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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各区幼儿园报名条件汇总(持续更新) 锡林郭勒幼儿园报名条件

2023-07-17 05:31:4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上海各区幼儿园报名条件汇总(持续更新) 锡林郭勒幼儿园报名条件

2023上海各区幼儿园报名条件汇总(持续更新)

【导语】:上海各区幼儿园本市人户一致、本市人户分离、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港澳台适龄幼儿、外籍幼儿入园报名条件如下。

2023年上海各区幼儿园报名条件

(更新时间:2023年4月15日)

一、浦东新区报名条件

浦东新区在招生紧张区域的幼儿园继续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的政策。

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二、闵行区报名条件

持有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实际居住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等)的变动(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之前、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

1.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对口报名条件(简称“对口报名条件”)

户口所在地对口: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并且持有与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

居住地对口:

(1)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2)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3)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4)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2.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报名条件(简称“民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1)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的本市户籍幼儿。

(2)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3)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本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三、杨浦区报名条件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报名验证条件

(1)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园所报名验证、对口录取”的原则选择“对口公办园”报名验证,如报名验证数大于计划数的幼儿园将对入户年限、房屋产权人等人户信息制定入园实施细则并公示,由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①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入户的本地段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

②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办理的本地段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集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

①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②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入户的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③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为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3)民办幼儿园、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对象条件: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均可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或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

2.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报名验证条件

(1)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集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

①持有港、澳、台、外籍的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杨浦区),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杨浦区)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③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杨浦区),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杨浦区),并能提供本区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园所报名验证对象条件

①民办幼儿园: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均可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满额为止。

②集办托儿所:符合上述区域集中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或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杨浦区),并能提供本区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幼儿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杨浦区)均可自主选择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逐层录取,满额为止。

各幼儿园须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和发育迟缓适龄幼儿随班就读。凡符合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条件的,智力轻、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和发育迟缓等适龄幼儿,持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报告或残疾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选择鞍山幼稚园(学前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图们路3号)报名验证,统筹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教点。

四、青浦区报名条件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4月30日。

(2)城区内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排。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积分达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各公办幼儿园可按上述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主管部门同意后,即可实施。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青浦区实验幼儿园入园条件:

幼儿必须同时持有青浦区夏阳街道或盈浦街道户籍和房产证(房产证必须是幼儿本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必须是幼儿本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房产证与户籍必须是同一地址)。

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录取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电脑摇号由公证处人员进行公证,并接受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街道居委、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

五、黄浦区报名条件

1、小班新生

本市户籍幼儿: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2023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招生范围的,原则上户主须为幼儿的直系亲属)或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本人或为幼儿的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非本市户籍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外籍、港澳台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2、中、大班插班

(1)本市户籍幼儿: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2023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招生范围的,户主须为幼儿的直系亲属)或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本人或为幼儿的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有效)。

(2)非本市户籍幼儿:外省市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外籍、港澳台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已经在我区入园(含民办)的幼儿原则上不再受理插班报名。

六、嘉定区报名条件

1.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如辖区内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由各街镇根据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入园。

2.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区的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适龄幼儿,证件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3.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相关证件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5.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区就读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或本区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同时须按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根据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完成各指标项目积分的网上填报。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上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相应街镇入园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ps:更多区报名条件详见各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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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市级+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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