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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邓州幼师2023招生简章学费

2023-07-17 18:23:42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清华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邓州幼师2023招生简章学费

清华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工程博士项目相关招生简章;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思政课骨干提升计划教育博士项目(2023年)招生简章》、《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需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9.我校2023年启动面向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条件详见招生院系招生简章;

10.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申请人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11.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12.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13.申请人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申请报名时间:

我校博士生招生申请报名时间分为9月与11月。其中:

(1)9月报名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适用于我校所有院系推荐免试生的申请人,除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研院外的院系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人,综合考核时间为2022年9月中下旬;

(2)11月报名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适用于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研院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人,综合考核时间为2023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①工程博士生申请时间另见工程博士项目招生简章(待公布);

②我校所有院系强军计划(限报理工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省部共建)计划、政治课教师仅在2022年9月进行,后期不再继续招生。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院系普通计划同期申请、考核。

③院系如在9月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组织后期招生,部分院系如9月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组织11月申请。

各院系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2、申请流程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方式申请。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1)网上开放申请时间:申请9月招生院系(不含申请工程博士)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申请11月招生院系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工程博士生网上申请时间另见清华大学工程博士的项目招生简章(待公布)。

(2)申请报名流程

具体申请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申请期间查阅网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基本流程如下: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所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须“确认”完成报名流程,确认后,所填信息及志愿不得修改;

2)申请人在申请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缴费确认后,按规定将身份证明、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承诺书、报名申请表、申请院系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并确认。9月招生院系申请人材料需在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下午16:00,特殊要求的见各院系及项目招生简章。

3)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书面版寄至申请人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注:工程博士申请人提交材料详见清华大学工程博士项目招生简章(待公布)。

三、报考费

报考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材料审查

院系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形式审查、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申请电子材料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

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于综合考核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学校防疫相关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信息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实时关注我校研招网,各院系官网、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其中,对同等学力申请人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录取

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考核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申请人于202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录取申请人入学报到前不得变更申请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及证件号码信息。

申请人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人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八、说明

1.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2.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学校基本奖助金,详见《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教育博士(教育研究院451)专业学位研究生见《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教育博士(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骨干提升计划项目451)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2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2万元人民币、第三学年2万元人民币,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本部)(0854855856857858859)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6万元人民币,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深圳)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3万元人民币、第三学年3万元人民币,其他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项目学费另行公布。

3.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能在后期继续招生,我校将在2022年11月网上申请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申请人留意查询。

4.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人,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6.请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申请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7.有关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等申请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申请院系网页查询。

8.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名额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9.2023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专项计划仅在2022年秋季(9月)进行招生,后期不再接收专项计划申请。未按期提供相关专项计划审批原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也不得转为普通计划博士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录取申请人入学不迁转户口。

10.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22级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23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具有学校住宿资格的新生,可申请住宿。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项目制、专项计划及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住宿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及项目制、相关专项计划简章另行安排。

11.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国内唯一的异地办学机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全校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招收的博士生全程在深圳学习,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全日制博士生安排深圳大学城学生公寓宿舍,2022级博士生住宿标准为500-1000元人民币/学期/人(视楼栋和房型情况),2023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九、信息查询、申诉、联系方式

1.信息查询:

博士生招生的申请、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院系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电话:010-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

咨询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申诉电子邮件:yanzhaoban@mail.tsinghua.edu.cn

4.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

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  Normal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成龙2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我校各培养单位所在校区及2023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三条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100584760624

2.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0693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设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由纪委办公室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工作的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考试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核通过。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的考生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我校各专业的推免生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一般将未完成的接收推免生计划增补到同一专业统考联考的招生计划中。

第四章报名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为基本要求,附加个别专业对考生的特别要求,将在对外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上加以注明。

第十一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或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报考点完成现场(或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本人图像采集等相关事项。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备报名手续。

第五章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调剂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等。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执行。具体学费标准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代管费按照新生入学当年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部门下发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十四条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yjsc.sicnu.edu.cn

2.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4760693

3.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为:2563408015@qq.com。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  (50.13k)[下载]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doc  (28.50k)[下载](微信扫描分享)

深圳大学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简介>> 艺术学部简介>> |历年录取分数

深圳大学2023年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约为594名,具体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备注:1.表演(影视戏剧)专业在广东省按校考方式招生,其他各专业均在各招生省市按统考方式招生。

2.如招生省份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或艺术历史(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在广东省招收:钢琴(9人)、古筝(4人)、小提琴(2人)、手风琴(2人)、钢琴(按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即兴演奏培养)(10人)、电贝司、电吉他及古典吉他(共6人)、萨克斯(按流行及爵士萨克斯培养)(3人)、打击乐(按爵士鼓培养)(3人);在四川省招收:钢琴;在湖南省招收:手风琴。

4.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按美声、民族培养;在新疆招收单列类应试外语科目考生。

5.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按流行唱法培养。

6.音乐表演(音乐编创)在广东省招器乐类统考(限钢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琵琶)考生;在湖南省招收音乐类统考(理论作曲类)考生。

7.高考改革3+3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3+1+2省市招生专业再选科目要求为不限。

(二)学制:四年。

(三)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学费平均约10000元/学年,情况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二、校考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和艺术类校考报名。非广东省生源报考无效(内地高中新疆班考生为新疆生源)。

(二)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及缴费:报考表演(影视戏剧)专业的广东省考生,请于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21时,通过“小艺帮”APP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缴费,并在考试截止日期前按要求在线录制视频及提交。

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一旦缴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回,请考生认真考虑。广东省考生200元人民币/人/专业。

注:报名信息必填字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高考准考证号(10位数字)、高考生源省份、毕业中学、考生联系电话等,考生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本人填写数据有误导致无法上传校考报名数据,该考生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

(三)初试

我校采取非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初试考核。考生须按照我校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考试大纲要求,自行录制考试视频,于2022年12月30日21时前通过报名平台上传考试视频作品。

注:1.录制视频要求:

(1)考生仅上传一个视频文件,如因考生本人误传视频影响评分,责任自负;

(2)录制视频期间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证件号等能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

(3)视频作品其他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2.一旦发现考生视频作品有编辑、替考等考试违规、作弊行为,我校将取消该生考试成绩,并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四)复试

我校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11日,地点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德楼B座一楼。

注:1.最终排名按复试成绩排名,与初试成绩无关。

2.复试指引等具体相关事宜将与复试名单一并公布。

(五)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附件考试大纲)

表演(影视戏剧):

1.初试:(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

2.复试:(1)声乐、文学作品朗诵片段展示;(2)舞蹈;(3)多人小品。

三、录取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详见附件)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在广东、福建、湖北、湖南、重庆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安徽、黑龙江、四川为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录取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专业时认可全国性高考加分,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按平行志愿方式、且按专业计划数1:1出档的考生,服从调剂、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规则和体检要求,我校不退档。

1.设计学类、美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表演、音乐学各专业: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省以投档总分(排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省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专业: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

(1)广东省先按校考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校考分数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校考分数(排名)择优录取)。

(2)其它省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四、专业介绍

艺术学部(点击进入)

五、有关说明

(一)“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两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进入各专业学习(第二学期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校考初试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照专业计划数1:4确定。

(三)按教育部要求,分省计划艺术类专业按省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四)校考复试名单和复试指引预计将于2023年1月中旬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szu.edu.cn)和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本科招生”(szubkzs)公布;校考复试考试成绩和合格线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合格证不再打印、邮寄。

(五)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六)对于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4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七)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六、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区号:0755;邮编:518060;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高水平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19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力支持学校事业发展。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B类建设高校。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普通本科专业49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4个。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3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统计学、数学、理论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6个。“农业科学”和“工程科学”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获批现代服务业协同创新中心、现代粮食流通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建成粮食储运国家工程实验室(稻谷平台)1个,电子商务信息处理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粮食产后服务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粮食大数据采集与应用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1个,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首批验证单位1个,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1个,全国名特优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1个,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基地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1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平台)2个;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1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点)5个,江苏现代服务业研究院1个,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厅局共建科研机构8个。学校现代服务业科技园为省级大学科技园,并获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学校主办的《产业经济研究》为全国第一本产业经济领域的专业学术期刊,入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2016—2020年最受欢迎期刊、2020年度经济学最受欢迎期刊。《南京财经大学学报》入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扩展期刊,获评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高校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建立了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梅西学院,是新西兰高校在江苏省设立的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合作举办了工商管理(环境商务)本科教育项目。与纽约州立大学合作创办了全美首家商务孔子学院。承办南非孔子课堂。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南安普顿大学、埃克塞特大学,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荷兰瓦赫宁根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等建立了中长期项目与短期项目并举、学位项目与非学位项目相结合的学生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与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德国马尔堡大学等建立了合作科研平台。学校会计学专业入选江苏省“十四五”首批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粮食流通与安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入选江苏省“十四五”首批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外国留学生教育已具一定规模,涵盖短期游学、语言培训、本科生教育及研究生教育。2020年共有来自15个国家的长短期外国留学生超过500人次在我校就读,其中学历生占比超过42%。学校不断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外籍专家聘请力度,每年派遣多批教师分赴海外访学或参加学术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国际化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限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四)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四)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7.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环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课测试、综合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

3.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不加试。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8.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9.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七、调剂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上线具体情况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半;生物与医药、法律(非法学)(全日制、非全日制)、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十一、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0.8万元/学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025100金融(非全日制):共9.8万元;

025700审计(非全日制):共12.8万元;

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共4.5万元;

086000生物与医药(全日制):0.8万元/学年;

125100工商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共10.8万元;

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共6.7万元;

125300会计(全日制):共12.9万元;

125601工程管理(非全日制):共7.7万元;

135108艺术设计(全日制):共6万元;

其它专业学位(全日制):1万元/学年。

以上加粗字体部分为备案价格,最终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布。

(二)奖助体系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金额为2万元/年·生。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年·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20%,金额为1.2万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30%,金额为0.8万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50%,金额为0.6万元/年•生。

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和“三助一辅”等工作岗位;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

具体奖助体系及评定办法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安排住宿,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三、信息发布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工作环节,及时发布公告、通知和注意事项,并做好相关招生信息公开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十四、其他

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的邮购,不提供往年考试试卷,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

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27

南京财经大学网址:http://www.nufe.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nufe.edu.cn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E-Mail:yzb@nufe.edu.cn

联系电话:025-86718661

监督电话:025-86718872(研究生院),025-86718705(纪检监察)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52号信箱

邮政编码:210023

2023年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招生简章

2020年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招生简章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校园生活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概况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53年,1981年举办职业教育至今已有三十多年,是泉州市第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泉州市教育局直属唯一公办职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泉州市区,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经验丰富,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读书育人特色学校”、“全国助残先进单位”、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工人先锋号”、省“三八红旗集体”、省“德育工作先进校”、省“先进教工之家”、省“绿化红旗集体”、市“文明学校”、市“五一劳动奖状”单位、市“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2015年12月被纳入“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类培育项目院校。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招生专业及主要课程设置

三年制中职   学校代码(61828)

专业名称

主要课程

就业方向

招生

人数

备注

01

会计

基础会计、企业财务会计、会计模拟实习、电算会计、沙盘实训、财务管理、出纳实务、税费计算与缴纳、成本会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服务业企业会计、收银实务、会计实务代理,、计算机应用等

企事业单位电算财务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事务管理、出纳等

200

市重点专业

02

电子商务

网店基础、电子商务综合实训、企业模拟经营沙盘、商品拍摄、网络营销、客户关系管理、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网页设计等

营销策划、网络营销、网络店铺运营、UI视觉设计、商品拍摄、网店文案、跨境电商、旅游电商等

150

市重点专业

03

商务英语

(对外贸易)

外贸英语、外贸单证与函电、进出口贸易实务、市场营销、商务英语听说、PETS等。

涉外企事业单位商务英语应用、对外贸易业务员、单证员、跟单员等

50

市中心组校

04

食品生物工艺(食品检验与经营管理)

食品安全检验、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与卫生、微生物、食品质量管理、食品工艺等。

食品、化工、商贸、水产、超市及卫生监督等单位的食品安全检验、生产管理、品质管理,食品营销、商超物流管理等

50

市重点专业

05

电子与信息技术

电子技术基础、电工基础、数字通信、移动通讯原理、高频电路、电路设计、电路仿真、单片机应用等。

电子技术应用等相关行业的生产、维护、检修、管理、销售及产品的安装调试等

50

市重点专业

06

学前教育

声乐、钢琴、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合唱指挥、器乐选修、美工、教育学、心理学等。

幼儿园教师、企事业单位文艺宣传骨干、文艺团体的表演人才

150

市重点专业

07

工艺美术(含电脑美术设计)

美术基础(素描、色彩、图案、构成基础)。职业技能(视觉传达、环境艺术、工艺造型)。电脑美术(平面设计、施工图绘制、效果图绘制)

工艺等综合美术造型设计、广告视觉平面创意、家装、环艺、摄影、创意设计等

100

省重点专业

08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人物和场景设定、Flash动画、动画运动规律、粒子动画、商业插图设计、Photoshop、后期视频、音频制作、Aftereffect等。

多媒体、网络动画的设计与应用工作或新闻、电子影像出版部门、动漫、影视制作部门、广告等

50

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09

计算机应用 (含信息处理,图形图像网络管理)

网页设计维护,网络布线,二维动画制作,网络设备配置与维护,平面设计,局域网构建电影与视频制作, CAD制图,3DMax三维设计,多媒体技术。

计算机维修、网络应用与维护、动画制作、电影与视频制作、电子商务网站建设、计算机平面及三维设计、办公自动化等

100

省重点专业

10

文秘

秘书、文书档案、公关、应用写作、基础会计、国际贸易、电脑应用、英语听、说、写等

现代办公室业务、行政管理、营销管理等岗位的日常事务、文书档案、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等

50

办学点:洛江双阳 

 

11

旅游管理

旅游概论、旅游心理学、旅行社管理、旅游礼仪、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旅游政策与法规等。

导游服务、接待、外联景区、博物馆讲解、会展组织布置等

50

 

12

汽车应用与维修

汽车发动机、底盘、电子检测和排故、整形、调色和喷漆、整车销售、市场策划、仓储管理、汽车理赔等

汽车机电维修、汽车钣金、涂装、检测、美容与装潢、销售、市场策划、零配件管理、信息管理等

150

 

报名入学需知:  

一、招生对象: 

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往届高中在读生。 

二、报名办法 

1、可在报考志愿表上的第一志愿栏目填写我校的代码和名称(五年专学前教育务必填写),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预交第一学期课本费和住宿费等。2、登陆我校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校正式报名。  

考生档案由我校与市教育局统一负责办理。 

三、报名时间:3月份开始,预约登记,招满为止。 

四、招生优惠条件: 

1、在校三年学费全免。 

2、对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困难补助(每生每年1500元),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学。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888919

地址:福建泉州鲤城区北门街都督第巷2号

网址:http://www.zhonzhuan.com/qzhqzx

贵州省旅游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2019年贵州省旅游学校招生简章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贵州省中职示范学校 

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全国旅游人才培训基地 

贵州省旅游培训中心 

贵州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贵州省旅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 

贵州省精准扶贫优质校 

贵州省旅游学校概况

贵州省旅游学校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集教育、培训、技能为一体的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隶属于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是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院校旅游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贵州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贵州省精准扶贫优质校,贵州省旅游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均设在我校。 

学校新校区座落在风景秀丽的红枫湖畔,清镇职教城时光贵州旁,在校生5000余人,专兼职教师225人,双师型教师占60%以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达98%,办学规模与办学优势居于全省同类学校前列。 

学校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育人理念,倾其所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倾力办好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的职业教育。 

学校的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国家教育部、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贵州省委、省政府、贵阳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厅局领导先后到校视察调研,充分肯定了学校的办学成果,对我校办学思路和办学特色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学校提升办学层次、拓宽办学渠道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极大地推动了学校的发展。 

贵州省旅游学校专业介绍

2019年招生专业与计划 

贵州省旅游学校招生计划

贵州省旅游学校招生计划2

贵州省旅游学校实习就业

多年来,学校凭借先进的办学理念、畅通的就业渠道、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全省职业教育和行业培训中充分发挥了龙头示范的作用。学校曾多次被评为全省旅游业先进集体、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优秀青年文明称号、五好基层党组织等。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栏目、贵州电视台《贵州新闻联播》栏目、中国旅游报、网易、新浪、新华网等新闻媒体曾多次对学校的办学成果进行报道。 

贵州省旅游学校对外交流

贵州省旅游学校对外交流2

贵州省旅游学校歌咏比赛

贵州省旅游学校技能大赛

贵州省旅游学校技能竞赛

贵州省旅游学校交流团

贵州省旅游学校朗诵比赛

贵州省旅游学校礼仪比赛

贵州省旅游学校旅游服务比赛

贵州省旅游学校旅游管理专业

贵州省旅游学校旅游专业

贵州省旅游学校烹饪专业

贵州省旅游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贵州省旅游学校实习就业

贵州省旅游学校实习就业2

贵州省旅游学校实习就业3

贵州省旅游学校实习就业4

贵州省旅游学校调酒专业

贵州省旅游学校图书馆

贵州省旅游学校团队协作

贵州省旅游学校外国友人

贵州省旅游学校校园生活

贵州省旅游学校形象设计

贵州省旅游学校学生风采

贵州省旅游学校中餐摆台

贵州省旅游学校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招收应、往届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男女生不限。 

二、报名及录取: 

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20日(春季) 

2019年7月1日—2019年10月20日(秋季8月18日报到),招生期间各专业人数报满为止; 

2、报名要求:部分专业需到现场参加专业面试; 

3、报名方式:可通过电话报名、网络报名、微信报名等,但本人必须在8月10日前到校进行确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报读五年一贯制专科须参加2019年中考,由各地州市招生管理部门划定分数线,经学校面试后择优录取。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初中(应、往届)毕业证书或高中(应、往届)毕业证书。 

2、自带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学校免费赠送床单、被套、枕套) 

3、近期免冠一寸照8张(不限底) 

4、户口薄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各三份)、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份,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费用及资助: 

1、按照国家政策免费就读; 

2、书费据实收取,住宿费按贵州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3、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两年); 

4、扶贫部门登记在档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除享受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政策(3800元,两年)外,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4000元(两年); 

5、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提供多个勤工俭学岗位。 

五、毕业、就业与升学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发放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毕业证书; 

2、职业技能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3、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择业; 

4、根据国家政策,可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升入高职院校。 

六、学校地址 

贵州省旅游学校清镇校区(贵阳市清镇市百花路149号) 

七、乘车路线 

金阳公交车站乘坐801直达;贵阳北站公交站乘坐802直达。 

八、报名咨询 

电话:0851—82508015 

传真:0851—82508029 

九、报名联系教师: 

谢老师:13984041128 

陈老师:18785062700 

孟老师:15285118721 

李老师:18908513779 

林老师:18585873988 

杨老师:18785072401 

学校网址:www.gzslyxx.cn 

微信公众号:贵州省旅游学校 

咨询qq:54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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