照片1张。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经初步审核,凡符合条件者,予以通过,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未通过者,电话向报考者说明原因。本次招聘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律取录用资格。

5.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者携带所有所需材料的原件,于11月26日13:00--17:00到象山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竞赛题,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采用试讲形式,内容为指定的竞赛辅导内容(三选一),准备2小时,试讲15分钟,满分为100分。每项不足60分者淘汰,每项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上午,面试时间为11月27日下午,地点为象山中学,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2.签约。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于次日上午电话通知签约对象,具备聘用资格的与其签订协议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3.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4.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5.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和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6.录用与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2022年高等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

2022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入编2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解除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名优教师

(一)招聘岗位: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历史、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通用技术、高中信息技术各1名。

(二)招聘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名优骨干教师:

1.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省特级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地级市市名师、名班主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地级市市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比赛中获省一等奖及以上、省教坛新秀;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辅导学生在高中学科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3人次及以上的教师。

(三)报名程序

1.报名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zjxszx485@163.com;

2.报名时间:报名邮件截至11月25日17:00。

3.发邮箱所需材料:个人简历电子稿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其他与应聘职位相关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浙江省象山中学招聘名优教师报名表》电子稿(见附件2);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电子照片1张。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经审核,凡符合条件者,予以通过,电话通知参加考试;审核未通过者,电话向报考者说明原因。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律取录用资格。

5.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者携带所有所需材料的原件,于11月26日13:00--17:00到象山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考试。考试采用上课形式。内容为指定的高中学科内容,准备2小时,上课一课时(4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上课时间为11月27日上午,地点为象山中学,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2.签约。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于次日上午电话通知签约对象,具备聘用资格的与其签订协议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3.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4.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5.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和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6.录用与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三、相关待遇

根据《象山县“半岛名师”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象政办〔2021〕38号)、《象山中学教育质量争先进位三年实施方案》(象教〔2021〕4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1.发放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按照市县人才安居有关办法规定执行。

2.发放个人专项奖励。分别给予省特级教师80—150万元,地级市名师、名班主任50—100万元,地级市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省教坛新秀(近五年获得)20—70万元的个人专项奖励;分别给予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省级赛区)获一等奖1人次及以上的指导教师80万-140万元,获二等奖3人次及以上的指导教师20万-70万元个人专项奖励。以上均实行一事一议,分5年拨付。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毕业的本科、硕士(本硕专业一致)、博士等应届毕业生,或近五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毕业的毕业生,给予30万-120万专项奖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高中时期曾获全国高中五大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成绩的,给予20万-50万元专项奖励。以上均实行“一事一议”,分10年拨付。

四、疫情防控措施

1.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行程码”和“健康码”(甬行码)。“行程码”和“健康码”(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4.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行程码”和“健康码”(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有以下几类情况的考生须在11月18日17时前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14+7+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考前28天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区及中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考前7天内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近14天有浙江省外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途经带星号“*”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6.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行程码”和“健康码”(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7.考生应当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考生在报名前下载《2022年象山县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3),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在报名当天上交考务工作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甬做好准备。

9.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642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附件:1、浙江省象山中学招聘竞赛辅导教师报名表.docx

2、浙江省象山中学招聘在职名优教师报名表.docx

3、浙江省象山中学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健康申报表.doc

象山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51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学校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

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招聘范围

岗位类别

党务工作1

1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执行院党总支的各项决定;

2.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3.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制度文件起草、党内文件收发归档、党务会议会务等工作;

4.承担学院部分行政工作;

5.完成校党委和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或新闻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男性;

3.中共党员;

全国

专技

党务工作2

1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执行院党总支的各项决定;

2.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3.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制度文件起草、党内文件收发归档、党务会议会务等工作;

4.承担学院部分行政工作;

5.校党委和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或新闻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女性;

3.中共党员;

全国

专技

党务工作3

1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执行院党总支的各项决定;

2.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3.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制度文件起草、党内文件收发归档、党务会议会务等工作;

4.承担学院部分行政工作;

5.完成校党委和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或新闻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性别不限;

3.中共党员;

全国

专技

学生管理

1

1.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承担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3.承担校园心理危机事件应对;

4.承担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5.承担部门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

本科和研究生均为心理学类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且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工作经历。

全国

专技

注:1、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3、工作地点均在杭州湾校区;

4、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 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2月23日9时至2月27日16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至3月1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至3月2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至3月6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时至11时。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前学校将视疫情形势进行考前确认和考试报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以下材料:(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原价、复印件;(3)中共党员证明、职称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4)历届生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至少3年)。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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