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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幼儿园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推荐) 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专家意见怎么写

2023-07-17 11:44:1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阳光幼儿园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推荐) 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专家意见怎么写

阳光幼儿园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推荐)

xx幼儿园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县教育局的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园严格按照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评定的原则,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园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

长:xxx副组长:xxx

xxx成

员:xx

xxx

xx

二、评审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教师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2、比较扎实的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在相关刊物有发表或者获奖文章。

4、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个模块的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除外。

5、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园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仪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三、破格条件

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能力强的优秀教师,课不受学历、任职时间的要求,在符合业务条件的基础上,并满足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

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2)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四、其它条件

1、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

2、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3、计算机免试条件:申报一级教师、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需参加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2个模块的考试,考点设在咸阳人才学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计算机免试:(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者;(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3)年满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试行)》执行。测试答辩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额内,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职称评审推荐权限分学段、学科上报。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务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不合格者,不能推荐上报参加评审,不按规定标准和程序考核的结果无效。

六、有关规定

(一)教师申报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

(二)上报参评材料前,必须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科研成果等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七、评审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13年8月7日—8月10日)

根据市上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安排会议,部署职评工作。

(二)确定推荐名单(8月11日—8月15日)

1、个人申请。参评教师要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前提下,依据参评条件向学校职评领导小组提供个人近年来工作情况的书面总结、各种证件、论文论著和获奖证书等,并写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书面申请。

2、学校推荐。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审查参评教师任职资格和岗位,进行结合考核,按量化考核得分排列名次,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议,经评议合格后,组织教师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将推荐人选材料在园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三)组织教学能力测试(8月16日—8月25日)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试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八、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指导监督把好关。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实施,尽快摸清底子,吃透有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职称评审各项工作任务。

(二)吃透政策,稳步推进。

对评审中存在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四)严格时限,按时上报。

(五)严肃纪律,确保稳定。

xxxx幼儿园

2013年8月

甘南县教育局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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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号),结合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贯彻执行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2号,以下简称152号文)等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服务基层、立足实际、化解难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全局激发活力。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鼓励开展分类评审,统筹各评审组中、高级职称评审比例。取消申报人员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取消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后重新计算职称任职年限(资历)要求。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杜绝简单用学生升学率、考试成绩及其他不合理限制条件评价教师。注重参考申报人员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二)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职称评审工作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把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

(三)坚持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课题、教学成果奖等作为职称晋升的唯一限制性条件,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业内评价有效的研究报告或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可以替代论文。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重点考察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须提交一学年的教育教学活动方案;从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教师,须提交一学年康复训练方案及训练记录;从事巡回指导等工作的教师,须提交开展教育咨询、送教上门、指导随班就读等工作一学年的材料。研训员申报高级教师,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研训岗位对学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师培养工作业绩突出的,累计年限可放宽到5年。

(四)坚持服务一线和振兴乡村。落实乡村教师“三定向”政策,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可自主选择按照定向评价标准或者非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教师“三定向”岗位,选择定向评价的教师应在申报人员名册中标明“乡村定向教师”。定向评价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评审通过率,获评的职称由乡村学校流动到非乡村学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以及在参加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且申报之时仍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对其论文发表、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可用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经专业评价和学校公示、认可的教学成果替代。对特教教师在公开课(评优课)层次、论文等方面适当放宽要求。因组织安排的援藏援疆援青教师,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派出地继续有效。援派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返回后派出单位按照援派期间取得的职称,在岗位出现空缺时将其优先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坚持发挥积极导向作用。职称评审工作要引领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高级职称推荐人选在工作中应率先垂范,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含空中课堂)授课教师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较大贡献、发挥示范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贡献的,对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范围对象

2022年8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各级各类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教师,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2022年8月31日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在申报范围。

四、申报条件

各地各校要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及《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和《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开展推荐工作。并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岗位设置。各地各校要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通知》要求,结合专技岗位空缺数量、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需要,合理制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按照人社部门批准的教师岗位设置规定的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

(二)关于中评权限。各县级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域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和满三十年教龄乡村教师中级职称直接认定(具体见苏教人师函〔2018〕21号)。

(三)关于学历和资历。申报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学历,2002年以后取得学历者,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高级职称,教师须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2016年底前评聘至今),且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中级职称,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2016年底前评聘至今),且获得大学专科学历;(2)中小学教师须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2017年底前评聘至今),且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关于班主任工作。申报高级职称,原则上应累计有6年班主任工作经历(其中任现职以来不少于2年);申报中级职称,原则上应累计有3年班主任工作经历(其中任现职以来不少于2年);新教师初定教师职称要有1年的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予以倾斜。

(五)关于普通话水平。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六)关于教师交流。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各地应结合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鼓励并切实推进教师交流。凡符合交流条件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岗教师申报高级职称,须具备近10年内由所辖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交流经历。

(七)关于参加教师专业素养竞赛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应提供参加苏州市教科院2016年以来组织的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竞赛等级证明(未组织竞赛的学科除外),并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素养竞赛成绩必须在C等级及以上;其中拔尖对象必须获得B等级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高级职称,必须获得A等级。

(八)关于教学课时量。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0节;副校级领导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50节;中层管理人员(少先队辅导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0节。幼儿园教师应根据幼儿教育教学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提交其近一学年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计划、反思以及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等。

(九)关于线上帮扶。将教师参与省名师空中课堂、苏州线上教育中心等微课资源建设、名师直播课程、苏州云上教育同城网络帮扶等项目表现,作为教学实绩列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细则。

(十)关于高级教师的二级评审。申报中小学高级职称实行二级评审,由各地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本地区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并将结果提交高级教师评委会。为更加科学全面评定申报人员的能力实绩,今年在高级面试答辩环节中继续设置能力业绩述职环节。教师援疆援藏等支教期间,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的可免于面试答辩。

五、推荐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29号文要求,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今年全市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继续进行网上填报,通过苏州市“教师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zcpd.suzhou.edu.cn),申报人员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二)学校(单位)推荐。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不少于两个班。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县级市(区)资格审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四)设区市评委会评审。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人社部门规定,申报高级教师人员基本情况将在苏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评审结果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发文公布。人社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对评委会评审结果审核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职称证书。

六、其他要求

(一)规范评审办法程序。各地各校要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对标找差,明确努力方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确保评审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各环节预留充足时间;严格推荐评审程序,坚持做到“四公开”,即公开上级下达岗位数额、公开述职、公开展出实绩材料、公开推荐上报人选名单;评审过程科学有序、公平公正;评审结果及时公开、令人信服。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及时核查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

(二)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各地各校要逐一审核,确保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因申报材料信息疏漏、错误等问题影响到参加评审的,由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相关附件。申报名册、评审表、情况简表等相关电子版材料均由各地教育局汇总后通过苏州教育协同办公平台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7月31日。

(三)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凡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发现师德师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分处理,取消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次年开始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酌情追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朱春兰,联系电话:65224079。

附件:1.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苏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

3.苏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

苏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上传教师职称评审系统的材料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扫描后,按要求上传到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zcpd.suzhou.edu.cn)。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均需原件扫描,学信网、知网等查询打印页单位核实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复印件上传无效。主要上传材料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word文档);

(二)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现任职称证书、聘书;

(四)教师资格证书(注册范围内须含注册页);

(五)普通话证书;

(六)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平时考核表;

(七)《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简表》;

(八)《教师教学质量状况和学生满意度测评一览表》由学校教务部门如实填报;

(九)《近五年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听课情况汇总一览表》(教学工作量不足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填报);

(十)教育工作材料;

(十一)教学工作材料(含课表、公示情况等);

(十二)教科研材料:申报高级教师,合计专业论文限报3-5篇(项);申报一级教师,合计专业论文限报2-3篇(项)。发表的论文需附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和知网(或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查询页(网页打印页)和《专家鉴定意见表》(原件)扫描件;获奖的论文需附获奖证书和《专家鉴定意见表》(原件)扫描件。如果是与他人合作撰写的论文,须填写《论文、项目证明材料》,并由合作人和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后扫描上报。

(十三)指导青年教师材料;

(十四)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专业素养竞赛、交流支教、乡村教师等。

以上所有上传PDF材料为原件扫描(另有备注为word文档或网页打印页的除外),并刻录光盘1张。

二、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一)《苏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或《苏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见附件2、3,一式2份,同时报送excel电子表);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

(三)《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简表》(一式1份);

(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本);

(五)《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

(六)光盘1张。

附件2

苏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共:    人)

注:1.本表电子表格使用excel表制作并上报;

2.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且单元格设置为自动换行;

3.身份证号的单元格设置为文本格式;

4.表格各类时间按年月日顺序的8位数字,如19820808,并设置为文本格式;

5.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等;

6.破格情况:填写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

7.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等次,如1优8合格;

8.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九年一贯制根据任教情况填写初中或小学等;

9.教师资格证种类:填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

10.教师交流状况:填参与或免予;

11.是否乡村教师:如是,应标明:乡村教师、乡村定向教师。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苏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共:    人)

注:1.本表电子表格使用excel表制作并上报;

2.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且单元格设置为自动换行;

3.身份证号的单元格设置为文本格式;

4.表格各类时间按年月日顺序的8位数字,如19910606,并设置为文本格式;

5.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等;

6.破格情况:一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

7.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等次,如1优8合格;

8.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九年一贯制根据任教情况填写初中或小学等;

9.教师资格证种类:填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

10.教师交流状况:填参与或免予;

11.是否乡村教师:如是,应标明:乡村教师、乡村定向教师。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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