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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重庆幼师专科学院官网招生简章

2023-07-17 09:17:33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重庆幼师专科学院官网招生简章

2023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3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规则、助学政策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三年制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290(普通类、艺术类)

校    址:中国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2号,邮政编码:215131。

第四条  学校介绍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公立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肇端于1976年创办的苏州地区幼儿师范学校,是目前全省保留“幼儿师范”名称历史最悠久的学校之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精良,现有4所附属幼儿园,109个校外实践基地。学校以“仁者爱人、师者世范”为校训,注重“两代师表,共同塑造”,开设了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走出了一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之路。

办学47年来,学校坚持扎根苏州、服务江苏,累计培养了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学校毕业生占苏州市公办在职幼儿园教师总数的60%。学校为苏州市乃至江苏省实现幼儿教育现代化输送了大批优良师资,成为培养现代卓越幼师的摇篮。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智慧校园”等各类荣誉300余项,拥有多项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学生在江苏省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及各级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良好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使学校的招生与就业呈现出口畅、入口旺的可喜局面,“十四五”期间,学校将进一步解放思想,牢记使命,抢抓机遇,为建设成为长三角示范、全国一流幼专而砥砺奋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3年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十二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1.音乐、美术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2.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的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备注:音乐表演专业的器乐方向学校提供钢琴、二胡和琵琶三个选项。

3.美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先按专业分排序,以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分再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要求详见学校官网招生简章。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及其它

1.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2.所有专业新生入校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医学类6200、艺术类6800;《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1200元。

第六章  助学政策

第十七条  助学政策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保证家境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综合育人功能,不仅在经济上帮助、生活上关心,更在思想上引导、精神上鼓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学校建立了包括新生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代偿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及时有力的帮扶和援助,让每一位学生安心学习和生活。

第七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2号 邮编:215131

联 系 人:张老师(18962116708)郭老师(17625601637)

学校网址:https://www.szys.net

电子邮箱:szyszjb@sina.com

招生咨询电话:0512-693953350512-69395356

招生投诉电话:0512-69395398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2023年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3年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基本信息

第一条    学校全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国标代码:14392   河南省招生代码:6233

第三条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与汤阴县人和路交汇处以西

第八条    学校网址:www.ayyz.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计划编制

第九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数量,实行“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普通类:录取时严格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录取文件相关政策,认可各省的投档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报考要求,身高标准:女生161cm-176cm;男生:171cm-186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

音乐表演按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舞蹈表演按专业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体育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二十一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学院书记组成。各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各班也相应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第二十四条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全面发展的在校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国家助学金: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二十五条奖励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实际发放奖金金额以当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预算为准。

第二十六条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追求进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学习努力,成绩优异;自强不息,生活朴素,品德优良;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性劳动。

第二十七条评定程序: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初步提出获奖名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确认无误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二十八条奖励办法及发放方式。待审批及公示工作结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最终公示结果制表造册,经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处。财务处对获奖学生发放奖金,同时对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九条监督和检查: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校园网宣传栏内及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五章     其 它

第三十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

文史类:3700元/生/年

理工类:4200元/生/年   

艺术类:6000元/生/年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15000元/生/年

住宿费: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与汤阴县人和路交汇处以西

邮  编:456150

联系电话:0372-3807392、3807393、8806036、8806038

传  真:0372-3807355

学校网址:www.ayyz.edu.cn

E-mail:ayyzzsbgs@126.com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群体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所属学科门类学费(元/年)方向备注早期教育570101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学前教育570102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小学教育570103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小学语文教育570104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小学英语教育570106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音乐教育570108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美术教育570109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体育教育570110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570111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音乐表演550201普通全日制3否是否-艺术类6000舞蹈表演550202普通全日制3否是否-艺术类6000视觉传达设计550102普通全日制3否是否-艺术类6000中文570209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社会体育5703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数字媒体技术5102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理工类4200建筑室内设计4401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理工类4200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理工类4200空中乘务5004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307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学前教育570102K普通全日制3是否是-文科类15000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汉弗莱斯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项目)学前教育570102K对口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体育教育570110K对口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社会体育5703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音乐表演550201对口全日制3否是否-艺术类6000舞蹈表演550202对口全日制3否是否-艺术类6000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属性及层次: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双高计划”建设院校。

3.办学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按四川省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以各学院教学质量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就业质量等为依据进行计划分配。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和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

2.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体检标准。我校将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相关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4.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专业安排原则:学校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依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符合专科批控制线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投档成绩中没有排序规则的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

1)文科类考生按文化成绩的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理科类考生按文化成绩的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艺术类考生按文化成绩的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4)对口高职类考生按专业综合、语文、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加试科目:语言类专业要求进行口语加试;普通类其它专业无任何加试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8.加分政策:学校执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制定的考生相关加分投档政策。

四、学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学生资助

学生资助项目分为国家资助项目和学校资助项目,评选程序按国家、省、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校资助项目有:学校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学校勤工助学。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其他须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2.我校未授权任何招生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843209、87846405(传真)

监督电话:028-87843483

学校网址:http://www.cdt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dtc.edu.cn

招生QQ:458072049、45308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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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pec.com/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台网址:http://www.bangboer.com/ucqssxsfxx/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育才路1号(塘坊校区)。

重庆市万州区青年路80号(沙河校区)。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023-85771588、023-85770008。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颁发后,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紧缺,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学校发展迎来空前发展机遇。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求真务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把学校建成立足重庆、辐射周边,以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艺术类师资培养为特色,师范专业和应用型非师范专业并存的高水平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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