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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漷县幼儿园招生通知

2023-07-17 16:51:2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郓城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漷县幼儿园招生通知

郓城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原标题:郓城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郓城县2023年城区幼儿园网上报名招生

公告

一、报名资格

招收本服务区内年满三周岁的幼儿(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1、城区户籍子女,同时具有城区房产且入住,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录取。需要具备: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拆迁户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或拆迁协议)、父母身份证、户口簿。

2、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殉职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县委、县政府为发展郓城经济引进的返乡创业高科技人才子女,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立功受奖医务人员子女。需要具备:与父或母一起的户口簿、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优先录取。

三、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

2023年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见《郓城县2023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区域划分》(附后)。在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可以再招收附近幼儿。

四、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一)秋季幼儿入园报名及录取时间

1、城区幼儿园网上报名、审核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录取公布时间为7月13日。

2、学位未满的幼儿园开放二次报名,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入园。时间为7月14日-7月15日。7月16日公布最终录取及分班名单,7月17日家长至幼儿园缴费。

(二)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

家长下载“爱山东”APP进行手机实名注册认证,进入“幼儿园报名”,根据适龄幼儿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或符合报名入园条件,无法在平台报名成功,可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幼儿园咨询并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

网上报名后,各幼儿园将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家长需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修改或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未被录取的可根据二次报名开放时间继续报名。

展开全文

如不具备上网条件或因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报名的,需要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幼儿园将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相应的学位。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监察、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园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陆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三)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附件1:郓城县2023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区域划分及招生服务咨询电话

第一页

第二页

第三页

第四页

附件2:2023年郓城县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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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德清县2023年幼儿园阳光招生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330521/2023-01458发文时间:2023-03-2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文件编号:德教学前〔2023〕24号发布机构:德清县教育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德清县2023年幼儿园阳光招生方案的通知

各幼儿园:

《德清县2023年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德清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德清县2023年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公办、民办协调发展,切实保障本县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居民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二、主要工作

(一)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为5月6日至5月31日;补登记时间为6月6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将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各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也将公告幼儿园招生简章。

3.招生批次

(1)第一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及范围

序号

幼儿园

分园区

招生范围

1

机关幼儿园

汇丰广场园区

中心城区县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含高新区管委会、武康街道办事处、舞阳街道办事处、阜溪街道办事处)、机关幼儿园协议单位(总部)在编职工子女

2

翡翠城园区

翡翠城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3

中南林樾园区

中南林樾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4

第一实验

幼教集团

蓝色港湾园区

蓝色港湾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5

保利园区

保利原乡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6

美都御府园区

美都御府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7

英溪桃源园区

英溪桃源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8

第二实验

幼儿园

营盘园区

营盘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9

格兰维亚园区

格兰维亚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10

玉墅林枫园区

玉墅林枫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11

远望幼儿园

群安园区

群安一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军工集团(原解放公司、红旗公司、新华公司)在编职工子女;祥和一区二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12

春晖园区

中城汇府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13

地理信息小镇

幼儿园

地信园区

原宋村村、塔山村及太平村拆迁且本村户籍幼儿;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均在地信小镇红线范围内的招商引资企业的正式职工子女;高新区管委会、舞阳街道办事处、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均在地信小镇红线范围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总部在编职工子女

14

人才园区

经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人才或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均在地信小镇红线范围内的招商引资企业的正式职工,且入住于该人才公寓的上述两类人员子女。

15

千秋幼儿园

千秋园区

千秋安置小区(千龙茗苑、千秋茗苑)业主直系亲属子女,丰桥小区拆迁安置的丰桥村户籍幼儿

16

市心府园区

市心府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17

东宸幼儿园

东宸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

18

武康幼儿园

武康街道办事处在编职工子女

19

阜溪实验幼儿园

阜溪街道办事处在编职工子女,阜溪街道户籍幼儿

②招录流程

根据各幼儿园制定的招生方案以及“浙里办”APP在线登记信息和现场资料审核情况按条件录取。

审核预录取。已进行手机在线登记的家长,于6月10日8:30-12:00到所申报幼儿园主园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资料: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6月15日教育局将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第一批招录情况。若有剩余学位纳入第二批招生。

(2)第二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

第一批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宋石园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南园区、机关幼儿园城东园区、地信小镇第二幼儿园。

②报名条件

幼儿户籍在县中心城区且监护人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3年5月31日。

③招录流程

审核。6月17日8:30-12:00,到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参加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户口本、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的相关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审核确认的,由系统生成摇号号码并核发摇号号码凭证。

录取。6月17日14:00在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组织摇号。现场公开抽取选择顺序号,抽取的顺序号数等同于各幼儿园剩余学位数。按选择顺序号当场在各幼儿园报名点录取,录取幼儿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22日教育局将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第二批招录情况。若有剩余学位纳入第三批招生。

(3)第三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

第二批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

②报名条件

本县非:户籍不在县中心城区的本县户籍幼儿,且监护人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新居民:幼儿为监护人直系亲属子女,监护人需持有居住证且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与合法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并在本县缴满1年以上养老保险。

③招录流程

审核。6月24日8:30-12:00,家长到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参加现场资料审核。“本县非”幼儿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户口本、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新居民幼儿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监护人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并在本县缴满1年以上养老保险等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审核确认的,由系统生成摇号号码,并核发摇号号码凭证。

录取。6月24日14:00在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组织摇号。现场公开抽取选择顺序号,顺序号数等同于各幼儿园剩余学位数。按选择顺序号当场在各园报名点录取,录取幼儿发放录取通知书。

(4)政策性安置办法

2023年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政策性安置。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政策,纳入政策性安置的,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以及2020年抗疫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后于5月31日(上午8:30—11:30)到行政中心11号教育窗口报名。需带材料请咨询0572-8069705、0572-8070302。

(二)非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幼儿园

县中心幼儿园、乾元第一幼儿园、乾元第二幼儿园、新市第一幼儿园、新市第二幼儿园、士林幼儿园、钟管幼儿园、干山幼儿园、洛舍幼儿园、雷甸第一幼儿园、雷甸第二幼儿园、徐家庄幼儿园、高桥幼儿园、新安幼儿园、下舍幼儿园、莫干幼儿园、筏头幼儿园、上柏幼儿园、三桥幼儿园、浙工大附属秋山幼儿园、三合幼儿园。

2.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3.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为5月6日至5月31日;补登记时间为6月26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将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

4.招生录取

由镇(街道)幼儿园根据全县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精神,参照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时间、批次等,各园制定招生方案自行招录。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幼儿园

金蓓蕾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阳光幼儿园、塔山小区幼儿园、鑫盛小区幼儿园、都市桃源幼儿园、五龙爱心幼儿园、回龙小区幼儿园、金都诺亚舟幼儿园、乐乐幼儿园、伊顿幼儿园、圆圆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乾元分园、新市康乐幼儿园、恒星幼儿园。

2.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3.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9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将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

4.招生录取

(1)民办幼儿园根据各园的招生方案自行招录。

(2)小区内的民办幼儿园,包括金蓓蕾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阳光幼儿园、塔山小区幼儿园、鑫盛小区幼儿园、都市桃源幼儿园、五龙爱心幼儿园、回龙小区幼儿园、金都诺亚舟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乾元分园,须先确保本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入园。

(3)优先考虑所在城区居住,有稳定工作,缴满一年以上社保的人员子女入园。

三、其他规定与说明

(一)每个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在线登记,如发现重复登记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中心城区幼儿园招生未详事项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说明,咨询电话0572-8070302、0572-8069705。非中心城区幼儿园招生未详事项由镇(街道)幼儿园负责说明(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招生过程中,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投诉电话0572-8066783。

本方案解释权在德清县阳光招生领导小组。

3532700-45390-172-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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