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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滨海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滨海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网站

2023-07-17 15:22:2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滨海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滨海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滨海县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受理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滨海户籍

2.在滨海居住,并持有滨海有效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持有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驻滨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县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2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至5月7日17:00。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2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二)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滨海县教育局1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15-84232069。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7月11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体检医院

体检地点:滨海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第一次体检时间:2022年5月17日—5月21日上午7:30—10:00。

第二次体检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16日上午7:30—10:00。

所有申请人务必于体检截止时间前完成体检并合格,逾期未检者,视同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由县人民医院直接反馈给我局,不需要申请人等待体检结果。申请认定人员需严格执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政策规定。(体检表详见附件)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将在QQ群:2022年滨海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通知(群号码:1029681485)。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1-体检表(幼).doc

附件2-体检表(非幼).doc

附件3-体检注意事项.docx

滨海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5日

2023年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教师招聘公告

洪洞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0名。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5名县教科局下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91名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5名县统计局下属普查中心工作人员4名县气象局下属气象综合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县商务局下属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入招聘单位同组岗位一招聘岗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洪洞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洪洞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8:00至7月11日下午18: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hongtong.bmren.cn

相关信息查询网址: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ongtong.gov.cn)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洪洞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教科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统计局、气象局等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洪洞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洪洞县教科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4.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7月12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5.准考证下载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洪洞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A.应聘教科局教师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申报科目的专业知识)。

B.应聘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县商务局下属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县气象局下属气象综合信息中心气象综合业务员岗位、县统计局下属普查中心统计调查员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C.应聘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中心危化品安全技术员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

《科目二》:危化品安全技术员一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电路理论、电气控制、电气自动化等专业基础知识。

危化品安全技术员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化工仪表与自动化等专业基础知识。

危化品安全技术员三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燃烧与爆炸学、安全工程学、安全监测与监控、企业标准化管理与实务、灭火技术、火灾救援技术等专业基础知识。

危化品安全技术员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等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名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20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五至九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面试的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其它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3个工作日内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ongtong.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实行6年服务期承诺制度。

招聘信息咨询电话:

0357-6222186(洪洞县教科局)

0357-6223999(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

0357-6282726(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0357-6221288(洪洞县商务局)

0357-6222158(洪洞县统计局)

0357-6210121(洪洞县气象局)

监督电话:0357-3415111(洪洞县人社局)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洪洞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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